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貓王之前,世界沒有巨星」—約翰.藍儂(John Lennon)
艾維斯.普里斯萊正在上《艾德蘇利文劇場》(The Ed Sullivan Show,當時流行的娛樂節目),青少年不知道為何大夥爭相目睹,那是因為他們沒聽過貓王唱歌(有些年輕人認為貓王的暢銷曲 〈傷心旅店〉(Heartburn Hotel)是DJ自己在唱盤上的喃喃自語),如果有的話,就會知道他有迷死人的歌喉。他們從沒聽過這種聲音,如今親眼目睹他不經意地哼著 〈別對我殘忍〉(Don’t be cruel);在這些小鬼眼中,他是個大人,有那麼點味道,但又像他們一樣,是個青少年。從貓王看他們的眼神,就知道他了解他們,了解他們心中為何想著貓王……貓王。他們默唸這個名字,感覺前所未有的熱情激動,貓王看透他們的心思,能直接與他們對談,好像彼此心靈相通。
但是大人們可就不這麼認為,他們心想:「這是什麼鬼東西啊?」一旦明顯感受到貓王的威脅性,就會命令小孩遠離電視,彷彿貓王的感染力會透過電視模糊的黑白影像,以某種方式教導年輕人什麼是「性」。然而這畢竟是一九五六年的事,再怎麼樣,父親也只能清清喉嚨,搖搖頭走出房間,喃喃說著「這些小孩瘋了。」
在披頭四、滾石、U2、吹牛老爹出現之前,貓王是第一也是唯一的巨星。他是史上第一個超級大痞子,混和黑人福音與白人曲風,藍調節奏及鄉村音樂,熱情洋溢又酷到不行。當他出現在艾德蘇利文劇場時,五○年代的美國被區分成兩半,美國人的喜好從未有共識。他沒預料到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他的經紀人派克上校當然也沒預料到,他只想要把貓王塑造成嬉皮界的派瑞.寇摩(Perry Como)(如果這真的可行的話)。而貓王自己最渴望、但超乎想像的夢想卻是像東尼.寇帝斯(Tony Curtis,美國五○年代男星)一樣當個電影明星。然而,不論如何,他究竟只是別人追求的獵物。
一開始,貓王無法理解觀眾的狂熱反應。但是很快地,他知道如何駕馭瘋狂歌迷,他像愛人一樣戲弄那些尖叫的觀眾。舞台上的他,有某種獨特魅力,像換個人似的。他徹底解放,勇於表達,以音樂交流,彷彿不用言語溝通。人們愛死他了,他也慷慨回報熱情。
在曼菲斯的日子
如果貓王穿著牛津布白色襯衫,他依舊是個卡車司機,而不是貓王了
—哈爾.蘭斯克(Hal Lansky)
當他十八歲時,跟大部分男孩一樣,他也喜歡女生、車子跟音樂。他十分講究外表,在意自己的打扮風格,尤其十分挑剔髮型,每天花好幾小時梳頭,用三種不同的髮油讓頭髮保持髮型。他要自己看起來像鄉村酒吧的硬漢,這個風格源自於那些在七十八號公路往紐奧良狂飆的卡車司機,他的父親也開過卡車,不過只開幾個月而已,他回憶:「他們看起來粗野不受拘束,每個人身上都有刀疤。我喜歡躺在馬路旁邊,看著他們開大柴油卡車呼嘯而過,我崇拜父親跟其他我認識的卡車司機,他們腮邊蓄著鬢角,留著落腮鬍,所以當我十六歲時,我也蓄鬢角,只為了看起來跟他們一模一樣。」
在哈姆斯的中學時期,當其他同學都穿卡其褲和薄棉布襯衫配帆船鞋時,艾維斯卻古怪地說粉紅與黑色是他的最愛。他看起來好像不太在意別人眼光,但是骨子裡卻又很在乎,因為他的心態是矛盾的,他同時想與眾不同,又想融入朋友圈,他解釋:「我沒有整天想著要比別人更好,我只是做我想做的事。」
