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道轉彎可能都通往天堂
抑或每個角落都可能藏著地獄
故道,舊日之道,是小徑,是路跡,既非霸道的柏油路,也非單調的人行道。
故道由眾人日復一日踩踏出來。作者麥克法倫說:「路徑是大地的習性,是兩廂情願的造物。」大地向人類展示自身習性,那些起伏、彎折、質地,邀請人類行走其上,而人類只踩出一道足以落腳的地方,融入,不對抗。這是人類和大地的默契,一種最親密,也最詩意的關係。
我們在這種路徑上得到靈魂的救贖,那是朝聖之道。作者帶領我們走到西班牙聖雅各伯巡禮路、藏族貢嘎雪山轉山路,跟隨世上無數特立獨行的人踏上信仰之旅,相信某些向外出走的行旅,終將成為返回內心的旅程。有些路向我們揭露柔軟的自己,背後卻深埋死亡危機。作者走過的蘇格蘭泥炭路便告訴我們,要相信石頭,要始終能看到石頭,不要一看到平坦青綠的地面就受到誘惑而離開道路,因為那裡同時也是險惡的沼地。
於是作家托馬斯說,行走時,「每道轉彎可能都通往天堂,抑或每個角落都可能藏著地獄。」
海上也有道路,而且早在羅馬開始構築道路之前的三千年,海上已有密集的交通。若我們將地圖內外反轉,想像一個連結起港口和港口、島嶼和島嶼的行旅體系,想像海洋變成陸地,不再是邊緣,而是貿易和朝聖網絡的核心,聚落圍著大洋發展出共同的文化認同,共享文化、技術、工藝和語言,國界因而動搖崩漬——那是某一段時期的真實歷史。
英格蘭的白堊丘頂萬年古道,不但有起伏的丘陵、溪流、山毛櫸斜坡林、遍地野花的草原,更有石器時代的鬼魂。在以色列屯墾區,巴基斯坦人要追隨祖先漫步於「神聖之地」,得冒著被槍射死的危險。蘇格蘭赫布里底地區的蓋爾語中,有許多詩意地精準的詞彙,用以形容荒原景觀的特徵,其中一個是「Èig」,指的是「荒原河塘岸邊的石英石晶體,能捕捉並反射月光,因此在夏末和秋天時,會引來遷徙中的鮭魚」。
愛默生說:「萬事萬物都致力於書寫自身的歷史。」道徑上,處處是注記,那是人類、鳥獸、風、水流、陽光所留下的符號,而作者麥克法倫,便是這些注記的翻譯家。他以足為眼,閱讀大地、景物,並帶著重重叩問,不停追索人類為何自古便沈迷於行走,指出小徑穿越人心一如穿越地方,也指出步行不只是尋訪風景,向我們訴說:「這尤其是一本關於人和地的書:人透過步行而探索內心,而我們走過的地景,則透過種種微妙的方式形塑了我們。」
每條故道,由是皆指出一條通向遠方、回訪歷史、探戡內心的路徑。行走其上,正是在同時進行三段不同向度的旅程,觀看三種不同的風景。每走一回,都是一趟自我精神世界的尋訪之旅。
作者簡介:
羅伯特.麥克法倫Robert Macfarlane
才氣縱橫的劍橋文學院士,專長當代文學,也是英國史上最年輕的布克獎評委會主席。
能寫擅走,至今已走了一萬多公里,也爬過許多險惡的山,自述「我的腳跟到腳趾的量測空間是29.7公分。這是行進的單位,也是思想的單位」。
被視為新一代自然寫作及旅行文學的旗手,以大量出色的文學修辭(尤其是隱喻)極度延展風景意象及深度,層出不窮的感官描述創造出人的內在風景和外在風景不停親密交流的感受。創新的寫作語言帶動大量評論,並啟發了新一波的地方寫作。當代旅遊文學名家William Dalrymple在書評中便點評道:在這些(顯示了旅遊寫作生生不息的活力,以及旅遊文學為每個繼起的新世代重新創造自己的能力)的所有新作家中,有一個人特別展示了文筆出眾的旅行書仍然可以美得如此渾然無瑕。那個作家就是羅伯特.麥克法倫。
