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雜憶》原是唐德剛教授在撰錄《胡適口述自傳》之餘,打算自寫的一篇「短序」。不料下筆千里,把胡先生一生牽惹到的無數問題與糾葛,幾乎無所不談,談無不痛快,一寫就是一、二十萬言,結果「頭」大不掉,不能印在書前,序文成了專書,獨立出版。且不論二人同寓紐約期間深厚的「忘年之交」,即憑唐德剛教授自己的「職業」、「訓練」和「娛樂」,他實在是為胡適作評傳最理想的人選。本書最大的特色即是憑唐德剛教授的回憶和當年自己日記上的紀錄,給胡適先生留了一個最忠實的晚年寫照。
本書不止是篇回憶錄,它暢談歷史、政治、哲學、文學、文字學,以及其他一切胡適生前關注的學問,比起《李宗仁回憶錄》來,更令人見到唐德剛才氣縱橫、博學多智的這一面。由於唐德剛古文根底深厚,加上天性詼諧,寫起文章來,口無遮攔,氣勢極盛,讀起來真是妙趣橫生。在這裏他把胡適寫得生龍活虎,但又不是公式般裝飾什麼英雄超人。他筆下的胡適只是一個有血有肉、有智慧、有天才也有錯誤和缺點的真實人物。讀了唐德剛的胡適,你也可以和他握手寒暄,笑語談辯,不知夜之將盡,人之將老,也在胡適裏找得到唐德剛。
作者簡介:
唐德剛(1920─2009)
一九二○年八月二十三日生,安徽省合肥縣人。國立中央大學(重慶)歷史系學士,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紐約)碩士、博士。曾先後任職於安徽省立安徽學院、哥倫比亞大學、紐約市立大學,長期從事歷史研究與教學工作,並對口述歷史的發展貢獻良多。著有《李宗仁回憶錄》(中英文版)、《顧維鈞回憶錄》(英文原著,紐約時報系發行,大陸有中譯本)、《胡適口述自傳》(中英文版)、《胡適雜憶》(中文版)、《中美外交史1844-1860》(英文版,華盛頓大學出版)、《中美外交百年史1784-1911》(中英文版)、《晚清七十年》、《袁氏當國》、《毛澤東專政始末1949-1976》、《張學良口述歷史》、《五十年代底塵埃》、《史學與紅學》、《書緣與人緣》、《戰爭與愛情》(遠流)等書,另以中英文分別出版包括歷史、政論、文藝小說多種及詩歌、雜文數百篇。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病逝美國舊金山,享壽八十九歲。
章節試閱
「不要兒子,兒子來了」的政治
六
胡適之先生既然基本上是一位恂恂儒雅、有為有守的白面書生,他是不能搞政治的,因為他缺乏搞中國政治主觀和客觀的一切條件。
在主觀條件上胡先生所缺乏的是:他沒有大政治家的肩膀、中上級官僚的臉皮和政客或外交家的手腕;他甚至也沒有足夠做政論家的眼光!
做個大政治家,在主觀條件上像胡先生所具有的那種「信道不移」的精神,只是最起碼的條件。更重要的是還要有鐵一般的肩膀,如此他纔能頂住政治上的驚濤駭浪,泰山崩於前而色不變地負荷起天降大任,然後任勞任怨,為國為民,死而後已。但是在胡先生的個性上是沒有這種擔當和魄力的。
有一次我問李宗仁先生對胡先生的看法,李說,「適之先生,愛惜羽毛。」吾人如不以人廢言,則這四個字倒是對胡先生很恰當的評語。胡先生在盛名之下是十分「愛惜羽毛」的。愛惜羽毛就必然畏首畏尾;畏首畏尾的白面書生,則生也不能五鼎食,死也不夠資格受五鼎烹,那還能做什麼大政治家呢?
胡先生也沒有做官僚的臉皮。民國以後有清望的學者們下海從政是需要相當臉皮的,因為這些名學者出山之前,一個個都是以帝王之師自命的,認為「吾曹不出,如蒼生何?!」這樣才應徵辟,乘安車,入朝為官的。但是官場亦另有官場的一套啊!一旦做了官,這批高人隱士,對上就不得不搞逢迎,對中層就不得不結黨羽,對下也難免不作威作福。本來,官場中這些惡習和陋規,也不算什麼天大的壞事,因為那本是我國兩千年來,自上而下的單線官僚體系中的必然現象,同時也是講求傳統政治效能不可或缺的朝儀和官箴。我國古代的政治家有見及此,乃因勢利導,乾脆把他們制度化起來,以禮節之,使其發而中節。
民國肇建,這些原也是煞費苦心的制度,被目為封建殘餘,通盤廢除,但是製造這些陋規和惡習的單線官僚體系,反因科舉之廢除而變本加厲的單線化,因而那些原先尚有些制度性的東西,至此反變成無原則和規章可循的官僚主義,俗語所謂上拍下壓。
三十年代底初、中期,適之先生的朋友們,一個個脫青衫、換紅袍,都當起官僚來了。初入官場做學徒,有時還有點臉紅,出師之後,就樂此不疲了。「乍迴跡以心染,或先貞而後黷!」試問「獨立評論社」這個山洞出身的「幹員」和「能吏」,有幾個是例外的?
胡適之先生本人,倒的確是個例外。他老人家雖然也曾下海,他卻仍能保持了他底清譽,而沒有淪為官僚。「看他風裏儘低昂,這樣腰肢我沒有!」最大的原因,就是他缺少那種「終始參差,蒼黃反覆」的臉皮!所以胡先生縱想做官,也只能做個「泛舟於赤壁之下」、吟風弄月的閒太守,做個太平盛世的點綴罷了。
不特此也。胡氏縱有心為國為民,真想當一員「循吏」,他也辦不到。他不特對自己的私交好友,抹不下臉皮,他甚至不是個搞行政管理的幹才。像胡先生那樣溫情主義極重的人,他怎能搞「內舉不避親,外舉不避怨」呢?以他底盛名卵翼了一點小小「庚款」的管理權,已經被梅貽琦先生等所包圍,而弄到「跳進黃河洗不清」的程度,遑論其他?當胡先生的令名為「庚款問題」的流言所累之時,筆者在一個偶然場合之下,問一問顧維鈞先生的意見。顧先生說,「胡先生一定不知道其中複雜的問題。」其實胡先生何嘗不知?他只是門戶之見在作祟,拉不下臉皮去約束那些捧他的老朋友們罷了。
再者,一位學者如變成了「政客」,他就必然有「政敵」。如果政敵一旦背信棄義,那末兵來將擋,大家耍起政治手腕來,他自己的道德也就顧不得許多了。胡適之先生是位老實人,一般政客的手腕他不屑於耍。事實上,以胡氏的秉賦,他縱想耍,也無此天才;勉強一試,他也耍不到令人拍案叫絕的程度。這兒筆者不是說,胡適之是怎樣的一個天大好人。坦白地說,胡先生也並不就那樣老實,不過他始終沒有不老實到做政客的程度罷了。「不怕不識貨,只怕貨比貨!」以胡適來遍比時賢,則「山高水長」,先生的風範,也就是百年難一遇的了!
七
胡先生不但不會耍那些他所不應該耍的政治手腕,縱使是那些正當的──有時也是應該的──政治手腕,如外交使節,為著母國利益而在駐在國的政潮中,投機取巧的活動,亦非胡氏之所長。他做大使時每向友好傾吐他那一番「行萬里路,講百次演」的苦差事。胡先生後來亦常向筆者提到。其實那種「苦差事」,如行之者為「胡適教授」,政府對這種成績斐然的國民外交,自然要傳令嘉獎。但如行之者為「胡適大使」,那政府就應把他撤職才對。胡先生故鄉的農民就有一句土話說:「撈魚摸蝦,耽誤莊稼!」胡氏身為中國抗戰期中的駐美大使,好多外交上重要的「莊稼」他丟下不做,而拚命去「撈魚摸蝦」,豈不該撤職?
