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或死,由誰決定?
罪與罰,由您評判!
從事幹細胞研究的大學教授王伯納,在深夜寂靜的校園裡遭受槍擊……
這只是單純的搶劫殺人案件?還是有人反對墮胎而觸發殺意?這樁槍擊案和王伯納的助理意外車禍身亡又有什麼關聯性?
李琴妮律師和唐傑利檢察官靠著一根菸蒂抽絲剝繭、追查真兇,但最終的判決只有身為陪審團一員的您才能決定!
作者簡介:
陶龍生
國立臺灣大學、哈佛法學院畢業,康乃爾大學法學博士與哲學博士。曾任國立臺灣大學、紐約州立大學法學教授,哈佛大學、康乃爾大學研究員,美國司法部訓練所主任、美國高科技公司法律主管。有二十多年的執業經驗。
業務範圍主要在為高科技公司(尤其是亞洲公司)於聯邦法院、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有關侵犯知識產權的一九三○年美國關稅法的三三七條款)和美國商務部(有關反傾銷)的訴訟中提供辯護,同時協助美國公司在亞洲的業務(主要為美國上市公司,例如「時代華納」、「花旗銀行」、「米高梅電影公司」和大型賭場娛樂公司等),並為美國公司提供諮詢意見。
曾於美國、英國、德國和臺灣發表多篇學術論文,目前已出版九本中文著作。論著經常出現於法學課本中,美國最高法院亦於格萊葛對喬治亞州(Gregg v. Georgia)一案中援引了他的著述。曾獲「十大傑出美國青年」、「五十大傑出亞裔美國人」、「千禧名人」(Who’s who in Millennium)等殊榮。
近年來陶龍生結合其專業法律素養,撰寫一系列精采推理小說《證據》、《拉斯維加斯的春天》、《轉捩點》、《沉冤》、《合理的懷疑》等書。小說中塑造多位成功的華裔年輕男女,在美國法庭內破解各類法律案件,呈現不平凡案例中貼近人生的平凡現實。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伊格言(作家)、吳米森(導演)、吳鈞堯(《幼獅文藝》主編)、
李家慶(律師公會理事長)、張東揚(律師)
聯名推薦(依姓氏筆劃排列)
「法庭小說一直是臺灣文學最缺乏的類型。作者的法律專業背景不僅豐富了生動的情節更賦予人與命運之間的裂隙的來源的想像。」——吳米森
「活用醫學、法律、犯罪等專業知識,活化了人類面臨的存在困境。」——吳鈞堯
「如果你想去美國讀法律,這本小說是最好的先修課。」——張東揚
名人推薦:伊格言(作家)、吳米森(導演)、吳鈞堯(《幼獅文藝》主編)、
李家慶(律師公會理事長)、張東揚(律師)
聯名推薦(依姓氏筆劃排列)
「法庭小說一直是臺灣文學最缺乏的類型。作者的法律專業背景不僅豐富了生動的情節更賦予人與命運之間的裂隙的來源的想像。」——吳米森
「活用醫學、法律、犯罪等專業知識,活化了人類面臨的存在困境。」——吳鈞堯
「如果你想去美國讀法律,這本小說是最好的先修課。」——張東揚
章節試閱
第四章 幹細胞研究
王伯納教授用清晰但略帶口音的英語開講。
文明世界所遭遇的病痛,不再是霍亂、痢疾、傷寒或肺癆。文明世界所面對的,乃是癌病、糖尿病、心臟病、老人癡呆症、愛滋病和柏金斯疾病等。過去的傳染病,可以用人類發明的疫苗預防和抗生素治療。今天的病痛,總合起來,一年會奪走千萬人的生命,而我們還未找出有效治療的方法。
造血幹細胞研究,給我們極大的希望。
使用取自成人幹細胞的方法,我們可能從癌症病患自己的體內,取出抗癌的細胞,在實驗室中培養之後,再移植回病人的癌症部分,使已經開始繁衍的抗癌細胞,撲減他體內的癌細胞。
