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美國專業與學術傑出出版獎(The PROSE awards)、
媒體生態學會高夫曼學術傑出獎(社會互動生態學獎項)
主流觀念認為,主體是自我指向的行動智者,但《關係的存有》對這個啟蒙時代以降的個人主義傳統提出異議,認為我們必須超越將「個體人」視為知識起點的理論傳統,因為我們正在承受它的知識所帶來的現實苦果。
本書開拓了另一種視野,反轉、淘洗既有的觀念,帶領讀者重新認識「關係」的優先性:從本質上來說,關係才是知識建構的場所。主體的知識、推理、情感和道德是在以關係為中心的情景中產生的。主體間的相互溝通和影響非常重要,知識的發展是一種社會現象,並且只有在溝通中產生意義。關係的歷程先於個體。
本書是將心理論述還原到關係場域的反思之作,其脈絡交織作者個人生活故事的夾敘、思想理論的對話,亦有當代公共議題的探討――從人際關係、社群生態、教育學習、心理治療、政治文化、世界體系到靈性領域的存有網絡。肯尼斯•格根捨棄艱澀的學術書寫,採取「多態語氣」的寫作方式,以各種體裁的交織拼圖本書,避免意義僵固與封閉,積極朝向開放的新領域,邀請讀者在閱讀中產生各種嶄新的聯想與意向,並認出我們的自我,是如何被我們設下的障礙阻絕於關係存有之外,進而引發有生產力的意義共創行動。
「格根的思想總是刺激著人文學科的投入者對現有的理論架構做最根本的反思、檢視和突破。」
――吳熙琄
「或許把這本大部頭著作捧在手上的你,只是單純出於好奇,想看看在這個講究輕薄短小的年代,怎麼還有人寫這麼厚重的書,而且還有出版社願意翻譯出版。如果真是如此,那我得先說聲『恭喜』,因為你的好奇,遇上了這本可能徹底改變你如何對『人』的現象進行思考、進而促成自己和他人改變的一本絕妙好書。」
――彭榮邦
「這是一部力道強大、見解獨特而發人深思的作品……實屬令人震驚的優秀創新。」
――諾曼.鄧金(Norman K. Denzin,
伊利諾大學厄巴納-香檳分校社會學、電影研究與詮釋理論教授)
「《關係的存有》是朝向下一次啟蒙之路的里程碑。」
――大衛.庫柏賴德(David Cooperrider,
凱斯西儲大學魏德海管理學院組織行爲學教授)
作者簡介:
肯尼斯.格根(Kenneth J. Gergen)
國際知名的美國心理學家、後現代社會建構論的主要奠基者與倡導者。其主要研究領域為:自我敘事、社會建構過程、關係理論、文化批判等。目前擔任斯沃斯摩爾學院(Swarthmore College)教授,並受邀至世界各地的幾所主要大學擔任客座教授。他也是國際社會建構思潮重鎮陶斯研究院(The Taos Institute)的創始者之一及董事會主席。
肯尼斯.格根在西方心理學界影響深遠,從上個世紀八〇年代開始,他的後現代社會建構論就是心理學界最重要的探討議題。1982年以《邁向社會知識的轉型》(Toward transformation in social knowledge)一書奠定其學術地位。他和其他響應「社會建構主義」的學者們合作,編撰許多不同主題的著作,被視為社會建構運動的領軍人物。
格根主張解構心理學中的「經驗實證論」或「邏輯實證論」,提議以不同源流的學術路線,來共同搭建美國學術所需的「新科學」。他的著作集詮釋學、辯證法、批判論述、後現代主義與關係論之大成,為美國心理學界引進一個更寬廣的視域及對話可能。格根教授更將其社會建構理論實際應用於社會變革的實踐,他積極參與當代文化生活的各個面向,包括自我、技術、公民社會、組織變革與發展、心理治療、教育實踐、老年化問題和政治衝突。
