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傷痛,如同永不見天明的漫漫長夜,但它終將走到盡頭。
◆ 挪威文壇巨擘佩爾.派特森,繼《外出偷馬》最感人力作!
◆「IMPAC文學獎」、「紐約時報年度最佳小說」得主,取材真實經歷之作。
◆ 榮獲挪威最高榮譽「布萊治文學獎」。
◆ 讓郝譽翔持續每天抄寫,找到「呼吸」與「節奏」的小說家!
一場渡輪大火,結束了我與父親對話的所有可能,然而我對他的了解,才正要就此展開……
父親與母親、兩個弟弟坐船回丹麥過復活節,卻因此葬身在渡輪上的一場大火中。我原本也應該在那裡──如果我更關心父親一點的話。接下來的六年彷彿是一種懲罰,妻子帶著兩個女兒離開了,工作也是,但我不確定自己有多在乎。而我世上僅剩唯一的親人──我的哥哥,也因此企圖自殺。當時間靜止並開始倒退,我獨自回溯父親的人生,越深入記憶的核心,我越是驚訝地發現,那原本陌生而疏離的身影,現在竟讓我如此渴望貼近……
《長夜將盡》是挪威重量級作家──佩爾.派特森正式打開英語書市的第一部長篇作品。早在他的《外出偷馬》奪得都柏林IMPAC文學獎、在世界文壇一舉成名之前,這部作品已為其獨特的小說語言奠定基石,也讓人預見他未來的不凡表現。小說取材自作者的真實經歷,他也曾在船難中喪失至親,事故發生之後過了十年,這部作品方才問世,處處可見其令人讚嘆的內斂與節制。在這部八萬多字的小說裡,沒有任何一個關於悲傷的字眼,卻讓我們恍若親眼目睹人生極致的傷痛。而最難能可貴的是,在逼視如此重大的傷口之後,他引領我們看到撥雲見日的可能、跌到人生谷底猶誠實自省的可能,重新與世界對話的可能。
作者簡介:
佩爾.派特森(Per Petterson)
1952年出生於奧斯陸,在挪威極富盛名,他是少數能跨越北歐土地、揚名國際的重要作家。他曾當過圖書館館員,做過書商,也寫過評論、從事翻譯的工作。直到1987年他三十六歲時,才出版第一本短篇小說集,並逐漸嶄露頭角。自此,派特森投入全職創作,而後成為挪威重量級的小說家,作品深受歐洲世界青睞。
派特森的小說充滿了北歐的冷冽與寂靜氛圍,他的人物多取材自平凡小人物,主題多圍繞在人的孤獨,或父子、手足關係與年少友誼離去,文風簡潔內斂。2003年出版的《外出偷馬》,讓他在2007年「都柏林IMPAC文學獎」從柯慈與魯西迪等眾多名家手中摘下桂冠,一夕成名;而該獎項向來以全世界最高額獎金著稱,更讓人津津樂道的是,他將半數獎金致贈給英譯者作為酬謝的慷慨氣度。此外,這本書還獲選為2007年「紐約時報年度最佳小說」,讓派特森就此登入國際文壇名家之列。
《長夜將盡》(I kjølvannet)為派特森2000年的作品,不僅榮獲當年挪威文壇至高榮譽的「布萊治文學大獎」(Brage Prize),也是他第一本英譯、由此敲開英語書市大門的重要作品。小說描述一個男子在渡輪大火中失去父母與兄弟,始終走不出喪親之痛的景況,其中部分情節來自於派特森的真實經歷,而如此戲劇化的情節,在他營造的寂靜敘事氛圍之下,反而讓失去至親的哀痛更顯露無遺。
譯者簡介:
蘇瑩文