創作領域包括文學、旅行與自然,也熟悉地形學及生態學,同時還能主持紀錄片。
書籍凡出版幾乎必得獎,首部作品Mountains of the Mind贏得《衛報》第一書獎、《週日泰晤士報》年度青年作家獎和Somerset Maugham Award。第三部作品The Wild Places同時獲得英國最重要的登山文學獎Boardman Tasker Prize和美國指標性的Banff Mountain Festival大獎,並改編為BBC節目。《故道》一書則 獲Dolman Prize for Travel Writing。
譯者簡介:
Nakao Eki Pacidal(那瓜),太巴塱部落阿美族人。荷蘭萊頓大學歷史學博士研究。譯有《地球寫了四十億年的日記》、《公司男女》、《西班牙人的台灣體驗》等書。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詹偉雄(文化評論人)——專文推薦
菲力普.普曼(英國20世紀以來最重要的英國童書作家之一)
珍.莫里斯(英國歷史名作家)
安東尼.葛姆雷(當代著名雕塑大師)
賴芙麗女爵士(英國名作家,以文學貢獻獲封爵士)
柯林.施伯龍(英國當代旅行名家)
瑞克.貝時(美國小說家和自然作家,《荒野之冬》作者)
囊括18種年度好書、美國2012年終極好書榜
蟬連《泰晤士報》暢銷榜半年
獲Dolman Prize for Travel Writing
■「近來,旅行書幾乎成了陳腔濫調,預測了旅行寫作在網路和Google Earth 時代的破滅。然而,這種古老的文學形式固執地拒絕死去。每出現一件預測其絕種的作品,都會有另一件作品宣示某種新天才的降生。過去幾年中,像Pankaj Mishra、William Fiennes、Suketu Mehta、Rory Stewart 和Peter Hessle這些寫法各異的作家所推出的傑作都在在顯示了旅遊寫作生生不息的活力,以及旅遊文學為每個繼起的新世代重新創造自己的能力。而在這所有新作家中,有一個人特別展示了一部文筆出眾的旅行書仍然可以美得如此渾然無瑕。那個作家就是羅伯特.麥克法倫。」——英國《衛報》書評,蘇格蘭旅行文學名家William Dalrymple撰。
■「把麥克法倫形容為走路的哲學家,是在貶低《故道》的成就。他的散文扎根極深,不願淪為抽象。他博學多聞,卻又舉重若輕,讓心靈在地質、考古、動物、植物、建築、藝術、文學和城市設計中四處漫步,在走過之處撿起各種小驚喜。」——《紐約時報》書評,美國圖書獎得主Rob Nixon撰
■「他是散文中的詩人,而這是世上最美的一種文體。《故道》令我激動顫抖、令我喜不自勝,令我想要再度動身上路行走。這是一本很棒的書,我毫無保留地推薦。」——菲力普.普曼(名小說家)
■「這不是一本談論步行歴史的書,也不是一本談論向外、離開的書。這本書的主題有意識地設定在更高的地方:是人類意識中一系列十六組關於行走於地方的漫漫沈思,每一組都設定在一片異常的、閃耀著領悟靈光的世界。」——英國《每日電訊報》書評,小說家 Adam Nicolson撰
「麥克法倫一頭鑽入我們可能自認為熟悉的地區,重新喚醒它們。他的喚醒是強烈的,有時是怪異的美麗。他以動人的成就,將我們的遺產歸還給我們。」——柯林.施伯龍(當代旅行文學大師)
