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發現文化藝術補助政策與執行評估之問題癥結,主要在於文建會與國藝會功能與定位仍為完全區隔、藝文團體不清楚補助機制、補助政策缺乏長遠之成效評估機制及欠缺總體文化政策與文化藝術補助之明確目標。因此,本研究針對文建會與國藝會執行成效與現況進行檢討分析後,研擬初步之評估指標架構,將執行成效與現況進行檢討分析後,將執行評估指標分為效率性、效能性、公平性、回硬性四個面向,影響評估則分為文化、藝術與社會三大面向進行分析。此外,研提定期調整評審結構與組成兼顧不同區域及表演行事之評審、建立補助單位與受補助對象之定期溝通機制、設立「藝文行政輔導協力人才」諮詢機制、中央與地方補助單位間資訊連結平台及從消費面創造大眾參與藝文活動之市場與範圍等政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