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華郵輪的派對上,接二連三的有人被殺和失蹤
是幽靈在作怪,還是有人在故弄玄虛?
漫畫家小林無意間聽見一通串線電話,得知一樁謀殺計畫,雖然半信半疑,但還是決定到舉行派對的豪華郵輪一探究竟。沒想到,一上船之後,和自己同行的好友竟遇害身亡,而警察將她當成頭號嫌疑犯,更讓人不解的是:警察宣稱,根據檔案,「小林」已經在前幾個月已經自殺身亡,那「她」到底是誰?
船上的旅客接二連三的失蹤和死亡,有消息傳出這艘船的前身為「末代皇帝號」——十六年前帶著一群賓客和船員出海,但兩個星期後被發現時,船上空無一人,全部人都失蹤,難道幽靈船的傳說真有其事?
面對這樣棘手的局面,身為小林粉絲的法醫助理谷平,為了幫助自己的偶像,決心查明真相,卻不知正一步步地將自己推向了不願提起的往事……
寶藏、小島、古老的幽靈船傳說,「末代皇帝號」的真相到底是什麼?
中國最受矚目的網路懸疑推理小說寫手——鬼馬星!
鬼馬星,生於20世紀70年代初,本名馬雨默,她是一個尿毒症患者,換腎之後,她對新腎臟說:「我們現在已是一體了,不應該互相排斥,我們要高高興興,快快樂樂地活下去!」為了健康,她無法朝九晚五地上班,於是正式下海寫推理小說。
從2005年開始,她一直是「天涯社區‧蓮蓬鬼話」人氣最旺,也是最受歡迎的作者,她是個說故事的高手,文風活潑生動,劇情浪漫懸疑,環節緊湊,絕無冷場演出,文章點擊率累積超過千萬。
新晉茅盾文學獎獲得者麥家讚賞她:在鬼馬星身上,我發現了中國小說界中鮮有的推理敍述能力。而另一位網路當紅寫手南派三叔則評價:推理與情感,交織得細密緊湊,拿她跟阿嘉莎作品相比,可謂有過之而無不;網友則說她的作品是「最富有人情味的推理小說」,她本人則笑稱:我是最浪漫的推理寫手。
作者簡介:
鬼馬星
原名馬雨默,生於20世紀70年代初。曾在房地產公司工作,後因上班無聊,閒得發慌,投稿參加2000年貝塔斯曼(Bertelsmann)和人民文學出版社舉辦的「新人文學比賽」,意外獲得全國一等獎,先在《聰明寶寶》雜誌硬著頭皮當了一段時間寶寶編輯,之後轉入「《天週刊》和《上海星期三》擔任新聞記者。
2005年罹患尿毒症,辭了工作,換了腎,自命天生我才必有用,在家專職從事小說創作,從此一發不可收拾,短短一年内,發表了近400萬字的數部小說,並在「天涯社區.蓮蓬鬼話」迅速走紅,文章點擊率累積破千萬。
大陸已出版作品:《暮眼蝶》、《迷宮蛛》、《宴無好宴》、《貓的復生》、《淑女之家》、《紐扣殺人案》等。
台灣已出版作品:《暮眼蝶》、《貓女》、《幽靈船》(以上皆為二十一世紀出版社出版)
章節試閱
12月26日傍晚8點
X市警察總署的二樓會議室裡燈火通明,氣氛緊張,所有人都屏息注視著前方的大螢光幕,那上面正在一一展示從今天下午四點起,本市所有大型超市所收到的恐嚇信。
「第一封信是在下午四點四十八分送達A區泰和路沃爾瑪超市的,」分管刑事案件的主管李明正在向警察總署的頭頭們介紹案件的大致情況,他用一支螢光筆指著螢光幕上的信封解釋道:「根據郵戳上的日期,可以肯定信是前一天下午三點左右,自B區龍井路郵政所管轄範圍的郵筒寄出的。收件人姓名寫的是沃爾瑪超市店長,沒有指名道姓。這是所有35封恐嚇信的共同特徵之一,說明罪犯並不認識任何一家超級市場的店長,寫信給店長,僅僅是想引起更多的重視。」
會議室裡鴉雀無聲,李明將鏡頭切換到另一個信封。
「第二封信是寄給同一區泰聖路的家樂福的,信幾乎是在同一時間收到的,寄信地點,跟前一封信相同,也是自B區龍井路郵政所管轄範圍的郵筒寄出。罪犯通過這條郵政線路,總共寄出了20封恐嚇信。」