■「閃耀光芒,擁有一種看似矛盾的組合:既如夢似幻,又極為警醒。《故道》正如麥克法倫的所有作品,都是宏大的閱讀。每句話都帶來令人驚奇的發現。」——瑞克.貝時(美國小說家和自然作家)
■「學識、想像力和地方喚起的驚人結合。在閱讀麥克法倫的書之後,我總是感到興奮。」——賴芙麗女爵士(英國名作家,以文學貢獻獲封爵士)
■「很棒。麥克法倫有種罕見的聰明才智,他的寫作讓我們全然沈浸在地方、土風火水,以及時間旅行中。」——安東尼.葛姆雷(名藝術家)
■「出類拔萃的寫作……讓想像力大為激動……麥克法倫的寫作方式既自由、探究、蔓生、隨性,同時又旁徵博引、個人化,遵循自己的靈光奇想,鋪出一條令人無法抗拒的小徑。」——《週日泰晤士報》
名人推薦:詹偉雄(文化評論人)——專文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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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節試閱
追隨
人是動物,跟所有動物一樣,凡走過便留下足跡,在雪上、沙上、泥濘上、草地上、露珠上、土地上、青苔上,留下行過的痕跡。狩獵術語中有個頗具啟發性的詞彙,可以形容這類印痕——嗅跡(foil)。生物的嗅跡就是足跡。但我們很容易便忘卻自己本是足跡創造者,只因如今我們多數的旅程都行在柏油路或混凝土上,而這些都是不易壓印留痕的物質。
克拉克(Thomas Clark)在雋永的散文詩〈行之頌〉裡寫道:「人無時無處不行走,於地表錯綜劃下可見與不可見之徑途,或對稱,或曲折。」確實,一旦開始留心便會發覺,大地依舊織滿徑途與行跡,在現代道路網上投下陰影,與之或斜切或直交。朝聖之途,林蔭之路,獸群之道,殯葬之徑,踏境、牧地,溝堤,夾道,鋪道,籬徑——將途徑之名朗聲快速唸出,它們便成詩歌、成儀式——沉徑、白堊步道、引水道、趕牲道、抬棺道、騎道、馬徑、貨徑、橋道、堤道、戰道。
許多地區依然保有舊道,連結一地與一地,導引人通過關塞,繞過山陵,來到教堂或小禮拜堂,行至河流或海洋。它們的歷史未必都快樂。愛爾蘭有千百公里長的飢饉之路,是一八四○年代的饑荒者所建,不過連結的是空無與空無,所得回報甚薄,未曾載入全國地形測量局的地圖。荷蘭有死亡之路和鬼魂之路,兩者交會於中世紀的墓園。西班牙不僅有至今尚在使用的廣泛趕牲道網路,也有長達數千公里的聖雅各伯巡禮路,是前往康斯波特拉聖雅各伯的朝聖路徑。對走在巡禮路上的朝聖者來說,每一步都具有雙重意義:同時落腳於現實的道路與信仰的旅途。蘇格蘭有疊石道與棚屋道,日本則有狹窄的鄉野步道,是一六八九年詩人松尾芭蕉寫作《奧之細道》時所行過。十九世紀,寬廣的「野牛道」縱橫美洲草原,是成群的野牛驅趕多種獸類時所留下,早期移民以之為途,向西挺進,橫斷北美大草原。
歷史悠久的路徑存在於水上一如在於陸上。大洋海道密布,途徑為風向和洋流所決定,而河流也躋身最古老的道路之列。在嚴冬月份,要進出印度喜馬拉雅山區偏遠的桑噶爾谷地,唯一的途徑是一道冰封河流所形成的冰道。這條河下落穿過兩側陡峭的泥岩山谷,其險坡是雪豹狩獵之處。此處的深潭之冰既藍且澄。沿河而下的旅程叫做chadar,踏上chadar之旅的人雇航冰者為嚮導,他們經驗豐富,清楚何處有危機潛伏。
