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法國史學家馬克‧布洛赫的代表作。書中介紹了法國農村從中世紀到十九世紀前農業革命這一時期的歷史。著重闡述了法國的土地制度、圈地的形式、畜牧業和農耕的結合、農業革命的進程,也介紹了歐洲從封建主義向資本主義過渡的農業演變情況。
章節試閱
在一些情況下或在某種程度上領主有權繼承農奴的遺產。這裡又有兩種不同的製度。一種在法國最北部尤為盛行,其表現形式與英國和德國廣泛流行的幾乎完全一樣,該制度規定,領主在農奴死後有權獲得其一小部分遺產:如最好的家具,最好的牲畜或一小筆錢。另一種制度一般稱做“永久經營權”,這是法國獨有的形式,也是我們國家最為流行的方式。如果死去的農奴尚有孩子,領主則什麼也得不到,如果農奴死後無子,只有旁系親屬,則一切遺產都歸領主所有。以後又漸漸加進一些限制,即死去的農奴的孩子必須與其雙親生活在一起才可以繼承遺產。可以看出,無論哪一種原則,除了一些例外情況,都意味著農奴所處的條件與維藍相同,都以由習慣而牢固建立起來的採地世襲制度為前提:中世紀契約把農奴視為不動產所有者。不管採取何種徵稅方式,領主所獲利潤不是微不足道就是極不規律。土地是過剩的,而勞動力卻十分稀少,以致於領主不得不將自己的一部分田地置荒,很多土地的地邊就這樣逐漸荒廢了。
不過,僅僅將農奴視為一個通過特殊的緊密紐帶世代相襲依附於強大的領主的附屬物的話,那我們對農奴制的考察就很不完善了。農奴的兩重性是當時制度中最具特點的。農奴制度一方面使農奴依附於領主,其地位由領主決定,同時又使其在當時等級制的社會中成為最低下、最被人鄙視的階層的成員。在與自由人發生衝突時,農奴不准出庭作證(也有例外,由於其主人的身份不同,國王的臣僕或一些教會地主的臣僕也能出庭作證)。宗教法規以農奴對領主緊密的依附關係為理由,用以前對待奴隸的作法對待他們,不許他們參加聖事儀式,除非他們獲得了人身自由。
在一些情況下或在某種程度上領主有權繼承農奴的遺產。這裡又有兩種不同的製度。一種在法國最北部尤為盛行,其表現形式與英國和德國廣泛流行的幾乎完全一樣,該制度規定,領主在農奴死後有權獲得其一小部分遺產:如最好的家具,最好的牲畜或一小筆錢。另一種制度一般稱做“永久經營權”,這是法國獨有的形式,也是我們國家最為流行的方式。如果死去的農奴尚有孩子,領主則什麼也得不到,如果農奴死後無子,只有旁系親屬,則一切遺產都歸領主所有。以後又漸漸加進一些限制,即死去的農奴的孩子必須與其雙親生活在一起才可以繼承遺產。可以看...
目錄
導言對方法的幾點思考
書目指南
第一章佔有土地的主要階段
一、初始階段
二、大拓荒時代
三、從中世紀的大拓墾到農業革命
第二章農田生活
一、舊農業的一般特徵
二、輪作型式
三、農田狀態:長形敝地
四、農田狀態:不規則形敝地
五、農田狀態:圈地
第三章14、15世紀危機以前的領主制
一、中世紀前期領主制及其起源
二、從大地產主到上地食利者
第四章從中世紀末到法國大革命前領主莊園與所有製的演變
一、領主莊園法律地位的演變;農奴地位的變化
二、領主財富的危機
三、“領主的反對勢力”:大土地所有者和小土地所有者
第五章社會集團
一、份地和國家共同體
二、農村共同體;公社
三、階級
第六章農業革命的開端
一、對集體地役的首次攻擊:普羅旺斯和諾曼底
二、公共牧場權的衰落
三、技術革命
四、走向農業個體化的勢力:公共地產和圈圍
第七章延續:過去和現在
地名索引
人名譯名對照表
附圖目錄
導言對方法的幾點思考
書目指南
第一章佔有土地的主要階段
一、初始階段
二、大拓荒時代
三、從中世紀的大拓墾到農業革命
第二章農田生活
一、舊農業的一般特徵
二、輪作型式
三、農田狀態:長形敝地
四、農田狀態:不規則形敝地
五、農田狀態:圈地
第三章14、15世紀危機以前的領主制
一、中世紀前期領主制及其起源
二、從大地產主到上地食利者
第四章從中世紀末到法國大革命前領主莊園與所有製的演變
一、領主莊園法律地位的演變;農奴地位的變化
二、領主財富的危機
三、“領主的反對勢力”:大土地所有者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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