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有人遭受迫害,法律是守住公道的最後一道防線。
但可曾想過,若法律也是迫害的一部分?
她死了,在他們即將步入禮堂前不久。
他拚命做著CPR,卻挽不回未婚妻堅決的死意。
這一夜,她不曾吐露的祕密終於曝光:一年多前,她在酒後遭熟人性侵。
之後,她一個人報案、離職、提告、打官司、接受心理輔導,只是想讓加害人得到應有的報應和制裁,然後她會努力把這些忘記,忘到好似從不曾發生這件事一樣,她還想要跟心愛的人一起好好過日子。
然而,法官念在被告認罪並展現賠償誠意,因而輕判,並可緩刑。
她不知道身體的傷要用哪一條法律來讓它輕一點,心裡的痛要用哪一條來讓它得到緩解。於是,她用自己的死,再一次控訴他們的罪。
面對眼前殘酷真相,悲傷的他不願她白白死去,卻不料,透過法律尋求讓加害人得到應有懲罰的作為,卻反而使得自己命懸一線……
作者簡介:
吳子雲
高雄市人。
一九七六年九月十日生於高雄。
自一九九八年起,以「藤井樹」為筆名,在網路上發表小說創作。
如果可以的話,也希望死於高雄。
著有
《我們不結婚,好嗎》
《貓空愛情故事》
《這是我的答案》
《有個女孩叫Feeling》
《聽笨金魚唱歌》
《從開始到現在》
《B棟11樓》
《這城市》
《十年的你》
《學伴蘇菲亞》
《寂寞之歌》
《六弄咖啡館》
《夏日之詩》
《暮水街的三月十一號》
《流浪的終點》
《流轉之年》
《微雨之城》
《真情書》
《回程》
《揮霍》
《漸進曲》
《暗社工》
章節試閱
救護車抵達之前,阿雄的手沒有離開過王素媛的胸部中央。
他當過兵,照著以前受過但已經印象模糊的訓練,他在她兩個乳頭之間找出中央點,以每分鐘至少一百下的速度向下按壓,這是他既不專業又手拙的狀況下,能做到最好的CPR了。他額頭上豆大的汗水不斷滴下,沿著他的手和她的胸部線條滑落到冰冷的浴室地磚上。他後方的浴缸裡放了七分滿的水,但水早已經被她的血染紅,地板也是,牆上有一小片噴濺型的血跡。洗手檯邊放了一瓶安眠藥,裡頭一顆不剩。她手腕上的割傷大概有五公分長,且深可見骨,一把已經生鏽的美工刀就掉在一旁。
十分鐘前,阿雄剛從應酬的場合中離開,一群土根性強烈的男人在酒店裡抱著陪酒女公關喝酒唱歌,他們是生意上的夥伴,標準有錢一起賺,有樂一起享,但有事不一定一起扛的表面朋友,如果不是為了生意,阿雄對這種應酬場合實在是興趣缺缺,畢竟人生十八到二十八歲這最精華的十年間,他天天在這樣的場合裡打滾,並不是為了貪杯或女色,而是為了生活。
計程車裡充滿了混雜著酒精的氣息,這氣息當然來自剛從酒店出來的阿雄,司機受不了而按下電動開關,把車窗開了三分之一,風聲立刻從那窗隙中灌入車室,瞬間吹散了濃濃的酒氣,同時也把阿雄給吹醒了。現在是半夜兩點十分,他感覺自己大概有了六、七分醉,醉得剛好,可以三秒入睡,剩下的三分清醒用來告訴司機目的地,以及拿起家裡鑰匙開門。
開門之後,他用僅剩的精力,躡手躡腳進了家門,他慢慢關門,慢慢把鑰匙掛到牆上的鑰匙勾上,過程中完全沒有發出任何聲音,他可不想把王素媛吵醒。她是阿雄的未婚妻,也是個有睡眠障礙的人,不小心醒了之後就不好再入睡。她的睡眠障礙並非他們一開始交往就存在,而是最近一年多來才發生的。
阿雄口有點渴,走到廚房打開冰箱,把一瓶全新的礦泉水打開猛灌,一直喝到他感覺胃漲了才停止,他把礦泉水放進冰箱,就在冰箱門即將關上的時候,金黃色的冰箱燈光照到一旁的餐桌上,那裡有兩張A4大小的紙,上面寫著滿滿的字。
