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天定的緣分,讓他們輪迴又相遇——
冷酷特種兵+天然呆天師=除妖原子彈+麻煩製造機??
這個天師雖然愛錢、小氣、又心軟,
但人是他罩的,想動歪腦筋的妖魔鬼怪都去吃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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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咱們回家可以算算帳了吧?」
「欠、欠什麼帳了?我累死了,要回家睡覺。」
沈固很不正經地笑著,「好,咱們回家睡覺。」
鍾樂岑根本是妖怪吸引機轉世的吧?!
自從認識這個呆天師,沈固的員警人生徹底崩壞,
先是為了他開快車捉鬼,
後又捲入虎精食人的案件只差沒被拆吃入腹,
他所在之處幾乎成了妖怪都市!
沈固很想劃清界線,但一把火意外燒光鍾樂岑的住處,
他一時心軟的後果,就是災難同居生活從此展開。
沈固口中的「家」,讓孤單已久的鍾樂岑心動,
但再心動也沒錢繳房租,他只好以身(當管家)還債。
誰知小事故解決了,大災難才正開始,
沈固的父親被形似獸爪的利器所殺,
兩人循線追到父親工作的集團,
才發現大樓內的生財靈陣,竟是以活人為祭!
且靈陣早已悄然轉凶陣,蟄伏的上古凶獸即將破陣而出……
身陷險地,鍾樂岑首次被人義無反顧的保護,
可這筆帳欠這麼大,就是賣身一輩子也還不起啊!
◎山海經──窮奇
《山海經‧海內北經》說「窮奇狀如虎,有翼,食人從首始」,《神異經‧西北荒經》又說「西北有獸,狀似虎,有翼能飛,知人言語。聞人鬥,輒食直者」。窮奇不但是食人的凶獸,而且專食忠直之人,是極惡之獸。
作者簡介:
朱砂
上世紀七十年代鬼月生人,宅居青島,足不出戶。性好詭奇靈異之故事,雖膽小如鼠,然嗜鬼如命,常在深夜毛骨悚然地寫著嚇唬自己的文字,自作孽,不可解也。平生無大志,唯願聽故事、看故事、編故事,有此三者,夫復何求……
繪者簡介
Leila
喜歡美型的事物,擅長畫男性角色,保持愉悅卻又嚴肅的態度是我的創作方針,因此身為一名畫者,不只是滿足興趣,更是一份讓我認真以對的工作。用我的作品帶給讀者驚喜,以及讓自己享受創作的樂趣,是我現在要做的事,也希望是未來能長久持續的目標。
個人網站www.leilale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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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說,前傳的最後一章寫得太好了,各種情緒衝突到了最高點,人物鮮明,作者寫來分毫不亂,看完後,心裡很久不能平靜。我覺得,作者寫的這個人物很生動,這些人物是為這篇文而存在,仔細回味起來,各人有各人的立場,也正因為如此,讀起來讓人又愛又恨,不忍釋卷。」──網友 gs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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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節試閱
沈固不可置信地看他一眼,「你沒看見?一個女人,穿了件紅裙子,很薄的那種。離你也就五十公尺,你怎麼會沒看見?而且,要是沒看見,你讓我跟前面那輛車幹什麼?」
鍾樂岑愣愣地看著他,半天才道:「沈先生,你有陰陽眼?」
「陰陽眼?」沈固正在打方向盤,差點滑了手,「鍾醫生,你不覺得自己有點……」信口雌黃?