不同的徑道自有其不同的性格,端視地質和目的而定。坎布里亞郡有些棺道在上坡那一側置有扁平的歇憩石,可供抬棺者卸下重擔,甩甩疲憊的雙臂,聳聳僵直的雙肩。愛爾蘭有些棺道有嵌壁式的歇憩石,可供弔唁者在石上的凹槽安置卵石。英格蘭白堊丘上的史前道路歷經多少世紀的踩踏,土壤變得緊實,其上雛菊繁生,欣欣向榮,因此路徑至今可辨。在外赫布里底群島的路易斯島,成千上萬的工作道路在苔地上刻出縐痕,從空中俯瞰,外觀有若岩羚羊皮。此外我還想到蘇格蘭高地山徑間的之字形紋理、〔英格蘭東北部〕約克郡與威爾斯中部地區滿布旗幟與橋樑的駝馬徑,以及〔英格蘭東南部〕罕布郡那沒入水中的綠沙徑。綠沙徑上,羊齒蕨類植物自成蔭的堤岸中湧現,蜷曲一如宗教牧杖。
標示古道的活動本身便是一種不傳之祕,牽涉到疊石、灰色風化石、史前沙岩巨石、地界標、立長石、里程碑、巨石圈以及其他的引路標。在達特摩爾的沼澤地區,標示路徑的白瓷碎片讓人們在晨昏時分得以安全行走,有如童話故事裡韓森和葛莉特的卵石小徑。山區鄉間的巨礫通常指向可以涉水而過的淺水地帶,例如紅山山脈的烏茲石,標示著摩爾溪可以涉水抵達傳統牧地之處,由是而來到雕刻靈動的岩畫前,每當黃昏的日光拂過岩石,馴鹿便躍然欲生。
長久以來,路徑與路徑標示者一直誘惑著我,將我的眼光引而向上向內向遠方。雙眼受路徑的誘引,心眼亦如是。想像力無法不去追索地上的線條。線條在空間裡向前延伸,卻在時間裡向後回溯其作為路徑的種種歷史,及其之前的諸多追隨者。走在路上,我常好奇道路的由來,揣想是什麼樣的衝動導致路的創生,思索因路的存在而衍生的慣常旅程,以及道路所保存的關於冒險、相遇和啟程別離的各種祕密。我在至今為止的人生當中,在步道上大概已經走了上萬公里,或許比多數人多,但與某些人相比卻還相形見絀。德昆奇(De Quincey)曾揣測說,華茲華斯一生大概走了二十八萬公里路。他那名聞遐邇的虯結雙腿,被德昆奇惡毒地形容為「所有……女性鑑賞家都會認為是遭遇了嚴厲天譴」,但在行走及負重時,這樣的小腿何其可敬。就我記憶所及,我已經步行了數千公里,只要一失眠(其實夜間我多半失眠),我就把自己的心智送去重溫舊路。有時候我就這樣慢慢踱入夢鄉。
克萊爾(John Clare)對田野小徑的形容很是簡樸:「它們在我前進時帶來喜悅。」於我心有戚戚焉。惠特曼在《草葉集》裡宣稱「我的左手攬著你的腰,我的右手指向大陸地景,以及平凡無奇的公共道路」,口吻既友善又情色,此外還頗為強橫。若取「凡塵」(worldly)一字最好的意義,「步道」可謂具有其中的世俗性,向所有人敞開。道路權以使用為界定的依據,也因使用而得以存續,這些權利構成一種自由的迷魂陣,是公共土地上纖細的網路。我們的世界之私有化,其方式頗具侵略性,處處是電纜、閘門、閉路電視攝影機和「不得擅入」的告示牌,而將這樣的世界串連起來的便是那迷魂陣。這種迷魂陣,是不列顛和美國在土地利用方面的重大差異。美國人向來羨慕英國的小徑系統及與之伴生的自由,一如我艷羨斯堪地那維亞的慣習權(Allemansrätten,字義為「每個人的權利」)。這種慣習誕生於不曾經歷數世紀封建統治的地區,故而並不臣服於某種地主階級。於是,只要不造成損害,公民可以隨意走上未經開墾的土地,可以生火,可以在有人居住的宅邸外的任何地方安睡,可以採集花朵、堅果和莓果,可以在任何水道游泳。蘇格蘭近來終於開竅的「進接權法」(access laws)可謂越來越接近這種權利。