幸好胡先生是個福人,在他做大使期中,正是美國孤立派最囂張之時。胡氏在華盛頓的「莊稼」也不會太多。所以他和當年十四條失敗後的威爾遜總統一樣,在華府「道不得行」,乃直接訴諸美國人民,因而他底撈魚摸蝦的外交,也就功不可沒了。
可是一旦珍珠港事件爆發,中美成為正式盟友,並肩作戰。為著扭轉盟邦外交上的「重歐輕亞」底策略;為著與英蘇等國爭搶「租借法案」裏的美援物資;為著促進美國國會通過更多的親華立法,那樣,華府內的莊稼就忙不勝忙了。你不耍外交手腕──甚至跡近下流的外交手腕,那你底母國,立刻就要吃眼前虧,因而這位不習於耍手腕的學者大使就丟官了。
有一次我告訴胡先生一件趣事:那便是一位反戰的史學家也是前哥大名教授的查理 .畢爾在他底名著《羅斯福總統與大戰之序幕》一書中,竟把胡適說成日軍偷襲珍珠港的罪魁禍首。畢爾大意是說美日之戰本來是可以避免的,而羅氏為著維護美國資本家在亞洲的利益,不幸的上了那位頗為幹練的中國大使胡適的圈套,才惹起日軍前來偷襲的1。
胡先生聽了這故事大為高興。他連忙要我把這本書借來,並在對他「不虞之譽」的那一段下面,劃了一道道的紅線。但是當我問他當年究竟是耍了些什麼圈套終於使羅斯福總統上鉤的,他想來想去也無法對我的問題做圓滿的交代。其實畢爾先生的那一頂帽子,實在是對我們胡老師的「求全之毀」。我們這位「言忠信,行篤敬」的學者大使,哪裏會玩什麼了不起的外交圈套呢?羅斯福何等滑頭!我們胡先生哪有這樣的本領來請他入甕啊!
總之胡先生天生是個「教書料」。大學底講堂和圖書館才是他最感到樂趣,和最該去的地方,官僚衙門裏本是沒有他的份的。事實上早年的胡適之也是反對搞政治的。他認為他和陳獨秀的基本區別也在此。陳獨秀和當年的「新文化運動」,在胡適看來,都是「政治」的犧牲品。胡先生是反對「五四運動」的。他認為「新文化運動」的「夭折」,便是「五四運動」把它政治化了的結果。胡氏顯然不瞭解,文化運動和政治運動,本來就是一個銅元的兩面,二者是分不開的。
事實上胡適之這位大文化人之與政治,情形也是相同的。在他底四十年不衰的盛名之下,政治終於變成胡適的兒子,弄成個「不要兒子,兒子來了」的局面。晚年的胡適之真是「愛其少子,甚於婦人!」他對搞政治的興趣,確是老而彌篤的。
國府行憲之初,胡先生真有可能要做總統了。但他終於做不成。主觀的條件之外,他還缺少搞政治最起碼的客觀條件──與執政黨實力派的歷史淵源。胡氏做了一輩子政治票友。他對執政黨的諍言固多,閒話也不少。如今無功受祿,以票友登臺來領導科班,揆諸情理,豈可謂平?「你們國民黨反對我!」難道還有什麼不應該的嗎?胡先生是聰明的。他自知可以做總統而不能做行政院長。讀歷史的人,讀到胡適婉卻做閣揆這一段,真也要鬆口氣,胡適之如做了行政院長,豈不天下大亂?!
八
或者有人要說,胡適做個政論家,應該是沒話說的罷!的確,「談」政治原是胡先生的最大嗜好。筆者在紐約出入絳帳的時間也不算太短。平時就很少聽到胡先生和他同輩的朋友或訪客們談過多少學問。他們所談所論的幾乎全是政治,而且多半是雞毛蒜皮的政治。學問似乎只是他老人家教導後輩的東西。
其實胡先生的政治言論在理論上和實際上都是相當空泛的。甚至是一些沒有經過「小心求證」的「大膽假設」!所以從方法學上說,他那種「有疑處不疑」的政論,正是他「無徵不信」底治學方法的反面。所以胡適在中國民主政治發展史上的貢獻,與其說是他底學術「理論」和政治「行為」,倒不如說是他篤信自由主義的「身教」和崇尚民主政治的「形象」!國人一提到「民主、自由」,立刻就會聯想到「胡適」。胡適那一臉天真的笑容,似乎也就是民主法治、四大自由──尤其是「無恐怖自由」──的象徵。而崇尚獨裁專政的人們,一聞胡適之名,也就忸怩怯步;一碰到他底「反動言論」和「毒素思想」,也恍如接觸原子幅射塵,逃避唯恐不及,封鎖唯恐不周!死諸葛嚇走生仲達,他羽扇一搖,真是「片語能傾百萬師!」好不壯哉!
胡適之就真有這麼大的魔力嗎?非也。他只是個近代中國的「時勢」和勤勞偉大的老百姓所製造出來的、文化交遞時代裏學術思想上的「英雄」。適之先生常常勉勵後輩說,有一分熱,發一分光;只要耕耘,必有收穫。他強調「社會對一個人的報酬,實遠大於這個人對社會的貢獻!」司馬遷那個刑餘之人,就不相信這句話,說「儻所謂天道,是邪?非邪?」但是胡適之這個樂觀主義者,對「天道」的公正,倒是篤信不移的。
社會對胡適的報酬既然遠大於胡適對於社會的貢獻,則社會對胡適的需要,將不因胡氏之死而結束。他底真正的影響力,現在可能還沒有完全發揮。等到全中國人民「衣食足,禮義興」,從而憧憬「人權」的時候,胡適的幽靈,恐怕又要大叫「還我頭來」,而開始在雲端「顯聖」了。
所以從主觀條件上看,就事論事,胡氏在中國民主政治發展史上,那種自由神像式的崇高地位,他本身是不足以當之的。但是四周環顧,學術思想界芸芸眾生之中,胡適而外,又誰能當之?就憑這一點,適之!適之!也就足垂不朽了!
「不要兒子,兒子來了」的政治
六
胡適之先生既然基本上是一位恂恂儒雅、有為有守的白面書生,他是不能搞政治的,因為他缺乏搞中國政治主觀和客觀的一切條件。
在主觀條件上胡先生所缺乏的是:他沒有大政治家的肩膀、中上級官僚的臉皮和政客或外交家的手腕;他甚至也沒有足夠做政論家的眼光!
做個大政治家,在主觀條件上像胡先生所具有的那種「信道不移」的精神,只是最起碼的條件。更重要的是還要有鐵一般的肩膀,如此他纔能頂住政治上的驚濤駭浪,泰山崩於前而色不變地負荷起天降大任,然後任勞任怨,為國為民,死而後已。但...
