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獨立,在2007年正好滿五十年。
由兩個完全不同的種族—馬來人、華人—所組成的國家,在歷史、文化、語言、宗教、政治等各方面都截然不同,族群特色鮮明,也彼此對立;在這種衝突撞擊之中,產生了馬來西亞的獨特文化氣息。由一開始的英國殖民地,到現今的馬來西亞聯邦,中間爭取獨立的過程,與華人加入開墾、進而落地生根的這段歷史,讓這個國家的面貌更顯得豐富多樣。
本書介紹馬來西亞的歷史背景,兩個主要族群(馬來人與華人)的來源,並分別介紹兩大族群的政黨、教育、人文等方面。以西馬、東馬之分,介紹馬來西亞的主要大城特色與背景,同時也探討馬來西亞與海峽兩岸間的關係,將會如何演變。
作者簡介:
顧長永
1989年6月獲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政治學博士,返國在中山大學服務,曾任中山學術研究中心主任、中山學術研所副教授及教授(1996年8月迄今),東南亞研究中心主任(1999年5月至1996年1月),中山學術研究所所長(2001年8月至2006年4月)。現任中山大學中山學術研究所教授。
研究東南亞的學者,著作豐富,在國內及東南亞地區有出版:《東南亞政府與政治》、《台灣與東南亞的政治與經濟關係》、《台商在東南亞》、《印尼:政治經濟與社會》、《東南亞政治學》、《新加坡:蛻變的四十年》等專著十本,已發表中、英文學術期刊論文四十餘篇。
過去五年間,訪問學者:印尼戰略與國際關係研究中心(2001年2月至7月)、泰國法政大學(2002年9月)、菲律賓雅典耀大學(2005年1月),及新加坡東亞研究所(2005年7月至9月)。
章節試閱
前言
來西亞是東南亞地區唯一的半島國家(peninsula),自東南亞大陸向南沿伸,座落在南海最南端及最西邊的海域。由於東南亞國家分為大陸地區與海洋地區,因此,馬來西亞的半島地理位置,就分別與三個國家相接連,同時擁有陸路疆界及海洋疆界,這是其第一大特色。馬來西亞半島的北邊與大陸地區的泰國相接(邊界長達 506 公里),東馬地區的沙巴(Sabah)及砂撈越(Sarawak)則分別與汶萊及印尼的加里曼丹相接連(邊界 381 公里),至於與印尼的海域疆界,就更長達1782公里。
馬來西亞的另一個特色就是,擁有三個差異很大的不同種族,其中最重要的二大種族就是馬來人及華人。根據馬國政府在2008年的統計,馬來人佔國人的50.4%,華人佔23.7%,印度人佔7.1%,還有當地的少數民族佔11%,及其他的人民佔7.8%。東南亞的其他國家也都有不同的種族,但是華人的比例並不高(新加坡除外);可是,馬來西亞的馬來人及華人,卻是人口比例差距不大、而其他各方面卻差異很大的二個種族。
在二次大戰之後的1940年代及1950年代,馬來人與華人的人口比例幾乎大致相同;當時馬來人大約佔總人口的42%,華人大約有40%。後來由於馬來人生育較多,華人生育較少,而形成現在的差距;但是馬來人及華人二大種族的地位,及其所代表的文化、宗教、語言,及政治的意涵,卻已經形成鮮明的對比。這是東南亞其他國家所沒有的,這也成為馬來西亞的一大特色。
由於地理及種族的二大特色,馬來西亞的發展及其建國的歷史,就具有其顯著的特點;馬來西亞雖然獨立五十年,其實就是族群政治半世紀。本章主要的目的,就是介紹及分析馬來西亞的歷史發展,檢視這群不同種族的人,如何在這特別的半島地區建立一個獨立的國家,及如何將二個差異很大的族群,組成一個共同的生活體。