使用取自胚胎中的「不特化」的幹細胞,我們在實驗室中,已經可能培養它們,並引導這些幹細胞「特化」,變成病人器官所需要的新細胞,去補充器官的功能,替代病患已衰退的老細胞。
糖尿病患者體內的胰臟所產生不適量的胰島素,使病人自己的防疫系統受損害。我們有希望在實驗室中培養從胚胎中取得的幹細胞,使它們繁衍成為可以正常產生胰島素的特化細胞,再移植到病患體內,協助生產胰島素的正常功能,治療糖尿病。
心肌衰退的病患,有希望獲得在實驗室中培養出來的健康特化細胞,代替原來心肌中已退化的老細胞。
老人癡呆症和柏金斯病患,是因為腦神經系統中的細胞退化,所引起的後果。我們有希望從胚胎中取出幹細胞,把這些幹細胞在實驗中培養,使它們「特殊化」,再移植到病患的局部,協助恢復他們腦神經系統的功能。
對癌的治療,可以使用另一種方法。癌細胞是成人細胞中間可能帶有癌症的幹細胞。這些惡性的幹細胞,可以快速繁衍。所以對癌症幹胞,我們可以將它取出來,在實驗中改變它的生態,使它失去癌症的殺傷力,再把這些良性的幹細胞,移植到病患體內快速生長,達到抗癌的使命(註一)。
「幹細胞有兩類。」王教授解釋:「第一類是成人幹細胞;第二類是胚胎幹細胞。它們都是非特化的細胞。我們可以採不同的方法去運用它們,培養成『特化』的細胞,去對抗個別病人的症狀。」
演講結束之後,聽眾中有人發問,請王教授講述幹細胞的定義。
「幹細胞是原始未特化的細胞,它是有潛力保留著特化出其他細胞類型的能力。這種能力使得幹細胞可以擔當身體的修復作用。只要生物還活著,就可以補充其他細胞。我們認為,幹細胞可以在培養和特化之後,修復特定的器官組織,對付人類的疾病。」王教授回答。
又有人問,幹細胞的特性。王教授解釋,「幹細胞有三項特性:第一,它是非特化的;第二,它可以變成特化;第三,它可以迅速成長,在病人體內的環境中繁衍。」
會場的後排有人大聲問:「王教授,幹細胞是由胚胎中拮取,是嗎?」
王伯納抬起頭來,嚴肅地大聲回答:「是的。」
「那麼,」那位聽眾接著問:「胚胎是未出娘胎的嬰兒,對不對?」
聽眾席中引起一些騷動。
琴妮心想,這個提問的人,恐怕不懷善意。琴妮知道「保護生命」團體,是反對墮胎合法化,非常激烈的一群人。他們主張,人的生命從受胎的一刻,已經形成。所以墮胎便是殺人。他們極端反對幹細胞研究。
「是從胚胎中取出,但那些是在醫院中從病人身體取出,而已經沒有生命力的胚胎。並不是具有生命的胎兒的胎胞。」王教授的面色凝重。
另一個人從會場後座站起來,大聲說:「伯納王,幹細胞研究,是殺死嬰兒,提取死嬰中的幹細胞的非法研究,對不對?」
聽眾為之嘩然,有人發出噓聲。在講台上,坐在後面的副校長,站起來走到講壇上說:「我們謝謝王伯納教授的精闢演說。」說完就和王伯納握手道謝。
觀眾席中爆出熱烈掌聲。副校長又對著麥克風說:「我們這裡是州立大學,是從事學術研究的教育中心,不是政治活動的地方。我尊重大家的言論自由,但希望大家能進行理性的討論,而不要從事威脅、搗亂、甚至暴力的行為。」
台下的觀眾又報以掌聲。大家起身離去。有一些人向前台擠去,琴妮心想,這些大概是有興趣的學生,想向王教授再請教一些問題。
琴妮也從座位中站起來,慢慢隨群眾步出會場。
第四章 幹細胞研究
王伯納教授用清晰但略帶口音的英語開講。
文明世界所遭遇的病痛,不再是霍亂、痢疾、傷寒或肺癆。文明世界所面對的,乃是癌病、糖尿病、心臟病、老人癡呆症、愛滋病和柏金斯疾病等。過去的傳染病,可以用人類發明的疫苗預防和抗生素治療。今天的病痛,總合起來,一年會奪走千萬人的生命,而我們還未找出有效治療的方法。
造血幹細胞研究,給我們極大的希望。
使用取自成人幹細胞的方法,我們可能從癌症病患自己的體內,取出抗癌的細胞,在實驗室中培養之後,再移植回病人的癌症部分,使已經開始繁...