輔仁大學法文系畢業,任職外國駐華機構及外商公司十餘年,現專職英、法文筆譯與口譯。曾遊居歐洲,切身領受當地人文之美。譯有《南方之星》、《我認識你嗎?一個生命老去的美麗故事》、《再見,寶貝再見》、《蒼白冥途》、《最高權力–西塞羅執政之路》、《沉默的十月》、《莎拉的鑰匙》等書。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 郝譽翔【中正大學台文所教授】/專文推薦
◆ 榮獲2000年挪威文壇至高榮譽的「布萊治文學大獎」(Brage Prize)
◆ 此為佩爾.派特森第一次正式英譯的作品。
◆ 這個故事部分取材自作者在郵輪大火喪失親人的真實經歷。筆觸深刻、內斂,極為感人。
國外媒體推薦:
《出版家週刊》:「《長夜將盡》是挪威重量作家──佩爾.派特森正式敲開英語市場大門的重要作品。小說取材自作者的真實經歷,他也曾在船難中喪失親人。然而,派特森卻能將悲傷隱藏得恰到好處,讓我們隨著書中人物在逼視傷口之後,重新與世界對談。」
《紐約時報》:「派特森經由小說,展示了他特有的敘事筆法,那是與人性最深處有著緊密連結而教人真正為之動容的小說語言。由此不難想見他的作品在歐洲所引發的震撼,甚至在國際間所受到的崇敬與熱愛。」
《好書情報》:「相當精細、深刻的作品。獨特的書寫手法,令人一讀難忘。」
《圖書館期刊》:「一部值得受到全球讀者景仰的大師之作!」
《聖路易郵電報》:「這個故事是如此讓人傷慟,它帶引你俯瞰愛與死的全部面貌;如同走過一段漫漫而心碎的回憶幽谷,終至見到初露的曙光!」
名人推薦:◆ 郝譽翔【中正大學台文所教授】/專文推薦
◆ 榮獲2000年挪威文壇至高榮譽的「布萊治文學大獎」(Brage Prize)
◆ 此為佩爾.派特森第一次正式英譯的作品。
◆ 這個故事部分取材自作者在郵輪大火喪失親人的真實經歷。筆觸深刻、內斂,極為感人。
國外媒體推薦:
《出版家週刊》:「《長夜將盡》是挪威重量作家──佩爾.派特森正式敲開英語市場大門的重要作品。小說取材自作者的真實經歷,他也曾在船難中喪失親人。然而,派特森卻能將悲傷隱藏得恰到好處,讓我們隨著書中人物在逼視傷口之後,重新與世界對談。」
《紐...
章節試閱
這會兒,我回到公寓裡關上大門。家裡只有我臥室的床頭燈是亮著的。我進到臥室裡,套上父親的毛衣,他這些毛衣都已經洗得很舊了,軟軟的,摸起來很舒服,我又穿上襪子,接著才關掉床頭燈,穿過漆黑的走廊來到客廳,伸手打開書桌上的燈。我獨居之後,立刻將書桌搬進了客廳裡。桌上擺了兩本百來頁的手稿,灰塵覆蓋在最上面的一張紙上。「新書」正在進行,只不過蒙了一層灰。我找來廉價的備用老花眼鏡,啟動老舊的蘋果電腦,進入我目前常用的程式開啟新檔案。我開始寫:
「十一月初。時間是九點鐘。山雀撞上窗台。有時候,這些鳥兒在碰撞後會搖搖晃晃地飛開,有些時候則掉到地上,在剛落下的雪地上掙扎,然後才振翅飛行。我不知道牠們想要從我這裡得到什麼。我看著窗外的樹林,遠方湖邊的樹梢有個紅色的小點。風越來越大,水面上的粼粼波光隱隱可見。」
我把自己寫進有可能出現的未來當中,接著我得馬上想像一處截然不同的場景,我喜歡這樣做,因為如果換成在這裡,不可能發生這樣的情節。我又聽到鈴聲了。我探頭看走廊盡頭的門,但是這次響的是電話。幾乎凌晨兩點了。來電的是哥哥。他比我年長三歲,是一家建築師事務所的合夥人,收入優渥。