一、人文地理
根據馬國政府在2008年的統計,馬來西亞目前的人口數是二千五百多萬人,其中馬來人佔50.4%,華人佔23.7%,印度人佔7.1%,還有當地的少數民族佔11%,及其他的人種佔7.8%。由於種族不同,各種族所代表的宗教、語言、及文化,就有所不同。馬來人信奉回教(Islam),因此回教文化就成為馬來人最主要的特色;印度人大都信奉印度興都教(Hindu),因此,這就成為印度人的最大特色。華人的宗教信仰較多元,包括傳統的佛教、儒教、道教、及自西方傳入的基督教及天主教;此外,華人的語言由於祖籍來源的不同,而使用不同的方言,包括福建話、廣東話、客家話、福州話、及海南話等。
馬來西亞雖是以馬來半島為主(西馬地區),但是其領土亦包括在婆羅洲(Borneo)的東馬地區:沙巴及砂撈越,因此其面積共有32萬9千多平方公里(329,750平方公里),其中陸地面積有32萬8千平方公里,海域面積有1千2百多平方公里。若與台灣的面積相比較,馬來西亞大約是台灣的九倍,但是其人口卻僅比台灣多二百萬人;因此,馬來西亞是一個地廣人稀的國家,在東馬地區的沙巴及砂撈越,更是如此。
馬來西亞的天然礦藏相當豐富,包括錫礦、石油、天然氣、木材、銅礦、及鐵礦等,其中錫礦蘊藏居世界首位,這是馬國最豐富的資源。馬國的石油亦有很高的蘊藏量,雖然無法與鄰近的印尼及汶萊相比,但是在能源需求相當迫切的二十一世紀,馬來西亞的石油亦成為一個寶貴的天然資源。
二、英國殖民
海峽殖民地
歐洲工業革命之後,為了要發展其經濟,就開始向外擴張領域及獲取更多的天然資源,最早到達東南亞地區的歐洲人是葡萄牙人及西班牙人,之後才是荷蘭人、英國人、及法國人。
英國人向東方擴張版圖,首先到達印度,並以印度為基地向東南亞擴張領域,於是就在18世紀來到馬來半島的檳城(Penang)。英國在1786年首先與吉打(Kedah)的統治者蘇丹(Sultan)簽署協定,正式將檳城納入英國殖民地。英國人後來在1824年又將馬六甲(Malacca)納入其殖民地版圖,這是英國與荷蘭人所簽的協定;荷蘭原本控制馬六甲地區及印尼的爪哇島及蘇門答臘島,但為與英國人有所區隔,因此二國於1824年簽署協定之後,英國人就以馬來半島為其殖民地的統治中心,而荷蘭就以印尼地區為其殖民統治地區。
之後,英國人在1826年建立「海峽殖民地」(Straits Settlements),將檳城、馬六甲、及新加坡納入其統治範圍,當時是由英國的東印度公司(East India Company)管轄,直到1867年時才轉變由倫敦的殖民部所管轄。因此,就殖民地位而言,檳城、馬六甲、及新加坡在1867年以前,就是次殖民地;在1867年之後,才成為直接的殖民地。
英國人之所以能夠順利先行統治「海峽殖民地」的三個地區,主要是因為這三個地區都是以華人居多,大多是來自中國南方的移民,並未形成政治的組織及團體,而馬來人又無法管理這些華人移民。此外,華人到馬來亞半島移民的主要因素就是經濟及生存,而英國人向東擴張版圖,亦是受到經濟因素所驅使,正好提供開發及工作的機會。因此,刻苦耐勞、勤奮工作的華人,就很容易與英國人結合;英國人提供工作機會,華人提供體力及勞務,因而就形成相互分工、相輔相成的經濟發展網絡。
上述這些因素,不僅造成華人在馬來半島的生存發展,而且造成華人日後的成長茁壯及落地生根,並形成一個與馬來人完全不同的群體。英國人治理的「海峽殖民地」,其實就是所謂的「直接統治」,因為從總督到各部門的管理者,都是英國人,華人就是被統治者。
四州府(Federated Malay States)
