從頭開始。坐立難安。
『男孩失去女孩』的世紀懸疑經典。
全球累積已突破兩千萬本。《時代雜誌》譽為十年來最佳書籍。
驚人的狡猾。同名改編電影創下大衛‧芬奇執導作品最佳票房紀錄。
宛如神諭。
十週年暢銷紀念新版。
諮商心理師周慕姿、作家李桐豪──專文推薦
以愛為名的尋寶遊戲……怎麼了嗎?
七月五日,一個溫暖的夏日早晨,這天是尼克和愛咪‧鄧恩夫婦五週年結婚紀念日。包裝精美的禮物和慶祝計畫都準備好了,尼克聰明、美麗的妻子卻失蹤了。隨著警方展開調查,這位鄰里眼中的模範丈夫竟接二連三地被翻出說謊、欺騙的例證,所有線索都將主要嫌疑犯指向尼克。尼克不尋常地閃躲,讓社會大眾開始懷疑──他到底做了什麼?
一段看似平凡的婚姻,卻隱藏著黑暗的祕密。作者吉莉安‧弗琳在小說中洋洋灑灑穿插交織丈夫與妻子的內心獨白,以失蹤為核心,縝密營造出令人心裡發毛的氛圍,將讀者捲入夫妻倆複雜的感情世界裡動彈不得。弗琳有意藉由探索婚姻如何激發人們表現出最好與最壞的一面,來呈現伴侶之間往往存在令人不安與病態的關係,並且從女性的角度寫出女性內心潛藏的黑暗面,最終成功塑造了一個讓人坐立難安的女性角色,成為當代最重要的心理懸疑新經典。出版至今,這本小說依然是厭女文化最企圖貼標籤栽贓的熱門文本,十年來只見無數渣男浮出社會版面又神隱,愛咪還在累積她的功德和業障。
因為愛過所以絕不放過的女性心理驚悚小說先鋒。
今天也要讓你滿意。
「好的小說都值讀第二次,像是女孩給男孩再一次相愛的機會,第一次讀是娛樂小說,這一次,我們發現它是神諭。」──李桐豪
「原本我就很喜歡電影《控制》,而小說比電影解釋了更多的細節與家庭背景,讓我們更了解:為什麼愛咪會成為這樣的一個人。」──周慕姿
作者簡介:
吉莉安‧弗琳(Gillian Flynn)
《紐約時報》暢銷作家,作品包括暢銷榜冠軍小說《控制》,以及兩本前作《利器》和《暗處》。之前任職《娛樂週刊》書評和撰述,她目前和丈夫及孩子定居在芝加哥。
譯者簡介:
施清真
政治大學新聞系學士,哥倫比亞大學大眾傳播碩士,西北大學人際傳播學博士。曾任教於淡江大學及輔仁大學,現居舊金山,專事翻譯寫作。譯作包括《困惑的心》、《樹冠上》、《烏有》、《拾貝人》、《羅馬四季》、《呼喚奇蹟的光》、《女孩們》、《我們一無所有》、《控制》、《生命如不朽繁星》、《蘇西的世界》、《英倫魔法師》、《索特爾家的狗》、《老虎的妻子》、《防守的藝術》、《成為一個男人》、《美國佬》等。
各界推薦
得獎紀錄:
十年來持續締造驚人紀錄!