深夜的住宅區裡,救護車抵達時那刺耳又刺心的鳴笛聲喧囂著,就像清晨五點放鞭炮一樣囂張高調,但對阿雄來說,感覺卻像是知道救兵來了一樣令人高興,兩名救護員衝到阿雄家裡,立刻接手對王素媛進行急救,並且在幾分鐘內就把王素媛送上擔架抬上車,阿雄隨手關上家門,拿著錢包就往救護車上衝。其中一個救護員問阿雄:「你是患者的誰?」
「我是她的未婚夫。」阿雄急得揮汗如雨,「拜託幫幫忙!快點到醫院。」
救護人員對阿雄提出一連串的問題,阿雄把他所知的一五一十全部仔細說明,王素媛赤裸的身體對比救護員的全副專業裝備顯得突兀,在他們把她抬上擔架之前,僅僅用一條大浴巾將她蓋住,阿雄握著王素媛的手,不停地叫喚她的名字,但她的眼睛就是緊閉著,像睡得很深很沉。
OCHA,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
儘管急診室的醫生和護士努力了半個多小時,仍只能宣告王素媛的死亡,而阿雄只記得這晚救護人員口中重複過好幾次的OCHA,醫生向阿雄解釋王素媛失血過多、心肺功能喪失等等,他的眼睛看著醫生,但他沒在聽,他在救護車上就已經知道未婚妻救不回來了,急診區裡半個多小時的急救大多只是一種醫療上的交代,用來告訴死者家屬:我們曾經努力過。
阿雄腦子裡想著的是一切生變前的情景,他想起他拿起那兩張A4紙,關上冰箱門,走到客廳打開小檯燈,從口袋裡拿出香菸,點上火,深深地吸一口,彷彿在為讀這張紙的內容之前做心理準備。這不是他故意的,而是他長久以來養成的習慣。因為他生意上的應酬機會不少,王素媛雖然不反對,但也多次抱怨兩人說話和相處的時間不夠,他陪伴酒精和朋友的時間總是比陪伴她要多許多,他們為了這樣的事情吵過好幾次架,但狀況不見改善。王素媛不想再因為這樣的事情和阿雄起爭執傷感情,開始在阿雄回家之前,把想說的話用電腦打上,然後列印,阿雄讀過之後就會在背面寫上回應,這方法看似有種無形的距離感,但對他們來說卻是一種期待、一種希望,因為那上面的話不會是冰冷鋒利的傷人言語,而是溫暖的問候和話家常。
但今晚這兩張不是,而是她在向他說再見。
親愛的阿雄:
我想跟你說一件事,這件事我從不曾告訴過你,因為我刻意隱瞞著。
一年多前,我們還沒訂婚,還沒同居。我還在幼稚園工作,相信你應該還記得那個打電話找不到我的尾牙宴,隔天早上你出現在我家門口,我睡眼惺忪地開門,只見你一臉擔心,我感覺好心疼。
你說:「整個晚上不接電話,我擔心死了。」
我回答:「我喝多了,回家倒頭就睡,電話在包包裡,而且開了振動。」
你的擔憂在看見我之後立刻化開了,你擁抱著我,用手撫摸我凌亂的頭髮,要我繼續去睡,沒事了,只要我安全就好。
可是,只有我知道,在「我喝多了」和「回家倒頭就睡」之間,我略過了一段痛苦的過程,而那段過程導致了今天的局面。
那天尾牙之後,同事們吆喝著一起去KTV續攤,我在尾牙宴上得到了最佳員工獎,獎品就是我們現在正在使用的那個烤箱,而在抽獎的時候,我又抽到二獎一萬元。同事拱我請客,我不好拒絕,所以答應一起去KTV,把獎金拿出來請大家唱歌。
我喝多了,那個你一直知道他對我有意思的小林,和另一個跟小林感情很好的蔡育華說要送我回家,在告訴司機路線的安排之後,我睡著了,中間的過程完全失去記憶。直到我半夜醒來,我在一個陌生的房間裡,一絲不掛,身邊躺著一樣全身赤裸的小林。我腦袋一片空白,在害怕、緊張與充滿疑惑的狀況下,直覺要我立刻離開那裡,當我走到客廳,我看見蔡育華只穿著內褲,躺在沙發上。他們兩人的鼾聲迴盪在整間陌生的房子裡,至今也迴盪在我腦海裡。
在我離開之前,我從電視櫃上的照片得知,那裡是小林家,照片裡是他噁心自戀的模樣,他永遠不知道自己戴著墨鏡、裝模作樣的臉看起來有多蠢。
回家的路上,計程車的冷氣吹得我渾身冰冷,我的身體在發抖,但我異常冷靜,我知道自己遭到了什麼樣的羞辱,我更知道這絕不能原諒。我要他們得到制裁。