鍾樂岑反而認真起來,「沈先生,能不能告訴我你的出生日期?哦不,這個等下再說……」
沈固看著他迅速從衣袋裡摸出張黃紙,抬頭往前面一看,立刻覺得不對勁。他們現在已經開上了東西高架橋,這個時候橋上的車很少,可是前面那輛計程車卻像喝醉了酒似的開起S形來,拐了幾下,竟突然加速向橋外衝了過去。
鍾樂岑飛快地把黃紙摺了幾下,拉開車窗甩手扔出去。沈固驚訝地看著那張黃紙在風中突然燃燒起來,化成一溜火光從計程車後窗裡衝了進去。吱地一聲,計程車猛然剎車,車頭保險槓已經險險碰到了橋邊的護欄上。沈固猛踩下剎車,還沒停穩,鍾樂岑已經跳下車向計程車飛奔過去,身手居然還挺靈活。
沈固跟著下了車,還有些回不過神來。高架橋兩邊的護欄上安著黃色的照明燈,就在鍾樂岑拉開計程車副駕駛的門探進身去的時候,沈固身邊的照明燈突然變成了綠色。在生死之間練出來的敏銳感覺讓沈固本能地抬手一擋——他什麼也沒看見,卻覺得似乎有什麼東西迎面撲了過來。
啪地一聲輕響,沈固覺得自己的手似乎在拍在一塊皮革上,照明燈猛地閃了一下,又恢復成明亮的黃色,沈固看看自己的手,手掌上黑了一片,像是抹了煤灰一樣,他用另一隻手擦了一下,居然沒擦掉。
鍾樂岑從計程車旁邊跑過來,一眼看見沈固手上的黑色,再一次露出驚訝的表情,「沈先生……」
「這是什麼東西?」沈固皺著眉。他沒有潔癖,但這黑色看起來很濃重,還隱隱透著些腥氣,像是凝固的血。
鍾樂岑沉吟著,又掏出一張黃紙,這次沈固看清楚了,紙上也用紅色畫著些古怪符號,他用那張紙在沈固手上輕輕擦了擦,黑色像被海綿吸水一樣,全部印在了黃紙上。鍾樂岑把它摺起來抖了抖,紙著了起來。火焰是綠色的,橋上風很大,卻沒吹動火苗。不過幾秒鐘工夫,黃紙就燃盡了,連點紙灰也沒剩下。
沈固默默地看著這一連串違反物理規則的現象,然後冷靜地問:「那司機怎麼樣了?」
鍾樂岑回頭看看,「他會覺得是太過疲勞打了個旽,什麼也不會記得。」果然,車窗玻璃搖了下來,司機臉色蒼白地伸出頭來左右看看,把車退回車道上,以龜速開走了。鍾樂岑看著後車燈,「大概很長時間他都不敢再疲勞駕駛了。」
沈固拉開車門,「上車。」他有太多疑問要問了。
「那女人……」沈固斟酌了一下用詞,「是什麼?」反正一定不會是人。
「是遊魂。不過,是個有戾氣的遊魂。普通遊魂是沒有能力顯形的。」
「既然是顯形,你為什麼看不見她?」
鍾樂岑低下頭,半晌,才有些悶悶地道:「我看不見。遊魂可以只向目標人顯形,除此之外,只有開了天眼或天生便有陰陽眼的人才能看見,我不行。」
沈固斜眼打量他,「你不是天師麼?」有看不見鬼的天師?
鍾樂岑表情更鬱悶,抬手把眼鏡摘了下來,盯著鏡框上細細的花紋看了良久,輕輕嘆了口氣,「我不是天師,沒資格。」
沈固猜自己大約是戳到了這人的痛處。鍾樂岑摘下眼鏡後,那顆鮮豔的硃砂痣就顯露了出來,在車燈的微光下像是一滴血淚。沈固發覺他的眼睛長得很漂亮,睫毛既長且濃,垂下來的時候像蝴蝶翅膀一樣微微顫動著,遮蓋住黑得透亮的瞳仁。有了這雙眼睛,他那不太起眼的五官就忽然生動了起來,難怪人說畫龍點睛,這睛點不點,它就是不一樣。