當英國人勢力逐漸進入馬來半島之後,就愈來愈介入當地的事務。馬來半島中部地區有四個州經常發生華人與馬來人的糾紛,大都是與土地及開發經濟資源有關,馬來人為了要平息與華人的糾紛,就向英國人求助,因而就讓英國人協助負責處理這四州的事務,即彭亨(Pahang)、雪蘭莪(Selangor)、霹靂(Perak)、及森美蘭(Negeri Sembilan)。英國人就在1895年與這四個州的蘇丹簽署協定,將這四個州組成一個「聯邦」(Federation),而成為英國的保護管轄地,一直到1946年英國人籌組「馬來亞聯合邦」(Malayan Union)為止。當地華人就將這四個州,稱之為「四州府」;由於這四個州是一個「Federa- tion」,因此就英國人而言,這四個州就是「Federated Malay States」。
根據英國與馬來蘇丹的協定,這四個州在名義上都由世襲的蘇丹統治,負責管理馬來人的宗教及社會事務,但是實際上英國卻另外派任駐區總督(Resident General),總攬所有事務,但是主要負責外交及國防事務,及其他非馬來人(華人及印度人)的內政及社會事務;不過若有需要,他也可以介入馬來人的事務,各州的蘇丹就要聽從其指揮。這四個州雖有議會,但是不得自行立法,所有立法都是由駐區總督頒佈,再由各州議會批准。英國人在這四個州的統治方式,大致屬於直接統治及間接統治的混合,因此可以稱之為「混合統治」。
英國人自19世紀末開始介入四州府的事務,之所以能夠如此順利,主要就是英國人所擁有的船堅炮利,這就是所謂的「戰艦外交」(Gunboat diplomacy),因為當時的馬來人及華人都沒有先進的武器,而英國人所擁有的新式武器,就成為其拓張殖民版圖的最有效工具及憑藉。
五州府(Unfederated Malay States)
英國人在19世紀末及20世紀初,繼續拓張其殖民地統治到馬來半島的另外五個州:玻璃市(Perlis)、吉打、吉蘭丹(Kelantan)、登嘉樓(Terengganu)、及柔佛(Johor)。這五個州原本都是馬來蘇丹所統治,但是在二次大戰期間,日本佔領馬來半島之後,為削弱馬來人的勢力,就將北部的四個州交給其同盟國-泰國管轄,只有柔佛州一直仍在蘇丹的統治之下。由於這五個州並未被英國人組成「Federa- tion」,因而這五個州就被通稱為非馬來屬邦(Unfederated Malay States);由於這五個州以馬來人居多數,又被稱之為「馬來屬邦」。
英國人到達馬來半島之後,馬來蘇丹為了爭取及保護馬來人的權益,就在1874年與英國人簽署彭可條款(The Pangkor Treaty),這項條約最主要的內容,就是賦予英國人擴張其殖民統治的權力;於是英國人就在取得四州府的統治權之後,就進而繼續取得五州府的治理權。英國人在這五個以馬來人居多數的州,就維持原來馬來蘇丹統治的方式,馬來蘇丹就是實際的統治者,英國政府僅派任「顧問」(Advisor),擔任名義上的領袖,這就是所謂的「間接統治」。
不過,五州府的柔佛是最後才成為英國的殖民屬地,因為柔佛的蘇丹伊巴定(Sultan Ibradim)直到1914年才接受英國人擔任實際治理的「顧問」。因此,英國人雖然在1786年就開始統治海峽殖民地的檳城,但是直到1914年才完成控制馬來半島的12個州。
沙巴(Sabah)
位於婆羅洲島北部地區的沙巴,原本的名稱是北婆羅洲(North Borneo),在16世紀末期間開始成為汶萊蘇丹(Sultanate of Brunei)的管轄地;但是汶萊蘇丹於1658年曾經將婆羅洲的東北角地區割讓給蘇祿蘇丹(Sultan of Sulu),以報償其協助解決汶萊蘇丹王國的內亂問題。