這是一九五四年七月八日星期四的曼菲斯(Memphis),熱到不行的夏日已到傍晚時刻,當太陽下山時,就是貓王一天精采的開始。他砰地一聲關上門,門的鉸鏈似乎快承受不住他的力道。他的母親被這撞擊聲嚇了一跳,於是問:「發生什麼事了?」,總是害怕他又闖禍了,「沒事!」他一邊回應,一邊把收音機放到餐桌上,把頻道調到其中一個電台,要母親不管發生什麼事,都不准轉台,「妳跟爸今晚一定要聽 『杜威菲力普』的節目(Dewey Phillips,廣播節目),而且轉告大家都要聽,我待會回來!」,母親急著想知道到底發生什麼事,她心想,我的老天啊!這個孩子怎麼這麼令人擔心,他無法一刻靜下來,總是一付輕挑樣,對任何事情都感到好奇,「待會見了!媽」,邊說著就往外頭跑,因為唯有夜晚怡人的街道才能讓他發洩精力。
一九五六年
我所得到的只是一把吉他
三條和絃與真理。
—波諾(BONO)
當你現在重看這個充滿虛飾排場及霓虹燈光的節目,就知道當時貓王的表演真是違反社會主流,而且你心中一定會想:「觀眾肯定被貓王的表演給嚇壞了。」
等他正式上場表演,所有人的心跳好像都卡在喉嚨,驚訝地說不出話。觀眾第一次看他上節目的反應,就如同荻西.蘿克看貓王第一次拜訪她家的心情一樣,既緊張又充滿防衛性。在一般人眼中,他顯得格格不入,但別忘了他有個俊俏狂野的臉蛋,他會塗睫毛膏強調迷人的眼睛;但是他實在太緊張了,身穿墊肩夾克、黑色襯衫、繫著白領帶,逕自唱些靡靡之音。他是這麼年輕,又缺乏面對鏡頭的經驗,然而憑著出眾的希臘完美臉蛋,他的表現已有演員的大將之風。
一九五六年三月二十六日,貓王將電影處女秀獻給傳奇製片郝爾.瓦里斯(Hal Wallis),當時為瓦里斯工作的亞倫.威斯(Allan Weiss)說:「瓦里斯的眼光獨到,總能在大明星尚未大紅大紫之前就與他們簽下一個很長的合約,那時的他不用付太多簽約金,但後來賺得可不少。」
瓦里斯回憶貓王的試鏡過程:「沒有人對他有任何期待,他是那麼怪異又害羞,完全和別人格格不入。不過等他唱了歌,讀了一段劇本,下了螢幕接受一些訪談之後,大家對他另眼相看,我很慶幸自己能親眼見識他的魅力,那是個改變生命的經驗,協助瓦里斯編導〈情歌心聲〉(Loving You)與〈藍色夏威夷〉(Blue Hawaii)的郝爾.坎特(Hal Kanter)稱讚貓王『迷人,反應快,完全不怕鏡頭』。」
貓王在歐洲
假如我說當兵讓我成為一個男人,
大家會認為從軍之前的我是個笨蛋
但是事實絕非如此。
—艾維斯.普里斯萊
當普里斯萊太太過世時,柏納.蘭斯克整個禮拜都在雅園外頭守候,面對這個可怕的打擊,貓王及父親急須別人的支持,柏納回憶:「我照顧所有雅園裡面的人,所有他的親戚,處理生活瑣事,例如照料他們梳洗穿衣,帶他們去殯儀館,再把他們帶回家,我一直待在那裡,確定事情順利進行,開著貓王的車幫他們到雜貨店採買日常用品。」
柏納認為貓王在母親死後變得不太一樣:「在我看來,這對母子的關係非常緊密,老兄!沒什麼比的上待在家裡,現在貓王回到家,面對的是一屋子的空虛,沒有人可以跟他說話,天啊!回到家就是要休息,要跟別人聊天,現在貓王能跟誰說話,媽媽都走了,沒人可以聊天,只能很緊張地坐在那裡,或來回踱步,他簡直快瘋了!心想『我能做什麼?我能跟誰聊天?』」
從軍是貓王生命中最朝九睌五的工作,他有固定的工作時數,早上五點半起床(這個時間對從前的他根本是天方夜譚,因為他總是那時才睡覺),搭乘他租來接駁上下班的賓士計程車,讓他能在六點半到達軍隊;為了不讓歌迷遇到,他會攀爬屋後的圍牆回家吃午餐,除了禮拜五晚上所有士兵要打掃營房以應付週六早晨的視察之外,他都會在晚上六點回家。整體而言,哥德史特勞斯十四號這間房子非常有家的味道,奶奶會做她拿手的早餐:烤培根、煎蛋、與小麵包。