回家後,我上網搜尋如何保存性侵後的證據,以及遭受性侵之後的處理方法,在你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報案、離職、提告、打官司、接受心理輔導。還記得你曾經問過我,為什麼突然要辭去幼稚園的工作嗎?對不起,親愛的,我當時說我想轉換跑道,其實是騙了你,我實在沒辦法再跟他們一起工作。
我心想,只要他們得到應有的報應和制裁,我會努力把這些忘記,忘到好似生命中沒有發生過這件事的程度,我不會被這件事影響,我也不希望我們被這件事影響,我們還要一起過日子。
在這期間,小林和蔡育華透過律師找過我很多次,律師說他們很希望且很有誠意要道歉賠償,但我一律拒絕。讓他們得到應有的制裁是我對這件事最大的希望。
經過一年的官司,法院兩個星期前做出了宣判。
我站在原告的席位,面對站在被告席位的小林和蔡育華,法官的裁量是:「被告一直積極向原告道歉並願意賠償,依刑法二二一條強制性交罪原刑度應各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念在被告認罪並展現賠償誠意,本席依刑法第五十九條宣佈,被告林建易與被告蔡育華,各判一年十個月,再引刑法第七十四條,判兩人緩刑三年。此案兩造雙方均可上訴。」
我心裡那道被侵害後還在修復期的傷口在聽判之後再度被撕裂,我不明白,身為一個被害人,到底為什麼一定要接受被告的道歉與賠償,我不明白,為什麼我沒有拒絕道歉賠償的權利,他們表現的誠意,相較於我內心的煎熬與痛苦,完全無法比擬,現在他們可以因為刑法第五十九條酌量減輕其刑,但我身體的傷要用哪一條法律來讓它輕一點?他們因為刑法第七十四條不必入獄得到緩刑,我心裡的痛又要用哪一條來讓它得到緩解?
讓我更痛苦的是,兩個星期以來,小林三天兩頭就打電話給我,說他願意賠我錢,只要我答應不提上訴。我掛電話,他又打,我不接,他就換號碼打來,我不回訊息,他就打家裡電話。他的語氣、他的聲音、他的訊息內容無時無刻折磨著我,我的情緒崩潰,恨意爬滿全身。
對不起,親愛的,這一年來,我們每一次上床做愛,我都試著盡力投入,你每一次猛烈的衝撞,我都以高亢的叫聲回應你,但只有我自己知道,那其實是在掩飾我的痛苦。當做愛這件美好的事因為曾經受過的傷而必須「試著」投入時,我心裡的悲痛難以言喻。我無時無刻不在怪罪自己,若當時不要抽到那一萬元,不要答應去KTV請客,不要喝醉,這一切都不會發生,我們之間的美好依然如昔。
對不起,因為我知道這輩子都會因為這件事而嫌自己髒,即使理性告訴我那不是我的錯,但感性不放過我。
為了讓他們得到該有的制裁,請原諒我自私的決定。
謝謝,再見,我愛你。
讀完這些,阿雄全身顫抖,手上的菸早已經燃燒殆盡。
他在放下紙張的同時,看見一台被摔爛的烤箱,零件四散地躺在落地窗前的地上。
救護車抵達之前,阿雄的手沒有離開過王素媛的胸部中央。
他當過兵,照著以前受過但已經印象模糊的訓練,他在她兩個乳頭之間找出中央點,以每分鐘至少一百下的速度向下按壓,這是他既不專業又手拙的狀況下,能做到最好的CPR了。他額頭上豆大的汗水不斷滴下,沿著他的手和她的胸部線條滑落到冰冷的浴室地磚上。他後方的浴缸裡放了七分滿的水,但水早已經被她的血染紅,地板也是,牆上有一小片噴濺型的血跡。洗手檯邊放了一瓶安眠藥,裡頭一顆不剩。她手腕上的割傷大概有五公分長,且深可見骨,一把已經生鏽的美工刀就掉在一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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