在17世紀及18世紀期間,汶萊蘇丹曾先後與英國人、美國人、及澳洲人簽署協定,賦予這些西方國家在北婆羅洲經營貿易的權利,可是後來都沒有成功,因為他們發現在這地區並沒有太多的貿易機會及利潤,因此,大都短暫經營貿易之後,就撤離貿易據點。直到1881年英國人在北婆羅洲建立據點之後,英國人的勢力才在當今的沙巴地區及汶萊建立起來,並且自1888年起,就成為英國的保護屬地。
在二次大戰期間,日本曾經佔領及統治北婆羅洲;大戰結束之後,北婆羅洲就被交給英國軍事管轄,直到1946年,北婆羅洲就正式成為英國的皇家殖民地。當馬來半島的12個州於1963年9月成立馬來西亞聯邦,沙巴就與砂撈越共同加入,成為馬來西亞所屬的二個州,北婆羅洲並同時改名為沙巴。
砂撈越(Sarawak)
砂撈越位於婆羅洲的西北,在17世紀時曾被登加蘇丹(Sultan Tengah)所統治,之後即出現混亂,直到19世紀初期,才被汶萊蘇丹統治;但是好景不常,仍然不甚穩定,直到英國人布魯克(James Brooke)於19世紀中期到達砂撈越之後,才出現轉機。
汶萊蘇丹為穩定砂撈越的混亂,就請求英國人的協助,於1842年8月18日正式任命布魯克為砂撈越的統治者拉惹(Rajah);自此之後,布魯克及其家族就開始統治砂撈越,由最初期的古晉(Kuching)地區,延伸到今天的砂撈越全部地區。布魯克及其家族因此而就被稱為「砂撈越的白人拉惹王朝」(the White Rajah Dynasty of Sarawak)。
布魯克家族統治砂撈越,並沒有倚靠英國政府,完全倚賴其家族的勢力,當然亦得到當地馬來人及達雅人(Dayak)的協助與支持,因此布魯克家族相當保護馬來人及達雅人的文化及權益,並在當地建立少數民族的博物館,特意維護這些當地原住民的歷史與文化。
此外,布魯克家族為了適度開發砂撈越,亦開始引進華人的移民;因此,自19世紀末期,華人就開始有計劃的移民到砂撈越,從事開墾的工作,由沿海地區逐漸向內陸地區擴展。這些華人又以客家人居最多數,當然另外還有福州人、福建人、及廣東人;因此,客家人就形成砂撈越華人的最大特色。
二次大戰期間,日本人佔領及統治砂撈越,大戰之後,日本交出統治權。布魯克家族回到砂撈越,原本要繼續統治砂撈越;但是當時各地興起民族主義,在各方壓力之下,布魯克家族終於在1946年7月1 日將主權交給英國王室,並在1963年9月加入新成立的馬來西亞聯邦。布魯克家族就退出砂撈越。
三、馬來亞聯合邦(Malayan Union)
二次大戰結束後,英國人雖迅速再度取得馬來半島及砂巴、砂撈越的統治權,但是當地人民的民族主義興起,要求獨立的呼聲相當強烈,這是二次大戰之後的國際普遍現象。英國人為回應當地人的要求,就在1946年成立「馬來亞聯合邦」(Malayan Union),將馬來半島的各州全部納入,僅有新加坡未被納入。
可是,馬來人非常反對「馬來亞聯合邦」的成立,因為英國人並未賦予馬來人的統治地位,而且英國人又賦予華人及印度人合法的公民權。馬來人之所以不滿意,就是他們認為自己是馬來半島當地的原住民,而且又已經有蘇丹統治的傳統文化及歷史;可是,他們在經濟上卻居於弱勢。如今,華人不僅在經濟上有優勢,現在又有合法的公民權利,馬來人唯恐被華人統治,成為華人的殖民地,因此相當反對,不斷向英國表達抗議。
英國人順應馬來人的要求,就在1948年將馬來亞聯合邦,改組成立「馬來亞聯邦」(Federation of Malaya),明確訂定馬來蘇丹統治的自主權,及其他保障馬來人權益的特別條款,但是「馬來亞聯邦」仍受英國的保護。馬來人雖爭取到較多的權益,但是仍未獨立,因此,當地的馬來人與華人就繼續爭取獨立。