貓王在他二十四歲時遇到當時十四歲的普萊希拉.鮑利爾(Priscilla Beaulieu),她與父親保羅.鮑利爾上校(Captain Paul Beaulieu)、母親安娜(Ann)、兩個哥哥、與一個姐姐,準備要搬到威斯貝登(Wiesbaden),據普萊希拉回憶,在不到一個月前,「有一次遇到貓王及圍著他的一群男孩,之後在我與家人搬到威斯貝登的兩個禮拜後,一位名叫克里夫.葛利福斯(Cliff Gleaves)的男人找上門,問我想不想跟貓王見面。」
而我說:「我想嗎?拜託—誰不想?當然我很想,有誰不想跟他見面?但是我必須先詢問父親,而我也的確問了。幾天過後,克里夫與他的未婚妻載我到貓王家中與他碰面。”」
義大利人會用「心被閃電擊中」描述立刻陷入熱戀的人,對貓王而言,與普萊希拉見面就是這種感覺。一九五九年九月十三日星期天,克里夫帶她進他家時,貓王正慵懶地躺在客廳的扶手椅上享受雪茄,身穿紅色毛衣與棕褐色寬鬆長褲。
山頂上的豪宅
我從來沒有真正回家的感覺,
直到我回到雅園。
-艾維斯.普里斯萊
當貓王賺進他第一筆豐厚的收入時,就像那些仿效他的饒舌和運動明星一樣,買了兩樣東西,一台車和一棟房子。他最早購買的物品之一是一台凱迪拉克,一台粉紅色一九五五年弗里渥得六十系列(Fleetwood Series 60)的特別轎車,買給他不會開車的母親。房子的名稱叫雅園,是他在一九五七年二十二歲時買的。房子座落在距離曼菲斯市中心南方幾哩處雪爾比郡(Shelby County)裡頭一個叫白風港(Whitehaven)的小鎮。雅園是由湯瑪士.摩爾博士(Dr.Thomas Moore)所建造的,一個擁有十八個房間的豪宅,為了紀念普萊希拉的阿姨-葛莉絲所命名。雅園在一九三九年建造,同年電影《亂世佳人》(Gone With the Wind)上演時,它也是貓王的塔拉莊園(Tara,在亂世佳人中,塔拉莊園是女主角郝思嘉的家,也是整個故事的主要場景)。
剛結束電影《情歌心聲》的拍攝,貓王即和他的父母親前往雅園參觀,並當下就決定以十萬二千五百元美金購買這個佔地十四英畝的豪宅。然而在他居住的前六個月,他花了近乎一半的時間來裝修,包含修建一個八英呎高的石牆以抵擋那些熱心的貓王迷闖入雅園。
貓王對於老舊的東西一點興趣也沒有,因為對他而言,這些代表貧窮,而非地位。「當我們還住在黑人社區時,我們已經有了夠多的古董。」他誠懇的說道,好讓那些蘇富比(Sotheby)拍賣公司的專家們消怒,事物的由來對於貓王來說一點意義都沒有,因為歷史只不過是一袋舊的回憶。他自己的歷史,普里斯萊家族的歷史太過於不堪及悲傷-貧困、傑西的過世、母親總是擔心-他為什麼會想要再被提醒這些不堪的回憶?
就像那些最具有原創性的藝術家,貓王一路走來創造了自己。他喜歡顏色,許許多多的顏色。他希望他的房子看起來很新、花俏,以反映他現在的身份-一個年輕的搖滾音樂家,現在更是個好萊塢明星。他很了解他要如何呈現。就在他前往拍攝《浪子淚》(Jailhouse Rock)之前,他告訴他的母親-她幫他在金匠百貨公司(Goldsmith)列了一份裝飾品的清單-他要樓下漆成紫色的,就像羅伊士戲院(Loews Theater)門廳一樣有著白雲和散爍的燈光裝飾在天花板上,每件裝飾的物品都要鍍金,還要有燈心絨的窗簾。細心是平凡人的特徵,不是貓王.普里斯萊的。他要他的家看起來年輕!有趣!令人印象深刻!