格根的著作豐富,作品在全世界獲獎無數,並在期刊和雜誌發表了超過三百篇文章。其重要著作還有《飽和的自我》(The saturated self, Dilemmas of identity in contemporary life, 1991)、《關係的責任》(Relational responsibility, 1999)、《實在與關係》(Relational Being, 1994)、《語境中的社會建構》(Social Construction in Context, 2001)、《醞釀中的變革:社會建構的邀請與實踐》(An Invitation to Social Construction, 2009,繁體中文版由心靈工坊出版)等。
譯者簡介:
宋文里
美國伊利諾大學(Urbana-Champaign 校區)諮商心理學博士,國立清華大學榮譽退休教授,天主教輔仁大學兼任教授。專長領域為文化心理學、藝術心理學、文化的精神分析、宗教研究、批判教育學等。
1986年起在清華大學社人所、社會所先後開設論述心理學、文化心理學、文化的精神分析,乃至其他跨學科專題,經常使用格根的著作(包括他所編的各種專輯)為教本,後來也延續到輔仁大學的心理學研究所至今。
譯有《成為一個人:一個治療者對心理治療的觀點》(Carl Rogers),《人類本性原論》(E. O. Wilson),《教育的文化:文化心理學觀點》(Jerome Bruner)、《宗教的動力心理學》(Paul Pruyser)與《正常人被鎮壓的瘋狂:精神分析,四十四年的探索》(Marion Milner)等書,另有專文著作及文化藝術評論多篇,他也喜歡畫畫,寫感應詩,以及寫寓言、童話。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丁興祥(輔仁大學心理學系教授)
王浩威(華人心理治療研究發展基金會執行長)
吳熙琄(茵特森創意對話中心創始人)
余安邦(中央研究院民族所副研究員)
李維倫(東華大學諮商與臨床心理學系教授)
沈清楷(輔仁大學哲學系助理教授)
林耀盛(台灣大學心理學系教授)
黃光國(國家講座教授)
彭榮邦(慈濟大學人類發展學系助理教授)
劉紀蕙(交通大學社會與文化研究所教授)
共同推薦(按姓氏筆劃排列)
茵特森創意對話中心 | 合作出版
【推薦序】打開關係的視野
彭榮邦(慈濟大學人類發展與心理學系助理教授)
或許把這本大部頭著作捧在手上的你∕妳,只是因為好奇而翻開了這本書,你∕妳並不知道肯尼斯.格根是何方神聖,也不太清楚社會建構主義運動(social constructionist movement)在心理學界掀起了什麼波瀾,更不知道這本書曾經在2009年獲得了美國專業與學術傑出出版獎(The PROSE awards)的殊榮。你∕妳只是單純出於好奇,想看看在這個講究輕薄短小的年代,怎麼還有人寫這麼厚重的書,而且還有出版社願意翻譯出版。如果真是如此,那我得先說聲「恭喜」,因為你∕妳的好奇,遇上了這本可能徹底改變你∕妳如何對「人」的現象進行思考、進而促成自己和他人改變的一本絕妙好書。
格根雖然名聲響亮、著述豐富,但在以量化實證研究為大宗的美國心理學界,他並不是所謂的「主流」心理學家。相反地,我們甚至可以說,在許多主流心理學家的眼中,格根是個屢屢挑戰心理學根本預設的「麻煩製造者」。格根早在1973年初露鋒芒的〈社會心理學之為歷史〉(Social Psychology as History)一文中就指出,人的現象不同於自然現象,沒有亙古的穩定性,而是隨著歷史而變遷,因此試圖在人的現象中找尋穩定不變的普遍法則,是一種緣木求魚的做法。他更進一步指出,心理學的各種理論概念也依存著當時的文化條件,即使理論性知識本身也沒有永恆存在的條件。
對實驗社會心理學家來說,仿效自然科學的研究方法是無須爭辯之事,格根的論文幾乎是在刨他們的知識地基,後來當然引發了大辯論。但是格根並沒有因此退卻,反而著述不斷,而且每一次的論文或書籍出版,都指向當代心理學知識中的可疑之處,逼著心理學界面對自身知識基礎的不穩固。在這其中,格根著力最深的,是把個體人(the individual person)視為心理學知識毋庸置疑的起點所做的批判。