作者序
自序
「一定有人誣告約瑟夫,因為無辜的他,早上醒來便被逮捕。」
德國作家法蘭茲.卡夫卡(Franz Kafka, 1883-1924)的經典名著長篇小說「審判」,這樣開始。從頭到尾,主角約瑟夫始終沒有被通知他被控的罪名,更不知自己究竟做錯何事。
二十一世紀的今天,還有許多國家的老百姓,仍然面對惡夢般的法律刀斧。他們的命運,不優於卡夫卡筆下的約瑟夫的命運。
我撰寫一系列美國法庭小說,沒有歌頌美國法律的意思。美國的審判制度由法官、陪審團和兩方律師(檢察官代表政府、辯護律師代表刑事被告),扮演不同的角色,集體推動法庭的運作,達到判決。遵循程序便是合作;相互攻防卻是抗爭。從合作和抗爭之間,希望揭露真相。被告有機會替自己辯解,而檢察官必需證明被告的罪行。
法庭運作既是人為的,便可能有錯誤。最近幾年美國法院運用科學證據,推翻不少陳年老案。我對有些審判的正確性,也常存懷疑。
但在美國法庭中,被告的命運,比卡夫卡筆下陷於黑箱運作中的約瑟夫,要好一點。
本書的故事描寫檢察官認真地偵查,辯護律師努力地辯駁,陪審團專心地聽訟。終局判決是否公正,要請讀者評斷。
前言
三十多年前美國最高法院宣判,墮胎局部合法化──婦女可墮除不足三個月的胎兒,而不犯法。也就是,婦女對腹中的初期胎兒,有選擇權。自從墮胎「合法化」以來,美國社會中已形成兩大壁壘:贊成墮胎合法化和反對合法化。前者稱為「尊重選擇權」(Pro Choice)派;後者稱為「保護生命」(Pro Life)派。兩派人士的激烈爭執普及社會每一角落,並形成政治選戰中的暗流。
造血幹細胞研究(Stem Cell Research)對許多長期病患,帶來希望。幹細胞是一種沒有特化的細胞,有潛力保留特化出人體內其他細胞的能力。這能力使幹細胞擔當身體的修復系統。醫學研究者相信幹細胞研究終可用於修復特定病變的組織或協助器官再生,改變人類應對疾病的方法。
醫學研究者可從胚胎的腦幹中摘取幹細胞,在實驗室中培養或移植。
「保護生命」的團體,指稱這是殺嬰,和鼓勵墮胎的不道德行為。
於是在美國社會中,我們便看到道德觀與科學研究的衝突,和對生命的價值(保命或救命)不同解釋的矛盾。
這就是本書故事的大環境。
自序
「一定有人誣告約瑟夫,因為無辜的他,早上醒來便被逮捕。」
德國作家法蘭茲.卡夫卡(Franz Kafka, 1883-1924)的經典名著長篇小說「審判」,這樣開始。從頭到尾,主角約瑟夫始終沒有被通知他被控的罪名,更不知自己究竟做錯何事。
二十一世紀的今天,還有許多國家的老百姓,仍然面對惡夢般的法律刀斧。他們的命運,不優於卡夫卡筆下的約瑟夫的命運。
我撰寫一系列美國法庭小說,沒有歌頌美國法律的意思。美國的審判制度由法...
目錄
目次
自序
前言
第一章 賭城
第二章 李琴妮
第三章 州立大學
第四章 幹細胞研究
第五章 示威
第六章 專利訴訟
第七章 停車場
第八章 新聞
第九章 查理偵探
第十章 傷勢
第十一章 破案
第十二章 洛山磯
第十三章 宣言
第十四章 仇恨犯罪
第十五章 聯邦檢察官
第十六章 晚宴
第十七章 好萊塢賭場
第十八章 電腦磁片
第十九章 傷痕
第二十章 密碼
第二十一章 檔卷
第二十二章 谷布達
第二十三章 荷西
第二十四章 香煙
第二十五章 試探
第二十六章 丹尼斯
第二十七章 主任檢察官
第二十八章 線索
第二十九章 保命團體
第三十章 華倫
第三十一章 基因
第三十二章 垃圾
第三十三章 宮頸抹片
第三十四章 紀錄
第三十五章 染色體
第三十六章 搜索狀
第三十七章 證據
第三十八章 柯恩律師
第三十九章 衝擊
第四十章 紙盒
第四十一章 行動電話
第四十二章 法庭
第四十三章 專家證人
第四十四章 火光
第四十五章 分析
第四十六章 反詰問
第四十七章 汽車導路器
第四十八章 辯論
第四十九章 悠閒
第五十章 判決
感謝詞
後記
陶龍生著作表
目次
自序
前言
第一章 賭城
第二章 李琴妮
第三章 州立大學
第四章 幹細胞研究
第五章 示威
第六章 專利訴訟
第七章 停車場
第八章 新聞
第九章 查理偵探
第十章 傷勢
第十一章 破案
第十二章 洛山磯
第十三章 宣言
第十四章 仇恨犯罪
第十五章 聯邦檢察官
第十六章 晚宴
第十七章 ...
商品資料
語言:繁體中文For input str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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