路徑是大地的習性,是兩廂情願的造物。創造自己的步道並非易事。藝術家隆恩(Richard Long)曾經有此嘗試,他轉彎數十次,踩出一條進入漠地的僵硬直線。但那是足跡而不是步道,除了自己的終點便所向無處。隆恩那種走法像老虎在籠內踱步,也像泳者來回游動。既然沒有延伸的指望,隆恩的線條便有如斷枝之於樹木。道路乃是彼此相連的存在,連結是道路的首要之務,也是道路存在的主因。就字面意義而言,道路連結了地方,而在引申意義上,道路更進一步連結了人。
海道
早期的水手擁有一定的航海及造船技術,因而能夠找到啟程及歸返的海路。我們只能臆測這些技術的內容,至於他們踏上旅程的原因,所知則更為稀少。康利夫(Barry Cunliffe)在關於大西洋文化的大作《面向海洋》中揣測,「海洋的躁動」本身可能就會激起旅行的欲望。他更務實地指出,遷徙的魚群和精華資源分布不均,也可能激發人們去尋找可靠的海路。最初的海道航行者可能利用的是大自然的導航技術,例如參考鸌、海燕、塘鵝等陸棲鳥類黃昏時分的飛行方向,或是在天穹中固定不動的極星或北極星,星星看起來都圍繞著它轉。若是看到地形雲,便知道有陸地自地平線拔起。此外他們可能也探測湧浪的各種模式。這些方法都讓早期的航海者得以留在想走的航道上,也慢慢形成一種關於海岸線和最佳海路的記憶地圖,藉由故事和圖繪而保存、傳承下來。
海路的發現迫使一種對歐洲史的激進再想像成為必要。現在你也可以自己試試看:在心中將不列顛、愛爾蘭和西歐地圖內外翻轉。將這些國家的內部填滿,想像成沒有地貌特徵的空間(就像你將海洋視為沒有地貌的空間一樣),然後在西部和北部的海域填滿路徑和軌跡,想像一個連結起港口和港口、島嶼和島嶼、陸岬與陸岬、河口與河口的行旅體系。如此海洋變成陸地,分佈其上的不再是障礙,而是通道,是日常的輸運媒介。
這是一種攝影負片似的翻轉式思想實驗。這種實驗伴隨著許多結果,而其中之一具有一種離心性:物質和文化向邊緣旋轉,中心清空了,邊緣成為中心。歐洲的大西洋海岸不再是「舊世界」的邊緣,卻是連結新世界的介面。沿海聚落是出發點和到達點,是蓬勃發展的十字路——奧克尼群島並非遙遠的地點,而是中心點,立於貿易和朝聖網絡的核心。
第二個結果是現今國界會隨之動搖崩潰。從昔德蘭群島和奧克尼群島一路南下到西班牙的加利西亞,這些朝向外界的沿海聚落不屬於剛好擁有海岸線的某些特定國家,卻自成一種連續的領土:先天具有大西洋性格,並且共享文化、技術、工藝和語言。高興的話,你可以視為分散的西方大陸,以走向同一片大洋的足跡統合各國區域。正如康利夫所主張的,沿著這道大西洋門面,有一個共同的文化認同在過去超過一萬年的時間裡發展起來,包括加利西亞人、凱爾特人、不列塔尼人和赫布里底人,他們的相似之處,可能比他們和「內陸親屬」的相似處還多。懷特提出「失落的波長」和「大西洋感」復甦的說法,認為有些感受和思考方式是受到長時間居住在大洋邊緣此一事實的激發和制約。懷特寫道,有些「心智事件」只可能發生在「受奇異的精神之風吹拂」的大西洋沿岸。這種內部地景為外部所強力塑造的看法,深深吸引著托馬斯,而懷特所言正是此種想法的另一個版本。
冰的力量