作者序
周策縱先生序
「我的朋友」唐德剛教授前些時告訴我,他在撰錄胡適之先生口述歷史之餘,打算自寫一篇「短序」。我聽了一心想到我們時常在紐約十八層高樓高談闊論,一談就不知東方之既白的往事,就不禁暗忖,等著看他這序會怎麼短法。果然在《傳記文學》裏見他下筆千里,把胡先生一生牽惹到了的無數問題與糾葛,幾乎無所不談,談無不痛快。我正在連續欣賞,大過其癮,還幸災樂禍;不料突然收到他的來信,說現在真是沒空,必須結束了,而劉紹唐先生急於要把他這已長達十餘萬言的「短序」出版成專書,他自己實在不能再為自己的「序」作序了,就只好來拉伕。這確實是晴天霹靂,使我不免有大禍臨頭之感。
大家都知道,從前蔣方震先生寫了一冊《歐洲文藝復興史》,要梁啟超先生作序,任公序文一寫就是數萬言,與原書一般長,結果「頭」大不掉,不能印在書前,序文成了專書《清代學術概論》,獨立出版,反而要蔣方震來為這「序」寫了一序。這樣看來,德剛這「序」既然是胡先生的口述自傳招惹出來的,這「序」的序,本來應該請胡先生來寫纔算合史例,纔能了卻這件公案。但上海靈學會既已不存,那就只好讓牽著黃牛當馬騎罷。好在多年以前,我曾經對胡先生說過:「你以前曾對梁任公說:晚清今文學運動對思想界影響很大,梁先生既然曾經躬與其役,應該有所記述。後來任公便寫了《清代學術概論》那冊書。現在我要說,五四時期的新文化、新思潮、新文學運動,對中國近代思想社會的影響,比今文學運動恐怕更大更深遠,你也是躬親其役的人,你也應該把這幾十年來的思想潮流,做一番全盤的、徹底的、有系統的敘述、檢討和批判,寫一冊《五四時期思想學術概論》,纔算適合大眾和時代的需要。」胡先生聽了直望了我一眼,笑著說:「你這話很對,現在一般人對這一時期的思想潮流,歪曲誤解的很多。我將來也許要寫些東西來澄清一下。不過你們年輕一代責任更大了,總結、檢討、批判還要你們來做。」後來他還要我代他找一些資料。不幸胡先生以後未能如願寫出這書來。現在德剛這篇「序」,也許可說正是胡先生心目中要年輕一代做出檢討批判的一部分。這樣說來,唐「序」便有點像我所提議的那種「概論」的引子,而我這篇「序」的序,也就不是毫無關係了。
我想讀者都會同意,唐德剛教授在這裏把胡適寫得生龍活虎,但又不是公式般裝飾什麼英雄超人。他筆下的胡適只是一個有血有肉、有智慧、有天才也有錯誤和缺點的真實人物。這作法承襲了古今中外傳記文學的優良傳統。中國第一個最出色的傳記文學家司馬遷早就用好的例子教導了我們。他筆下的人物多是活的、立體的、可愛可佩的、可嗔可斥的,或可憐可笑的,但沒有使你打瞌睡的。在西洋,像鮑斯威爾的《強生博士傳》,主角也是活生生的,還在強生裏找得到鮑斯威爾。讀了德剛的胡適,你也可以和他握手寒暄,笑語談辯,不知夜之將盡,人之將老,也在胡適裏找得到唐德剛。
當然,我們不必要同意作者所說的一切。因為我知道,他所提倡的,正是要大家各自去獨立思考,獨立判斷。他如能引起你多去想一想,那他的目的就已經達到一大半了。至於你做出什麼結論,那只是你自己的事。不論如何,他和他的朋友們,原先是白馬社的也好,《海外論壇》月刊社的也好,至少包括我自己,大概都會拍手叫好的。
大凡文字寫得最美最生動的,最難同時得事理的平實,因為作者不能不有藝術的誇張。這在王充的《論衡》裏便叫做「藝增」。德剛行文如行雲流水,明珠走盤,直欲驅使鬼神,他有時也許會痛快淋漓到不能自拔。但我們不可因他這滔滔雄辯的「美言」,便誤以為「不信」。德剛有極大的真實度,我們最好在讀他所說某一點時,再看看他在另一個所在說了些什麼,要看他如何從各種不同的角度,盡情極致、窮態裝妍地描繪和辯論,如此,你纔能更好地把握到他的真意。德剛的「藝增」運用在不同的角度,這是他最好的絕招和自解。
德剛不信神鬼,也不怕神鬼,所以他敢說自己要說的話。你看他能「批孔」,也能尊孔,更能尊、能批要隻手打倒或支持孔家店的好漢。不但如此,還敢尊、敢批「周公」!因此不論你同意不同意他,德剛這獨行俠的高風傲骨不能不令人欽佩。他能替胡先生打抱不平,多已在胡死後,這點已不容易。更難得的是,他既不掩飾事實,又能恕道處理胡先生的某些白璧微瑕。我個人已受益不淺,我在給他的信裏指出胡先生新詩某些文字上的缺失,不免誇大,這固然只是友朋間的閒談,但真有點像「詩律傷嚴近寡恩」了。在另一方面,我卻素來不曾認為五四時代是「時無英雄,遂使孺子成名」;相反的,我嘗說,五四時代產生的人才濟濟,比任何別的短時期可能都多些。德剛指出胡先生用「素斐」做他女兒的名字可能是紀念陳衡哲女士,這點確已補充了我之不及;至於胡先生那首詩是否也意味著陳女士在內,我看不能無疑,如是這樣,他恐怕就更不合情理了。德剛對這點似乎有進一步「求證」的必要。
我在前面已說過,胡適之先生一生牽惹的問題與瓜葛已非常多,而德剛對他的娓娓描述和檢討,不能不更多面和更複雜。胡適已經是中國近代史上一個箭垛式人物,德剛現在真實地把他畫得多采多姿,人們也許更會把他當成活箭垛了。如果我這裏再提出一些與胡適有關的問題來討論,那這篇「短序」的短序可能也要變成專書,豈不又要德剛來替我寫序?想來想去,時不我與,這種序還是讓讀者諸君來寫了,這也正如胡先生所說的,要年輕的一代來檢討批判罷。我想這也正是唐德剛教授寫作的初意,我便帶著這個期望,把這津津有味的好書鄭重推薦給讀者。
周策縱
一九七八年七月於美國威斯康辛陌地生之棄園
夏志清先生序
我的朋友唐德剛
《胡適雜憶》,原題「回憶胡適之先生與口述歷史」,曾在《傳記文學》上連載了十期(第一八三~一九三期)。每期航郵寄來,我總先把《回憶》讀了,才去拆看其他的報章雜誌。記得讀完第一章,實在興奮,當晚就寫信給唐德剛、劉紹唐,向二位好友致賀:這樣文筆生動而饒有趣味的回憶錄實在難得在國內雜誌上見到的。翌晨授「中國現代文學」這門課,也不顧當天應講的題目,先講兩則胡適之太太的故事給學生聽。我同胡老太太僅有兩面之緣,但讀了這兩則故事(大叫一聲"GO!",嚇退「大黑賊」返國定居前,囑附德剛、王紀五二人搬運她那隻笨重的舊床到新澤西州碼頭),真覺得德剛兄把她寫活了。
《胡適雜憶》我特別愛讀,當然不僅因為德剛兄記載了好多有關胡氏夫婦的掌故。一九六二年暑期我搬居曼哈頓後,即同德剛交識,對他的學問見識早已佩服。祇可惜他封筆了二十年,近兩年來才能看到他的長篇撰述(德剛整理的另一部稿子:《李宗仁回憶錄》,連載香港《明報月刊》,已一年有半)。《胡適雜憶》不止是篇回憶錄,它暢談歷史、政治、哲學、文學、文字學,以及其他一切胡適生前關注的學問,比起《李宗仁回憶錄》來,更令人見到德剛才氣縱橫、博學多智的這一面。胡適自承哲學是他的「職業」,歷史是他的「訓練」,文學是他的「娛樂」(hobby)。德剛十幾歲時即已圈點了一遍《資治通鑑》,在哥大研究院主修美國史、西洋史,近年來一直在紐約市立學院主講中國史、東亞近代史,「歷史」自是他的「職業」。他中西哲學的底子當然比不上胡適,但他受過「社會科學」這方面的嚴格「訓練」。本書引錄了好幾首德剛在攻讀博士學位時期寫的新詩、舊詩,表示他同留學生胡適一樣,功課愈忙碌,愈感到有寫詩、同朋友酬唱詩詞的需要:「文學」也是他的「娛樂」。且不論二人同寓紐約期間深厚的「忘年之交」,即憑德剛自己的「職業」、「訓練」和「娛樂」,他實在是為胡適作評傳最理想的人選。
同胡適一樣,唐德剛的中文文章比他的詩詞寫得更好。《胡適雜憶》出版後,我想他應公認是當代中國別樹一幟的散文家。他倒沒有走胡適的老路,寫一清如水的純白話。德剛古文根底深厚,加上天性詼諧,寫起文章來,口無遮攔,氣勢極盛,讀起來真是妙趣橫生。且舉一個小例為證:
可別小視「跑龍套」!紐約市有京戲票房五家之多。平時公演,粉墨登場,鑼鼓冬倉,琴韻悠揚,也真煞有介事。可是「龍套」一出,則馬腳全露。那批華洋混編的「龍套」,有的不推就不「跑」;有的推也不「跑」;有的各「跑」其「跑」,不自由,毋寧死EF好不熱鬧!筆者在紐約看國劇,最愛「龍套」,因為它能使你笑得前仰後合,煩惱全消!