鏡頭又切換到一張紅色的信封。
「這是第21封信,是今天晚上7點收到的,收信者是D區蘇珊娜路百家超市的店長。從這封信開始,一直到今晚7點55分F區碼頭路家樂福收到的最後一封信,這後面15封信上均沒有郵戳痕跡,所以,這些信很有可能是罪犯自己或託人送去的。」
「信是丟在超市的信箱裡的嗎?」有人問了一個問題。
「不,它們有的被丟在服務臺上,有的被丟在櫃檯上,還有的乾脆就扔在地上,唯一的共同點是,等工作人員撿到信的時候,送信人早就不知去向,沒有人看清那人的長相,也不知道是男是女。」
「大型超市不是都有監控錄影嗎?」另一個人咳嗽了兩聲後問道。
「罪犯一定事先踩過點,他故意挑選了監控攝影機鏡頭的盲點位置。」李明頓了頓,「最後一封信是在今天晚上7點55分,也就是10分鐘前,丟在F區碼頭路家樂福男性化妝品櫃檯前的地上的,目前,監控錄影的分析資料還沒送到,其實就算有監控錄影,也不會有什麼收穫,因為這是經過精心策劃的,他自始至終沒露過面,所以……」
「會不會是超市的工作人員?」有人猜測。
「有道理,不然怎麼能找到攝影鏡頭的盲點位置。」
「最有可能就是超市的保安人員,應該逐個盤查。」
……
大家議論紛紛,李明等待了好久,會議室才安靜下來。
他把鏡頭切換到信紙上,那是一張普通的信紙,有橫線,上面歪歪扭扭地寫著幾行字。
「所有恐嚇信的內容都相同,很簡單,都是說,在某區某超市內安放了炸彈。到目前為止,我們總共清查到兩枚炸彈,一枚裝在A區泰和路沃爾瑪超市三樓的女廁所裡,另一枚在同一家超市寄物櫃裡的一個拉杆箱裡。」
會議室裡又響起一陣騷動。
「我們已經請痕跡專家分析過所有信件,證實這些信上均沒有指紋、唾液或別的痕跡,罪犯很有可能是戴著手套寫信的。另外,我們也請犯罪心理專家協助,根據信上的措辭,分析了罪犯的基本特徵,心理專家的意見是這樣的──罪犯很可能是男性、22至35歲,高中或高中以上學歷,智商中等,性格內向,不擅交際,可能獨居,熱中於閱讀暴力方面的雜誌,有軍人背景,也可能參加過相關的訓練,可能有輕度殘疾,或曾因小罪被判入獄,他是某家超市的固定顧客,可能曾在某超市購物時發生過嚴重的不愉快,比如曾因偷竊被抓過,對社會極度不滿……」
「嘩」──會議室的門忽然被推開了。
李明認識那個匆匆走進來的警察,那是他的手下──彈弓,因為走路快似彈弓而得名,他剛剛一直在門口待命。
「什麼事?」李明問道。
「剛剛傳來的消息,從監控錄影帶裡找到了送信人。他們已經將圖像傳送給我了。」彈弓快速點擊自己的手機,會議室裡所有的人都專注地望著他的一舉一動。
不一會兒,大螢光幕便出現一幅模糊不清的圖像。
雖說模糊,但嫌犯大致的行動,李明還是看得清清楚楚。
那人在擺放男性化妝品的架子前面轉來轉去,忽然站住了,一封信自他的手中掉在了地上。接著,這個人低下身子,鑽進了一堆架子裡,消失了蹤影。
「這是唯一的錄影嗎?」李明問。
「是的。」彈弓答道。
李明覺得,無論怎麼看,嫌犯的背影都明顯是個女性。
12月26日晚上8點20分
杜嘉祥的「瑪麗亞號」令小林想到了那部火紅的電影「鐵達尼號」。雖然她不知道兩艘船的具體數據是否相同,但在她的想像中,「鐵達尼號」應該就跟這艘「瑪麗亞號」差不多,都是那種容易讓人迷失方向的豪華郵輪。
「喂,我是不是穿得很難看?」當一個帶著大型照相機的男人笑著從她身邊走過後,小林忍不住問身邊的小鄭。自從上船後,她發現不時有人打量她的穿著。
小鄭回過頭來看了一眼她身上的那件綠外套,笑起來。
「是的。」她道。
小鄭從來就不給她面子,聽了這句話她都想走了,可她剛想開口,小鄭就問:「我說,你為什麼要穿得像個大青蟲?我剛剛在岸上看到你時還被你嚇一跳。」
