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處罰犯罪而制定之刑法,其內容牽涉犯罪理論(犯罪論)及刑罰理論(刑罰論),無論犯罪或刑罰理論,自古以來國內外學者莫不提出各種不同的學說,以促使刑法不斷修正,適應時代之需要,此亦使刑法教科書充斥各種不同理論學說,初學者甚難融會貫通,感覺刑法不易學習。作者以在大學三十多年教授刑法的經驗,在書中指出各個問題的重點,相信有助於初學者對刑法的學習。
作者簡介:
蔡墩銘
學歷/
德國佛萊堡大學法學博士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學士
經歷/
前司法行政部刑法研究修正委員會委員
司法院刑事訴訟法研究修正委員會委員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法律扶助基金會第一任董事長
現職/
法務部刑法研究修正小組委員
國立臺灣大學名譽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