好萊塢貓王
我想到好萊塢,
成為下一個詹姆斯.迪恩。
-艾維斯.普里斯萊
某天早晨,鮑伯.威洛(Bob Willoughby)比正在派拉蒙片場拍攝蘇菲雅.羅蘭的鏡頭,他拍到一些很棒的蘇菲雅.羅蘭(Sophia Loren)與〈血蘭花〉(Black Orchid)導演馬丁.瑞德(Martin Ritt)的照片,蘇菲雅的化妝室裡正播放法蘭克.辛納屈的歌曲,他們剛走到大廳,在這個美妙時刻,鮑伯覺得快樂無比,每一件事情都上軌道,他們一同到片場餐廳吃午飯。鮑伯是個幸運的人,他的事業開始於一九五一年在《哈潑時尚》(Harper’s Bazaar)擔任助理,之後於一九五四年幫《星海浮沉錄》(A Star Is Born)拍攝單張電影劇照,接著順理成章地為法蘭克.辛納屈、奧黛麗.赫本、麗姿.泰勒(Liz Taylor)、傑克.藍儂(Jack Lemmon),以及其他所有好萊塢明星拍照,他的相機總不離身。鮑伯背部靠著門坐著,突然蘇菲雅從桌子往後傾斜身體,帶著滿臉笑容,鮑伯納悶到底發生什麼事?
蘇菲雅小姐剛剛看到貓王普里斯萊,她不認識他,當然她知道他是誰,不過這兩人從未正式被介紹,帶著笑容的蘇菲雅從椅子起身,就這麼拉著貓王,把他帶回座位,這是她的戰利品,她拉著他坐下,接著坐在他的膝蓋上,開始在餐廳大庭廣眾之下親吻他,不在意別人怎麼看。
貓王從未厭倦別人的目光,從不。不像現在的明星在經過我們時總是戴著太陽眼鏡或棒球帽隱藏身份,貓王欣然接受歌迷的愛慕,他喜歡被別人認出來,如同傑瑞.史奇林所說的:「人們永遠來不及接受那麼大的名聲,因為那表示你的世界被摧毀,但是你知道嗎?我不認為貓王也跟其他人一樣,他喜歡貓王這個角色,你知道他是如何努力達到這種境界,他可以讓人看著他,馬上認出:『那是貓王嗎?』一開始這就是棒得不得了的生活,他是先驅,是第一個如此有名的人,他為別人鋪路……他真的愛上當貓王。」
如同他在音樂上面的成就,貓王在好萊塢同樣大受歡迎,在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九年之間,他拍了三十三部電影,部部賣座;據估計,貓王的電影獲利大約超過兩億美金,然而沒有人知道真正的盈利數字,雖然貓王大肆炫燿他的豪宅與凱迪拉克汽車,然而電影公司(不論從前或現在)卻太願意透露他們到底賺了多少錢。
「此時派克上校做了許多聰明的交易,」《浮華雜誌》的艾爾特.墨菲(Art Murphy)這麼說:「他讓貓王拍一部電影可拿到一百萬美金,並且與電影公司共同享有原聲帶出版權。」
強悍男人
我從不會錄製
任何我沒有信念的歌曲。
-艾維斯.普里斯萊
一九六九年一月二十日星期一,他們從晚上九點錄到隔天早上四點,〈在貧民區〉(In the Ghetto)這首歌錄了二十三次,一次比一次還專心。一開始儘管它是多麼正面的一首歌,貓王與派克上校還是猶豫要不要錄製這種「抗議歌曲」,但是貓王相信它會是暢銷金曲,想起母親哭喊的面容讓他想唱這首歌。
我們保證至少還有好幾首令人印象深刻的歌曲,這點你必須相信我們,當然這也是莉莎.瑪麗.普里斯萊(Lisa Marie Presley)的保證,在二○○三年,她談到最愛的貓王歌曲,「我比較喜歡他七○年代的歌曲,因為我大約是那個世代的人,它們帶給我一些回憶,那些我喜歡的悲傷歌曲,以及那些在電台不特別暢銷的憂鬱歌曲,例如:〈早晨的瑪莉〉(Mary in the Morning)、〈在貧民區〉、〈只是假裝不在乎〉(Just Pretend)、〈孤獨者〉(Solitaire)都是我喜歡的。」
