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為增進學生美術創作素養,培養國民美術鑑賞能力並落實學校美術教育,特舉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98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初賽是由25縣市政府辦理,由全國6萬多件作品中,選出8186件進入決賽。在98年11月16日到24日七天的評選過程中,七大類共計49位評審,以其專業、公平、公正的態度,評選出各類組中的優秀作品,結果共選出特優96件、優等99件、甲等147件,入選1766件,於98年12月25日至99年1月3在國立台灣科學教育館九樓舉行特優、優等、甲等之優勝作品展覽,同時在98年12月27日舉辦熱鬧而隆重的頒獎典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