「既然看不見,你怎麼知道要跟那輛車?」沈固轉了個話題。鍾樂岑這副鬱悶的模樣雖然很有趣,但抓住別人的痛腳不放,就不太厚道了。
「我看見那輛車車門自己打開,而且之後司機就把空車燈按下去了,表示有東西上了車。」鍾樂岑不怎麼有精神地抬起頭,「我本來想超度她,誰知道沒看準,被她從車裡逃了出來,想上你的身。」
「那現在呢?你把她超度了?」
鍾樂岑驚訝地看著沈固,「你不知道?你已經把她打散了。」
「打散了?」沈固皺起眉,「你的打散了是什麼意思?」
「就是魂飛魄散了。」
沈固看看自己的手,手上到現在還有種冰涼的感覺,「這樣就算魂飛魄散了?聽你的說法,這個鬼還是有點本事的,怎麼這就魂飛魄散了?」
鍾樂岑比他更不解,「這鬼已經傷過兩三條人命,戾氣很重,普通人是沒有能力抵擋她上身的,而沈先生居然能把她打得魂飛魄散……可是從沈先生的生辰八字上來看,應該沒有這種能力……」
沈固把車停在路邊,「先是煞氣重,後來是陰陽眼,現在又是什麼魂飛魄散,你到底還想說什麼?」
鍾樂岑在他的目光下縮了縮,小聲道:「不是我想說什麼,是沈先生你、你確實是這樣子的。」
沈固平靜地道:「我以前訓過軍犬,你明白麼?」
鍾樂岑眨眨眼睛,立刻明白,「你是說軍犬不害怕你是麼?可是軍犬和普通寵物是不同的。」
沈固繼續忍耐,「你知道我以前是做什麼的?」
鍾樂岑小聲道:「不是訓軍犬的麼?」
沈固覺得自己額頭上要跳青筋了,「我做過特種部隊。如果照你說的我有陰陽眼,那我早就能看見很多鬼了。」
鍾樂岑完全不在狀態地哦了一聲,眼裡帶上點崇拜,「怪不得沈先生身上煞氣這麼重,也只有真正上過戰場的人才會有。」
沈固覺得自己有點雞同鴨講,「這不是重點。鍾醫生,重點是如果我有陰陽眼,那我早就應該看見很多不應該看見的東西,但我從來沒有。」
鍾樂岑皺起眉,「可是沈先生剛剛明明看見了那個女人。」
這次輪到沈固說不出話來了。
鍾樂岑看著他陰沉的臉色,聲音更小:「開天眼需要機緣,也許沈先生從前沒有這個機緣……哈啾!」他打了個噴嚏,搓搓雙手。
「冷?」沈固發現他穿得很多。
「站太久了……」鍾樂岑不好意思地吸吸鼻子,「我有點怕冷。」
「站了多久?」沈固打開暖氣。
「大概,四個小時吧……」鍾樂岑不怎麼肯定地說,又咳嗽了兩聲。
沈固看他一眼,「既然看不見鬼,還來捉?」要不是計程車正好停在他旁邊不遠的地方,他就算在這裡站上一夜,也未必能找到鬼影子。
鍾樂岑笑了笑,「沒辦法。我是鍾家人,總不能明知道有鬼害人還不管。」
沈固有點要刮目相看了,「你怎麼知道有鬼害人?」
「這段路上前些日子出過好幾次車禍。」
沈固看過報紙,「不是說酒駕麼?」
「報紙是那麼說的,司機自己也是那麼以為的。但我有個朋友也開計程車,其中兩次出事他都正好碰上。一次是橋頭撞死一個人,據撞人的司機說是那男人自己突然從人行道上衝下來闖了紅燈,但是現場有個男孩說是一個穿紅裙子的女人把他推下去的,不過其他人都沒看到,警察也就沒相信。」
沈固立刻聯想到他看到的那個女人身上的紅裙子,「你朋友看見了?」