「我來講之前說過要跟你講的那個故事。」朝聖者離開後,強向貢嘎山擺了一下手,「聽過這個故事以後,你絕不會想要攀登這座山。你要知道,走上這座山的任何一條路,都等於一腳踏進棺材。一九八○年代,中國向西方登山界敞開大門,這是一九四九年之後首度開放,當然有很多人爭相要前往心目中的寶山。貢嘎山是這當中最大的挑戰。有人登上過貢嘎山,一九三二至三三年間,一支美國登山隊成功登頂,之後一九五六年又有一支中國登山隊達成目標,但也只有這兩例。一九八○,我的朋友里克,第一個登上K2峰的美國人,特地趕來想要拍攝貢嘎山,隊上還有一名叫做金的嚮導,第一個發現巴塔哥尼亞的男人,以及伊凡,還有年輕的山岳攝影師強納森。他們在狂暴的天候中來到貢嘎寺,在冰磧石上方紮了一頂低矮的帳蓬。他們展開艱苦的冰岩混合攀登,完成之後也只上到貢嘎山的西北山脊。你從這裡就可以看出從那裡攀登有多麼困難。」強指著那道山脊——隆起的雪坡,教人束手無策的直立山壁。
「他們才剛抵達下方山脊那道較低的山壁,就遇上雪崩,損失慘重。金有多處骨折,里克斷了好幾根肋骨,伊凡死裏逃生,幾乎沒受什麼傷,但強納森受了重傷,頸椎斷裂。里克設法爬到他身邊,強納森就這樣死在他的臂彎裡,在那高高的山壁上。」
「他們設法將強納生的遺體運下來,安葬在一道很深的冰隙裡,從那裡可以看見貢嘎主峰。他們做了一堆疊石作為標記,之後放棄了探險計畫。金的背部雖然有多重骨折,但還是忍著下了山,一段時間之後也終於完全康復了。」
「一九九九年,里克跟我聯絡,於是我幫他安排了一趟重返貢嘎山的旅行。但這次的目標不是攻頂,而是完全不同的朝聖之旅。跟里克一起來的是強納森的女兒艾希亞。強納森過世時,她還是嬰兒。她想了解父親為什麼甘冒生命危險來登山,最後也真的把性命奉獻給山。里克希望能夠幫助她解開心頭疑惑,於是帶著她徒步來到這裡。」
「光是入山的路上就像走在地獄。天候極差,一路電閃雷鳴,不過一行人最後還是抵達貢嘎寺,然後里克和艾西亞繼續走,攀上那道冰河。里克憑著記憶,將艾西亞帶到當年埋葬她父親的地點。」
「令兩人既驚恐又著迷的是,里克找到了當年的疊石堆,而且發現那下面露出一小片Gore-tex衣料。他隨即醒悟:冰河漂移了,疊石堆隨之移動。冰河以一種極其溫柔的方式,將強納森的遺體送上地表。」
強頓了一下,「里克叫艾西亞先站遠一點,確認了她真的想看父親的遺體,才放她往前走去,看見自己的父親躺在那裡。不是從墳墓裡出來,而是被墳墓帶出來。她看見自己的父親,栩栩如生,在冰天雪地裡保存得跟二十年前過世時幾無二致。她甚至還能伸手觸摸他的臉。她剪下父親的一綹頭髮作為紀念。之後兩人重新安葬強納森,在他過世後整整二十年。」
朝聖
詩人布倫登(Edmund Blunden)於一九四二年寫道:「我們愈來愈常踏上朝聖之旅。」如今我們又再度愈來愈常踏上朝聖之旅。在西班牙,前往聖雅各伯的沿途有許多關閉了數百年之久的中世紀旅店,如今又重新開張來接待巡禮路上的大量新訪客。歐洲正在經歷一場復興運動,雖然上教堂的人不斷減少,朝聖者的人數卻穩定增加。我從巴勒斯坦回來後不久,無意間讀到一篇捷克作家西列克(Václav Cilek)所寫的優美論文,題名為〈看不見的蜜蜂〉,文章開篇寫道:「默默前去朝聖的人愈來愈多,朝聖的地點開始改變。在石頭上,在森林裡,都會看到小型的獻祭——用小麥編織的花束、一束石楠上插著一枝羽毛、用蝸牛殼排成的圓圈等。」我認得路邊的這些裝飾,那是微小的、對世界所做的重新布置,當作暫時性的路標,我在步行的過程當中經常遇到。確實,我每個月走在古道上,幾乎都會看到或聽說有人踏上徒步之旅,他們的目的超越了單純的運輸或娛樂,終點則多少具有一些神聖性。成千上萬這樣自創的朝聖活動正在發生,通常與世界上的主要宗教無甚關聯,其嚴肅性和神聖性也參差不齊。各個偏僻地區都有這樣特立獨行的人從事他們的信仰之旅,相信某些向外出走的行旅,終將成為返回內心的旅程。
