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價:NT$ 800
優惠價:9 折,NT$ 720
已售完,補貨中
本書由多位香港本地法學教師和律師協力編寫而成,特點是用詞規範、論據充足、觀點清晰、案例典型、闡釋透徹、深入淺出。
本書內容共分十八章,全面地介紹整個香港法律體系,範圍包括法律制度、訴訟法、證據法、憲法性法律、行政法、刑法、合約法、民事侵權法、房地產法、房地產轉讓及租務法、信託法、繼承法、家事法、知識產權法、商法、商業組織法、僱傭法、稅務法,乃至涉及內地的民商法律事務。作者結合典型案例作準確扼要的闡釋,當有助讀者增進有關的法律知識。
本書自1999年問世以來,連番再版,廣獲肯定和好評。茲因應香港法律發展的新情況,又在內容上作了大幅度修訂,並新增了〈商法〉、〈稅務法〉和〈涉及內地的民商法律事務〉三章。書末附錄〈關鍵詞(英漢對照)〉及〈與香港法律和法制有關的網站一覽〉,方便讀者參考及延伸閱讀。
作者簡介:
陳弘毅,香港大學法學學士(1980),香港大學法律專業證書(1981),美國哈佛大學法學碩士(1982)。回香港後,在1984年取得香港律師資格,隨即任教於香港大學法律系至今。1993年起任該系教授,1993至1995年任該系主任,1996年至2002年任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2002年至2008年兼任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委員。現任該學院陳氏基金明德教授(憲法學),並兼任《香港法律學刊》副總編輯、太平紳士、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北京大學、澳門大學客座教授。著作包括百多篇中英文論文及多本書籍,除在中國內地和海外出版的外,在香港出版的書籍包括《香港法制與基本法》(1986)、《香港法律與香港政治》(1990)、An Introduction to the Legal System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制導論)(2011年第4版)、《法治、人權與民主憲政的理想》(2012)、《西方文明中的法治與人權》(2013)、《中國傳統文化與現代民主憲政》(2013)、以及《一國兩制下香港的法治探索》(2014年第2版)。
張增平,香港大學法學士(1980),香港大學法律專業證書(1981),北京大學法律本科(1991),香港中文大學文學碩士(2010)。擁有香港、英國及威爾斯、澳大利亞首都屬地和新加坡律師資格。曾在的近律師事務所任職律師,及擔任Masons(現 Pinsent Masons)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隨後加入美資百事公司出任副總裁兼亞太區和大中華區的首席法律顧問,任職15年期間,參與過多宗國際仲裁、收購及合併、知識產權許可等項目。
陳文敏,香港大學法學學士(1981),香港大學法律專業證書(1982),倫敦大學法學碩士(1983)。於1982年成為執業大律師,1985年起在香港大學執教,1995年獲選為“香港十大傑出青年”,2003年獲任命為香港首位榮譽資深大律師。現任香港大學法律系教授,並自2002-2014年出任法律學院院長,專長於憲法、行政法及人權法。中英文著作皆甚豐,學術文章百餘篇,散見於中外學刊,近年著作包括《香港憲法學》(2011,英文版)、《翰林隨筆》(2010)、《法政敏言》(2006)、《香港憲制辯論》(2005,英文版)、《香港入境條例:一項跨學科的研究》(2004,英文版)、《走在公義路上》(2000)、《居港權引發的憲法爭論》(2000)等,並為《香港公法案例彙編》、《香港法案例彙編》及《香港法案與撮要彙編》的編輯。曾出任多項公職,包括消費者委員會、香港政府中央政策研究組、廣播事務管理局、人體器官移植委員會、行政上訴委員會、法律改革委員會私隱研究委員會、大律師公會執委會、香港紅十字會執委會等,並曾參與多項國際性工作,包括參與歐洲人權委員會的工作, 擔任一些敏感的審訊的國際觀察員及於1995年應紅十字國際委員會邀請,以專家身份參與制訂《1949年日內瓦公約及其1977年附加議定書的基本規則》的官方中文譯本。2014年卸任院長後先後在美國賓夕凡尼亞大學及英國劍橋大學作客席教授。
李雪菁,香港大學法學學士(1990),英國牛津大學法學碩士(1991),香港大學法律專業證書(1992)。現任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及法律系副教授,主要教授及研究房地產法、知識產權法及證據法,並致力推動中文在法律上的應用,曾任香港雙語法例諮詢委員會委員。曾發表論文於《香港法律學刊》(Hong Kong Law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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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內容共分十八章,全面地介紹整個香港法律體系,範圍包括法律制度、訴訟法、證據法、憲法性法律、行政法、刑法、合約法、民事侵權法、房地產法、房地產轉讓及租務法、信託法、繼承法、家事法、知識產權法、商法、商業組織法、僱傭法、稅務法,乃至涉及內地的民商法律事務。作者結合典型案例作準確扼要的闡釋,當有助讀者增進有關的法律知識。