「我想引起黎正的注意。我穿成這樣,站在一堆記者裡,他一定會首先看到我。如果他朝我看的話,我就可以拍到他正面的照片了,或者還有別的……」小鄭犀利的目光讓小林逐漸失去了信心,她沮喪地說:「好吧,我承認,我真的穿得很誇張,你知道自從跟志誠分手後,我已經好久沒買衣服了,我也沒別的衣服可穿。」
「你不知道嗎?這種地方都是只認衣服不認人的,不過……」小鄭又摸著下巴上下打量她,「被你這麼一說,我覺得你也許是對的。別的記者肯定不會用犧牲形象來引起他的注意。想要獨家新聞,其實還是得出奇制勝。沒錯,你這麼穿真的可以吸引他的注意,我說,最好你能想辦法跟他單獨談談,因為你打扮得那麼可笑,他可能還會覺得你很弱智呢,所以應該不會對你有太多的防備……如果你見到他,千萬不要說你是記者。」
「我本來就不是。」
「你可以問問他,有沒有看過你的那本《嘿咻小事記》,你的這本書在今年年初可是紅了一小陣。」
「他也看漫畫?」
「像他這種喜歡泡妞的人,心境一定很浮躁,才沒耐心讀很多字的書。再說,你那本漫畫的主題是傳播性知識,這正好符合他的審美情趣……」
「哦,別提了,那是你讓我畫的!」小林想到這件事就生氣。
小鄭對她的話充耳不聞,端詳著她的臉說:「你長得馬馬虎虎,年紀也輕,腿也長,按理說,單憑這些,他應該會跟你聊上幾句。你得想辦法多套點他的話,明白嗎?也許今天之後,就再也沒機會採訪他了。」小鄭說到這裡,低頭在她身上找起來,緊張地問:「你的照相機呢?」
小林從包裡掏出一個微型照相機來。
「這是什麼?」小鄭望著她手裡不起眼的舊照相機。
「俄羅斯產的,專門用於偷拍的,在任何角度都可以用,也不會引起別人的注意。」小林說著,就把照相機塞回包裡。
小鄭擊掌讚歎。「好棒,我都忘了你曾經收藏過照相機。」她說著,眼光朝前掃去,忽然低聲道:「不好,黎正來了,你得想辦法跟他說說話,我先走一步。」
他來了?小林順著小鄭的目光望去,果然看到穿著淡青色西裝的他,正跟杜嘉祥一起慢慢朝她這邊踱過來。跟雜誌上的照片比,他好像稍有不同。
「鄭秋雨!」她低聲叫小鄭,後者早已不見了蹤影。
怎麼辦?我不會搭訕啊!
就在這時,她的手機鈴突然響起。
她翻開一看,是朋友杜珊打來的。在這種時候,能用一個電話避開跟黎正的正面接觸真是太好了!小杜是她的中學同學,在電信公司任職,幾天前,小林委託她幫忙查詢串線的電話號碼。
「珊珊,你好啊!」她熱情地招呼,一邊用眼角瞄黎正,他們正慢慢朝她這邊走來,看情形,好像完全沒注意到她的存在。
「信文,我查到了。」小杜的聲音總是軟綿綿的,說不盡的溫柔。小林想像她正一邊偷偷修指甲,一邊打電話。
「查到了?那兩人的電話都查到了?」小林問道。
「嗯,對不起哦,就找到了一個,另一個好像使用了屏蔽技術,要查的話得麻煩技術人員。我跟人家又不熟,你知道,我最近也好忙……」
「沒關係,珊珊,你告訴我查出來的那個號碼就行了。」小林急急從包裡掏出紙和筆,她知道對小杜的要求不能太高,中學時,小杜就是出名的偷懶鬼,託她辦事,能辦成一半就很不錯了。
小杜把電話號碼報給了她。
「喂,你在幹嘛呢?週末聚一聚好嗎?」小杜在電話裡問。
「好啊,我們好久沒見面了。」
「是哦,都大半年了,我一直在等你告訴我你跟鍾志誠的事呢,怎麼就沒回音了呢?」
「我跟他也沒什麼可說的。好吧,你想聽就告訴你。我明天再跟你聯繫,再約時間,好嗎?」
「壞人,就知道你又要掛我電話了。好吧,那你忙,明天我們再聯繫。」小杜嬌滴滴地掛了電話。
小林現在已經不關心跟黎正搭訕的事了,一心只想著那個電話號碼。她很想知道這個號碼到底是A女郎的,還是B女郎的?這個女人今天在不在船上?