「嗨。」他說。
「你知道現在幾點鐘嗎?」我說。「今天是星期二,該死了,或者我該說星期二剛結束。難道你明天不必工作?」
「嗨。」他又說了。
「嗨。你喝醉了嗎?」
「不太醉,還不太醉。我想,我要離婚了。」
「好傢伙!歡迎加入這個行列。蘭蒂知道嗎?」
「最清楚這件事的人就是她。她還沒告訴我,但那是遲早問題。她不在家,這裡只有我一個人。」
「欸,說真的。我們是誰開始留長頭髮的?是我。誰先剪掉?也是我。是我把毛澤東的海報貼在牆上,把它撕下來的人還是我。我比你早喜歡上巴布.迪倫,先迷上歌劇,先開始聽史帝夫.福爾伯、史密斯合唱團和比利.布拉格的音樂,當年我就說肯.洛區會成為舉足輕重人物,看看你,現在除了他之外,其他人的電影你都不屑一顧。我比你早讀《比利小英雄》和《凱旋門》,我還不到喝酒年齡就私自去買蘋果烈酒,在一九七三年,這種酒一瓶要價超過兩百克朗!我比你早參加反越戰的示威活動,等你加入的時候,戰爭幾乎都打完了。我搶在你之前結婚,比你早離婚。你的孩子之所以會比我的早三天出生,是因為我用保險套的歷史比你久。話說回來,說不定你根本沒用過保險套。真見鬼了,你比我早三年出生,經驗總該比我豐富。你可以重新開始畫圖,這只有你會。」
「簡直胡說八道,我可以列出比你更長的名單來。而且再怎麼說,我和老爸相處的時間都比你久。」
「為什麼要挑這個時候提起他?天哪,老爸。為什麼你非得說老爸?難道你不喊他爸爸了嗎?我們以前都這樣叫的。」
「你以前是一直喊他爸爸沒錯。」
「喔,沒有,我沒有。」
「聽我說,亞爾維。你記不記得我們到哥本哈根,和消防人員、警察、心理科醫師和神職人員一起把花環放流大海,事情結束以後,我們還去找哈勞爾,向他借來那輛藍色的廂型車,開到威特維收拾公寓裡的東西。接著我們到哥登堡,打算載著那些不知為何得搬遷的東西最後一次搭乘渡船,結果我們太累,啟程不到一小時就坐在車子裡睡著,只好在路邊旅館稍作停留。我們坐在戶外的長椅上,當時我問你是否覺得自己愧對老爸。你雖然精疲力盡,但聽到我的問題之後,還是幾乎從長椅上跌下來。」
「你在胡說什麼?我可沒跌下來。我以為我們要談離婚這件事。」
「我是在談離婚沒錯。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別說教了,該死,我完全知道離婚是怎麼一回事。」
「對,很好。」他說完立刻掛斷電話,我拿著電話呆坐,接著也掛掉話筒。
一九九○年初夏,我和哥哥結束了哥本哈根的旅程——將花環拋入大海,和警官、心理醫師、消防隊員在酒吧裡舉杯致意,和有史以來最美麗的護士跳舞──之後,我們開著車,在回程途中入住威茲比旅社。我們的睡眠時間嚴重不足,大概只在旅館外的長椅上睡了半個小時左右,這著實不夠,但是太陽曬得太厲害,使得我們無法繼續躺下去。這廂型車實在不好開——至少對我而言是如此──排檔桿的位置在方向盤旁邊,讓我很不習慣,更何況我很久沒開車了。當我們抵達瑞典邊境時,我已經既累又沮喪,因為我每次想排進四檔的時候偏偏就打進了二檔,於是我讓哥哥接手負責接下來的旅程,開往哥登堡。他倒是樂意得很,畢竟他是大哥我是小弟,況且車主是他的鄰居。
