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台灣法學雜誌社
定價:NT$ 399
優惠價:9 折,NT$ 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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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物權法
第一章:物權通則及占有
第一節:物權通則
第一項:物權之意義
第二項:物權基本原則
第一款:物權法定主義
第二款:物權之效力
第三款:物權之變動
第四款:物權之消滅
第二節:占有
第一款:占有之意義及機能
第二款:占有狀態之推定
第三款:占有之效力
第四款:占有之保護
第二章:所有權
第一節:通則
第一項:意義及權能
第二項:所有權之保護
第一款:所有物返還請求權
第二款:所有權妨害除去請求權
第三款:所有權妨害預防請求權
第四款:消滅時效之問題
第三項:取得時效
第一款:所有權取得時效
第二款:地上權取得時效
第二節:不動產所有權
第一項:不動產相鄰關係
第一款:總說
第二款:土地相鄰關係
第二項:建築物區分所有專題:停車位問題
第三節:動產所有權─添附
第一項:附合
第一款:動產與不動產附合
第二款:動產與動產附合
第二項:混合
第三項:加工
第四項:添附之求償關係
第四節:共有
第一項:分別共有
第一款:應有部分之意義
第二款:共有之內部關係
第三款:共有之外部關係
第四款:共有物之分割
第三章:用益物權
第一節:普通地上權
第一項:意義
第一款:地上權係存在於他人土地上或下之物權
第二款:地上權是以有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為目的之物權
第三款:地上權是使用他人土地之物權
第四款:地上權與租賃權之比較
第二項、地上權之取得
第一款:依法律行為取得
第二款:依法律行為以外之原因而取得
第三項:地上權之期間
第一款:有存續期間之地上權
第二款:未定有存續期間之地上權
第四項:地上權效力
第一款:使用收益權
第二款:相鄰關係與物上請求權
第三款:處分權
第四款:支付租金之義務
第五項:地上權之消滅
第一款:消滅事由
第二款:消滅後之效果
第二節:區分地上權
第一項:區分地上權之設定
第一款:設定之客體
第二款:設定之目的
第三款:區分地上權與其他用益物權之重疊設定
第二項:區分地上權之效力
第一款:土地所有權之限制
第二款:與相鄰用益關係之調整
第三款:區分地上權之處分
第三項:區分地上權之消滅
第一款:第三利害關係人利益之斟酌及補償
第二款:民法第條之適用問題
第三節:農育權
第一項:農育權之取得
第一款:依法律行為取得及讓與
第二款:非依法律行為取得
第二項:農育權之效力
第一款:農育權人之權利
第二款:農育權人之義務
第三項:農育權之消滅
第一款:消滅之原因
第二款:消滅之效果
第四節:不動產役權
第一項:不動產役權之種類
第二項:不動產役權之特性
第一款:從屬性
第二款:不可分性
第三項:不動產役權之取得
第一款:因法律行為取得
第二款:非因法律行為取得
第四項:不動產役權之效力
第一款:不動產役權人之權利義務
第二款:供役不動產所有人之權利義務
第五項:不動產役權之消滅
第五節:典權
第一項:典權概說
第二項:典權之規範綜覽
第四章:擔保物權
第一節:擔保物權總說
第二節:普通抵押權
第一項:普通抵押權之意義及特性
第一款:意義
第二款:特性
第二項:抵押權之取得
第一款:依法律行為取得
第二款:非依法律行為取得
第三款:抵押權之善意取得
第三項:抵押權之效力
第一款:擔保債權之範圍
第二款:擔保標的物之範圍
第三款:抵押人之權利
第四款:抵押權人之權利
第五款:抵押權之實行
第四項:附論─流抵契約
流抵相關文獻整理─〈拍賣物流抵權人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之容許性〉─陳重見教授
第二節:最高限額抵押
第一項:意義及特性
第一款:擔保不特定債權
第二款:擔保一定範圍之債權
第三款:在最高限額內為擔保
第四款:對於抵押權從屬性為最大之緩和
第二項:最高限額抵押之效力
第一款:擔保債權範圍
第二款:最高限額
第三款:確定期日
第三項:最高限額抵押之變更
第一款:當事人合意變更
第二款:擔保特定債權或債務之特定繼受
第三款:最高限額抵押權當事人與債務人之概括繼承
第四款:最高限額抵押之讓與
第四項:最高限額抵押之確定
第一款:確定之事由
第二款:確定之效力
例題演練
第四節:質權
第一項:動產質權
第一款:動產質權之成立
第二款:動產質權之效力
第三款:轉質問題
第四款:動產質權之實行與消滅
第五款:特種動產質權:最高限額質權與營業質
第二項:權利質權
第一款:債權質權
第二款:證券質權
第五節:留置權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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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款:物權之變動
第四款:物權之消滅
第二節: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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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款:占有狀態之推定
第三款:占有之效力
第四款:占有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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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項:所有權之保護
第一款:所有物返還請求權
第二款:所有權妨害除去請求權
第三款:所有權妨害預防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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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款:所有權取得時效
第二款:地上權取得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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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款:土地相鄰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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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款:動產與不動產附合
第二款:動產與動產附合
第二項:混合
第三項:加工
第四項:添附之求償關係
第四節:共有
第一項:分別共有
第一款:應有部分之意義
第二款:共有之內部關係
第三款:共有之外部關係
第四款:共有物之分割
第三章:用益物權
第一節:普通地上權
第一項:意義
第一款:地上權係存在於他人土地上或下之物權
第二款:地上權是以有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為目的之物權
第三款:地上權是使用他人土地之物權
第四款:地上權與租賃權之比較
第二項、地上權之取得
第一款:依法律行為取得
第二款:依法律行為以外之原因而取得
第三項:地上權之期間
第一款:有存續期間之地上權
第二款:未定有存續期間之地上權
第四項:地上權效力
第一款:使用收益權
第二款:相鄰關係與物上請求權
第三款:處分權
第四款:支付租金之義務
第五項:地上權之消滅
第一款:消滅事由
第二款:消滅後之效果
第二節:區分地上權
第一項:區分地上權之設定
第一款:設定之客體
第二款:設定之目的
第三款:區分地上權與其他用益物權之重疊設定
第二項:區分地上權之效力
第一款:土地所有權之限制
第二款:與相鄰用益關係之調整
第三款:區分地上權之處分
第三項:區分地上權之消滅
第一款:第三利害關係人利益之斟酌及補償
第二款:民法第條之適用問題
第三節:農育權
第一項:農育權之取得
第一款:依法律行為取得及讓與
第二款:非依法律行為取得
第二項:農育權之效力
第一款:農育權人之權利
第二款:農育權人之義務
第三項:農育權之消滅
第一款:消滅之原因
第二款:消滅之效果
第四節:不動產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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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項:不動產役權之特性
第一款:從屬性
第二款:不可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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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款:因法律行為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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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款:供役不動產所有人之權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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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項:普通抵押權之意義及特性
第一款:意義
第二款: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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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款:依法律行為取得
第二款:非依法律行為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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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款:擔保標的物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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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最高限額抵押
第一項:意義及特性
第一款:擔保不特定債權
第二款:擔保一定範圍之債權
第三款:在最高限額內為擔保
第四款:對於抵押權從屬性為最大之緩和
第二項:最高限額抵押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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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款:當事人合意變更
第二款:擔保特定債權或債務之特定繼受
第三款:最高限額抵押權當事人與債務人之概括繼承
第四款:最高限額抵押之讓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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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款:確定之事由
第二款:確定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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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款:動產質權之成立
第二款:動產質權之效力
第三款:轉質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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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項:權利質權
第一款:債權質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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