泥炭之地
我正在尋找的那條小路就通向這條岩道,就在格利歐馬巴峰的腳下。這些我都知道,但就是找不到那條路。之前別人是怎麼跟我說的你需要找到根本不該出現在那裡的東西。那不是綿延的小徑,只有一些石頭標示出路線。但我走過的地面上,可能是路標的石頭成千上萬。各形各樣的岩石從沼澤地現身,有加農砲、鮭魚、列方廷教徒帽、主教冠、僧侶袍、蘑菇和魚鰭。我在路面上來來回回走之字形,想要找到那條石頭標記的路線。徒勞無功。我趴在地上,看是否能找到那條線。一無所獲。那條路線彷彿一道破解不了的謎題:怎麼可能在滿是石頭的小徑上找到石頭怎麼能在符號遍布的荒野中找到符號我開始想,這條小路或許根本就不存在。
我離開赫布里底海,上到赫布里底荒原,目的是要找出一條已經部分湮沒的小路。我之所以知道這條路,並不是因為它出現在地圖上,而是因為聽說了一系列相互矛盾的傳聞和回憶。這條路起於路易斯島西部,向東南方曲折蜿蜒直抵哈里斯島,人們指路找路時,都是用皮克族那種連連看的方式,從一個牧羊人棚屋走到另一個棚屋。但這不對,其實這條路是從名為小艾德半島(Aird Bheag)的海岸線出發,翻過高高的埡口,然後一路下到西海岸一座荒廢的小村莊米拉斯塔(Mealasta)。這條路是以一塊塊豎立的石頭標記出來。不對,是用堆疊在巨礫上的古梅索不達米亞式金字塔狀疊石。不對,是三腳塔,也就是三塊窄長的石頭,一端在地面上,另一端相互斜靠而形成的疊石,這種疊石的構造源自赫布里底人,他們用這種方法安放新砌的泥炭磚,這樣泥炭磚就能在風吹日曬之下迅速乾燥。據傳這條路最初修築於一八五○年代。不對,建造年份不可能早於一九二○年代。建造者是個小農,靠自學精通希臘語,而且一九五○年代還在日誌中記下英國海軍船隊如何行經這段顯無人居的海岸。不對,他只會說蓋爾語,但是某個烏伊格的婦女竟然有一張他的照片……
沒錯,這條路在存在於大地之前,已經先存在於民間口傳,而我在踏足其上之前,應該先將之當作故事來追索,就像從一堆疊石走到另一堆疊石,我得從一個線索追蹤到下一個線索。像一支民歌,一首口傳的詩歌,一條伊恩的海上航線,每次敘述都帶來一些微妙的變化。
因為所在之處地形的關係,這條路的性格難以捉摸。黑色的泥炭和灰白的片麻岩是西部諸島兩種主要的地表物質,而這兩者都對造路不懷好意,且方式各不相同。泥炭吞噬道路,片麻岩排斥道路。片麻岩非常堅固,經受得起數百萬年的地質變遷,很難在上面留下足跡。而泥炭多水有如海綿,除非反覆踐踏,不然路徑很快就會被吞沒。因此,是成千上萬人的足跡將西部諸島結合起來,但那不是陸地上綿延的路線,而是一塊又一塊能夠彼此相望的疊石或立石所構築的小徑。
追隨
人是動物,跟所有動物一樣,凡走過便留下足跡,在雪上、沙上、泥濘上、草地上、露珠上、土地上、青苔上,留下行過的痕跡。狩獵術語中有個頗具啟發性的詞彙,可以形容這類印痕——嗅跡(foil)。生物的嗅跡就是足跡。但我們很容易便忘卻自己本是足跡創造者,只因如今我們多數的旅程都行在柏油路或混凝土上,而這些都是不易壓印留痕的物質。
克拉克(Thomas Clark)在雋永的散文詩〈行之頌〉裡寫道:「人無時無處不行走,於地表錯綜劃下可見與不可見之徑途,或對稱,或曲折。」確實,一旦開始留心便會發覺,大地依舊織滿徑途與行跡,...