●CNN評選為十年來最具影響力的書籍之一
●《時代雜誌》《娛樂週刊》評選為十年來最佳圖書之一
●同名改編電影創下大衛‧芬奇執導作品票房紀錄
●霸占《紐約時報》暢銷書榜長達91週
●全美圖書館員閱讀書目首選
●GOODREADS.com讀者票選年度最佳懸疑小說
●《娛樂週刊》《時人雜誌》年度最佳小說
●2013年愛倫坡獎、麥卡維帝獎、巴瑞獎、史全德評審獎決選入圍
●2013年女性文學獎決選入圍
●2013年英國國家書卷獎最佳國際作家
●《紐約時報》年度選書
●《舊金山紀事報》年度選書
●《聖路易斯郵報》年度選書
●《芝加哥論壇報》年度選書
●《娛樂週刊》年度選書
●《時人雜誌》年度選書
●《O:歐普拉》雜誌年度選書
名人推薦:
●《控制》描繪變態心理人格,我從來沒有讀過如此精彩、如此令人膽寒的描繪。尼克和愛咪狠狠地、無情地操縱彼此,手法嫻熟,經常展現慧黠的黑色幽默。一個絕頂奧妙、令人心驚的故事,書中快快樂樂、看似正常的表象,背後可能隱藏黑暗的一面,兩者緊密交融,難分難解。──塔娜‧法蘭琪(Tana French)
●布局道盡一切。這本絕對是我年度最喜歡的小說。《控制》棒極了。──凱特‧亞金森(Kate Atkinson)《娥蘇拉的生生世世》作家
●容我迫切催促:拜託你趕緊閱讀《控制》。感覺好像吉莉安‧弗林捨棄苦艾酒,改用電池酸液,為我們調製一杯雞尾酒,不知怎麼地,她讓這杯調酒非常適口。《控制》像是一劑可口、迷人、令人陶醉的毒藥。這書聰穎慧黠、棒極了,而且趣味橫生(最上乘的黑色幽默)。寫作功力好得不像話,至於故事則著實神奇迷人!請你趕緊閱讀,你會發現書中蘊含種種寶藏,也會驚覺所謂的「神奇迷人」,挾帶著多少包袱 (以及多麼令人害怕)。──史考特‧史密斯(Scott Smith)
●《控制》承襲吉莉安‧弗林展現在前兩部作品之中的絕妙才華,帶領讀者深入一個婚姻觸礁、令人喘不過氣來的感情世界。全書對婚姻提出驚人的描述,也為這個眾人夢想似乎瀕臨崩潰的世代,及時道出一個值得引以為戒的故事。──蘿拉‧李普曼(Laura Lippman)
●我剛剛讀完《控制》,整個星期感到被出賣、被欺騙、被操縱、被挑撥、被誤解,更別說心中所有的預期都遭到挑戰與質疑。既然我是如此欲罷不能,這會兒我居然認真考慮翻到第一頁,從頭到尾再讀一次。──亞瑟‧菲力普斯(Arthur Phillips)
●《控制》像是由希區考克重新詮釋的《婚姻場景》,布局精巧,始終令人驚奇,而且充滿眼熟的人物。這是一個披著懸疑小說外衣的愛情故事,探索一個感情觸礁的永恆難題:我們怎麼走到這個地步?──亞當‧羅斯 (Adam Ross)
媒體推薦:
●筆鋒活像刀鋒般犀利……不管這本書讀第一遍是什麼感覺,第二遍的感受一定截然不同。──《紐約時報》
●最棒的書,驚心動魄的情節堪比希區柯克,令人愛不釋手。這本動人的小說直達人心最陰暗的角落,會讓你渾身起雞皮疙瘩,直到最後一頁。──《時人雜誌》
●這本小說寫了一段讓人尖叫又驚悚無比的婚姻,會讓你忍不住花一番心思琢磨自己的枕邊人。──《時代雜誌》
●吉莉安•弗琳這部懸疑小說陰森森,字裡行間不見噴濺的鮮血,卻仍然把暴力寫得活靈活現……當尼克和愛咪輪流講述各自的故事,讀者會發現婚姻從未顯得如此危險,主人公嘴裡的話也從未顯得如此不可靠。──《華爾街日報》
●一部匠心獨運的小說,陰暗處讓人心頭發毛……前半部入木三分地寫出了當下一道奇特的風景線,不過話說回來,小說後半部才真是高潮迭起,筆鋒一轉就立刻讓人喘不過氣來,精彩得不得了!我只能乖乖地閉上嘴,免得劇透。──《娛樂週刊》
得獎紀錄:十年來持續締造驚人紀錄!