「我很羨慕你,總是有辦法描述事情的經過。」他說這些話的時候,我們正好從雷斯基交流道轉了個彎下來。幾個星期之前,當他們將失火的船隻拖進港口讓消防船用水管噴灑殘存的結構時,我們就是站在這個碼頭上,親眼看著空洞的船殼躺在藍天下,舷窗外有一圈偌大的扇形黑漬。有個警察攔住了我們,不讓我們上船。那天是星期日,港口有觀光客,有人在散步,也有人揚起閃閃發光的白帆,準備駕駛小船出海。但是除了我們之外,沒有別人盯著這艘船看。我們和守在長碼頭上的瑞典警察起了爭執,因為我們大老遠開車趕過來,雖然仍於事無補,但是我們一心想要上船。接著我開始哭,還想去攻擊那名警察。哥哥攔住了我,低聲在我耳邊說話,我不記得他當時說了些什麼,但是我毫無抗拒地走回車邊,然後我們一起坐在車裡看著窗外。
他錯了。我不過是一具不懂言語的軀殼,和他一樣。就算我們話說得再多,和實際的行為仍然有一段差距。這和香檳一樣。不久前我在某個出版社的宴會上喝了些香檳,在有人問我叫什麼名字的時候,我竟然會說錯。我們說的每句話幾乎都會出錯。
我們只顧開車,不停地開,光是加油就花了好幾千克朗。兩兄弟幾乎完全坐不住。經過了錯綜複雜的交流道之後,我們終於抵達哥登堡,一出隧道,立刻直奔海邊。這天的雨勢前所未見的大,先打在車頂上,然後順著擋風玻璃往下沖刷,前方路面的能見度大概只有一公尺。看不透的乳白色世界閃閃爍爍,裡面的紅色的小點越來越大。我大喊:「踩煞車!」哥哥一腳踏了下去。前面的車子突然停住不動,車尾燈顯得好大。那輛大型拖車動也不動地停在限速七十公里的路中間。哥哥踩著煞車,一邊轉動方向盤,我們的車子打橫停在路上,我這一側的車門正對著拖車的尾巴。我看到車牌上方寫了幾個大大的字母:T.I.R。
我開始大笑,用手掌拍打儀表板說:「再差個幾秒鐘,整個楊森家族就要絕後了。厲害啊,才兩個月的時間就一個也不剩,真是高招的消失戲法。」
哥哥前額抵著方向盤坐著,一點也不覺得好笑,但他不得不笑,而且接下來還哭了一會兒。隨後,大雨突然就停了。
在前往港口剩下的這段路程中,我們靜靜地開車。剛出現的光線透過車窗照了進來,我們的左側是陡峭的岩壁,經過了幾座橋樑之後再轉個彎,我們便來到舊時駛往美國郵輪停泊的地方。這段航程不過短短的三個小時,我們本來可以一如往常,坐在大廳裡閱讀厚厚一疊的瑞典和丹麥報紙,但是我們既累又餓,於是直接走進了餐廳,而不是像從前一樣到自助餐廳去。我們點了三道菜的套餐、啤酒和蘇打汽水,用帳戶裡存滿保險金的信用卡付款。我們花了兩個小時用餐,第三個小時,兩人背對著越來越接近的陸地,坐在甲板的矮凳上。有個男人站在欄杆旁邊凝視水面。在我盯著他看的那段時間裡他完全沒有移動,我本來想去站在他身邊,但卻一直沒有力氣起身。
我們將車子開上岸的時候已經是傍晚了,天氣清爽,和煦的海風輕拂著碼頭。我們轉進了一條兩旁種著柳樹的大馬路,來到了路底,把車子停靠在牆邊,熄了火,不發一語地坐在車子裡。房子才剛漆成黃色,西方照過來的光線落在屋子的後方,對比之下,窗戶比四周的一切都要黑。有隻野雉踱過草坪,消失在後面的荒地裡。哥哥咬著嘴唇看野雉走開,我說:「剛剛在船上時,我們忘了買酒。」
「該死,」哥哥說:「沒錯,我們從來沒忘記過。我真想來點喝的。下了港口後,我滿腦子裡想的都是酒。」
「我也是。說不定他留下了一點酒。他一向都會買,喝得倒是不多。我是說,生前喝得不多。」