她迫不及待地撥通了那個號碼。
「鈴鈴鈴」──耳邊傳來一陣輕微的電話鈴聲。這聲音,雖然很輕,但很清晰,啊!好像就在甲板上!好像還離她很近!她緊張地東張西望起來,出乎意料的是,她一抬頭正好看見黎正從西裝口袋裡拿出手機,手機鈴聲正在響個不停,跟她在電話裡聽到的很合拍。
這是巧合嗎?!
不可能吧!那個女人怎麼會拿著他的手機跟另一個女人說氰化鉀的事?
難道所有的對話只是一場戲?還是有人偷了他的手機?
不好!他正朝她這邊看。他是不是已經發現我在打他電話?他不可能不知道,他就站在兩公尺開外。
不過,會不會太神經過敏了?她實在不敢相信,會有這樣的巧合。
「喂?」她壯起膽子,對著電話招呼了一聲,她期待聽到女人的聲音,但是一個異常清晰的男人的聲音傳了過來。「你好。」
她不由自主地朝黎正那邊望去,他正拿著電話,充滿疑惑地審視著她。
電話裡一陣沉默,他們各自拿著電話。
該死!真是太尷尬了!她立刻掛了電話。
幾乎是同時,他也收起了電話,放進了口袋。
現在該怎麼辦?如果他走上來問我,我該怎麼說?如果我把我聽到的電話內容告訴他,他會不會認為我瘋了?但如果不如實相告,我又該如何解釋?小林想來想去,現在最明智的做法就是趁黎正還在跟杜嘉祥說話之際,溜之大吉。
可是,她剛跨出兩步,背後就傳來一聲呼喚。
「信文!」
是男人的聲音!肯定不是黎正。可這聲音,怎麼會,怎麼會如此耳熟?好像在哪兒聽過,好像還是她曾經很喜歡聽的聲音!她不由得停住了腳步。驀地,她心裡一凜,難道這傢伙也在這條船上?!
「信文!」他又叫了一聲,聲音越來越近。
是他的聲音!她機械地轉過頭,果然看見鍾志誠正朝這邊急匆匆地走過來。真是冤家路窄!怎麼會在這裡碰到他!但她轉念一想就明白了,鍾志誠算是近年較有名的電視臺編導,估計也認識黎正。
鍾志誠好像跟她一樣吃驚。
「真是你!信文!」他三步併做兩步走到她面前時,再次發出一陣驚呼。
就算半年不見,也不用吃驚到這個程度吧?她心裡嘀咕了一句。
「你好。」她冷淡地跟他打招呼,故意不朝他看。她瞥了一眼不遠處的黎正,發現他一邊在跟杜嘉祥說話,一邊拿出手機在撥電話。
「信文,我真沒想到會在這裡看到你,」他用手捂住嘴,充滿困惑地上下打量她,「我真沒想到……」
「對啊,世界很小。我也沒想到會碰到你。」她一邊說,一邊繼續看黎正,說實在的,鍾志誠長得跟黎正有幾分相似,兩人都屬於清瘦型,只是鍾志誠的眼睛略小,身材略高。她不否認,她對這種長相的男人向來就缺乏免疫力,當年,他們在電視大樓認識時,她對他一見鍾情,就是因為他的長相。誰知道,跟他約會三個月後,她才發現他已經結婚了。
「好了,招呼已經打過了,可以說再見了。」她說完轉身欲走,可他拉住了她的胳膊。
「信文!」
「你幹什麼!」她怒道。
「給我個解釋!這些日子你到哪裡去了?你跟鄭秋雨到底在搞什麼鬼?」他的嗓門高了起來。奇怪,他的聲音聽上去還挺憤怒的。她本來不想理他,但他的最後一句話,讓她禁不住轉過臉來。
「我跟小鄭能搞什麼鬼?!我在家,我在自己家。」她大聲回答。
「可我沒找到你!」
這時她驀然想起,她搬過一次家。
「好吧,我承認,我搬家了。不可以嗎?」她蠻橫地瞪了他一眼。
「要命!」他憤恨地咬著嘴唇說:「鄭秋雨說你死了!」
「我死了?這從何說起?」