四、馬來亞聯邦(Federation of Malaya)的自治
當馬來亞聯邦於1948年成立之際,馬來亞共產黨(Communist Party of Malaya)就開始公開叛亂,他們的主要訴求就是推翻帝國主義及抗議華人未獲得平等的權益,因為自從二次大戰結束之後,英國人雖然有回應馬來半島人民獨立的呼求,但是仍然在英國人的控制之下;馬來亞聯合邦的成立,雖然已經擁有更多的自主權及自治權,但是仍然未獨立。
馬共全面叛亂的另一個主要原因,就是要爭取華人的權益,因為當日本人在二次大戰佔領馬來半島期間(1942-1945),將當地的華人視為敵人(因為日本侵略中國),日本人不僅殺害華人,而且沒收當地華人的資產及企業,並關閉華人學校。在這期間,馬來人的蘇丹統治者卻被日本收買,而與日本人合作,因此馬來人並未受到日本的迫害,也未抵抗日本的侵略。
反之,華人就組織反抗日本的運動,不僅包括國民黨的抗日運動,也有共產黨的抗日運動。由於華人抗日有功,因此當英國人返回馬來半島之後,1946年成立馬來亞聯合邦時,就賦予公民權給所有馬來半島的居民,包括馬來人、華人、印度人、及其他種族的人。這時馬來人警覺將處於政治的不利地位,於是開始組織動員爭取權益,當時柔佛州的蘇丹加法(Dato Onn bin Jaafar)就聯合其他的馬來蘇丹,在1946年5月11日成立「馬來民族聯合組織」(The United Malays National Organization,UMNO),華人就將UMNO譯成「巫統」;自1951年起,巫統就由東姑拉曼(Tunku Abdul Rahman)領導。馬來亞聯邦成立,馬來人爭取到專屬的統治權及其他權益;可是,華人卻未受到平等的對待,因而引發馬共的抗議,後來由於馬共與巫統談判未成功,於是就公開叛亂。
此外,二次大戰結束後,美國與蘇俄開始冷戰,蘇俄領導的國際共產黨,就在全球各地支持當地的共產黨活動。馬共在1948年開始全面叛亂,受到蘇俄及中國共產黨的支持。英國政府就協助馬來亞聯邦進行剿共行動,直到1960年為止,因此,自1948年至1960年期間,就是所謂的「緊急動員時期」(The Malaysian Emergency)。
當左派的華人參與馬共叛亂時,右派及中立的華人就在國民黨及英國的鼓勵及協助之下,在1949年2月27日成立「馬華公會」(Malaysian Chinese Association,MCA),以取得合法的政黨地位,參與馬來亞的政治及獨立運動,其領導人就是陳禛祿(Tan Cheng Lock)。英國人返回馬來半島之後,就允諾要協助當地人民獨立自主;因此曾在國民黨部隊擔任將軍的陳禛祿,在建立馬華公會之後,就與巫統聯合,後來又與東姑拉曼建立良好的友誼及信任關係,雙方共同為馬來半島的政治穩定及獨立自主而努力。
前言
來西亞是東南亞地區唯一的半島國家(peninsula),自東南亞大陸向南沿伸,座落在南海最南端及最西邊的海域。由於東南亞國家分為大陸地區與海洋地區,因此,馬來西亞的半島地理位置,就分別與三個國家相接連,同時擁有陸路疆界及海洋疆界,這是其第一大特色。馬來西亞半島的北邊與大陸地區的泰國相接(邊界長達 506 公里),東馬地區的沙巴(Sabah)及砂撈越(Sarawak)則分別與汶萊及印尼的加里曼丹相接連(邊界 381 公里),至於與印尼的海域疆界,就更長達1782公里。
馬來西亞的另一個特色就是,擁有三個差異很大的不同種族...