我們走出廂型車外,沒有用力甩上門,而是輕輕推上,因為周遭寂靜無聲。一如往常,大海依然在樹林後方的岸邊嘆息,我發現聽到了這個聲音,便不再去想沉寂這回事。哥哥拿著鑰匙走在前頭,繞到小屋的門口。他比我高不止十公分,體格也壯多了,不管風怎麼吹都可以擋下來。我比他瘦許多,走在他身後,如果有必要可以隨時拔腿就跑。
屋子裡面比外面冷得多,流理台上有兩個咖啡杯,桌上放著填了大半的字謎遊戲。門楣上方,時間在古船鐘上停頓了下來,哥哥走進屋裡,逐一檢視每個房間,含糊地唸著:「他究竟把酒藏到哪裡去了?」
我走到外面的車邊,拉開屋子的後門。裡面有爐子、洗衣機、幾條呢編的毯子、幾排長長的置物架,還有一幅巨大的畫像,畫中的男人抽著雪茄,身旁的房子應該是在挪威峽灣的深處。如果我對尺寸的判斷正確,這個男人不可能塞進只有他雙膝兩倍大的房子裡。就我有記憶以來,這幅畫一直掛在沙發的上方,我們一致認為這張畫很醜。但這是真跡,而且父親堅持將它掛在這個位置。這是真跡,我們小時候他老是愛這樣說,對於這點,我們實在沒辦法爭辯。我們不認識其他人家中牆上掛有畫作的真跡,唯一的例外是住在對面的班迪尼,但那是他自己畫的,所以不算。我站著環顧四周。屋子裡已經有一個爐子了,沒地方放洗衣機,再說,也沒有排水的管線。這我們都知道。我關上後門,走回屋裡。哥哥站在廁所裡說:「我找不到酒,找不到他媽的任何酒。」
「臥室找過了嗎?」
「有。兩個櫥櫃都找了,什麼都沒找到。」
我走進臥室。臥室裡有兩張分別靠著兩面牆的單人床,床中間有狹窄的走道相隔,這讓我想起一個約莫三十年前在童軍團裡聽來的笑話。童軍團長說:我老婆想要兩張單人床,因為有時候她會需要騰點空間塞東西,但是我想要雙人床,因為我有時候得把東西塞進空間裡。我聽了臉色潮紅,彷彿聽得懂似的。但是我那時候才十歲大,而且剛上過四年的主日學校,和修女一樣純潔。我跪下來把臉貼著地板,看著父親的床底。
「下面好擠。」
「塞的都是酒瓶嗎?」
「不是,是鞋子。」
「拿出來,動作快。」哥哥說。他打開窗戶,拿起第一雙鞋扔向外面的草坪。我聽到了鞋子落地的聲音,脊背跟著發冷。我往深處爬,趴在床下一雙接著一雙掏出鞋子,當中有些是舊鞋,有些是全新的,從來沒穿過。床墊下面有一股濃烈的皮革味,我從小就認得這個味道。小時候,我經常在昏暗的燈光走下樓到地窖裡,他站在工作台前面,用粗糙的大手拿著粗糙的皮革,嘴裡叼著閃閃發亮的釘子,黃色的燈光在室內投下了詭異的陰影。我不知道我們——哥哥和我——要做些什麼,但是我停不下來。我的心跳加速,而且想要引吭高歌。我側趴在地上,盡可能地將鞋子扔到地板上,哥哥則是撈起鞋子扔向窗外。至少,床下現在已經空無一物。我數過,我們總共找出二十五雙鞋,而且每一雙都有皮革縫線。他不穿沒縫線的鞋子,而且討厭廉價鞋。我離開床腳,起身去看窗外。堆在草地上的鞋子看起來有點像來自奧許維茲集中營的景象。
「你有沒有找到?」哥哥問。我絕望地眨了眨眼,盯著他看,接著才想到他指的是酒。我根本忘了這回事。我又趴下去找,終於在床腳邊找到一整瓶蘇格蘭威雀威士忌。我一把抓住酒瓶,然後往後退了出來,驕傲地舉起瓶子。
「好欸,我就知道。」他說。
