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其一生中不免服用多種藥品,即以藥品治療疾病。但在現代藥品不僅用以治療疾病,亦用以促進健康,是以病人必須用藥,無病的人亦為健康而用藥,是以藥與病未必有關。藥事法是管理藥物之主要法律,但除此之外,另有其他相關法律,亦用以管理藥物,究竟藥物受到何種法律之管理,此為本書寫作重點所在。
作者簡介:
蔡 墩 銘
現 職: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暨法律學研究所教授
學經歷: 美國西雅圖華盛頓大學研究
德國佛萊堡大學法學博士
司法院刑事訴訟法研究修正委員會委員
前司法行政部刑法研究修正委員會委員
國立台灣大學法學士、國立台灣大學法學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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