「你不說一聲就走了。我問她你去哪兒了,她說你死了!媽的,她看上去還滿悲痛的,害我一個星期沒睡著覺。我後來到處打聽你的消息,但是你把電話送給了一個垃圾站的工人。我還到你父母家去過好多次,他們總不在家,你又沒什麼朋友,我以為你真的……」
她懶得聽他絮絮叨叨,慢慢在記憶裡搜索……對了!她記得小鄭曾經來她家催稿,她從門縫裡塞了張紙條出去,上面寫著──「此人已死,讓她安息」,小鄭在外面敲門,她堅持不開,最後小鄭只能無奈地離去。小鄭的悲痛,肯定是因為她沒能及時交稿被老闆罵了。
「我說,你就算要跟我分手,也該打個招呼吧!」他還在嘮叨。
「等等,難道你沒收到我的分手信?我不是給你寄去了嗎?」她道。
「你是說你的那些漫畫?」他笑起來。
「對啊!」
「小姐,有誰分手是畫漫畫給對方的?你的畫看得我都笑死了,我以為你在跟我開玩笑。」
「你自己說字太多,你會懶得看。」她憤恨地想,他永遠不會知道,她在畫那些畫時,流了多少眼淚。笨蛋!
「志誠。這位小姐是誰?」一個陌生男人的聲音插了進來。
她發現黎正已經站在眼前。
「Joe。她就是《嘿咻小事記》的作者林信文,是我的女朋友。」
神經病,誰是你的女朋友!她想踢他一腳,但馬上又改變了主意,彬彬有禮地說:「黎先生,你好,我是林信文。」她覺得自己的口氣像個賣預售屋的接待員。
「你好!」黎正禮貌地朝她一笑,又轉過頭來問鍾志誠:「你有沒有看見陳影?」
「沒看見,怎麼啦?」鍾志誠似乎在觀察他臉上的表情。
「沒什麼,20分鐘前,她打電話給我,讓我在甲板上等她,但她沒來。我打電話給她,電話一直沒人接。」黎正微微皺眉,又拿出手機撥起了號碼,但他把電話放在耳邊聽了會兒,又拿了下來。
「還是沒人接?」
黎正點點頭。
「也許是在什麼地方玩,忘了帶手機。」鍾志誠道。
「好吧,我去找找,你們慢聊。」黎正心不在焉地對鍾志誠說。
「ok!」鍾志誠向他做了個手勢,黎正轉身朝船艙走去。
「陳影是誰?」黎正剛走,小林便問。
但鍾志誠卻望著黎正的背影,似乎在想心事。
「喂!」小林叫了一聲,他才豁然醒悟。
「你剛剛說什麼?」鍾志誠問她。
「陳影是誰?」
「你不知道她是誰?」他很驚訝。
「不知道。」知道我還問你幹嘛?小林心裡嘀咕。
「她是電視臺的化妝師,五年前當過模特兒。」
「她也是黎公子曾經的女朋友之一?」
「他女朋友?不,據我所知,他們沒有這種關係。要不然,我們怎麼還可能繼續做朋友?」鍾志誠朝她輕鬆地一笑。
小林覺得他這句話有點怪。
「就算他們有這種關係,你們也可以繼續做朋友。這有什麼關係?」她道。
「你是真不知道,還是假不知道?」見小林困惑地朝他眨眼睛,鍾志誠道:「難道你不知道,陳影就是我太太?當然,我們在四個月前離婚了。我還登過報,我上過一檔節目,在節目中也說起過這件事,你真的不知道?」
「你離婚了?」她愕然地看著他。
「是啊!本來我也不會相信鄭秋雨的屁話,但報紙上登過這條消息後,你沒主動聯繫我,我等啊等啊等,最後,只好認命。」
也就是說,你當我死了!小林恨恨地在心裡說。
當時她心情不好,外加也不想在電視裡看見他編導的節目,所以搬家時,很乾脆地把電視機也送人了。「我不訂報紙,也不看電視。」她用辯解的口吻說,忽然又覺得自己跟這個人解釋這些沒任何意義,於是她道:「其實你離不離婚跟我沒關係。我只是有點吃驚,沒想到黎正會急匆匆在找一個四個月前還是你妻子的女人。」