●CNN評選為十年來最具影響力的書籍之一
●《時代雜誌》《娛樂週刊》評選為十年來最佳圖書之一
●同名改編電影創下大衛‧芬奇執導作品票房紀錄
●霸占《紐約時報》暢銷書榜長達91週
●全美圖書館員閱讀書目首選
●GOODREADS.com讀者票選年度最佳懸疑小說
●《娛樂週刊》《時人雜誌》年度最佳小說
●2013年愛倫坡獎、麥卡維帝獎、巴瑞獎、史全德評審獎決選入圍
●2013年女性文學獎決選入圍
●2013年英國國家書卷獎最佳國際作家
●《紐約時報》年度選書
●《舊金山紀事報》年度選書
●《聖...
章節試閱
尼克‧鄧恩
事發當日
一想到我老婆,我的腦海中總是浮現她那顆頭顱。先說形狀吧。第一次見到她時,我最先看到她的後腦勺,她的頭顱好像一顆閃亮、堅硬的玉米顆粒,也像一個河岸上的化石,各個角度都帶點俏皮的味道。維多利亞時代的人們會說她的頭顱「形狀秀美」。你輕易就可以想像她頭蓋骨的輪廓。
我到哪裡都認得出她那顆頭顱。
還有她腦子裡想些什麼。我可不會忽略她的思緒。她的大腦小腦圈圈纏繞,種種思緒穿梭其間,好像瘋狂爬行的蜈蚣。我像個小孩子一樣想像自己剖開她的頭蓋骨,挖出她的腦漿細細檢視,試圖捕捉她的思緒,弄清楚她的念頭。愛咪,妳在想些什麼?這是我們婚姻生涯中、我最常提出的問題,即使我沒有大聲說出來,也沒有詢問那個能夠提出解答的人。你在想些什麼?你的感覺如何?你是誰?我們對彼此做了什麼?我們接下來該怎麼辦?我猜想每一段婚姻都籠罩在這些問題的陰影之中。
**
清晨六點整,我啪地睜開雙眼。我的眼睫毛可不像小鳥拍拍翅膀似地顫動,我也不是眨眨眼睛,慢慢清醒。我的清醒是機械式,眼睫毛啪地睜開,好像令人毛骨悚然的腹語娃木偶:周遭一片漆黑,然後時鐘冒出 6:00──我一睜開眼睛就看見,衝著我迎面而來──好戲登場!6:00,感覺不太一樣。我很少整點時分醒來。我是那種在亂七八糟時刻醒來的傢伙:8:43、11:51或是 9:26。我的生活不需要鬧鐘。
6:00,清晨六點整,太陽爬過高高低低的橡樹樹梢,露出夏日之神的猙獰面目。陽光流瀉河面,直逼我們的房子,灼灼的反光好像一隻修長、火辣辣的指頭,透過我們薄薄的窗簾直直指向我罵道:你曝光了。你將會曝光。
我在床上翻來翻去,這床從紐約搬到我們的新家──雖然已經住了兩年,我們依然把這裡稱為「新家」。這棟租來的房子位於密西西比河畔,一看就知道是郊區新富的住家,小時候,我家附近的房屋都是錯層式,屋裡的地毯又粗又硬,當時我渴望擁有這種新貴階級的住家,房子通常大坪數,設計了無新意,而且非常、非常新──恰是那種我老婆肯定討厭的房屋,而她也確實不喜歡。
「進屋之前,我是不是應該卸除我的靈性?」她剛到的時候就說了這句話。其實這是個妥協:愛咪要求我們在我小小的密蘇里家鄉先租個房子,而不是購屋,因為她堅信我們不會被困在這裡太久。但是所有出租的房屋都集中在這個開發失敗的社區裡:這裡像是一個小型的鬼城,四處都是降價以求的豪宅,一棟棟受到經濟不景氣牽連的法拍屋,整個社區尚沒興盛就已沒落。這是個妥協,但是愛咪根本不這麼想。對愛咪而言,這是我加諸在她身上的懲罰,好像我拿把刀子狠狠地、自私地刺她幾下。我居然像是穴居人一樣使出蠻力,把她拖到一個她極力想要避開的小鎮,迫使她住在那種曾經飽受她嘲弄的房屋裡。如果只有一方認為自己做出讓步,我猜這就稱不上是妥協,但是我們之間的妥協往往就是如此。我們其中一人總是氣呼呼,而那人通常是愛咪。
