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收錄 / 編輯的話:
"1月手記
公共藝術向前行
法國哲學家雅克.朗西埃 (Jacques Rancière)說:「公共藝術是一種民主形式,它在公共空間中開展一種對話,讓每個人都能參與意義的建構。」公共藝術設置的價值即在於走出畫廊,將藝術帶入大眾生活,形成各人平等的美學經驗。正如畢卡索所說:「藝術並不孤立於生活,藝術是為了生活而存在的。」他的挪威的Y大廈(建於1969年)外牆壁畫《漁夫》(The Fisherman, 由畢卡索和挪威藝術家Carl Nesjar合作)雖已經被拆除,仍可說是公共藝術的先驅。
回顧台灣早期的公共藝術品質參差不齊,有只憑藝術家個人主觀意念的發揮,形成環境的視覺污染,或是干擾人行為動線的障礙,或是缺乏美感與視覺吸引力,或是過於抽象,導致大眾難以理解或認同的,等而下之的,甚至涉嫌抄襲爭議;好在歷經20多年的發展,公共藝術已經越來越成熟,但是其中仍然有可資期待的地方。
公共藝術最大的價值就是作品的公共性,它不僅是城市的裝飾品,更應該能夠與空間、時間和人們互動;美國雕塑家理查德.塞拉(Richard Serra):「公共藝術只有與觀眾產生互動時,才具有真實的生命力。」、「公共藝術應該引導人們重新思考自己與空間的關係。」,亨利.摩爾(Henry Moore)也有類似的說法:「雕塑不僅是為了觀賞,它應該與環境融為一體,賦予空間新的生命力。」林櫻(Maya Lin)說得更好:「公共藝術的目的不僅僅是裝飾,而是與環境對話,喚醒人們內在的情感和記憶。」、「公共藝術應該直指人心,讓觀眾在參與中感受時間、空間與記憶的交匯。」公共藝術的公共參與在於確保作品符合在地文化與需求,那就不只是舉辦相關的講座、工作坊或導覽,通過其開放性、可接近性和互動性,「真正的公共藝術,是能讓每個人思考的作品。(Banksy)」,路易斯•康(Louis Kahn)說:「藝術是靜默的,但它與建築結合時,可以在公共空間中講述故事。」
公共藝術更深層的意義,在於透過與當地歷史、文化或社會議題的相關性,與城市環境及群眾產生深刻連結,為人們提供情感的寄託與集體的記憶,觸發人們對特定議題的深層思考,成為文化、價值觀與人文精神的象徵,這就是公共藝術的社會性。林櫻的越戰紀念碑引導人們反思歷史,以簡潔的設計營造出深刻的情感共鳴,突顯了其藝術性和社會功能。街頭藝術家班克西(Banksy)透過街頭塗鴉挑戰權威,批判社會現象,揭示社會問題,喚醒大眾對社會不平等的關注,將公共藝術視為改變社會的力量,突顯公共藝術的反叛性與批判力。
好的公共藝術不僅能與周圍環境和諧共存,還可以整合空間,加強地點的辨識性與自明性,增加整體空間的吸引力。有實用性之公共藝術如:街道家具、照明或指引系統可以提升城市生活品質,但要做到具有藝術層次的水準也不容易。進一步來說,建築本身也可以是藝術品,貝聿銘設計的羅浮宮玻璃金字塔,不就是這樣一件實用、美麗又提升羅浮宮文化意義與能見度的藝術品嗎?
公共藝術不僅是城市景觀的一部分,更是文化、歷史與社會精神的反映,是人類情感與城市空間的連結,也可以是城市的靈魂與人們共同的記憶。公共藝術應有對社會責任、美學意義與文化價值的深入思考,無論是批判、紀念或美化,都扮演著與文化對話的橋樑,促進社會價值的共鳴與反思。公共藝術超越美學,它同時承載著社會教育、文化傳承與群眾連結的多重意涵。
總監 黃長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