目錄
顧 序 i
第一章 歷史 1
前言 3
一、人文地理 4
二、英國殖民 5
海峽殖民地 5
四州府(Federated Malay States) 7
五州府(Unfederated Malay States) 8
沙巴(Sabah)10
砂撈越(Sarawak)11
三、馬來亞聯合邦(Maluyan Union)12
四、馬來亞聯邦(Federation of Malaya)的
自治13
五、馬來亞聯邦的獨立15
六、馬來西亞聯邦(Federation of Malaysia)16
七、新加坡的脫離18
結語20
第二章 馬來人23
前言25
一、回教信仰26
二、生活文化29
三、經濟32
四、政治34
結語37
第三章 華人39
前言41
一、商會組織41
馬來西亞中華聯合工商總會
(ACCCIM)43
吉隆坡暨雪蘭莪中華工商總會
(KLSCCCI)45
檳州中華總商會(PCCC)47
沙巴中華商會聯合會(SUCCC)48
二、鄉親社團組織49
馬來西亞福建社團聯合會
(大馬福聯會)50
馬來西亞客家公會聯合會
(大馬客聯會)52
馬來西亞廣東會館聯合會55
三、教育組織58
董教總58
華文小學63
國民型中學64
獨立中學65
大專學院67
結語71
第四章 政府73
前言75
一、國家元首76
二、聯邦政府(Federal Government)80
三、族群政府與政治86
四、各州政府(State Governments)92
結語97
第五章 國會101
前言103
一、國會的歷史104
二、參議院(Dewan Negara)106
三、眾議院(Dewan Rakyat)107
眾議員的產生108
眾議員的權力111
眾議員的任期114
結語115
第六章 政黨117
前言119
一、主要政黨(執政黨)120
巫統(UMNO)120
馬華公會(MCA)127
馬來印度國大黨(Malaysian Indian
Congress)131
二、次要政黨(反對黨)133
民主行動黨( DAP)134
回教黨(PAS)138
人民公正黨(PKR)141
三、政黨的發展及演變144
三大黨「聯盟」時期(1954-1969)144
政黨衝撞期(1969-1986)145
國陣獨大時期(1986-1999)147
反對黨結盟時期(1999年到現在)…148
結語150
第七章 西馬地區153
前言155
一、吉隆坡(Kuala Lumpur)155
二、新山(Johor Bahru)160
三、麻六甲(Malacca)162
四、檳城(Penang)166
五、吉蘭丹(Kelantan)170
結語174
第八章 東馬地區177
前言179
一、古晉(Kuching)180
二、詩巫(Sibu)183
三、美里(Miri)186
四、亞庇(Kota Kinabalu)189
五、達雅人(Dayak)192
結語195
第九章 新經濟政策197
前言199
一、源起:馬來人與華人的族群情結200
二、五一三種族衝突事件204
三、國家行動委員會(NOC)207
四、新經濟政策(NEP)的實施209
五、新經濟政策的挑戰213
結語216
第十章 馬來西亞與海峽兩岸219
前言221
一、1949年以前223
二、1949年至1957年225
三、1957年至1974年226
四、1974年至1997年229
大馬與中國的雙邊關係229
大馬與台灣的雙邊關係231
五、1998年迄今235
台灣與馬來西亞236
中國與馬來西亞238
結語241
顧 序 i
第一章 歷史 1
前言 3
一、人文地理 4
二、英國殖民 5
海峽殖民地 5
四州府(Federated Malay States) 7
五州府(Unfederated Malay States) 8
沙巴(Sabah)10
砂撈越(Sarawak)11
三、馬來亞聯合邦(Maluyan Union)12
四、馬來亞聯邦(Federation of Malaya)的
自治13
五、馬來亞聯邦的獨立15
六、馬來西亞聯邦(Federation of Malaysia)16
七、新加坡的脫離18
結語20
第二章 馬來人23
前言25
一、回教信仰26
二、生活文化29
三、經濟32
四、政治34
結語37
第三章 華人39
前言41
一、商會組織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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