本書自1999年問世以來,連番再版,廣獲肯定和好評。茲因應香港法律發展的新情況,又在內容上作了大幅度修訂,並新增了〈商法〉、〈稅務法〉和〈涉及內地的民商法律事務〉三章。書末附錄〈關鍵詞(英漢對照)〉及〈與香港法律和法制有關的網站一覽〉,方便讀者參考及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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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弘毅,香港大學法學學士(1980),香港大學法律專業證書(1981),美國哈佛大學法學碩士(1982)。回香港後,在1984年取得香港律師資格,隨即任教於香港大學法律系至今。1993年起任該系教授,1993至1995年任該系主任,1996年至2002年任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2002年至2008年兼任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委員。現任該學院陳氏基金明德教授(憲法學),並兼任《香港法律學刊》副總編輯、太平紳士、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北京大學、澳門大學客座教授。著作包括百多篇中英文論文及多本書籍,除在中國內地和海外出版的外,在香港出版的書籍包括《香港法制與基本法》(1986)、《香港法律與香港政治》(1990)、An Introduction to the Legal System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制導論)(2011年第4版)、《法治、人權與民主憲政的理想》(2012)、《西方文明中的法治與人權》(2013)、《中國傳統文化與現代民主憲政》(2013)、以及《一國兩制下香港的法治探索》(2014年第2版)。
張增平,香港大學法學士(1980),香港大學法律專業證書(1981),北京大學法律本科(1991),香港中文大學文學碩士(2010)。擁有香港、英國及威爾斯、澳大利亞首都屬地和新加坡律師資格。曾在的近律師事務所任職律師,及擔任Masons(現 Pinsent Masons)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隨後加入美資百事公司出任副總裁兼亞太區和大中華區的首席法律顧問,任職15年期間,參與過多宗國際仲裁、收購及合併、知識產權許可等項目。
陳文敏,香港大學法學學士(1981),香港大學法律專業證書(1982),倫敦大學法學碩士(1983)。於1982年成為執業大律師,1985年起在香港大學執教,1995年獲選為“香港十大傑出青年”,2003年獲任命為香港首位榮譽資深大律師。現任香港大學法律系教授,並自2002-2014年出任法律學院院長,專長於憲法、行政法及人權法。中英文著作皆甚豐,學術文章百餘篇,散見於中外學刊,近年著作包括《香港憲法學》(2011,英文版)、《翰林隨筆》(2010)、《法政敏言》(2006)、《香港憲制辯論》(2005,英文版)、《香港入境條例:一項跨學科的研究》(2004,英文版)、《走在公義路上》(2000)、《居港權引發的憲法爭論》(2000)等,並為《香港公法案例彙編》、《香港法案例彙編》及《香港法案與撮要彙編》的編輯。曾出任多項公職,包括消費者委員會、香港政府中央政策研究組、廣播事務管理局、人體器官移植委員會、行政上訴委員會、法律改革委員會私隱研究委員會、大律師公會執委會、香港紅十字會執委會等,並曾參與多項國際性工作,包括參與歐洲人權委員會的工作, 擔任一些敏感的審訊的國際觀察員及於1995年應紅十字國際委員會邀請,以專家身份參與制訂《1949年日內瓦公約及其1977年附加議定書的基本規則》的官方中文譯本。2014年卸任院長後先後在美國賓夕凡尼亞大學及英國劍橋大學作客席教授。
李雪菁,香港大學法學學士(1990),英國牛津大學法學碩士(1991),香港大學法律專業證書(1992)。現任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及法律系副教授,主要教授及研究房地產法、知識產權法及證據法,並致力推動中文在法律上的應用,曾任香港雙語法例諮詢委員會委員。曾發表論文於《香港法律學刊》(Hong Kong Law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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