貓王的歌迷被認為是最有禮貌的一群,因為他們以自己的偶像為榜樣,現在的他們依舊有禮,在一部貓王紀錄片裡,他要求將會場電燈打開,讓他可以看到觀眾,此時沒有人瘋狂地奔向舞台,大家只是坐在位子上,禮貌地看著他,向他鼓掌喝采,這是偉大的美國歌迷,他們有的是約會的男女,有的是頭髮帶有迷人捲度的單身女子,幻想貓王會從K區挑選她們,要求在表演結束後與她們約會(當然,這是有可能的),這些歌迷工作認真,確實付稅,認真教育小孩,他們的確以貓王為典範。
貓王的「歌迷」已成一個經典名詞,願上帝祝福他們。紀錄片裡,有人在背後微弱地說:「是貓王開啟一切風潮,我愛他,我會永遠愛他。」邊說邊點頭表示同意,另一位歌迷則說:「我想念他的一切事物。」
這是如此感人,這不是賭城的名人並列爭取支持的場面話,也不是大明星慫恿歌迷講得話,這裡看到的是確確實實的搖滾之王,這些歌迷是真實的老百姓,有些是家庭主婦,有些是撐著柺杖的老奶奶,有些是尚未上學,穿著派對衣服的兒童,他們都是來看貓王,對他公開表示喜愛,就像愛上帝及國家一樣,一點都沒有懷疑或諷刺意味。當燈亮起時,他們充滿敬意地坐在椅子上,貓王慢慢走過舞台,唱著:「時間飛逝,像在與我們開玩笑……」
午夜騎士
名氣是逐漸吞噬面容的一張面具
-約翰.尤普戴克(John Updike,美國當代大文豪。)
就在一九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中午十二點半,克勞格與普里斯萊走進白宮的橢圓辦公室,傑瑞與索尼則在候見室等待。因為要跟總統會面,貓王穿上比羅特別設計的衣服,當然再加點自己獨特設計的花樣,在他身上當然看不到K街上無特色的「布魯克兄弟」服飾、白色棉布襯衫、或稜紋布領帶。相反地,貓王穿上有獅頭垂飾的白色高領襯衫,這是他從「Sol Schwartz」精品店購得,戴著「生命樹」(Tree of Life)項鍊,在樹根及樹枝部分刻有團員的名字,比爾同時設計一件與白襯衫相配的黑色短上衣,搭配艾德華式的夾克(以渦紋圖案的絲綢為內襯),褶狀垂下的部分像覆蓋肩膀的披肩。為了加強服飾整體效果,也為了確保他不被誤認為像洛克斐勒式的共和黨員,貓王戴著太陽眼鏡,繫著國際旅館送給他的實心金製皮帶,這個禮物是旅館為了答謝他在賭城刷新紀錄的表演。
一九七六年時,由於貓王體力透支,巡迴演唱被迫偶爾中斷。一九七七年五月二十九日在巴爾的摩(Baltimore)的演唱會上,這是第一次他演唱到一半,突然離開舞台,過了三十分鐘才繼續表演。同年六月二十六日,在印第安納波里(Indianapolis)的市集廣場舞台,貓王做了人生最後一次表演。
有人曾問柏納.蘭斯克,到底貓王最後幾年出了什麼問題。
「只有上帝能回答這個問題,我一無所知,我只知道,假如他的母親還在世,他不會這麼早走。」蘭斯克認為,對年紀漸長的貓王而言,生命像是另一場球賽,「他變得緊張,時常焦躁不安,激怒每個人,他不容你問他任何一個問題,脾氣暴躁,時常激動不已,行為脫序,我們感覺有兩位截然不同的貓王存在。」
前言「貓王之前,世界沒有巨星」—約翰.藍儂(John Lennon)艾維斯.普里斯萊正在上《艾德蘇利文劇場》(The Ed Sullivan Show,當時流行的娛樂節目),青少年不知道為何大夥爭相目睹,那是因為他們沒聽過貓王唱歌(有些年輕人認為貓王的暢銷曲 〈傷心旅店〉(Heartburn Hotel)是DJ自己在唱盤上的喃喃自語),如果有的話,就會知道他有迷死人的歌喉。他們從沒聽過這種聲音,如今親眼目睹他不經意地哼著 〈別對我殘忍〉(Don’t be cruel);在這些小鬼眼中,他是個大人,有那麼點味道,但又像他們一樣,是個青少年。從貓王看他們的眼神,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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