對一個知識場域來說,起點性的概念具有無比的重要性,因為它們決定了思考的可能性和方向。格根認為,心理學中的許多核心概念,包括自我、動機、情緒、欲望等等,都是根基於「個體人」的設想。然而,把我們自己只認定為存在於眼球之後的「個體人」,卻是啟蒙時代之後的觀念,是自我認同的可能性之一而已。格根當然清楚現代社會相當程度上是以「個體人」為基礎來運作,甚至在語言上也早已被這樣的認識所綑綁,但是對他來說,以「個體人」做為心理學的知識起點,是無論如何必須被超越的,因為我們正在承受著它的知識後果,甚至現實的苦果。
問題是,這麼根深蒂固的觀念有可能被挑戰嗎?如果有的話,該從何處反轉?格根認為,如果把人視為「個體人」這般囿限的存有是一種思想建構的話,那麼反轉也必須出現在思想的層面。我們必須在知識上提出另外一種可能性,並以此為基底,對整個心理學的基本概念群進行淘洗,藉以重構出一種不以「個體人」為知識起點的心理學。
「不以『個體人』為知識起點的心理學,會是什麼樣的心理學呢?」身為讀者的你∕妳可能會問。格根用近乎唐吉訶德式的毅力,以一整本書的篇幅,也就是各位手上的這本《關係的存有:超越自我.超越社群》,詳盡地回答了這個問題。這其中最根本的反轉,就是對「關係」(relationship)優先性的重新認識。他指出,人本質上是一種「關係的存在」(relational being),獨立的個人以及我們的自我認識都是從關係中產生的,而非其反。這樣的說法聽起來似乎有違常識,但就像我先前提到的,我們的常識(亦即日常語言)早已被「個體人」的知識傳統綑綁,所以才會覺得「有違常識」。既是如此,那我就舉「親子關係」這個例子,和你∕妳一起檢視格根的說法吧。
從常識的角度出發,「父母生下小孩」絕對是件毋庸置疑的事情,因為沒有小孩是從石頭裡迸出來的,有了父親母親,才會有小孩。可是從關係的視野出發,事情就完全不一樣了,我會說,是「小孩生下父母」,而不是「父母生下小孩」。這麼有悖常理的說法,讓我們來仔細推敲。當然,做為父親或母親的人,絕對比他們的孩子早出生,也不可能被他們的孩子生下來。可是,當我說「小孩生下父母」時,我指的並不是個體人,而是關係裡的「小孩」、「母親」和「父親」:是「小孩」的出現,決定了在這個關係裡的「父親」和「母親」的樣子。說得極端一點,只要這對伴侶夢想或期待著這個「小孩」的來臨,甚至無須呱呱落地,這個「小孩」就生出了他∕她未來的「父親」和「母親」。
如果我舉的這個小例子,能讓你∕妳眼睛一亮,覺得思考突然活化起來,那麼我真心推薦你∕妳花點時間仔細閱讀手上的這本書,我相信你∕妳會走進一個完全不同於以往的視野,帶著一雙發亮的眼睛重新看待這個世界。這本書或許份量不薄,但由於格根捨棄了艱澀的學術書寫,而採取他所謂「多態語氣」(multiple voices)的寫作方式,即使有些段落學術味比較重,但多數時候你∕妳會覺得他以活潑的方式在和你∕妳對話,在彼此的詰問中思考前行。最後不得不提的是這本書的譯者,宋文里老師。認識宋老師的人都知道,他對翻譯的重視幾近吹毛求疵,常常在一個字或一段話上反覆推敲,為的就是把某些重要的思想在漢語世界裡接生出來,真正成為我們語言的資產,而不僅僅是生硬的轉譯。讀者們可以在宋老師的大量譯註中,看見他為這本書的翻譯所花的心思。感謝心靈工坊願意出版這本重要的書,而且請到宋文里老師這麼難得的譯者來賦予它生命。
【譯者序】社會建構論、關係論與格根筆下的心理學存有論
宋文里
肯尼斯.格根教授在1985年因為一篇題為〈現代心理學中的社會建構主義運動〉(Social Constructionist Movement in Modern Psychology)的文章發表在美國心理學協會(簡稱APA)的旗艦刊物 American Psychologist 之後,有長達二十多年之久一直被認為美國心理學中「社會建構論的代表人物」――但這說法有點語病,只要我們轉往另一個理論關鍵詞「關係論」(relationalism),也可發現,同樣一位格根教授,也可被視為「關係論的代表人物」。那麼,格根到底代表了什麼?
