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之所以能成為一門藝術,首先歸功於漢字獨特的構成形式。人類早期的文字,如古埃及的聖書文字、蘇美爾人的楔形文 字、古希臘克里特人的表形文字以及中美洲的瑪雅文字等,都是以圖形表意的象形文字。但從公元前十五世紀或更早的時代起,這些早期的象形文字即被拼音所取代,走上了字母拼寫的道路。惟有中國的漢字,在演化過程中,對早期的圖畫性文字加以抽象和簡化,並在象形的基礎上採用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等多種造字和用字方法,形成一套系統完整的文字體系,漢字的這一特徵,保證了字形的豐富多樣,是書法藝術產生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