引文下半節,可說是段韻文(跑、鬧、套、消),但若在「有的各『跑』其『跑』」下面跟著就寫「好不熱鬧」,同韻字太多,讀起來反而單調。德剛在「各『跑』其『跑』」下面,添了兩句三字經──「不自由,毋寧死……」,真可謂是神來之筆。這種寫法,全憑作者一時的靈感,和聯想的豐富。凡在紐約市看過票房演出京戲的,讀這段文字,想都會出聲大笑的。
但看來是遊戲文字,「龍套」在本書七十二節裏是一個「有機」的譬喻(metaphor)。有博士學位的人才能在學術舞臺上「井井有條」的跑龍套,沒有博士「訓練」的教員,跑跑龍套也會出洋相的。但真正在京劇、學術舞臺上唱「大軸」的,如梅蘭芳、胡適二人,倒不一定是「科班出身」。德剛二十六年前寫的成名作是〈梅蘭芳傳稿〉,所以既提到了「龍套」,他會把梅、胡二博士的名字聯在一起。最近重讀〈梅蘭芳傳稿〉,我也同胡先生一樣,覺得「稍嫌渲染」,文筆太濃艷一點,雖然德剛兄的確參閱了不少資料,尤其關於梅氏美國演出的那段史實。封筆二十年後,文章的境界雖然大為提高,今日散文界有此唐派新腔可聽,我覺得十分可喜。
五十年代的胡適
《胡適雜憶》我讀來特別有親切之感,因為書中提到好多五十年代身在紐約的中外人士,這些人我來哥大後大半也認識。德剛為德國老教授魏復古(Karl Wittfogel)、日文老講師角田柳作這兩位突出人物畫像,一點也沒有「渲染」,真可謂呼之欲出。「『新詩老祖宗』與『第三文藝中心』」這一章專介紹德剛「白馬文藝社」裏的朋友,「新詩老祖宗」反而屈居配角,可能會有讀者覺得喧賓奪主,不太合傳記文學的體例。但事實上,胡適自己在《四十自述》、《留學日記》二書裏也講起他好多朋友,抄錄了他們的詩詞酬唱之作。蟄居紐約期間,他既愛參加白馬社的集會,德剛把社員一一點將,並選錄他們一部分詩作,我認為是應該的。我們也藉此體會到這前後兩代的留學生處境多麼不同。胡適早期一批詩友--任叔永、梅光迪、楊杏佛、朱經農、陳衡哲--回國後都幹了一番事業。他晚年結交的那批文藝小友--唐德剛、周策縱、吳訥孫、周文中、黃伯飛--雖在美國學術界各有建樹,他們的主要工作是教導美國學生;大陸變色,他們不可能回國大幹一番,真可說是國家的損失。白馬社裏三位新「莎菲」女士,我只認識何靈琰,她是徐志摩的乾女兒,在上海時期曾跟錢鍾書習寫詩詞,跟魏蓮芳學唱青衣,可惜這幾年不常寫詩,也難得登臺一露身手了。其他兩位,心笛僅聞其詩名,不知人在何處;「才氣最高」的蔡寶瑜一年前我連她的名字也沒有聽見過。她短命而死,我讀到德剛的記載,也不免為之歎息。
胡適在紐約做寓公期間,愛同年輕朋友來往,真如德剛所說的,年齡相等的朋友間,除了李書華先生外,可同胡適促膝長談的真的絕無僅有。魯迅在晚年,雖有文壇盟主之名,喜結交的也祇是蕭軍、蕭紅這輩比較純潔的青年。好多年前我在《明報月刊》上看到了張愛玲〈憶胡適先生〉文,深為感動,想不到張愛玲從小就崇拜胡先生,也想不到胡適這樣看重張愛玲。在我想像中,到了五十年代中期,胡適早已同當代文學脫了節,也不太關心文學的前途了。一九五五年十一月張愛玲抵達紐約後,曾去拜訪過胡先生兩次,可惜張不善辭令,為人木訥,談話並不投機。翌年感恩節,胡適還有意請她到中國館子吃飯,隔一陣還到一家救世軍辦的女子宿舍去看她。可是張愛玲跟胡適談,「確是如對神明」,不知如何逗他開心。二人關係,見面後反而疏遠了。
胡適同他的安徽小同鄉唐德剛一見如故,倒可說有緣。後來德剛身任胡適「口述歷史」的記錄員,更是日常見面,無話不談。本書最大的特色即是憑德剛的回憶和當年自己日記上的紀錄,給胡先生留了一個最忠實的晚年寫照。一九五一年胡適才六十歲,其實不能算老,但到德剛所見的胡先生,顯然已開始衰老了。他當然在搞他的《水經注》,也寫了一部《丁文江的傳記》,且不斷關注共產國家的所作所為以及自由世界的前途。但比起剛回國的二十年(一九一七~一九三七)來,紐約那幾年,他治學的成績實在太少了。張愛玲未去美國前,從香港寄他一本《秧歌》,他真的讀了,還寫了封懇切的回信。同樣情形,姜貴從臺灣寄他一冊《今檮杌傳》(即《旋風》),他也真的讀了,也寫了很長的回信。胡適識拔張、姜二人,當然是文壇佳話,也證明他讀當代小說,確有卓見。但話說回來,對胡適而言,這兩位作家都是毫無名望的;他有時間讀他們的贈書,表示他手邊沒有急急要辦的正事。普通名學者,自己忙於著作,心有餘而力不足,收到的贈書太多,即使想看,也抽不出空來,何況中國當代小說,並非胡適研究的主要對象(胡適晚清小說讀得極熟,他文章裏絕少提到二、三十年代的小說--少數人的短篇例外--很可能連茅盾、老舍、巴金的長篇他都沒有碰過)。最使我詫異的,胡先生竟常去哥大圖書館看中文報紙,連「美國兩岸所發行和贈閱的『僑報』」也看,而且把它們的「副刊」看得很仔細,而這些副刊,德剛說的一點也不錯,「實在不值得浪費太多時間的。」目今臺灣《聯合報》、《中國時報》特別在編排副刊上用心計,可讀的文章、報導、小說實在不少。我平日沒有時間全讀,又捨不得把那些副刊丟掉,只好把它們保存起來,日積月累,保存著想讀而未讀的文章實在多不勝言。胡先生有時間批閱紐約、舊金山出版的僑報副刊,比他太太靠打牌消磨歲月,實在好不了多少。
胡適這樣「遊手好閑」,主要原因可能是那幾年他少了一份配合他身份的工作。他在普林斯登大學任格斯德中文藏書部(Gest Library)「館長」(curator)之職,那是一份閒差,每年領取幾千美金貼補家用而已。他也在美國著名學府做過短期講學,零星演講的機會當然更多,但這些都算不上是長期性的工作。「胡適之的確把哥大看成北大,但是哥大並沒有把胡適看成胡適啊!」德剛這句沉痛的感慨一點也沒有言過其實。五十年代,胡適同林語堂先生(辭掉南洋大學校長之職以後)大半時期留在紐約,而且經常來哥大借書,假如哥大有意聘請他們為中日文系教授,他們是一定樂意接受的。但中日文系的主管人哪裏會有此度量,胡、林二人來了,那些美國漢學教授豈不相形見拙?所以美國著名學府樂於聘用趙元任、李方桂這等專門人才(語言學比較冷門,吸引的學生較少),而不敢聘用胡適、林語堂這樣的通才。哥大既是他的母校,胡適如能在中日文系開講中國哲學史、文學史的課程,一定特別賣力,很可能提起精神寫出一兩本英文著作來。當然他不可能再有時間去看中文僑報了。
胡江冬秀
任何學人,除了家裏的書房外,總得有一間辦公室,不能老窩在家裏。偏偏在紐約那幾年,胡適少了一間辦公室,在家裏伴著老妻,事事得遷就她,不免影響到他工作的情緒。他在精神上顯出老態,這也是一個原因。
在表面上看來,胡適夫婦恩愛白首,非常幸福,但我總覺得江冬秀女士不能算是我們一代宗師最理想的太太,二人的知識水準相差太遠了。早在一九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胡適記了下面這則日記:
得冬秀一書,辭旨通暢,不知係渠自作,抑係他人所擬稿?書中言放足事已行之數年,此大可喜也。
胡適十三歲就訂了婚。他事母至孝,當時無意拂逆母意,也就算了。但憑這段日記,我們顯然看出,胡適曾去信句他母親或江冬秀,纏足已放大了沒有?想來江女士以往給他的信,文字欠通,這封信「辭旨通暢」,雖不免疑心是別人「擬稿」的,但胡適知道未婚妻在努力改進,至少足已放大,他心裏是高興的。可是婚後三、四十年,江冬秀顯然沒有多大進步。《傳記文學》第一九二期影印了她晚年的手蹟,那幾個字實在是見不得人的。(連她先夫提倡的新式標點,她都會用錯!)居留紐約期間,她還停留在看武俠小說的階段,胡適的學問、思想她是無能力欣賞的。住在北平、上海,她有傭人可使喚,家務不必胡適操心。住在紐約,胡太太既不懂英語,他老人家還得上街買菜,實在是夠辛苦的。二者住「東城八十一街簡陋的小公寓」,太太一打牌,家裏客人多,胡適既無辦公室可去,要靜心讀書寫文章,也不可能了。這樣長期伺候太太打牌,胡適即使有早年的壯志雄圖,也消磨殆盡了。
一九五八年秋,胡適返國任中央研究院院長之職。他任內的秘書--王志維先生--寫過一篇〈記胡適先生去世前的談話片段〉,載「聯合副刊」(民國六十六年二月二十四日),我讀後感慨很多。臨死前兩天,胡老先生為了太太打牌,囑咐王秘書」幫我買一所房子」:
我太太打麻將的朋友多,這裏是臺灣大學的宿舍,南港我住的也是公家宿舍,傅孟真先生給中央研究院留下來的好傳統,不准在宿舍打牌。今天我找你來,是要你在我出國期間,在和平東路溫州街的附近,幫我買一所房子,給我的太太住。
胡適是愛面子的人,傅孟真先生留下的規矩,公家宿舍不准打牌,院長寓所內卻常聽到牌聲,不免於心不安。想來胡太太的朋友都住在臺北市區,老是坐計程車去南港也不方便,胡院長才有意在臺北置屋。胡適待他的老伴是夠好的了,但胡太太長年打牌,我總覺得對不起他。
早在民國九年,胡氏夫婦生日碰在一天,胡適寫了一首〈我們的雙生日(贈冬秀)〉的詩(《胡適的詩》,頁九七~九八):
他干涉我病裏看書,
常說:「你又不要命了!」
我也惱他干涉我,
常說:「你鬧,我更要病了!」
我們常常這樣吵嘴--
每回吵過也就好了。
今天是我們的雙生日,
我們訂約今天不許吵了!