格根拿的博士學位是社會心理學。但他在拿到學位後不久發表的一篇文章〈社會心理學之為歷史〉(Social Psychology as History, 1973)幾乎立刻引起心理學界的騷動,也好像把心理學(特別是實驗心理學)的招牌給扯掉了──他和當時一些少數的「基進派」(radicalists)一起改寫了心理學的定義。心理學不是在個體人身上取出種種變項(variables),並利用各變項間的數理關係來呈現「心理現象」的學問,而是――除此之外――其他的學科本都可以說得通的學問,就只有心理學主流中一直堅持的那套「個體.變項.現象」之論最是不通,最不足以稱為心理學的定義。
我在1990年代開始企圖尋找心理學主流「之外」的心理學,雖然我對於心理學這門學問,是打從我在大學時代(1970)進了一個心理系之後,不到一學期就已經醞釀出滿肚子的不滿了。但在那時代,台灣的學術界可能還不太知道整個知識狀況的歷史中一直有典範轉移的問題,也就是知識可能因為「革命」而導致目標、方法,甚至表達形式的整個翻轉。從七〇年到九〇年,那就是二十年,我的知識生涯在不知「知識革命」為何物的情況下,只能苦心孤詣地在不滿中尋尋覓覓,至少在後面十年中,我好像在美國的圖書館裡零零星星看見了一些「之外的心理學」身影――後來,我的九〇年代作品果然被本地的心理學界歸在「另類心理學」的類別中。
回頭來看格根的心理學,那就可以清楚看出,他比起我們(譬如說,台灣)要早出二、三十年(看怎麼算法)就開始朝著某種的「另類心理學」而發展,雖然開始時他自己還不太清楚那「另類」到底該準確地稱為什麼――整個美國的學術界也還不知道。這情況直到1980年代才開始發生轉變。「後現代」(postmodern)這個稱謂開始從歐洲輸入,取代了許許多多「另類」的名號,並蔚為風潮。心理學是在諸多學門中受該風潮影響較晚的一門。有很多緣故,在此不容細說,但看格根那篇〈社會建構主義運動〉的發表年代來看,就可約略窺知「心理學的後現代」至少比起社會科學中的傳播學、社會學、人類學等等要遲得多。
「社會建構論」、「關係論」云云,其實都和「後結構主義」一樣,是屬於「後現代主義」潮流之中的一些支流。格根在這本捨棄「社會建構論」而徹底闡揚「關係論」的著作中,至少向讀者顯示了,他的知識型態是在全面受到後現代主義影響之下的發展。他在本書的序曲章中提了一下,但之後就再也沒使用「後現代」這個字眼。那麼,「關係論」和「社會建構論」究竟有何關係?是兩種相似的理論?或是不同的論述方式?從本書書名「關係的存有」之中,也許可約略看出一些端倪――關係論比較著重的層次是存有論(即本體論),而社會建構論則偏重於知識論(或知識社會學)。這是同一種用來產生基進論述(radical discourse)的知識型態,是一體兩面的關係。我希望對此來作點說明,或可稍解讀者們的疑惑。
格根以「社會建構論」為名寫下兩本書,但另外和世界各地的其他學者合作編輯了將近十本論文集;以「關係」為名則寫了三本書和十幾篇文章。這兩者的交集顯現在一本書上,就是《現實與關係》(Realities and Relationships: Soundings in Social Construction)。事實上,社會建構論最早的出現應是 Peter Berger & Thomas Luckmann 合寫的《現實的社會建構》(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Reality, 1966)。格根自己也在本書中承認這個知識源頭。「現實的社會建構」不就是「社會現實的建構」嗎?而什麼是社會現實?無非就是人的社會關係!
在這本《關係的存有》中,「社會建構」一詞確實是銷聲匿跡了,但換個方式來說,以關係(relation, relationship)作為存有的本體──也就是讓認識論朝著存有論移動──其意思正是要以關係存有來取代個人和社群本體,因此,整套心理學個人主義(也包含社群主義)在此需要以重重的辯解來加以解構和重構:心理學的「心」再也不是藏在人心、內心,而是存在於關係中,不再是隱而不見的東西,不再需要另外製造各種變項(諷刺的是:心理學也常把各個變項稱為「建構」――「構念」或「構想」),並且用統計歸納與統計推論來加以估算。關係論的建構即是在關係發生的過程中,以關係主體的一方來體驗與他方的交往,進而形成互為主體,讓個體中心和社群中心的觀念可以完全轉換過來。關係的本質是直接體驗而不是間接估算。但不論直接或間接,都可以叫做「建構」,這是心理學本身的題材所造成的模稜兩可現象,因此,心理現象確實很容易在各說各話中,陷入知識的矇混狀態,但是,心理學的學習者卻不能再如此混下去:每一位對知識本質夠在意的人,必須做出選擇。