「沒有。不過第二次撞車,他看見有個穿紅裙子的女人從肇事計程車上下來,一閃就不見了。那天他也喝了點酒,肇事司機也沒提過車上有乘客,他還以為是自己看錯了,不過兩件事連到一起,就表示他並沒有看錯。」
「你那個朋友有陰陽眼?為什麼他一次能看見,另一次又看不見?」
鍾樂岑搖頭,「他沒有陰陽眼。但是他那天喝了酒。酒是種很奇怪的東西,對人的神經有興奮作用。其實所謂開天眼或陰陽眼,在某種程度上來說就是最大限度地激發了人體潛能,更能感受周圍的事物。所以人在酒後的一些幻覺可能並不是幻覺,只是其他人都感覺不到,就視之為幻覺了。」
沈固沒接話。對於這種近於荒謬的理論,加上今晚他親眼目睹的情景,他既不能駁斥,也不能贊同。
「住哪裡?我送你回去。」
「哦……」鍾樂岑左右望望,「這是到哪裡了?」
「這不是台東麼?離你的診所很近了。」
「啊……」鍾樂岑尷尬地笑,「我、我不太認得路。那個晚上……看起來總是不太一樣。」
沈固搖搖頭,「住哪裡?」就算再不一樣,台東還算是有標誌性建築物的,至少你看見利群商廈,就該知道到了台東吧?路癡。
鍾樂岑說了個地方,也屬於將要拆遷的舊房區,街道狹窄,七拐八扭的,車子好不容易才進去。鍾樂岑下了車,回頭道謝。沈固擺擺手,剛要發動車子,忽然一個人從樹蔭裡搖晃著出來,一頭就向鍾樂岑撞了過來。沈固眉頭一皺,鍾樂岑已經張手接住了那人,「蘇完,蘇完?你怎麼又喝成這樣?」
被他叫做蘇完的男人看來年紀也不大,可是一臉胡碴面容憔悴,倒像是三、四十歲了,身上的西裝已經扯歪,手裡還提了瓶啤酒,一邊往鍾樂岑身上倒,一邊還提起酒瓶往嘴裡灌。鍾樂岑一手扶著他,一手去奪他的酒瓶,「蘇完,你能不能別老是喝得醉醺醺的,明天不上班了?而且對身體也不好。」
蘇完突然把酒瓶往地上一摔,「你知道什麼!老子,老子不幹了!你知道嗎?那個主管說什麼……說什麼老子用的顏色不好,呸!他懂個屁!天天受他的氣,老子不幹了!」
鍾樂岑用力支撐著他直往下溜的身體,「行、行,不幹就不幹了,我們先回去再說,你別在外面鬧了。」
蘇完遲鈍地轉動著頭,「酒呢?酒呢!」他突然回手,一拳朝鍾樂岑打過去,「你把老子的酒又藏到哪去了!」他比鍾樂岑高半個頭,鍾樂岑支撐著他已經有些吃力,這一拳只好把臉一偏,用肩膀硬受了一下。
沈固眉頭一皺,跳下車過去,一把將蘇完扯過去,轉頭問鍾樂岑:「住幾樓?」
蘇完眨著眼睛想看清眼前的人,「你……你誰啊你!滾、滾開!」
沈固扯下他領帶,三下兩下綁住他亂揮亂打的手,彎腰就把他扛到了肩上,「住幾樓?」
鍾樂岑目瞪口呆地看著沈固把蘇完扛起來,趕緊說了個樓層,在前面帶路。走道狹窄堆滿雜物,蘇完一路連踢帶罵,驚動好幾家開門出來看,弄得鍾樂岑不得不左邊右邊地道歉。
鍾樂岑住的地方不大,也就十幾坪,一室一廳一衛,廳裡放著張沙發床,家具不多,收拾得很乾淨。沈固把人甩到沙發上,蘇完難受地用手在臉上亂抹。鍾樂岑趕緊去洗手間絞了條熱毛巾來給他擦臉。沈固站在一邊看著,「他整天喝成這樣?」這人是鍾樂岑的什麼人?