我可忍不住要做一首生日詩,
他喊道:「啍﹝哼﹞!又做什麼詩了?」
要不是我搶的快,這首詩早被他撕了。
這雖是首幽默詩,我們也看得出二人婚後精神上毫無默契。胡太太既不懂讀書的樂趣,丈夫在病中,更有理由不准他讀書了。胡適多麼希望他的太太能在「雙生日」那天,和他一首詩啊,但太太不會作詩,看樣子真會把詩撕掉。胡適自知不可能同太太訂約,永不吵嘴,「今天不許吵」平平安安過一天生日就夠了。胡適的確是好脾氣,但江冬秀如能像《李超傳》裏的李超女士一樣,立志求學上進,婚後進學校或者在家裏自修,胡適一定感激莫名,享受到另外一種閨房樂趣。只可惜江冬秀真是個舊式鄉下女子,辜負了胡適在留學期間對她的期望。
女友韋蓮司
德剛兄說得對:「適之先生是位發乎情、止乎禮的膽小君子。搞政治,他不敢『造反』;談戀愛,他也搞不出什麼『大膽作風』。」但德剛認為留學期間的胡適真追過韋蓮司女士(Edith Clifford Williams),假如韋女士真有意嫁給他,江冬秀就只好活守寡了。但事實上,胡適既是「止乎禮」的膽小君子,看樣子並沒有同韋蓮司談過什麼戀愛,雖然二人通信很勤。徐高阮先生在《胡適和一個思想的趨向》(臺北地平線出版社,一九七○)這本書裏告訴我們,胡先生去世後三年,韋蓮司女士曾「將一九一四年至一九一六年青年胡適寫給她的信(收藏了整整半個世紀,一百幾十件)寄給胡夫人江冬秀女士,有幾封曾在『胡適紀念館』分兩次(五十四、五十五年)陳列過。」(頁二九)胡夫人去世後,這些信件想已由中央研究院保管。如有人想研究胡適留學期間的生活和思想,真不妨把這些信件研讀一番,胡、韋二人有沒有談戀愛,真相也可大白。其實胡適一生英文文章也寫了不少,連同這一百幾十件信札,都應該收集成書,供中外學者閱讀之便。魯迅去世才兩年,就有《魯迅全集》二十冊問世。胡適去世十六年了,我們還看不到他的全集,這是說不過去的。
德剛認為在一九一五年那年,「胡氏顯有所求(made some proposition)而為韋女所峻拒。……她奉勸胡郎,斬斷情絲,懸崖勒馬;應著重較『高級』的情級之交;勿岌岌於『色慾之誘』(sex attraction)。……可是韋女士雖是止乎禮,她並沒有絕乎情。最後棒打鴛鴦的似乎還是韋女士那位『守舊之習極深』的媽媽。」我認為德剛兄這兩個假設--胡適追韋女士遭拒;韋母「棒打鴛鴦」--都是站不住的。胡適非道貌岸然的偽君子,假如真正追過韋女士,他決不會「正色」呵斥德剛的假設為「胡說」。胡適既無意反背母親的意志,他決不肯毀除婚約,讓老人家傷心的。細讀《留學日記》,胡適誠然愛同有腦筋的洋女子談話、通信,可是一點也看不出同她們有論婚嫁之意。韋蓮司的服飾儀表,德剛在書裏已交代得很清楚。另一位同胡適通信頗勤的瘦琴女士(Nellie B. Sergeant),「業英文教授」,有兩個夏天來康南耳大學暑期班進修,這樣才同胡適認識的。她「年事稍長,更事多,故談論殊有趣味。」胡適哪裏會同她談戀愛?
德剛認為他的假設有理,主要證據是《留學日記》裏節錄的兩封英文信。一封是韋女士一九一五年二月三日寫給胡適的;一封是胡適自己一九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寫給韋老夫人的回信。本書讀者如細審二信的部分原文(《留學日記》頁五三五~五三七,八三五~八三六),一定也會同意,德剛誤解了它們的涵義。
一九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下午(《日記》頁五二四),胡適訪「韋蓮司女士於其寓,縱談極歡。女士室臨赫貞河,是日大霧,對岸景物掩映霧中,風景極佳。以電話招張彭春君會於此間。五時許與女士同往餐於中西樓。余告女士以近年已決定主張不爭主義(Nonaresistance)……女士大悅,以為此余輓近第一大捷,且勉余力持此志勿懈。……女士見地之高,誠非尋常女子所可望其肩背。余所見女子多矣,其真能具思想、識力、魄力、熱誠於一身者惟一人耳。」
讀這段劄記,我們無法肯定張彭春有沒有跟胡、韋二人一起去中西樓吃晚飯。但在一個「縱談極歡」的下午,胡適如真有意追韋女士,怎麼會打電話邀張彭春來會談?可見胡適對女士毫無所求,還要邀他的朋友來同賞她「見地之高」。這次縱談之後,想來隔不多天,胡適又去韋女士那裏「縱談」了一次。韋蓮司原是不顧世俗的奇女子,也可能早已鍾情於胡適。那次談話,很可能她露出了她的「狂狷」本色,動手動腳,倒把我們的「膽小君子」嚇壞了。胡適招架不住,祇好直言早已訂了婚,如同韋女士有不軌行動,與「禮」(propriety)不合云云。事後韋女士很氣,也有些老羞成怒,二月三日寫了那封「論男女交際之禮」的信,責備胡適不夠開通而拘於「禮」(blocked by a "sense of propriety")。在她看來,像他們二人這樣超脫世俗的「最高級人才」(the highest type of human being),祇要「思無邪」(propriety of thought)就好了,行為上的「非禮」(impropriety)倒是毫無關係的。德剛兄若細品此信,即可看出,韋女士採用的完全是嶼姑在《老殘遊記》裏教訓申子平的口吻。胡適原則上是反宋明理學的,雖然在日常生活上還遵守「非禮勿動」的原則。他看了這封信後,對她的「卓識」更為佩服,認為「此論即在所謂最自由放任之美國亦足駭人聽聞。」但想來韋女士覺得胡適不識抬舉,以後只同他論學問,談思想;生活上需要「放浪形骸」一下,另找別的男人了。
韋蓮司一人在紐約「放浪形骸」,她母親有所聽聞,實在有些著急了。差不多一年之後,她寫信囑胡適去規勸她。胡適既是個少年老成、非禮勿動的「東方人」(an Oriental),對她女兒的某些行為一定看不慣罷?何不勸勸她呢?她是最看重你的!胡適雖是「膽小君子」,對韋女士的「卓識」、「狂狷」原則上是佩服的,回信理直氣壯地斥責韋夫人虛偽。責問她是不是不信任自己的女兒,既如此把她關起來,不給她行動自由好了。德剛引譯那一段信裏的「我們」一詞(「我們為什麼要顧慮『別人』對我們怎樣想法呢?……」),乃所謂editorial "we",非胡適、韋蓮司二人。德剛看不出這一點,把胡適致韋夫人書完全曲解了。
胡適與陳衡哲
胡適同陳衡哲女士留學期間的關係,德剛分析得入情入理,讀後十分折服。但同時德剛故作妙論,認為陳衡哲是他提倡「詩國革命」、「文學改良」的煙絲披里純,「所以新文學、新詩、新文字,尋根究底,功在莎菲」,那就言過其實了。在〈逼上梁山〉文裏胡適說得明明白白,他倡導白話文學的靈感得自鍾文鰲,他是清華學生監督處駐華府的書記。陳衡哲未同他通信之前,胡適早已在試寫白話詩了。
中國大學生、留學生間,的確有個「朋友之『友』不可友」的傳統。莎菲女士既為任叔永所發現,胡適又是任君的摯友,當然不便去追她。但我認為假如胡適尚未訂婚,他一定會努力去追求莎菲女士的;論才情任不如胡,看樣子莎菲也會嫁給胡適的。當然任氏夫婦一直是胡適的至交,也是他事業上最親信的左右手,他對任太太是不存一絲羅曼蒂克的幻想的。但任、陳婚姻如此美滿,胡適自己家裏有個病中不准他看書、寫詩的老婆--相形之下,他免不了艷羨他們的幸福。他騙過江冬秀,給自己的女兒取名素斐(Sophia),雖不能說紀念他同陳衡哲那段舊情,至少也希望女兒長得像瓦莎學院優等生莎菲一樣的聰明好學,而一點也不像她生母那樣的庸俗。德剛道破胡適為愛女取名用心良苦這一點,實在令人心折。
胡、陳二人尚未見面前,即可說已是「心有靈犀一點通」了。有一次,任叔永從麻州劍橋寄兩首陳衡哲的詩給胡適看,要他猜是何人寫的(陳衡哲《小雨點》任序,則謂故意騙胡適「是我作的。」)胡適對其中一首詠「月」詩特別激賞(「初月曳輕雲,笑隱寒林裏。不知好容光,已印清溪底。」),回信寫道(《日記》頁一○五八~一○五九):
兩詩妙絕。……「風」詩吾三人(任、楊及我)若用氣力尚能為之,「月」詩絕非吾輩尋常蹊徑。……足下有此情思,無此聰明。杏佛有此聰明,無此細膩。……以適之邏輯度之,此新詩人其陳女士乎?