在本書的編輯過程中,有幾位先讀到書稿的先進們曾提議把「關係的存有」(Relational Being)這書名改為「關係性的存有」。我認為在經過上文的解釋之後,大家該考慮的是在中文(現代漢語)的用法上,是否能體會「關係的存有」實意謂「關係的本體」(在希臘文中,本體論[ontology]就是存有論,本體[to on]這個字根確實可以換譯為存有[being]),換言之,就是「以關係為本體」的意思,因此「關係性的」一詞就顯然是畫蛇添足了。至於本書的副標題,作者用“Beyond Self and Community”,而在書中,他所念茲在茲的大哉問就是要把我們過去對於「自我–自己–個人」以及「社群–我群」的觀念全部予以揚棄。「個己主義∕我群主義」在他看來,已經危害人類長達四世紀以上──從啟蒙時代開始,風起雲湧的推翻王權(帝制)浪潮,雖然好像帶來民主體制的大勝利,但在知識發展上,啟蒙時代的思想被過份偏狹的「主義」所壟斷,直接把全球一起逼入「現代性」(modernity)的死胡同。這看似進步實則退化的人類情境(human condition)應該就是作者苦心孤詣要面對的大問題。
格根在本書中再三再四地使用論證、呼籲,加上旁敲側擊的引述、描述等各種手法,就是要讀者和他一起來脫胎換骨,把自以為是的自我拋開,把更振振有詞的我群看穿其私心自用的目的,於是,超越現代性的桎梏方為可能。超越之後會取而代之的就是以關係為本體的「關係存有」該誕生的時刻――雖然,這「誕生」也可視為「重生」,因為在人類歷史進程中,以關係作為存有本體,本非什麼新鮮的觀念,更不是史所未見的生活實踐方式。要明心見性直指問題核心的話,幾乎可以說:和科學一起並駕齊驅的文學∕藝術∕宗教,本來就蘊含著關係存有的本質――說得更徹底一點,就在現代性的科學主義(scientism)∕科技掛帥之外,科學實踐的本身也不是個人主義可以扛得起的文化大業。沒有關係,就沒有文明(也就沒有科學)。啟蒙以來所崇拜的偉人∕英雄永遠是在有一套相互參照的關係匯流(coordinate / relational / confluence)中才得以出現的──亦即「時勢造英雄」,但其逆不真。「其逆不真」不只是邏輯的問題,但確實是個論述建構現象。(摘文)
名人推薦:丁興祥(輔仁大學心理學系教授)
王浩威(華人心理治療研究發展基金會執行長)
吳熙琄(茵特森創意對話中心創始人)
余安邦(中央研究院民族所副研究員)
李維倫(東華大學諮商與臨床心理學系教授)
沈清楷(輔仁大學哲學系助理教授)
林耀盛(台灣大學心理學系教授)
黃光國(國家講座教授)
彭榮邦(慈濟大學人類發展學系助理教授)
劉紀蕙(交通大學社會與文化研究所教授)
共同推薦(按姓氏筆劃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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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節試閱
序曲:邁向新的啟蒙
此刻,我該如何向你描述我自己呢?如果我告訴你:我正坐在桌前,陷入沉思,你應不會覺得太訝異。我在拿捏一個觀念,考量到它的短處,又搬弄另一觀念,拓展其種種可能性,而後我才漸漸寫了起來。對於這些來回游動的心思,我一直嘗試權衡出最合適的狀態,來讓它轉換為文字,希望這些書頁能讓你這位讀者理解我的思想。這樣說,聽起來不是挺合理嗎?
再想一遍:這麼普通的一段文字,怎能把我定義為一位作家?而在定義著我之時,是什麼東西告訴了我們,關於作為一個人,該要有的想法是什麼?在某一重要的方面上,我們可看見此處出現一張關於我的圖像:這是一個有個別性的思想者,寓居於一個意識的內在世界,並且全部都是屬於我的。由此含意來推想,我們不也可說:我們每個人都像這樣單獨地活在自己的內在世界中?我們沒有直接的方式可以互相接取各自的思想,並且,經常也很難把思想翻譯成文字。在這樣的世界中,你不可能用管線接到我的心靈深處;你絕不可能完整地理解我。同樣地,你的私心世界對我而言,也永遠是個謎。結果,像這樣的一般說法,就把我們用各自異化的存有(alienated beings)給定義完了。
你也許會回答說:「那又怎樣?這本來就是簡單的事實,我們都是分離的個體,各自活在私有的意識裡。生命不就是這樣嗎?」是這樣嗎?如果我們接受這樣的觀點,認為我們自己都是囿限的存有(bounded beings),根本的「我」就寓居在眼球後方,那麼,我們就必得一直不斷面對人人皆分離的許多問題:我必須時時刻刻處於警戒中,以免他人看見我在思想上的種種缺點;我陷溺在情緒的污水槽裡;以及我的行動背後有令人尷尬的動機。在這樣的世界中,我也必須不斷擔憂我和別人的比較,以及我是否被別人比下去了。這樣的觀點在我們的學校和各種組織中廣泛流傳,而在其中,對於個體的評鑑如鬼影般黏著我們的腳步,幾乎從踏進學校的那一刻開始,直到最後的退休方才停止。我們就這樣,以自己的尖牙利爪和別人競爭拼鬥,力求勝出。自尊心一直吊在忐忑的平衡上――失敗和灰心總是等在門口。在這樣的情況下,別人能算是什麼價值呢?他們難道不就是我們取樂和獲利的基本工具嗎?如果他們對我們的幸福都無所貢獻,那麼,我們是否該避開他們,或把他們都給甩了?假若他們肯定會妨礙我們的幸福,那麼,我們是否就有正當理由來對他們施罰、監禁或甚至把他們除掉?這種你我對立的態度已經無孔不入地滲透到我們的觀點中,用來面對自然以及其他文化。最要緊的事情終究是:誰能得利,或誰的利益受威脅?