愛咪,妳不能把妳的委屈怪到我頭上。妳這股密蘇里怨氣應該怪罪於經濟不景氣、時運不佳、我的爸媽、妳的爸媽、網際網路、以及使用網際網路的人們。我曾經是個作家,撰寫一些關於電視、電影和書籍的文章。那個時候啊,人們依然閱讀刊登在報紙上的文章,也依然在乎我的觀感。我在一九九○年代末期來到紐約,那段時期是最後的榮景,但是當時卻沒有人察覺。紐約到處都是作家,而且是真正的作家,因為那裡有好多雜誌,而且是真正的雜誌。那個時候啊,網際網路依然像是某種頗具異國情調、被人收養在出版界角落的寵物──你丟塊狗餅乾給它,看著它被小小的皮帶拴著跳舞,噢,好可愛,它肯定不會半夜把我們給殺了。你想想:那個時候啊,剛剛步出校門的大學畢業生能夠來到紐約,而且有人付錢讓你寫作。我們都不知道自己著手進行的事業,十年之間將會煙消雲散。
我工作了十一年,然後丟了飯碗,沒錯,就是如此突然。全國各地的雜誌社忽然受到經濟蕭條的牽連,紛紛關門大吉,作家們也跟著完蛋。(我說的是像我這樣的作家:我們是一群想要成名的小說寫手,平日沉思默想,腦筋不夠靈活,不曉得如何架設部落格、設立捷徑、或是發佈推特,基本而言,我們是一群頑固、愛吹牛的老傢伙。)我們就像製作女帽、或是汽車無線電天線的商家:我們的時代已經過去了。我被解聘之後的三個禮拜,愛咪也丟了工作,充其量我也只能這麼說。(這會兒我可以感覺愛咪在我背後盯著我,冷冷嘲弄我花了大把時間討論我的事業、我的霉運,卻只一筆帶過她的境遇。她會跟你說,那種行為相當典型。尼克就是那樣,她會這麼說。其實她想說的是:就像尼克總是……,所謂的「……」代表我通常會做出的事情,而且通常都不是好事。)接連好幾個禮拜,我們兩個失業的成年人穿著睡衣和襪子,在我們布魯克林的褐砂石華屋晃來晃去,我們不管未來,信件放著不拆、胡亂丟過桌子和沙發,早上十點大啖冰淇淋,下午睡個長長的午覺。
然後,有一天電話響了。來電者是我的雙胞胎妹妹。瑪戈一年前也丟了飯碗,從紐約搬回我們的家鄉密蘇里州北卡賽基──這位小姐什麼都比我早一步,甚至連狗屎運也要搶著佔先。瑪戈從我們出生長大的老房子裡打電話過來,聆聽她說話之時,我眼前浮現她十歲的模樣:一頭黑色的短髮,身穿吊帶短褲,坐在外公外婆家後面的碼頭上,身子像個舊枕頭一樣懶洋洋地往前一縮,瘦弱的雙腿懸在水面上晃來晃去,低頭看著河水流過她那魚白的雙腳,雖然只是個小孩,但她臉上的神情卻是如此專注、如此泰然自若。
就算傳達壞消息,小戈的聲音依然親切溫煦,瑟瑟沙沙:我們那位不服輸的老媽不久於人世。我們的老爸幾乎已經不行了──他那個 (惡毒) 的腦袋,他顆 (可悲) 的心臟,兩者都已隨著他邁入灰色地帶,渾渾沌沌──但是現在看來,我們的老媽會比老爸更快邁入永生。大約六個月,說不定一年,小戈說。我聽得出來她已經自己跟醫生會談,孜孜不倦地記了筆記,我也聽得出來她正含著淚水,試圖解讀她自己潦草的筆跡,比方說日期與劑量。