推薦序
砂礫、浪花、鬼、魂與路上的個性——讀旅行文學的孤峰之作《故道》
詹偉雄(文化評論人)/文
有好一段時間了,我一直想著我們應該對深刻的地景提出兩個問題:首先,當身處此地時,我認識了什麼,而這又是我在其他地方無從知道的?其次再徒勞地問:此地知道多少我所不自知的自己?(《故道》,43頁)
個人的閱讀必定充滿偏見,這一次,我的偏見是:英格蘭青壯作家羅伯特.麥克法倫的《故道》,是我讀過的旅行文學著作中,幾近沒有匹敵者的孤峰之作。稍稍回想一下,上一回能有這麼巨大快感的閱讀經驗,要算是馬奎斯的《百年孤寂》,而那已是遙遠的往事了。
《百年孤寂》是小說,《故道》是非虛構類散文,但它們都織繪了壯闊深沈的「生命地理學」場景,我揣測,也許是那種延伸到海角天荒的空間尺度,交錯著上升與沉淪皆深邈的人心探查,敘事結構錯迭相扣(也可說是一種恰如其分的緊繃),卻又表達於白描、內省且安靜的文字句組中,所以《故道》中好幾道的思維束線得以躡手躡腳、漫漶穿透進現下台灣百無聊賴的無意義生活世界,於我產生這麼大的撞擊力,雖然作者不過只是邁開雙腳,走上一條條少有人跡的遠古步徑,向著隱隱召喚他的一縷先人幽魂,探問啟蒙的蛛絲馬跡,而已。
讀完《故道》,台北封閉的城市景觀突然門戶大開,感覺到孤涼山徑的草葉於遠方竊竊私語起來,原來,刻板和重複的生活仍有重大可能,生命終是朗朗自由——只要靈魂能夠抖擻起來,起身上路。我想,近年來許多被戶外情懷所莫名吸引的同好們,應都或有類似的同感吧:一旦「自然地景掙脫了風景畫框(lanscape scapes),它便活力飽滿而且勇於製造騷動,透過每一個時刻、每一樁事件,形塑著走路人一生的生命敘事。」
不僅是這本《故道》,麥克法倫「地景與人心三部曲」的前兩本書——Mountains of the Mind與Wild Places,也都從人類情感與自然交會的系譜學研究開始。必定是得力於網際網路的查找便利,以及遙遠訪問聯繫電郵往返之簡易,或可再加上英國浪漫主義數百年來的心靈遺緒,一九七六年出生的麥克法倫,展現了前輩作家難以企及——文獻縱深如此悠遠、地理規模這般弘大;人物行徑百般殊異,但心意卻又極其深邃——的人類心靈活動圖譜。
不論是山岳、荒野或古道,在我輩有限的歷史視界之外,早已有各種踽踽獨行於其上的先鋒探查者,許多更或可早於書寫文明誕生之前,因而,揣度或極盡合理地去探尋他們的蹤跡,去理解歷史人物那一刻的當下思緒,於寫於讀,便具備著一種系譜的魅惑,那些曾洶湧過某些人心的山、荒野和古道如今都依然在那(雖然後者愈來愈得費勁才得尋獲),人人皆可親臨現場,一方面,系譜敘事引領讀者逆溯回昔日的背景下閱讀,另一方面,讀者也必定把它放入今日的場景中感受,這是現代人追求獨特生命經驗的新興閱讀需求,而麥克法倫絕對是這套技藝中最出類拔萃的行家。(完整導讀內容收錄於《故道:以足為度的旅程》)
砂礫、浪花、鬼、魂與路上的個性——讀旅行文學的孤峰之作《故道》
詹偉雄(文化評論人)/文
有好一段時間了,我一直想著我們應該對深刻的地景提出兩個問題:首先,當身處此地時,我認識了什麼,而這又是我在其他地方無從知道的?其次再徒勞地問:此地知道多少我所不自知的自己?(《故道》,43頁)
個人的閱讀必定充滿偏見,這一次,我的偏見是:英格蘭青壯作家羅伯特.麥克法倫的《故道》,是我讀過的旅行文學著作中,幾近沒有匹敵者的孤峰之作。稍稍回想一下,上一回能有這麼巨大快感的閱讀經驗,要算是馬奎斯的《百年孤寂》,...
目錄
第一部 追蹤(英格蘭)
一、跡
二、徑
三、白堊丘
四、淤泥
第二部 追隨(蘇格蘭)
五、向水之南
六、向水之北
七、泥炭地
八、片麻岩
九、花崗岩
第三部 漫遊(海外)
十、石灰岩
十一、根
十二、冰
第四部 返鄉(英格蘭)
十三、雪
十四、燧石
十五、鬼魂
十六、印跡
第一部 追蹤(英格蘭)
一、跡
二、徑
三、白堊丘
四、淤泥
第二部 追隨(蘇格蘭)
五、向水之南
六、向水之北
七、泥炭地
八、片麻岩
九、花崗岩
第三部 漫遊(海外)
十、石灰岩
十一、根
十二、冰
第四部 返鄉(英格蘭)
十三、雪
十四、燧石
十五、鬼魂
十六、印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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