你可能會再次抗辯道:「是的,我可以看出其中有問題,有時我們也確會採取手段來作作修正。但同時,競爭總是好的,而獲得勝利不就是生命中最大的快樂之一嗎?另外,我們此刻所談的,正是人類的本性。所以,別再抱怨了,繫好鞋帶上路去吧!」不過,這就是人類的本性?根據歷史學家的描述,個人乃是單一而各自分離的觀點,個人之能思與能感正是生命的核心,個人會願意各自擔當行動,也就一定會受讚賞。但以上種種觀點,其實都只是到了近代才開啟的。這樣的人類本性觀,只開始於四個世紀之前,也就是我們現在所謂的「啟蒙時代」(the Enlightenment)。就在這樣的時代之中,我們現代視為「人」的中心成分(叫做心靈或精神也罷),大部分都被個人的理性所取代了。正因為我們每個人都擁有智力之故,有個條件就這麼確立下來――我們可以向任何權威的權力挑戰,不論是宗教或其他,並且也可憑此而宣稱真實、理性是什麼,以及對一切而言的善是什麼。正是這種啟蒙觀點的開啟,使我們能用來為民主體制、公共教育和司法程序等等進行辯護。在這種體制中生活日久,我們才接受了所謂「人的自然條件」之說。
大部分的人類學家都會為此一結論背書。但此行中德高望重的克里佛.葛茲(Clifford Geertz)對此卻是這樣寫的:
西方世界對於個人(the person)的概念就是:囿限的、獨特的、或多或少整合的,是個動機和認知的小宇宙;這也是知覺、情緒、判斷的動力核心,而其行動會組織成截然有別於其他的一個整體,並且會和社會及自然的背景對立。這樣的概念對我們而言不論如何根深柢固,將它放在全世界的文化脈絡之中來看,仍是個相當特異的想法。
實際上,讓這個「囿限的存有」成為很普遍的觀點,且實現為個人主義的生活方式,其實都是我們的集體創造。這樣的建構(construction)如果真會為我們帶來限制、壓迫和毀滅的話,那麼,我們也應可另創造出其他種種的建構。
對於本書真正的挑戰,就在於超越此一啟蒙的傳統而另尋出路。我的意圖是要透過關係(relationship)的視野而生產出關於人類行動的說法,來取代「囿限的自我」之中的預設。我說的關係並不是存在於「已經分離的自我」之間,而毋寧是一種相互參照(coordination)的歷程,存在於現下所謂的自我概念之前。我希望能作的論證乃是:幾乎所有可知的行動都是出生於、維持於、區分於不斷進行的關係歷程中。以此立場而言,就根本沒什麼孤離的自我,或個體全然私下的體驗。反倒是:我們恰恰存在於一個共同構成(co-constitution)的世界中。我們本來就是在關係中長出;我們不能離開關係半步;即令在最私密的時刻,我們也絕不孤單。更有甚者,我將在下文中提出建議:這個星球未來的幸福所當依賴者,顯然不是要滋養或保護個體、群體到什麼程度,反而是要依賴於我們能生產出多少關係的歷程(processes of relating)。
雖然這個挑戰的核心在於將關係的實情擘劃出一片清晰的景觀,但我並不打算將此書變成一套理論的操演。我的興趣不在於寫出一本僅僅適用於學院的作品。而倒是想把這樣的關係觀點連結到我們的日常生活。「關係的存有」(relational being)此一概念,要獲得其終極意義,應該是在我們的攜手同行之中。要能把概念攪拌入行動的形式裡,我的希望也是要邀請我們大家在體制中作出轉型――在我們的教室、機構、實驗室、諮詢室、工作坊以及行政大樓裡。因為我們的生活中岌岌可危的未來,是我們必須共同面對的,不論就在地而言,或就全球而言。
讀者必須先接受一個警告。這個以關係為中心的另類思維,相對於傳統的自我觀點來說,是會令人不安的。對於自我作批判的挑戰,會向多方面產生震盪。譬如,我們通常都假定:人和人之間會互相產生影響。我們會說:父母模塑孩子們的性格;學校影響學生的心靈;大傳媒體對大眾的態度與價值有一定的衝擊。然而,這些因果關係的普通預設,正是和囿限的存有這樣的傳統並肩齊步的。也就是說,那些預設所仰賴的正是基本上互相分離的個體,其間的相互關係有如撞球般的互撞。在本書中,我提議要把那樣的因果思維放棄,才能理解關係的究竟。把因果預設置入括弧中,我的意思也不是因此而要擁抱決定論的反面,亦即自由意志。一個會作自由選擇的行事者(agent),此一觀點其實也掛在囿限存有的傳統中。然而用關係的存有作為視野,則會引領我們撇開自由論∕決定論的二元對立,並用關係的匯流(confluence)來把這世界作個重新考量。