「他媽的,我看不懂這是什麼,是不是 9?這樣真的說得通嗎?」她說。我打斷了她,我的眼前出現了一項差事、一個使命,我老妹把它像顆李子一樣擺在手心,呈現在我的面前。寬慰之餘,我幾乎哭了出來。
「我會回去,小戈。我們會搬回去。妳不必自己一個人承擔一切。」
她不信。我可以聽到她在電話線另一端的呼吸聲。
「我是認真的,小戈。我何不搬回去?這裡沒有什麼值得眷戀。」
她長長嘆了口氣。「愛咪呢?」
我倒沒有好好考慮這一點。我只是設想自己把我的紐約客老婆,連同她的紐約客嗜好和紐約客自尊一起打包,把她帶離她紐約客父母的身邊──遠離喧囂、刺激、虛幻的曼哈頓──
讓她遷居到一個密西西比河畔的寧靜小鎮,而且一切都會O K。
當時的我並不了解這種想法是多麼愚蠢、多麼樂觀,沒錯,我也不曉得我這種尼克的典型作為,將會導致多麼悲慘的後果。
「愛咪會沒事的。愛咪……」我當時應該說:「愛咪很愛老媽。」但是我不能跟小戈說我老婆很愛我們的老媽,因為即使過了一段時間,愛咪依然幾乎不了解我的老媽。她們只碰過幾次面,結果都讓兩人一頭霧水。愛咪經常過了好多天之後依然試圖剖析兩人的對話──「她當時的意思是不是……」──好像我老媽是某個來自苔原的原住民農婦,老農婦抱著生犛牛肉和一堆便宜的小東西,試圖從愛咪手中換取一些東西,而愛咪根本無意交換。
愛咪向來懶得了解我的家人和我生長的地方,但是不知怎麼地,我居然認為搬回家鄉是個不錯的點子。
**
我清晨即起,鼻息溫暖了枕頭。我換個念頭,今天不該放馬後砲,也不該心存懊惱,而是應該採取行動。我可以聽到樓下傳來好久沒有聽過的聲音:愛咪正在準備早餐。她重重拍打木製廚櫃 (碰!啪!),翻弄錫鐵和玻璃容器 (叮!噹!),排列整理金屬和鐵製鍋罐 (刷!嘩!),各種聲響交織成廚房交響樂,霹霹啪啪奏出最後的樂章。一個烤蛋糕的鐵盤沿著地板鏗鏗鏘鏘滾動,好像鐃鈸一樣轟地撞上牆壁。她八成正在烹製某道令人驚艷的佳餚,說不定是法式薄餅,因為法式薄餅相當特別,而今天愛咪八成想要準備一道特別的菜餚。
今天是我們結婚五周年紀念日。
我赤腳走到樓梯邊緣,站定聆聽。我慢慢踏過地毯──又厚又軟的地毯鋪滿整個地面,愛咪二話不說就表示厭惡──試圖決定自己是否已經準備下樓加入我老婆。愛咪人在廚房,渾然不覺我的猶豫。她輕輕哼唱某首輕快、聽起來熟悉的歌曲,我豎起耳朵,試圖聽出那是什麼──民歌?搖籃曲?──然後我意識到那是電視影集《風流軍醫俏護士》的主題曲〈自殺是不痛不癢〉。我下樓。
我在門口徘徊,看著我老婆。她奶黃色的金髮紮了起來,馬尾辮好像跳繩一樣輕快地晃來晃去,她心不在焉地吸吮被燙傷的指尖,繼續輕輕哼歌。她唱給自己聽,因為她是毀壞歌詞的大王,功力無人能及。我們剛開始約會的時候,收音機裡播放著「創世紀合唱團」的歌曲:「她似乎有著無形的碰觸」(註1)愛咪低聲吟唱,歌詞卻成了「她拿起我的帽子,擺在櫃子最上層」(註2)當我問她怎麼可能認為她正在哼唱的歌詞近似原意,她跟我說她始終覺得歌曲中的女子果真深愛那個男人,因為她把他的帽子擺在櫃子最上層。當時我就曉得自己喜歡上這個對於任何事情都有一套說詞的女孩,真的好喜歡。
譯註1:原文「She seems to have an invisible touch」出自「創世紀合唱團」一九八六年單曲「Invisible Touch」。譯註2:原文為「She takes my hat and puts it on the top shelf」。)
