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法是以理性為基礎,是人類求生存的大道。本書作者從中國之春秋戰國時代,西洋之希臘、羅馬、神權時代之中世紀、文藝復興,直到近代與現代之自然法思想的內容、性質、條目及哲學基礎之不斷增益及發展情形;包括孔子、孟子、荀子、墨子、老莊,以及柏拉圖、亞里士多德、西塞羅、聖托馬斯‧阿奎那、葛老秀士、洛克、盧梭、康德,到現代的史丹穆勒等大思想家的有關自然法思想之精義,均有詳細之研究。並將中國各家法律思想與西洋自然法思想,加以比較,逐一說明。作者以重振自然法為使命,抵抗「實證主義」、「唯物主義」等窒害人類之惡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