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正史更有看頭的筆記小說。舉凡清代上至官場百態,下至社會奇聞軼事,有聞必錄,包羅萬象!
●蘊藏諸多珍貴社會史料!作者除親歷親聞外,更補足因當年忌諱而未記錄之事!
●全書重新點校、分段、增加小標題,便於檢索
●文史專家蔡登山專文導讀
凡朝廷、社會、京師、外省事無大小,皆據所聞所見錄之,不為鑿空之談,不作理想之語……此記中近三十年事,所聞所見,當時有所忌諱而不敢記者,今皆一一追憶而錄之……──張祖翼《清代野記》
作者張祖翼,署名「梁溪坐觀老人」,出生於享有「四代十翰林,三代十高官」美譽的顯赫世家,他不僅是一位嚴謹的學者、金石碑版研究專家,更是近代書法名家,與吳昌碩、高邕之、汪洵,同稱海上四大書法家。他亦是最早走出中國,遍覽世界的清朝名士之一。
《清代野記》共收錄127篇,全書行文簡潔,長於刻畫人物,主要記錄了清末咸、同、光、宣歷朝的文物掌故,有重大歷史事件,有清人軼事,有典章制度,還涉及優伶義舉、書賈著書、藝人絕技、輓聯巧對,甚至賭棍、騙子、強盜、小偷的種種情態等,包羅萬象,儼然是一幅晚清社會生活的全景圖。
本書將《清代野記》重新點校、分段,整理後出版,內容豐富,記載翔實,多半為作者親歷親見,聽聞而來者必記錄出處。他常與諳熟滿人習俗、宮廷秘事的滿州名士覺羅炳成為伍,可見所載之事並非鑿空虛構之言,具有高度的文史價值。另外,本書也補充了正史的闕漏與不足,常為研究中國近代史者多所徵引。喜愛清朝歷史的讀者絕不能錯過!
作者簡介:
原著/張祖翼(18491917)
字逖先,號磊盫,安徽桐城人。近代著名書法家、篆刻家、金石收藏家。張祖翼齠年即好篆、隸、金石之學,又因長期寓居海上,時與吳昌碩、高邕之、汪洵,同稱海上四大書法家。
主編/蔡登山
文史作家,曾製作及編劇《作家身影》紀錄片,完成魯迅、周作人、郁達夫、徐志摩、朱自清、老舍、冰心、沈從文、巴金、曹禺、蕭乾、張愛玲諸人之傳記影像,開探索作家心靈風氣之先。著有:《人間四月天》、《傳奇未完──張愛玲》、《色戒愛玲》、《魯迅愛過的人》、《何處尋你──胡適的戀人及友人》、《梅蘭芳與孟小冬》、《民國的身影》、《讀人閱史──從晚清到民國》、《叛國者與「親日」文人》與《楊翠喜‧聲色晚清》等十數本著作。
章節試閱
❚敬事房太監之職務
敬事房太監者,專司皇帝交媾之事者也。帝與后交,敬事房則第記其年月日時於冊,以便受孕之證而已。
若幸妃之例則不然。每日晚膳時,凡妃子之備幸者皆有一綠頭牌,書姓名於牌面,式與京外官引見之牌同。或十餘牌,或數十牌,敬事房太監舉而置之大銀盤中,備晚膳時呈進,亦謂之膳牌。帝食畢,太監舉盤跪帝前,若無所幸則曰去;若有屬意,則取牌翻轉之,以背向上。太監下,則摘取此牌又交一太監,乃專以駝妃子入帝榻者。屆時,帝先臥,被不覆腳。駝婦者脫妃上下衣皆淨,以大氅裹之,背至帝榻前,去氅,妃子赤身由被腳逆爬而上, 與帝交焉。敬事房總管與駝妃之太監皆立候於窗外。如時過久,則總管必高唱曰:「是時候了。」帝不應,則再唱,如是者三。
帝命之入,則妃子從帝腳後拖而出,駝妃者仍以氅裹之,駝而去。去後,總管必跪而請命曰:「留不留?」帝曰不留,則總管至妃子後股穴道微按之,則龍精皆流出矣;曰留,則筆之於冊曰:「某月某日某時皇帝幸某妃。」亦所以備受孕之證也。