這樣說,並不意謂我想要打破關於自我、因果關係以及行事權能(agency)的傳統觀點。我也不想說這些傳統觀點都帶有些虛假,或說我們自己的傳統在基本上就是錯誤。這一大套的基本設定既非真也非假;它們只不過是人類所作的某些建構,用來把我們的生活組織起來罷了。譬如說,我們不能問「正義」(justice)的觀念是否為真;不過,我們卻可能因為我們相信法律是正義或不義(unjust)而導致或生或死的結果。正是這樣的事實,亦即我們活在這些理解之中:獨立的自我、自由、決定論,才恰恰是我們必須認真反思的道理。何況,如果人和人之間的關聯可變得像傳統那種人人分離的狀況一樣地真實,那麼,我們的生活潛能也必可大為豐富。我們的傳統當然有其價值;也值得加以維護。然而,像這樣的傳統應只能當作一些選項,而不當用來定義或限制我們的世界。為了發展出新的另類選擇,才是本書的立意所在。
既然如此,讀者也許會願意和我一起來反思:是否有其他的思想假定或實踐方式可以用來對照囿限存有的傳統,而且還能並行不悖?在下文中,我也會提出種種質疑,譬如:所謂心理疾病的真實性何在?關於大腦可以決定人類行為的說法有何意義?關於真理之預設是否為天經地義?以及用教育把人教成獨立心智之重要性安在?還有更多關於社群、民主體制、個人責任等等之終極價值的問題都值得提出。我再說一遍:我的企圖並非為這些傳統判定其真假,而只在乎其用之於我們的生活中,到底含意何在?試想想:把人判定為「心理上有病」,我們就已經把其他更有希望的詮釋給模糊掉了;把「大腦決定人的行動」視為理所當然,我們就會看不到大腦如何在追求更有意義的生活之時,應充當的只是我們的僕役;當我們緊緊擁抱著「真理」之時,我們已經把許多不同於此的世界觀和聲音都給排除殆盡;當我們一直強調教育的目標是在於培育個體心智時,我們也會使得知識與關係的互賴性變得曖昧不明。更且,當我們一直獎賞著某種社群之時,我們也在製造社群之間的分裂;當我們把個體的意見視為民主體制的根基時,我們就在壓制對話的重要性,忽略了批判才是能讓意見變得更成熟的功能;還有,我們一直堅持的個人責任,其實也模糊了我們對於「非責任區」可能有的貢獻。我們的做人,實在可以做得更好。
(摘文)
序曲:邁向新的啟蒙
此刻,我該如何向你描述我自己呢?如果我告訴你:我正坐在桌前,陷入沉思,你應不會覺得太訝異。我在拿捏一個觀念,考量到它的短處,又搬弄另一觀念,拓展其種種可能性,而後我才漸漸寫了起來。對於這些來回游動的心思,我一直嘗試權衡出最合適的狀態,來讓它轉換為文字,希望這些書頁能讓你這位讀者理解我的思想。這樣說,聽起來不是挺合理嗎?
再想一遍:這麼普通的一段文字,怎能把我定義為一位作家?而在定義著我之時,是什麼東西告訴了我們,關於作為一個人,該要有的想法是什麼?在某一重要的方面上,我...
目錄
推薦序一 關係潛力的反思與視野∕吳熙琄
推薦序二 走出囿限的存有,進入關係的存有:太初即關係,關係即對話∕林耀盛
推薦序三 打開關係的視野∕彭榮邦
譯者序 社會建構論、關係論與格根筆下的心理學存有論
序曲:邁向新的啟蒙
第一部 從囿限的存有到關係的存有
第一章 囿限的存有
1.自我之濫用
最根本的孤立
無情的評價
自尊的追求
2.自我及他者
信任破產與價值貶損
關係是一種造作
3.囿限存有的文化
算計的代價
公共道德之可厭
4.轉變傳統
第二章 太初即有者:關係
1.共同行動與創造
2.每事每物的共創
共同行動及其限制
多態性與延展性
關係之流:敗壞與繁榮
3.從因果到匯流
第三章 關係的自我
1.從囿限中解開的存有
2.所謂「自知」這一觀念
3.對專家的召喚
4.從心到關係
5.心之為關係中的行動
理性乃是關係
行事權能:意向乃係行動
體驗與記憶:不是我的,而是我們的
創意乃為關係的成就
第四章 身體之為關係:情緒與苦樂
1.歷史與文化中的情緒
2.情緒之舞
3.關係的場境
4.中止危險的邀舞
5.情緒不都是生物性的嗎?