鍾樂岑苦笑一下,「也不是。大概今天心情不好。」
沈固冷哼了一聲沒說話。借酒澆愁是他最看不上的事,尤其是還發酒瘋打人。
「你朋友?」
鍾樂岑點了點頭。蘇完這會兒也老實了,手還被綁著就已經在沙發上睡死了過去。鍾樂岑蹲下身給他把鞋脫了,又把領帶解開,然後拉開被子給他蓋上,這才想起來屋裡還有個人,不好意思地站起身來,「謝謝你。那個,喝杯水吧?」
沈固搖搖頭,「不用了。沒事我就走了。」
鍾樂岑站起來送他,還沒走到門口,蘇完已經在沙發上翻騰起來,「樂岑、樂岑……」聲音裡還帶點哭腔。
「噯……」鍾樂岑站在門口進退兩難。沈固再次搖搖頭,「不用送了,我認識路。」
這一番鬧騰,沈固回到家已經快十點了。五○二的門還是虛掩著,沈固的鑰匙聲一響,龐峰雲就從屋裡走了出來,「沈哥……」
沈固看他欲言又止的神態,站住腳,「什麼事?」這幾天創城活動,他幾乎天天加班,算起來已經有好幾天沒見過這群年輕人了。
龐峰雲低著頭,神情憔悴,「沈哥,我想跟你商量件事……那個房租,我們能不能緩一個月?」沈芝雲租房子給他們只是象徵性地要點錢,他們自己也知道,所以每次都是一到日子就交,從來不拖欠。
沈固看看他,「出什麼事了?」
「羅薇她住院了。今天在大街上暈倒了,醫生說是心臟二尖瓣有什麼問題,要動手術。我們那個廣告單子要到下個月才能結款,現在……有點周轉不開。」
「知道了。」沈固摸出錢包,把這個月剛領的薪水抽出來給他,「房租的事你不用惦記了,這個你先拿去用,等手頭鬆了再還我。」
龐峰雲感激地看著他,「謝謝沈哥。羅薇後天動手術,我這會兒去醫院接盧緯的班,他顧了兩天了。」
※
羅薇死了,死在手術台上,心臟驟然停跳,醫生搶救了一個半小時,人還是沒救回來。
池莉莉哭得眼睛都腫了,一件件地收拾著羅薇的東西,收到袋子裡。羅薇的父母死得早,有一個妹妹,從小寄養在叔叔家,這次會來把羅薇的東西帶回去。
沈固站在五○二,沉默地看著池莉莉一邊抽泣一邊收拾東西。盧緯站在一邊,失魂落魄地發呆。其實大家都知道,他喜歡羅薇,只是從沒明白表達過。龐峰雲還在醫院太平間,就等著羅薇的妹妹來。
「走吧。」看著池莉莉把東西收拾好,沈固開口。羅薇的東西並沒多少,除了幾件衣服,就是她最心愛的相機和幾件飾物。
池莉莉手裡拿著從羅薇手指上摘下來的那枚虎頭戒指,又哭了起來。沈固過去把戒指拿下來放進盒子裡,「火車要到了,再不去會接不到人。」
羅薇的妹妹叫羅蔓,出乎沈固意料之外,居然打扮得很時髦,穿了件顏色鮮豔的外套,跟他們說話的時候嘴裡還嚼著口香糖,並沒有為姊姊意外死去而悲傷的意思。
「我姊在哪呢?」
池莉莉很不滿地看著她,「羅姐在醫院。我們過去吧。」
羅蔓抬手看看錶,那是塊卡通風格的電子錶,花裡胡哨的,「這個時候了還去醫院?」
池莉莉惱怒,「那是妳姊姊!」
羅蔓斜眼看她,「不是在你們這幹活累死的嗎?怎麼啦,多在太平間停幾天的錢你們都捨不得出?」
池莉莉差點就要跟她吵起來。羅薇這次動手術,花光了他們四個人的積蓄,要不是沈固的一萬塊,後事可能都不好辦。現在羅薇一死,雜誌社一時找不到合適的人,還不知能撐多久。每個人心裡都很沉重,現在羅蔓又說出這樣的話來,如果她不是羅薇的妹妹,池莉莉搧她一巴掌的心都有。
羅蔓大大咧咧地把口香糖吐到地上,「行了,我反正也是來找工作的,一時走不了,明天再去也行。今天這個點了,我可不去太平間那樣的地方。」
池莉莉氣得發抖。盧緯眼也發紅,但羅蔓看起來也就十七、八歲,他怎麼能跟一個小女孩吵起來,咬了咬牙硬著聲說:「行,那妳跟我們去住的地方吧。」
羅蔓撇了撇嘴,「我是來找我同學的,有地方住,你們把我送過去就行了。我姊在哪家醫院?明天我去醫院。」
羅蔓的同學住在一個頗高級的社區裡,社區門口的警衛在電話詢問了住戶之後才讓她進去,其他人卻被擋在了外面。池莉莉氣得跺腳,「羅姐怎麼有這樣的妹妹!要是我妹妹,我抽死她!」
「算了。」盧緯陰著臉,「羅薇這個妹妹從小就被送到她叔叔家了,會有什麼感情?我們醫院接峰雲吧。沈哥,你快回去休息吧,明天你還得上班,我們自己過去就行了,還有些事得處理一下。」
沈固知道他們可能還得討論錢的事,不過還是把他們送到醫院,然後開車先回了家。已經十點多鐘,沈固草草沖了個澡,就十一點了,從洗手間出來,忽然聽到書房裡有什麼東西抓撓牆壁的聲音。
「湯圓?」湯圓的籠子一直放在書房裡,這些日子牠都睡籠子,難道是大晚上的磨爪子?