回想一樁溫暖的往事,心中卻興起一股全然的寒意,這有點不對勁吧。
愛咪盯著平底鍋裡吱吱作響的法式薄餅,舔去沾在手腕上的某樣東西,神情之中帶著當太太的驕傲。如果我把她擁入懷中,她聞起來會像是漿果和糖粉。
當她察覺我穿著骯髒的四角內褲、頭髮亂七八糟、躲在那裡偷偷觀看之時,她往後靠向流理台,開口說道:「嗯,帥哥,哈囉。」
恐懼與苦澀悄悄爬上我的喉頭。我對自己說:好,上戲囉。
**
我太晚過去上班。搬回家鄉的時候,我和我老妹做了一件蠢事。我們始終想要開一間酒吧,而我們也真的做了。我們跟愛咪借了八萬美金,對於愛咪而言,以前這個數目根本不算什麼,到了那時,她的身邊卻幾乎只剩下這麼多錢。我發誓一定連本帶利還給她。我不願成為那種跟老婆開口借錢的男人──我可以?P覺我老爸一聽到這個點子,嘴唇馬上一撇。嗯,男人千百種,雖然下半句從來沒有說出口,但我知道老爸的意思:而你是出了毛病的那一種。這是老爸最傷人的一句話。
但是說真的,此舉是基於實際的考量,從生意的觀點而言,這也是一個明智之舉。愛咪和我都需要轉換跑道,而酒吧將是我下一個事業。有一天,她會找到適合她的行業,找不到也無妨,但是在此同時,我們將運用愛咪僅存的信託基金賺錢營生。在我的童年記憶中,酒吧跟我租下的巨無霸豪宅一樣,兩者皆具有象徵性的地位──大人才會去那種地方,做些大人該做的事情。說不定因為如此,所以生計遭到剝奪之後,我才會堅持買下酒吧。我想藉此提醒自己畢竟還是一個成熟、有用的男子漢,即便我已經失去足以證明自己還是堂堂男子漢的事業。我不會再度犯下同樣錯誤:那群曾經充滿潛力的雜誌作家們肯定持續遭到排擠 - 網際網路、經濟不景氣和美國大眾都是罪魁禍首,人們寧願看電視、打電玩、或是借用電子科技通報友人下雨天真是差勁!但是大熱天在清涼、陰暗的酒吧啜飲一口波本威士忌,沒有任何一個應用程式能夠打造那種飄飄然的快感。世人總是需要喝杯小酒。
我們的酒吧位居街角,帶著殘破的美感,最優美的特點是那座維多利亞式的酒吧櫃檯,橡木雕製的櫃檯體積龐大,而且刻著龍頭和天使臉孔──在塑膠當道的狗屎年代,這座櫃檯無異是件過度奢侈的木製品。除了櫃檯之外,酒吧其他部份其實相當差勁,展現各個世代最粗劣的設計:艾森豪總統時代的亞麻地板邊緣捲起,好像一塊燒焦了的吐司;鑲嵌木板的牆壁感覺曖昧,好像直接抄襲七○年代自家拍攝的小電影;鹵素落地燈碰巧具有九○年代風情,好像稱頌我以前的的宿舍寢室。整體感覺卻是出奇溫馨──看起來不太像個酒吧,反而像是被某位好好先生遺忘的待修屋。酒吧氣氛亦相當愉快:我們跟當地的一家保齡球館共用停車場,酒吧的門一被推開,外面馬上傳來球瓶被擊倒的嘩啦聲,歡迎酒客入內。
我們把酒吧命名為酒吧。「大家會以為我們故意嘲弄,而不是創意破產,」我老妹這麼想。
沒錯,我們自以為展現紐約客的聰慧──其他人都不了解店名蘊含的戲謔,只有我們兄妹心領神會,參透背後的意涵。我們想像當地民眾皺皺鼻子:你們為什麼把酒吧命名為酒吧?但是我們第一位顧客、那個戴著雙光眼鏡、身穿粉紅色慢跑運動衣的灰髮女士說:「我喜歡你們的店名。這就好像電影《第凡內早餐》,奧黛麗赫本的貓咪叫做『小貓』。」