但是,當然了,早就知道的人是我。有那麼一會兒,我覺得自己喪失了所有的希望,完全不瞭解我們為什麼會在那個時候來到臥室裡,而且,我不該喝酒,這個時機不對,然而我卻急著想來一杯。我們回到客廳裡,我把酒瓶放在桌上。流理台上面有個吊櫃,他從裡面拿出兩個玻璃杯,把剩下的礦泉水——我們在瑞典邊境史文桑買的——也拿了過來。冰箱仍然照常運作,冷凍庫裡有冰塊,最下層還有孤伶伶的一條Toblerone三角巧克力。他倒出兩份酒,放了冰塊,然後加了些礦泉水。
「乾杯。」哥哥舉杯說。我握住自己的杯子喝下一大口威士忌,瞪著防水塑膠布看。當時我心想:這件事得要有個了結,因為我再也受不了。我再不願意想起這件事。
但是,眼前我正在想這件事。我端著咖啡,起身走到窗邊,凝望漆黑的窗外。我遠遠離開過這個世界,不知去了哪裡,但是我現在回來了,卻無法停止思考。我們兩兄弟坐在那棟位於丹麥北邊的小屋裡對飲,我的三十四歲生日就是在同一個地方度過的。那是在船難發生的四年前,天色比平常的七月底來得陰暗,家裡的桌上放了好幾瓶酒,燈光投射在窗台上。儘管我們打開了前門和幾扇窗戶,天氣仍然很暖和。我穿著T恤坐在搖椅上,背對著廚房的流理台。我的父母在幾個星期之前就已經過來這裡,兩個弟弟也帶著妻子孩子一起來,自己準備了睡袋和氣墊床。重點不在於我的生日,而是當時正逢夏季,那時候,大家都已經知道我有志成為作家。我的初作刊登在一份沒人聽說過的雜誌上,但是他們都讀過,他們有些困擾,也有些不自在,因為故事的主角是我的父親。當年,家裡還沒有人離婚,也沒有人過世。我們和以往一樣駕著船出海,一同在熟悉的夜晚入睡。峽灣裡,燈塔的光線為我們照亮了寬闊的大海,柔和地灑落在史凱恩外側的海面。我們的船身後面拖著一道宛如救生索般的白色浪花,長長的尾端消逝在黑暗當中。稍晚,父親坐在家中角落小酌。我從來沒看過他像這樣子喝酒。我們很久沒見面,他的個子看起來比從前小,但仍然強健,而且我這輩子一直覺得就算他把一隻手綁在背後,也照樣能輕鬆將我撂倒。他從來沒有打過我,連個巴掌都沒揮過,唯一的例外是在他教我拳擊的時候。當年我百般抗拒,不願意對他揮拳,因此他才會在惱怒之下,舉拳揮向我的前胸,結果我倒地滾到了沙發下。
他瞪著手上的玻璃杯看,接著搖搖晃晃地舉杯說:「好,好欸,海寧威啊,你現在是作家了。」他沒看著我,而是看穿了我,凝視著後方的牆壁,說不定他也看穿了牆,然而他的笑容只掛在嘴角。我不喜歡這種笑容。我知道他想要我和他一起到屋外,但是我並不想。我在屋裡高興得很,所以他自己走了出去。他忘了自己搬了新家,屋內就有廁所,所以才會和從前一樣走出屋外,穿過草坪想去用屋外廁所,後來他繞過轉角,朝牆壁和草地籬笆之間的缺口走過去。我凝望他在暮色中的背影。也許,他已經不再和從前一樣強壯了。他重重地靠在牆邊,然後想挺直身子,接著又搖晃了兩下,大概還想再靠回去,但是他的身體卻朝著相反的方向擺動,於是他伸出雙手抓住籬笆想穩住身子但沒抓緊,滑了一下,就這樣他靠在籬笆上,找回平衡。隨後,他慢慢地站直身子,放開籬笆。一直到他走進屋裡之後,我才想到籬笆上裝了刺網鐵絲。他的雙臂下垂,手掌上都是血。屋裡只有我看見,其他的人都在慶祝我的生日,一邊聊天談笑。但是,在他和我之間有一道沉默的鴻溝。他沒理會自己的雙手,自顧自地看著我身後的牆壁,帶著相同的笑容說:「好欸,海寧威,你現在是作家了,真有你的。」