「信文,他們認識,但不是那種關係。以前黎正來電視臺做節目,她給他化過妝。僅此而已。」他很嚴肅地看著她,忽然口氣一變,問道:「奇怪,你怎麼會在這裡?你又不是媒體人。」
「我不能來嗎?是小鄭給我弄到的票子。她說這裡今天會很熱鬧!」她沒好氣地回答。
鍾志誠正想說什麼,他口袋裡的手機響了。
「喂!」他接了電話。
小林本來想乘機走人的,但當一個名字飄進她的耳朵,她還是忍不住停下了腳步。
「陳影?你在哪裡?……你不知道?什麼意思?你到底在不在船上?……我問你在──哪──裡?……呵呵呵,別開玩笑了,我知道你20分鐘前才跟Joe通過電話……什麼?!你被人綁架了?」鍾志誠提高了嗓門,「有人打了你後腦勺,就在10分鐘前?……那你現在在哪裡?……那你至少能聽見什麼聲音吧?有人綁架你,還讓你自由打電話?……呵呵呵……對了,你找Joe有什麼事?……有人要殺他?!」他一臉不相信,又笑道:「拜託,陳影,不要編故事好不好?……如果你要找Joe,就快點現身,他現在正到處找你……可是你說的真的很像玩笑啊?……什麼?我聽不清……你聲音大點……我聽不清……陳影!」鍾志誠驟然剎住話頭,眼睛瞪得老大。
他聽到了什麼?
「她怎麼……」小林剛想提問,鍾志誠就抬起了大手,她馬上閉上了嘴。
鍾志誠握著電話,眉頭緊皺,忽然對著電話大叫:「陳影!陳影!陳影!──媽的!」但是,對方顯然沒有回答,他猛地按斷了電話。
「她怎麼啦?」小林緊張地問道。
「她說她在盥洗室梳頭的時候,有人打了她的頭……她正說到這句,忽然尖叫起來……好像是有人來了……她尖叫了兩聲……媽的,那聲音真是恐怖!我頭一次聽她這麼叫──」鍾志誠望著前方,神色緊張,臉色發白,驀然,他快步朝船艙走去,同時撥通了電話。
「怎麼樣?」小林跟在他身後問道。
「電話關機!媽的!」鍾志誠罵道,手指再次快速按鍵,這回他是打給黎正的。
「怎麼樣,Joe?有沒有找到陳影?……那她會去哪裡?……她剛剛給我打了電話……她說了一些……對,你跟我說過……」他沉默了好一陣,又看了下錶,「明白明白……那這樣吧,我先報警……好,你先去……明白,你放心,我會跟老杜說的……」
鍾志誠掛了電話。
「出什麼事了?」小林擔心地問道。
「我也不知道,希望沒事吧,我先報警再說……」他憂心忡忡地撥通了電話,「喂,我這裡是〈瑪麗亞號〉,有人被綁架了……女性……請趕快來。」他按斷了電話。
「她真的被綁架了?」小林仍然有點茫然。
12月26日傍晚8點X市警察總署的二樓會議室裡燈火通明,氣氛緊張,所有人都屏息注視著前方的大螢光幕,那上面正在一一展示從今天下午四點起,本市所有大型超市所收到的恐嚇信。「第一封信是在下午四點四十八分送達A區泰和路沃爾瑪超市的,」分管刑事案件的主管李明正在向警察總署的頭頭們介紹案件的大致情況,他用一支螢光筆指著螢光幕上的信封解釋道:「根據郵戳上的日期,可以肯定信是前一天下午三點左右,自B區龍井路郵政所管轄範圍的郵筒寄出的。收件人姓名寫的是沃爾瑪超市店長,沒有指名道姓。這是所有35封恐嚇信的共同特徵之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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