在那之後,我們的優越感大幅下降,而這樣也好。
我慢慢開進停車場,靜候保齡球館傳來一陣球瓶被擊倒的聲音──謝謝、朋友們、謝謝──然後走出車外。我觀賞一下周圍,這番殘破的景致依然令我心儀:黃金磚瓦砌成的郵局,四平八穩地坐落在馬路對面,旁邊有一棟不起眼的米白色辦公大樓,如今郵局星期六不再營業,辦公大樓也已永遠關門大吉,這個城鎮已經沒落,怎麼樣都稱不上繁華。去他的,這個城鎮甚至稱不上獨一無二。密蘇里州有兩個卡賽基市,嚴格而言,我們是「北卡賽基」,聽起來像是一個雙子城市,但是另一個卡賽基遠在數百英里之外,而且比我們繁華多了,那是一個五○年代的典雅小鎮,近來郊區擴充膨脹,變成一個中型城市,被人稱之為進步繁榮。僅管如此,北卡賽基依然是我老媽的家鄉,她也在此撫養我和小戈長大成人,因此,此地具有某種歷史意義,最起碼懷藏著我的過去。
我穿過停車場冒出雜草的水泥地,朝向酒吧前進,我直直盯著街尾,看到大河。這就是為什麼我始終深愛我們的小鎮:小鎮不是安然坐落在某個斷崖之上,俯瞰密西西西比河 - 我們就在密西西西比河之上。我可以走到小路盡頭,往下跨三步,輕輕鬆鬆踏進大河,順著河水漂到田納西州。市中心每一棟建築物都有一道道手繪的直線,標示出一九六一、一九七五、一九八四、一九九三、二○○七、二○○八、二○一一年間,河水曾經上漲到何處,未來也會繼續標示。
河水現在並未急漲,但是水流湍急,暗潮洶湧。一群男人排成長長一列,沿著河岸快速移動,他們低頭盯著雙腳,肩膀緊繃,一步一步往前走,不曉得走向何方。我看著他們,其中一人忽然抬頭看我,他的臉被陰影遮住,只見一團橢圓形的漆黑。我把頭轉開。
我感到一股強烈的衝動,想要馬上走進室內。走了二十英呎,我的脖子已經冒出汗珠。太陽依然從空中怒目相視。你曝光了。
我膽顫心驚,加快腳步。我需要喝一杯。
(待續)
尼克‧鄧恩
事發當日
一想到我老婆,我的腦海中總是浮現她那顆頭顱。先說形狀吧。第一次見到她時,我最先看到她的後腦勺,她的頭顱好像一顆閃亮、堅硬的玉米顆粒,也像一個河岸上的化石,各個角度都帶點俏皮的味道。維多利亞時代的人們會說她的頭顱「形狀秀美」。你輕易就可以想像她頭蓋骨的輪廓。
我到哪裡都認得出她那顆頭顱。
還有她腦子裡想些什麼。我可不會忽略她的思緒。她的大腦小腦圈圈纏繞,種種思緒穿梭其間,好像瘋狂爬行的蜈蚣。我像個小孩子一樣想像自己剖開她的頭蓋骨,挖出她的腦漿細細檢視,試圖捕捉她的思緒,弄清楚...
目錄
第一部 男孩失去女孩
第二部 男孩遇見女孩
第三部 男孩追回女孩 (或是女孩追回男孩)
推薦跋 《控制》:「若我不是你期待的樣子,你還會愛我嗎?」 文│周慕姿
推薦跋 愛的神諭 文│李桐豪
第一部 男孩失去女孩
第二部 男孩遇見女孩
第三部 男孩追回女孩 (或是女孩追回男孩)
推薦跋 《控制》:「若我不是你期待的樣子,你還會愛我嗎?」 文│周慕姿
推薦跋 愛的神諭 文│李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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