「喵嗚——」聲音從另一邊的臥室裡傳出來。沈固眉頭一皺,走進書房。書房裡的陳設很簡單,除了書架,就是電腦,沈固仔細傾聽,發覺撓牆聲是從隔壁五○二傳過來的。
進野貓了?可這是五樓。那麼是小偷?沈固遲疑一下,還是掏出五○二的鑰匙走出門去。一出門,盧緯和龐峰雲池莉莉剛好從樓梯上來,一見沈固站在五○二門口,怔了一下,「沈哥?」
「屋裡有點動靜,我想進去看看。」
「有小偷?」龐峰雲苦笑一下,「也沒什麼好偷的。」嘴上雖然這麼說,卻還是悄悄打開了門。
沈固第一個進去,片刻,啪一聲打亮了燈,「不是小偷。」屋子裡有種淡淡的腥臭味,這氣味他在這屋子裡聞到過,就是羅薇生日那天,一種野獸身上的臭氣。
「有東西被動過嗎?」沈固環視屋中,問龐峰雲。
龐峰雲四下看看,遲疑著搖頭,「應該……沒有吧。」屋子裡沒多少東西,一目瞭然,真要是小偷來了,都不用費勁去翻。
沈固往牆邊走去。從他屋裡聽到的聲音來判斷,剛才發出抓撓聲的就是這一面牆。當初這房子只是簡裝過,龐峰雲他們更沒有多餘的錢來裝修,因此牆壁只是簡單地粉刷過白色塗料。沈固彎下腰一看,眉頭立刻皺了起來——牆角有幾道細長的痕跡,像是用刀子劃出來的,劃下來的塗料粉末灑在地板上。沈固再仔細尋找一下,發現地板上還有幾處有少許的粉末,痕跡斷斷續續,一直延伸到屋子中間的桌子旁邊。看上去像是有什麼野獸在牆壁上抓過幾下,然後一直走到了桌子旁邊,因為有粉末沾在腳底,所以留下了痕跡。
桌子。桌子是從舊家具市場買來的,很老舊的樣式,四條腿一塊板,什麼也藏不住,桌子上面就擺著裝羅薇遺物的袋子,撐得鼓鼓的,袋口的拉鏈好端端地扣著,並不能再裝下什麼別的東西了。
「沈哥,怎麼了?」龐峰雲擔心地跟過來。他們使用這房子都很小心,從來不亂動牆壁地面什麼的,「有人進來過?」
「不是。」沈固看窗戶一眼,關得緊緊的。正因為空氣不流通,那腥臭味才能聞得出來,「可能是野貓什麼的,你們各個屋子好好看看。」
盧緯在每間屋子裡都翻了一下,並沒發現什麼野貓。沈固沒再說什麼,只是囑咐他們晚上一定鎖好門,這才回了自己房間,再去書房看看,湯圓已經進了籠子,那抓撓聲這一夜再也沒聽到。
※
創城這事,大事沒多少,小事一籮筐。沈固這輩子就沒幹過這麼瑣碎的事,一天下來覺得比從前的訓練還累。六點多天已經黑了,他才從所裡出來走去坐車。從所裡到社區要轉一次車。沈固有車,可那車是沈芝雲的,所以他除了去療養院看沈芝雲,平常很少開。而且一個管區警員,開車上下班,總覺得不合適。
坐308路車到15中,然後倒11路。沈固沿著婚紗街往11路車站走,忽然看見馬路對面有個人在四處張望。那人他見過一次,就是龐峰雲他們前些日子新招的那個小麥,麥喬。羅薇這一死,光善後的事就弄了十幾天,好不容易羅蔓把羅薇的遺物都帶走,雜誌社也有點辦不下去了。沈固已經好幾天沒見過這個小麥,大概是龐峰雲他們無法再請他了。
小麥並沒有看見沈固,他正在街道拐角處來回地走,像是在那些小店面裡找什麼。沈固正準備跟他打個招呼,忽然從人群裡冒出個年輕男人,在小麥背後輕輕說了句什麼,小麥倏地回過頭,兩人說了幾句話,就一前一後往街道拐角處走去。雖然天色已黑,但夜市的燈光足以讓沈固看得很清楚,那年輕人看起來比小麥略長幾歲,皮膚白淨,穿著一件淺灰色外套,左邊胸口上用銀線繡著一個栩栩如生的老虎頭,眼珠子像是鑲了什麼亮片,燈光下碧綠發亮,像真的一樣。沈固突然想到羅薇所說的飾品店裡的帥哥,外套上那個虎頭圖案與羅薇戒指上的圖案很像。