此宮禁中祖宗之定制也。若住圓明園,則此等儀注皆廢,可以隨時愛幸如人家然,然膳牌之遞仍照舊也。所以帝皆住園時多,必至年終始回宮,一至二月中,又幸園矣。
覺羅炳半聾為予言。炳言此猶沿前明宮之例,世祖因其可制子孫淫逸之行,遂因之。
❚皇帝患淫創
穆宗后,崇綺之女,端莊貞靜,美而有德。帝甚愛之,以格於慈禧之威,不能相款洽, 慈禧又強其愛所不愛之妃,帝遂於家庭無樂趣矣,乃出而縱淫,又不敢至外城著名之妓寮, 恐為臣下所睹,遂專覓內城之私賣淫者取樂焉。從行者亦惟一二小內監而已。人初不知為帝,後亦知之,佯為不知耳。
久之毒發,始猶不覺,繼而見於面盎於背,傳太醫院治之。太醫院一見大驚,知為淫毒,而不敢言,反請命慈禧是何病症。慈禧傳旨曰:「恐天花耳。」遂以治痘藥治之,不效。
帝躁怒,罵曰:「我非患天花,何得以天花治!」太醫奏曰:「太后命也。」帝乃不言,恨恨而已。將死之前數日,下部潰爛,臭不可聞,至洞見腰腎而死。
吁!自古中國帝王以色而夭者不知凡幾,然未有死於淫創者。惟法國佛郎西士一世亦患淫創而死,可謂無獨有偶矣。
❚萬曆媽媽
清祖制,每日子正三刻,東華門啟扉。首先入門者,布圍騾車一乘,不燃車燈,載活豬二口,車轅坐一老嫗,直入內東華門,循牆而行,不知何往。次則奏事處官員,有圓紗燈一提,隨其後者則各部院衙門遞奏官以及各省摺弁,再其後則趨朝各官,蓋皆借奏事處燈光以行。定制,入朝者惟奏事處有燈,講官有燈,南書房有燈。陛見、引見各官員,皆靜候於東華門外,見有一燈來,則蜂擁隨之。
予嘗詢炳君半聾,紫禁城內何得行車?何物老嫗敢如此?半聾曰:「宮中祭萬曆太后也,每年三百六十日,每日豬兩口,使一老巫主其事。紫禁城東北隅有小屋三椽,供萬曆太后神牌焉,俗呼為萬曆媽媽。」其掌故則當明萬曆間,清太祖攻撫寧,為明兵所擒,囚於獄,清廷賄內監言於太后而釋之,故以此為報。
餕餘則大門侍衛享之,二百餘年老汁白肉也。不設匕箸,各用解手刀片之。不准用鹽醬之屬,侍衛等以淡食無味,用厚高麗紙切成方塊,以好醬油煮透而曬乾之,藏衣囊中,至食時,以一片置碗中,舀肉汁半盂浸之,以肉片蘸而食之,云其味之佳,較外間所賣逾百倍。半聾有姪在大門上行走,每逢值班即得食,聞之皆垂涎也。
❚回回賣豬肉
常州市有屠肆。一日,有回教阿轟自禮拜寺諷經歸,衣白布回衣,冠尖頂回冠,過屠門,適屠人拒巨斧據高砧斲豬首,血濺其身。阿轟大怒,將撻之,經市人調停,命屠賠償, 阿轟堅索銀餅十枚,將行矣,屠人曰:「銀既與爾,衣當與我,且已為血污,爾亦不能服之歸家也。」遂脫而與之。屠忿甚,擲衣於地,足踐而口詈之。
一秀才在旁睨之而笑曰:「是奇貨,可使倍價而贖也。」屠猶怒不解。秀才曰,「我非虛言,爾如聽我計,必能使之倍償。」屠曰:「若然,我但得原價足矣,餘皆與君。」秀才曰,「可,爾明早衣其衣,冠其冠,據案賣肉,渠聞之必來觀,可惟爾所欲。」屠如言。
次日,喧傳一回人賣豬肉,皆來觀。阿轟一見,更怒,勢將用武。屠曰:「我以十圓買得者,爾豈能禁我不衣乎?何無理取鬧如此?」觀者如堵,皆謂屠言直,阿轟無如何,願將昨所得者還之,求勿衣。屠不許曰:「非十倍不可,」再三請,倍價贖歸。秀才曰:「如何?」欣欣然持十圓而去。
此武進余益齋工部為予言。
❚前世冤鬼
葉伯庚,江寧廩生也,頗有文名。
光緒二十三年丁酉,各省鄉試之年也。其秋,葉忽病,旬日不醒,嘗喃喃自語,作湖北鄉音。人問之,答曰:「我周呂氏鬼魂也,嫁周鳳奎為妾。道光中,周以甲榜為福建閩縣令,因口舌細故,忿而縊於鳳凰山之銀杏樹下,山即在縣署後。周知之,不使斂,致屍飽虎狼。周轉世為葉,今科將中江南第四名舉人,予得請於帝而索命焉。」