6.身體之樂:共同行動的贈禮
7.苦:最後的挑戰
第二部 日常生活中的關係存有
第五章 多態存有與日常生活的冒險之旅
1.多態存有
早期的先驅:深度心理學
當代的先驅:與他者共存
批判與連貫
為多態存有造形
2.相互參照:飛翔的挑戰
相會與相互性
維持與壓制
3.日常的禍害:關係中的關係
對立邏輯與關係之惡化
4.相互參照的藝術
瞭解:行動的同步
肯定:協作之誕生與重建
賞識的探索
第六章 黏結、障礙及其超越
1.對於黏結的衝擊
2.可凝聚的黏結
真與善的協議
敘事:從自我到關係
著迷的「我們」
3.黏結與界線
關係的切割
發自內部的腐蝕:手牽手,我們一起淪亡
真理的暴政
4.從腐蝕到消散
5.超越障礙
6.激烈衝突與轉型對話
公共交談方案
敘事的仲裁
公義的復健
第三部 專業實踐中的關係存有
第七章 知識之為共同創造
知識之為社群建構
1.製造困擾的學科分化
四處蔓延的對立
科系紀律與能力衰減
優雅自足的無知
知識:讓誰獲益?
2.跨學科的初探
交織的學科
新興的雜交之學
公共知識份子的回返
3.書寫之為關係
4.為關係服務的書寫
書寫之為充分的自我
學者身分之為演出
5.研究之為關係
6.人學研究(Human Research)的另類發展
敘事探究:進入他者
行動研究:一起知道
第八章 以關係為基調來談教育
1.教育目標的重探
2.參與圈
3.行動中的關係教學法
3.1. 第一圈:教師和學生
3.2. 第二圈:學生之間的關係
協作教室
協作書寫
3.3. 第三圈:教室與社區
來自社區的協作
產學合作教育
服務學習
3.4. 第四圈:教室與世界
4.無休無止的圈子
第九章 治療之為關係的康復
1.在關係脈絡中的心理治療
「難題」的社會起源
治療解決法的根源
治療的關係後果
一個當代狀況:心與藥
2.治療:相互參照行動的力量
拒斥與肯定
種種現實的懸置
取而代之的種種現實
3.拓寬治療的譜表
從固著的現實到關係的流動
超越語言之外:對有效行動的挑戰
第十章 組織:不穩定的平衡
1.組織起來:透過肯定獲得生命
2.對組織要小心
壓制發聲
反對其自身的組織
文化脈絡的隔離
3.決策作為關係之相互參照
多聲部的過程:揚升每一個聲音
透過賞識探究而作成決策
4.從領導統御到關係引領
5.從評鑑到賦予價值
6.在–世–組織
第四部 從道德到神聖
第十一章 道德:從相對主義到關係的責任
1.道德行為的挑戰
2.不道德並非難題
3.道德確是難題
4.邁向第二階道德
5.行動中的關係責任
6.從共存到社群
7.超越起始
第十二章 趨近神聖
1.關係的隱喻
交合的行動
體系理論
行動者網絡
散佈的認知
生物學上的相互依存
歷程哲學
佛法:交互存有
2.關係存有的神聖潛能
3.神聖實踐的初步
終曲 關係意識的來臨
中英譯名對照表
推薦序一 關係潛力的反思與視野∕吳熙琄
推薦序二 走出囿限的存有,進入關係的存有:太初即關係,關係即對話∕林耀盛
推薦序三 打開關係的視野∕彭榮邦
譯者序 社會建構論、關係論與格根筆下的心理學存有論
序曲:邁向新的啟蒙
第一部 從囿限的存有到關係的存有
第一章 囿限的存有
1.自我之濫用
最根本的孤立
無情的評價
自尊的追求
2.自我及他者
信任破產與價值貶損
關係是一種造作
3.囿限存有的文化
算計的代價
公共道德之可厭
4.轉變傳統
第二章 太初即有者:關係
1.共同行動與創造
2.每事每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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