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不僅自身商業發展快速,1990年代全球化浪潮開啟後亦未缺席,成為國際企業在東亞的主要據點,商業交易行為的規範有其必要性,若不加以限制,則容易衍生問題,據現行商業登記法規定,臺灣商業主管機關在中央為經濟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 (市) 為縣 (市) 政府。然而,商業行政主管機關實則兼負管理與推廣之責,為推動經濟發展,商品展覽一直是政府商業輔導的重點項目。 商業秩序,主要分為三類,一是交易秩序,二是公平交易與消費者保護,三是商品檢驗。 為了加速經濟自由化,臺灣對外經貿也愈加熱絡,對於交易行為之規範的需求也日益加深,為使商業交易活動回歸正常化,經濟部在接受行政院指示研擬公平交易法草案後,終在民國80年1月31日正式通過立法。 本志在商業篇方面,記述有關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臺灣的商業組織、商業行政管理、商業團體、商業秩序、商業活動和服務業等課題。
商品資料
出版社: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出版日期:2016-08-01ISBN/ISSN:9789860493672 語言:繁體中文For input string: ""
裝訂方式:平裝頁數:318頁開數:A4
購物須知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退換貨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