任叔永如未把此信轉寄陳衡哲,也一定會把胡適評語抄給她看的。她看到後,一定感到十分光榮,且視胡適為生平知己。當時美國東部,留學生間成績最優異的要算上趙元任、胡適二人,但胡適到處演說,發表英文文章和讀者投書,風頭比趙更健。這樣一位當代才子盛讚其詩才,莎菲怎可能不被其感動?
同樣情形,胡適也認為莎菲是他的生平知己。任、楊、梅、朱都反對胡適搞文學改良、寫白話詩,真正響應他就只有陳衡哲一人。新文學史上最早一篇短篇小說即是她的〈一日〉,載一九一七年出版的一期《留美學生季報》,同時期她也寫了不少白話詩(我另有長文論陳女士,將刊《現代文學》季刊)。很可能陳衡哲有雄心為新文學開路;但她見到胡適給眾朋圍剿,特地試寫些白話詩、白話小說,助他一臂之力,以取悅於他,這也是大有可能的。
陳衡哲返國後,在一九二四年十月號《小說月報》上發表了一篇題名〈洛綺思的問題〉的小說,集《小雨點》。這篇小說我認為影射了陳、胡二人不尋常的關係,至少也透露了陳自己對胡的一番愛慕。德剛謂胡適到老還一口咬定莎菲女士「當時抱的是獨身主義」,我相信莎菲的確對他說過這樣的話,而洛綺思的「問題」即是知識女子的獨身問題。小說的原來樣子已無法看到,因為出版前陳衡哲聽取胡適的意見,已把初稿加以增刪。胡適在《小雨點》序上寫道:該小說「我和叔永最先讀過,叔永表示很滿意,我表示不很滿意,我們曾有很長的討論,後來莎菲因此添了一章,刪改了幾部分。」(《小雨點》胡序,頁一)莎菲別的小說,胡適都很滿意,惟獨這篇他堅持要刪改,還同任氏夫婦做了「很長的討論」,我想決非技巧上的問題,而是胡適心虛,恐人家看出小說裏有所影射。
其實,小說男女主角都是美國白種人,任叔永就給他太太瞞過了。男主角瓦德白朗是位哲學教授,洛綺思是同校同系的研究生。洛綺思的原名似應作Lois,但也必然使我們聯想到愛洛綺思(Heloise),那位因熱戀老師而青史垂名的女學生。陳衡哲專攻歐洲史,對中世紀的人物很熟悉。她寫過一篇介紹僧尼孽侶「亞波拉與愛洛綺思」的文章,收入《衡哲散文集》(一九三八)。亞波拉(Abelard)最後屈服於教會的權威而甘願與愛洛綺思永別,陳衡哲對他的懦弱表示非常憤慨。盧騷的長篇小說《新愛洛綺思》(Julie,ou La Nouvelle Heloise,一七六三),不知陳衡哲有沒有讀過。女主角同她的家庭教師熱戀,後來嫁了人還是愛他。她的丈夫非常開明,竟邀太太舊情人同他們一起長住。假如莎菲真的私下裏愛過胡適,任、陳、胡三人持久的情誼倒真有些像盧騷小說裏的三主角。
陳衡哲筆下的洛綺思當然是個獨身女子。「獨身主義」在當年西洋職業婦女間是一個極時髦的風尚,莎菲在瓦莎那幾年,通信的男友這樣多,她明言抱獨身主義是南很可信的。那時留學美國的中國女子人數極少,總想回國幹一番事業,不輕易談婚嫁。當然也很可能,陳衡哲獨在胡適面前表明獨身主義,表示她對任叔永並不在乎,想用「激將法」鼓起胡適的勇氣來,同江冬秀解除婚約,一心一意追她自己。任叔永一九一六年暑假開始追莎菲,但他同胡適一樣,也是翌年夏季即返國的。二人返國後,同樣祇能以通信方式同莎菲保持友誼。可是一九一七年底,胡適即同江冬秀結了婚,從此莎菲死了一條心,雖然她同任叔永結婚已是一九二○年下半年的事了,在她修完芝大碩士學位返國之後。胡適結了婚,總不得不鄭重其事的寫封信給他的瓦莎女友,表明一番心跡。假如莎菲一直在愛他,希望他返國後同江女士解除婚約,收到這封信,心裏該是十分難受的。她那時候的心境,即給她寫〈洛綺思〉這篇小說的最初靈感,雖然她把這則故事藏在心頭好多年,才敢把它寫下來。
在小說裏,瓦德同洛綺思互相愛慕三年之後,宣告訂婚。但洛綺思怕結婚生子妨礙她的學問事業,旋即反悔。瓦德竟答應解除婚約,悽然說道(《小雨點》,民國二十八年三版,頁七一):
洛綺思:我的愛你,我的崇拜你,便是為著你是一個非常的女子。若是為了我的緣故,致使你的希望不能達到,那是我萬萬不能忍受的。你應該知道我並不是那樣自私的人。若能於你有益,我是什麼痛苦都肯領受,什麼犧牲都能擔當……
三、四月之後,堂堂哲學教授瓦德白朗竟同「一位中學校的體操教員」結了婚。蜜月之後,他寫封表明心跡的信給洛綺思(同書,頁七六~七七);
我的親愛的朋友:
瓦德結婚了!蜜妮--這是我的妻子的名字--是一個爽直而快樂的女子,雖然略有點粗鹵。她當能於我有益,因為我太喜歡用腦了,正需她這樣一個人來調調口味。
有許多我的朋友們,以為我應該找一個志同道合的人來做終身的伴侶。我豈不願如此,但是,洛綺思,天上的天鵝,是輕易不到人間來的。這一層不用我說了,你當能比我更為明白。
我不願對於我的妻子有不滿意的說話,但我又怎能欺騙自己,說我的夢想是實現了呢?我既娶了妻子,自當盡我丈夫的責任,但我心中總有一角之地,是不能給她的。那一角之中,藏著無數過去的悲歡,無限天堂地獄的色相。我常趁無人時,把他打開,回味一回,傷心一回,讓他把我的心狠狠的揉搓一回,又把他關閉了。這是我的第二個世界,誰也不許偷窺的。他是一個神秘的世界,他能碎我的心,但我是情願的;他有魔力能使我貪戀那個又苦又酸的泉水,勝於一切俗世的甘泉。
我的朋友,請你恕我的亂言。我實願有一個人,來與我同遊這個世界。我怎敢希望這個人是你呢?但你卻是這個世界的創造者,沒有你便沒有牠,所以牠是純潔的、出世的、不染塵滓的。
我不多寫了。我要求你明白,瓦德雖是結了婚,但他不曾因此關閉了他的心;尤其是對於洛綺思,他的心是永遠開放著的。
我永遠是你的,瓦德
但他寫完這封信之後,忽然又覺得不妥。他更自思量,覺得他和洛綺思的交情,是不應該這樣的。洛綺思不是他的一個敬愛的朋友嗎?但這信中的情意,卻是已經越出朋友範圍之外了。這豈不是把洛綺思待他的高尚純潔的感情,拋到污泥中去了嗎?他將何以對她呢?他將何以對世上的女子呢?固然,他是有權可以保存這個心中的秘密的;固然,他的已碎的心是不怕再受傷損的,但他卻無權去傷害他人的心。他只應把這個秘密的種子保存在他自己的心中,不應把他種到肥土裏去,讓他去受那日光雨露的滋養;因為他所開的花,是要給洛綺思以極大的痛苦的。他想到這裏,便決意把這粒種子收回他的心之秘處去,永不讓牠再見天日了。
於是瓦德寫封比較大方的信寄給她,表示「除了切磋學問、勉勵人格之外,在他們兩人中間,是沒有別的關係可以發生」的了。