我不知道該說些什麼。「是啊。」我說,但是這實在言不及義,而且聲音微弱到沒人聽得見。他走到剛才的角落,拿起杯子喝掉剩下的酒。當他放下杯子的時候,我看到玻璃杯上有一圈紅色的痕跡。
「我們一定得來點啤酒,海寧威。」他說完話便想轉身,結果差點跌跤,隨後他全神貫注地走出門,到外面的轉角去。圖堡啤酒都放在主屋外一間叫做「豬舍」的小屋裡,因為在我們搬進來之前,小屋是給豬用的。小屋是用磚塊搭建的,我們當初還接了電線,好讓冰箱運作。父親想到小屋得先繞過主屋,然後穿越草坪。他靠著牆邊走,好在黑暗中保持穩定的步伐,我從窗簾後面看到他經過主屋的大窗,消失在黑暗當中,隨後便聽到「砰」的一聲。家人的交談突然中斷,大夥兒四處張望了一下,才又繼續聊天。我坐著等待。一會兒之後,他拿著裝滿啤酒瓶的袋子回來。他的雙手依然有血漬,而且額頭上多了一道淌著血的新傷口──那是因為新的窗戶斜斜地向外推開,使得他在一片昏暗當中沒有注意到才跌傷的。血水沿著他的眉毛流到臉頰,然後滴在襯衫領口上。他仍然帶著微笑,只是稍微僵硬了些,而這時候,屋裡的人全都靜下來抬頭看他,但我們父子兩人的眼中只有彼此。他經過我身邊走進廚房的角落時,瞇起眼睛,然後斜瞟了我剛才坐的椅子一眼,說:「現在呢,海寧威,」接著他便絆倒在呢織地毯上了。他手上的袋子撞倒矮凳,發出玻璃砸碎的聲音。我彷彿在看一場用慢動作播放的電影,親眼看著他臉朝下跌倒。在他正面俯趴倒地、沾血的雙手往外伸之前,我還看到了他的雙眼流露出不可置信的眼神。我心想:這下他死定了。大夥兒先後彈了起來,椅子隨著動作往後翻倒,我不希望他死,但是我就是站不起來,整個人就像是黏在椅子上。我看著他倒在流理台和牆壁之間的地板上,啤酒沿著新裝修過的地板流到我的椅子旁邊。屋裡好熱,空氣越來越模糊,變成了霧濛濛的一片,所有的東西都在霧氣當中:家具、橘色的塑膠布、牆上訴說著家庭歷史的照片、窗簾、電燈,還有躺在一池啤酒當中的父親。我不要他死,我想要回到十歲,想要在下樓到地窖時聞到搔動我鼻尖的皮革味,想要自己追求的一切都有所意義,要這些意義圍繞簇擁著我,我還想要過去的種種際遇在當下合而為一,還我寧靜。我想聽爸爸說「海明威」而不是「海寧威」。
但是他沒死。他跪了起來,不耐煩地推開所有朝他伸過去的手。
「夠了,」他說:「沒什麼大不了的。」他瞪著地板,說:「不是嗎,海寧威?」
這會兒,我回到公寓裡關上大門。家裡只有我臥室的床頭燈是亮著的。我進到臥室裡,套上父親的毛衣,他這些毛衣都已經洗得很舊了,軟軟的,摸起來很舒服,我又穿上襪子,接著才關掉床頭燈,穿過漆黑的走廊來到客廳,伸手打開書桌上的燈。我獨居之後,立刻將書桌搬進了客廳裡。桌上擺了兩本百來頁的手稿,灰塵覆蓋在最上面的一張紙上。「新書」正在進行,只不過蒙了一層灰。我找來廉價的備用老花眼鏡,啟動老舊的蘋果電腦,進入我目前常用的程式開啟新檔案。我開始寫:
「十一月初。時間是九點鐘。山雀撞上窗台。有時候,這些鳥兒在碰撞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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