這兩人走的路正是沈固要往11路車站過去的路,可是等沈固拐過彎,卻發現這兩人不見了。前後其實就差個十幾步,這兩個人再快,也不可能一下子就走出沈固的視線。沈固往兩邊看了看,左右都是女裝店,並沒看見有什麼小飾品店。心裡浮起一絲疑惑,沈固放慢腳步從店面門口走過,視線向裡面搜索——沒有。店裡擠的都是女孩子,想來兩個男人也不會到這種店裡去。
沈固沉吟著。小麥到這裡來見什麼人,按說完全是他個人的私事,但,不知怎麼的他就是覺得不對。這是一種生死關頭磨練出來的野獸一般的直覺,很多次,這種直覺救了他的命。
在街頭上來回走了三趟,仍然沒看見小麥的人影,沈固索性倚著路燈站下了。從口袋裡摸出菸來,他剛剛低頭點上,抬頭就看見小麥出現了。他站在路邊上,一手拿著手機,滿臉苦惱地說著話。沈固瞇起了眼睛。只是那麼一低頭的工夫,最多也就十幾秒,小麥這是從哪裡跳出來的?他背後是一塊未完工的碩大廣告牌,難道廣告牌後面有什麼?
小麥講著電話匆匆走了,沈固往廣告牌走過去,等他走到近前,才發現廣告牌後面真有個小小的門面,連個店名都沒有,難怪發現不了。
玻璃門半著,裡面掛著厚厚的皮簾,沈固一推開門就聞到濃重的皮革味,裡面似乎還混著什麼氣味,但被掩蓋住了。店面很小,左右兩邊都是擦得透亮的玻璃櫃,散放著各種手鐲項鏈之類的飾物,最後面有一張小小的桌子,擺了一杯咖啡。店裡沒人,通向後面有一扇門,這時候也緊緊關著,門口懸掛了一串玻璃風鈴,最下面懸掛的吊墜是一個個小人的形狀,在燈光下亮晶晶的。沈固打量著店裡,忽然之間,他有種被窺伺的感覺,似乎有兩道目光正從後上方在盯著他,但是後上方,那應該是店舖的門楣處,不可能有人。
沈固不動聲色地緩緩轉身,但是背後並沒有人,斜上方掛了一面鏡子,鏡框是一個張著大口的虎頭,鏡面就鑲嵌在虎口之中。鏡子向下傾斜著,從下面看上去,可以在鏡面中看見自己的臉,就像是頭被銜在虎口中一般,或者由於燈光的緣故,鏡面看起來很昏暗,沈固從裡面看不清自己的臉。
沈固不可置信地看他一眼,「你沒看見?一個女人,穿了件紅裙子,很薄的那種。離你也就五十公尺,你怎麼會沒看見?而且,要是沒看見,你讓我跟前面那輛車幹什麼?」
鍾樂岑愣愣地看著他,半天才道:「沈先生,你有陰陽眼?」
「陰陽眼?」沈固正在打方向盤,差點滑了手,「鍾醫生,你不覺得自己有點……」信口雌黃?
鍾樂岑反而認真起來,「沈先生,能不能告訴我你的出生日期?哦不,這個等下再說……」
沈固看著他迅速從衣袋裡摸出張黃紙,抬頭往前面一看,立刻覺得不對勁。他們現在已經開上了東西高架橋,這個時候橋上的車很少,可是...
商品資料
出版社:三采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出版日期:2014-03-28ISBN/ISSN:9789863420866 語言:繁體中文For input string: ""
裝訂方式:平裝頁數:3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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