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黃朝義
定價:NT$ 360
優惠價:93 折,NT$ 334
本商品已絕版
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推定其犯罪之事實。任何人其犯罪行為在未依法定程序證明有罪之前,應被推定為無罪之人。本書以無罪推定原則為論述起點,周詳敘述有關刑事訴訟程序之基本概念ˋ無罪推定原則ˋ刑事上訴審構造與專家參與審判諮詢等制度面問題。整體而言,理論基礎完整ˋ取材豐富多元。在內容方面,文章結構嚴謹ˋ體例層次分明。其中,特別是對於我國刑事訴訟制度走向問題之闡述,詳盡中肯,多所啟發,足供學術界及實務界之重要參考。
作者簡介:
黃朝義東吳大學法律系專任副教授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影片僅供參考,實物可能因再版或再刷而有差異
優惠價: 93 折, NT$ 334 NT$ 360
收藏成功!您可以新增分類將收藏放進去
請在手機上開啟Line應用程式,點選搜尋欄位旁的掃描圖示即可掃描此OR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