假如胡適返國後,曾同陳衡哲通過情書,那麼他在完婚之後,寫一封如怨如訴的信給她,調子一如引文裏的那封未寄之信。是很可能的。當然,也很可能胡適一直抱著「朋友之『友』不可友」的宗旨,從未同莎菲通過情書,而這篇小說僅表示在陳衡哲的想像中胡適應該寫一封這樣的信給她。她不僅對胡適沒有勇氣追她表示失望(怎能輕信她會抱「獨身主義」的話呢?),也對胡、江二人的結合,表示極大的憐憫。當世第一才子,怎可同一個纏足村姑胡亂結了婚呢?美國沒有纏足女子,在陳衡哲的想像中,江冬秀變成了一個「中學校的體操教員」,比她再「粗鹵」的女子,就更不適合哲學教授太太的身份了。信中有好些話,諸如「我不願對於我的妻子有不滿意的說話,但我又怎能欺騙自己,說我的夢想是實現了呢?」我想胡適初讀原稿,一定感慨萬千。胡、陳二人可能沒有通過情書,但〈洛綺思的問題〉本身就是一封莎菲表明心跡的情書。專攻化學的任叔永讀了初稿還看不出苗頭,胡適自己倒緊張起來,硬教她把小說加以增刪。「添了一章」,瓦德不再出現,小說重點放在多少年後老處女洛綺思的身上了。
德剛認為胡太太是同時代「千萬個苦難少女中,一個最幸運、最不尋常的例外」,這句話說得很對。但德剛認為胡適自己也是「『三從四德』的婚姻制度中,最後的一位『福人』」,倒不見得。胡適如能同陳衡哲這樣的女子結婚,當然生活要美滿的多。且不說住在紐約那幾年,胡適定不下心來做研究;即在二、三十年代,胡適自己太忙,太太沒有現代醫學常識,也不知如何管教子女,弄得愛女夭折,二兒子思杜從小身體虛弱,教不成器--一個家庭裏產生了這兩大悲劇,總不能算是美滿的。假如在〈夢見亡女〉詩裏,胡適真如德剛所說的「一石雙鳥,悼亡、懷舊,」那末他寫詩時最不可告人的感觸即是:假如太太是莎菲,素斐也不至於夭折了。
「當代第一人」
近年來我為朋友寫序,借用胡適一句話,「覺得我總算不曾做過一篇潦草不用氣力的文章。」每篇序總言之有物,不是說兩句空泛的捧場話就算數的。寫《胡適雜憶》的序,我用氣力更多,等於自己做了一番胡適研究,不得不把書中有些不敢苟同的假設和論點,加以評審。我覺得這樣做才對得住作者,也對得住讀者。德剛兄認為胡適在哥大研究院兩年,絕無可能把博士學位修完,這一點我完全不同意,已在另文〈胡適博士學位考證〉(見《傳記文學》第一九八期)裏加以辯正,在序文裏不再加以討論。德剛兄對有關胡適的資料看得極熟,但寫《胡適雜憶》時,每月要趕出一篇,有些早已讀過的書反而沒有時間去查看。在〈七分傳統、三分洋貨〉這一章裏,德剛認為哈佛博士格里德(Jerome B. Grieder)講到少年胡適不信鬼神這一點,特別把范縝「神滅論」搬出來,有些小題大做,「不知輕重」。其實《四十自述》裏即有〈從拜神到無神〉這個專章,胡適「十一、二歲時便已變成了一個無神論者」,的確是受了司馬光、范縝二人的影響。胡適父親誠然是個理學家,不信鬼神,且與「僧道無緣」。但胡老先生過世,胡適才三歲零八個月。他母親和其他女眷們都是迷信神佛的。胡適不信鬼神地獄,自己歸功於范縝的啟示。
序文雖已寫得很長,我所討論的主要是「五十年代的胡適」和「胡適及其太太和女友」這兩個題目。但《胡適雜憶》不單提供了不少胡適傳記的珍貴資料,也不單是他晚年蟄居紐約那一長段時間最忠實的生活素描和談話實錄,它也是胡適一生多方面成就的總評。三、四十年來,「胡適批判」是個熱門題目,但縱橫暢談其思想和為人,與其整理中國哲學史、文學史,推動文學革命,提倡科學、民主、自由之得失功過,像德剛這樣面面俱到,既同情而又客觀,敬愛其人而不袒護其短的,實在還沒有第二個人。胡適在美國求學期間,吸收了不少西方新知識,但返過以後,一方面整理國故,忙於考證,一方面關心時事,多寫政論,簡直沒有時間吸收西方的新學問和新學說。四十年前金岳霖即敢說:「西洋哲學與名學又非胡先生之所長。」到了五十年代,唐德剛更可以說:「西洋史學亦非胡先生之所長。」我自己也可以說:「胡先生返國以後,早無意追逐西洋文學的現代潮流,現代西洋文學批評他也一竅不通。」留學七年,胡適讀了那幾本西洋文學名著,《日記》上大半都有記載。一九一七年返國後,實在沒有餘力顧及西洋文學。民國四十一年十一月胡適第一次從美國飛臺灣,做了不少次演講,也接受了好多次訪問。有一位記者問他美國文壇概況,胡適做了如下的答覆:
第二個問題,我要完全繳白卷了。幾年來因為世界政治形勢的太不安定,我差不多放棄了對於文學的研究。關於美國文壇的情況,紐約時報和論壇報每週都有一張銷行最廣的書目表分送,表內所列的新書,一面屬於小說的,一面是非小說的。這兩張表所列的新書,小說方面,十部中我頂多看了一二部,非小說的,十部中頂多看三四部。我對於美國文壇還沒有做過系統的考察,諸位有興趣,我去美後如有時間,當加以研究,隨時向國內文藝界做簡單的報告,現在祇好繳白卷了。
--《胡適言論集》(甲編),頁一一三(自由中國社,民國四十二年初版)
胡先生對美國文域概況一無所知,一點也沒有什麼難為情。他在座談會上逼得說謊,且說了不少外行語,倒令我很為他難過。胡適哪裏會有功夫去每季選讀一兩部暢銷小說?這類小說的絕大多數算不上是文學,連美國嚴肅的批評家也不讀它們的。美國高級文藝刊物這樣多,胡適僅能提一提當年紐約兩大日報所刊載的暢銷書目表,實在太不合我國新文學開山祖師的身份了。
到了五十年代,胡適同西洋文學、史學早已脫了節,二次大戰以還倡行於歐美學院間的各派新興哲學,想來他也所知極淺。胡適自信心很強,而且講究「前後一致」(德剛討論此點,極精采),他既早已歸奉杜威的「實驗哲學」,西洋哲學界的新動態,他就覺得不值得注意了。假如自己的思想在晚年有所轉變,豈非胡適為人前後不一致了?同樣情形,他講中國文學史,就抓住「白話」這個觀點,視之為評判古代作品優劣之基本考慮,雖然那幾部稱得上白話文學里程碑的古典小說,不一定就是他真心喜愛的作品。骨子裏他同周作人一樣厭惡古老中國的「非人文學」,《紅樓夢》、《水滸傳》所刻劃的中國社會都是極不人道的,所以他對二書都不喜歡。《紅樓》更表揚了釋道的虛無思想,也是他所不喜的(胡適對德剛說,「《紅樓夢》不是一部好小說,因為《紅樓夢》裏面沒有一個plot﹝有頭有尾的故事﹞。」其實plot 之有無,對胡適來說,是不重要的,《老殘遊記》比起《紅樓》來,更無plot 可言,他卻特別喜歡)。但《紅樓》的白話文體實在太漂亮了,他在考證《紅樓》的論文裏就不敢對它加以劣評,免得顯出自己批評觀點前後不一致。《三國演義》是用淺近文言寫的,所以他敢放膽罵它「平凡淺薄」、「創造力太薄弱」。假如《三國》也是部白話小說,他就不便放膽去罵它了。胡適執著於「白話」這個觀點,做為小說評論家,有些地方天真得可愛。
胡適太講究為人、立說前後一致,「今日之我」從不與「昨日之我」挑戰,即在三十年代對國外新興之學說就不太注意。但綜觀其一生之成就,我完全同意德剛給他的蓋棺定論:
胡適之先生的了不起之處,便是他原是我國新文化運動的開山宗師,但是經過五十年之考驗,他既未流於偏激,亦未落伍。始終一貫地保持了他那不偏不倚的中流砥柱的地位。EF開風氣之先,據杏壇之首;實事求是,表率群倫,把我們古老的文明,導向現代化之路。
熟讀近百年中國文化史,群賢互比,我還是覺得胡老師是當代第一人!
胡適是「當代第一人」,一方面因為「他的為人處世,真是內聖外王地承繼了孔孟價值的最高標準」,另一方面因為不論國粹派也好,共產黨也好,反胡陣營中竟找不出一位學問、見解(且不談人品)比胡適更高明的主將堪同他匹敵。相比起來,胡適對我國傳統的批判,對國家現代化提出的種種建議,不由得我們不聽取採納。目前海內外不少中國學者,被西洋漢學家牽了鼻子,也跟著大吹我國的「玄學」、「理論」;更有些人,因為李約瑟(Joseph Needham)推崇中國固有文化在科技方面的成就,也沾沾自喜起來,認為古老中國代表了一個科學昌明的文化。這些人不去反省一下,歐洲國家文藝復興以來在科技文藝各方面如何突飛猛進,而同時期明清讀書人又在幹些什麼?從沒有人說過(胡適當然沒有說過),中國人的天賦才智比不上別的民族,但漢代以還,專制政體逼著讀書人走上兩三條狹路--先秦時代那股朝氣勃勃、自由探究真理的精神直到二十世紀才能復甦。
胡適雖是「當代第一人」,在德剛看來,他的「中學」止於乾嘉,「西學」亦未超過赫胥黎、杜威二人。德剛自己在五十年代受了嚴格的史學訓練,他所接觸到的理論、學說,和治學方法,已和胡適當年在哥大接觸到的大不相同。本書另一特色,即是德剛借題發揮,提到胡適任何那一方面的學問和貢獻,也把自己對這項學問多少年來所匯積的心得和見解提供給大家。〈傳記、史學、行為科學〉這一章份量特別重,直言胡適對各種社會科學所知極淺,對經濟學可說一竅不通。但德剛想來也同意,即憑他那種專做考證的治學方法,胡適在「整理國故」方面的貢獻實在太大了。假如一九一七年返國後,不輕易發表文章,化他十年功夫來自修經濟學、社會學、人類學、心理學,這樣壯志磨盡,雖然可說學問更有長進了,胡適也不再是胡適了,他變成了在社會上影響力極微的純學者了。惟其胡適有他的自信,有他的衝動,絕對信任他的「科學的治學方法」,絕對樂觀,才能在返國後二十年間幹出一番轟轟烈烈的大事業來。
胡適提倡白話,也贊助過「漢子拉丁化」運動。但因為他一向對「文言」抱了最大的偏見,在文字學、語言學這兩方面貢獻並不大。在中國語言文字的沿革史上,他認為「往往小百姓是革新家而學者文人卻是頑固黨」。二千年來小百姓「把中國語的文法修改完善了」,同時創造了不少「破體字」,算是「漢字形體上的大改革」。德剛說得很對,小百姓貪省力,提倡幾個「破體字」,又算得上是什麼「驚人的革新事業」呢?
本書最精采的一章是〈國語、方言、拉丁化〉這一章。想不到德剛因為要補充、修正胡適對中國語言文字沿革史的瞭解,竟寫了一篇面面俱到、極有深度的宏論。在這一章裏,德剛對中西文字、中西文化做了比較研究,最能使我們看得出他史學家的修養,和愛護方塊字、堅決反對漢字拉丁化的愛國熱誠。
該章第一要點是:拼音文字鼓勵方言發展,「方塊字」則維繫了中華民族的統一:
要言之,我們有了方塊字,教育愈普及,則民族愈團結;民族愈團結,則政治統一便愈容易推動。政治、文字、教育有其一致性,它也就限制了方言的過分發展。如今世界,四個人之中,便有一個是「炎黃子孫」,豈偶然哉?
文藝復興以後的歐洲便適得其反。他們教育愈發達,則方言愈流行;方言愈流行,則政治愈分裂。這就是今日白鬼種族繁多之所以然也。這也就是兩種不同文字「偶然」的發展,在人類社會發展史上所發生不同的「必然」後果!
該章第二要點是:秦朝一統天下後,廢除篆字,推行隸書,「其惠百世不斬,餘澤及於我輩!它是我國歷史上空前絕後的『文字大改革』。」德剛認為漢字可以再簡化,但絕對不可以「拉丁化」。一旦拉丁化,古書就變成無法看懂的「有字天書」了。中國文化也要中斷了,「我們亞洲的黃人,也就變成美洲的紅人了。」
德剛的第三點:方塊字不難學,拼音文字也不容易。主要問題在中小學教育;目今紐約市文盲特別多,這是市政府教育制度之大失敗。
數月前初讀這一章,我對德剛兄的胸襟見識,更加由衷的欽佩。胡太太稱許德剛為胡老師「最好的好後學」,一點也沒有說錯。同《胡適文存》裏好多名文一樣,〈國語、方言、拉丁化〉是篇「立言」之作。唐德剛一如其師,用了「明白曉暢的文字」來報告他的心得,「叫有眼的都可以看見,有腦筋的都可以明白」中國文字的特點和長處。
一九七八年十月十五日完稿
周策縱先生序
「我的朋友」唐德剛教授前些時告訴我,他在撰錄胡適之先生口述歷史之餘,打算自寫一篇「短序」。我聽了一心想到我們時常在紐約十八層高樓高談闊論,一談就不知東方之既白的往事,就不禁暗忖,等著看他這序會怎麼短法。果然在《傳記文學》裏見他下筆千里,把胡先生一生牽惹到了的無數問題與糾葛,幾乎無所不談,談無不痛快。我正在連續欣賞,大過其癮,還幸災樂禍;不料突然收到他的來信,說現在真是沒空,必須結束了,而劉紹唐先生急於要把他這已長達十餘萬言的「短序」出版成專書,他自己實在不能再為自己的「序」作序了,...
目錄
目錄
周策縱先生序
夏志清先生序
回憶胡適之先生與口述歷史
「不要兒子,兒子來了」的政治
三分洋貨.七分傳統
照遠不照近的一代文宗
「新詩老祖宗」與「第三文藝中心」
傳記.史學.行為科學
國語.方言.拉丁化
「我的朋友」的朋友
較好的一半
歷史是怎樣口述的?
附錄:論胡適的詩──論詩小札之一/周策縱
目錄
周策縱先生序
夏志清先生序
回憶胡適之先生與口述歷史
「不要兒子,兒子來了」的政治
三分洋貨.七分傳統
照遠不照近的一代文宗
「新詩老祖宗」與「第三文藝中心」
傳記.史學.行為科學
國語.方言.拉丁化
「我的朋友」的朋友
較好的一半
歷史是怎樣口述的?
附錄:論胡適的詩──論詩小札之一/周策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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