一家大恐,許度脫。鬼曰:「我亦不能遽斃之,緣渠曾辦賑飢事有微勞,上帝亦許貸其死,惟不使之入場耳。」家人環求不已。鬼又曰:「祀我,並使某高僧誦《楞嚴經》千遍, 則我去矣。」
如其言,至八月八日貢院封門,而葉病癒。訪之閩人,果有閩縣令周鳳奎其人者。逾年為光緒二十四年,葉摒擋入閩,訪詢周呂氏事,竟無人知。至鳳凰山,果有銀杏樹,百年外物也,於其地招魂立塚而歸。
其時余在金陵,葉親為人言。此事甚可怪,葉不致造言以自污也。
❚妖狐為祟
同治季年,蕪湖有釐卡委員俞某者,浙人而北籍也。婦為狐所憑,夫入房,輒有物擊之,遂不敢近。
在蕪湖時,一日清晨,有僕婦入房灑掃,忽見一壯年男子,冠白氈冠,衣灰色繭綢袍, 腰繫大綠皮煙荷包,坐主婦牀上。大駭,欲詢,轉眼即不見。俞自北南來,此狐即隨之而至,歷有年所矣。婦日漸枯瘠,遂死。俞亦無子。
予其時亦在蕪湖,一時喧傳,以為怪事。
❚敬事房太監之職務
敬事房太監者,專司皇帝交媾之事者也。帝與后交,敬事房則第記其年月日時於冊,以便受孕之證而已。
若幸妃之例則不然。每日晚膳時,凡妃子之備幸者皆有一綠頭牌,書姓名於牌面,式與京外官引見之牌同。或十餘牌,或數十牌,敬事房太監舉而置之大銀盤中,備晚膳時呈進,亦謂之膳牌。帝食畢,太監舉盤跪帝前,若無所幸則曰去;若有屬意,則取牌翻轉之,以背向上。太監下,則摘取此牌又交一太監,乃專以駝妃子入帝榻者。屆時,帝先臥,被不覆腳。駝婦者脫妃上下衣皆淨,以大氅裹之,背至帝榻前,去氅,妃子赤身由被腳逆爬...
作者序
【例言】
一、本記以咸、同、光、宣四朝之事居多,初名《四朝野記》,茲以四朝未能並包,故易今名。
二、凡朝廷、社會、京師、外省事無大小,皆據所聞所見錄之,不為鑿空之談,不作理想之語。
三、所聞之事必書明聞於某人,或某人云。
四、前清之事有聞必錄,不分先後,故有咸豐朝之事而錄於光緒後者。
五、此記中近三十年事,所聞所見,當時有所忌諱而不敢記者,今皆一一追憶而錄之。
六、仿明代祝枝山先生《野記》而作,祝記言有明一代之事,此則為有清一代之事,而詳於咸豐已後。
【例言】
一、本記以咸、同、光、宣四朝之事居多,初名《四朝野記》,茲以四朝未能並包,故易今名。
二、凡朝廷、社會、京師、外省事無大小,皆據所聞所見錄之,不為鑿空之談,不作理想之語。
三、所聞之事必書明聞於某人,或某人云。
四、前清之事有聞必錄,不分先後,故有咸豐朝之事而錄於光緒後者。
五、此記中近三十年事,所聞所見,當時有所忌諱而不敢記者,今皆一一追憶而錄之。
六、仿明代祝枝山先生《野記》而作,祝記言有明一代之事,此則為有清一代之事,而詳於咸豐已後。
目錄
編輯說明
導讀:張祖翼和《清代野記》/蔡登山
例言
卷上
第一卷 卷上一
親王秉政之始
文宗密諭
滿漢輕重之關係
肅順重視漢人
文宗批答一
文宗批答二
詞臣驕慢
彭玉麟有革命思想
天誅星使
滿臣之懵懂
白雲觀道士之淫惡
敬事房太監之職務
糟蹋回婦
皇帝扮劇之賢否
詞臣導淫
皇帝患淫創
琴工張春圃
畫史繆太太
第二卷 卷上二
慈禧之侈縱
載澂之淫惡
管劬安之寵幸
慈禧之濫賞
毅皇后之被逼死
親貴誘搶族姑
皇室無骨肉情
翁、李之隙
李文忠致謗之由
安維峻劾李文忠疏
金梅生之鑽營
強臣擅殺洋人
場前中進士
萬曆媽媽
滿人吃肉大典
費恭人全節
太和門六庫
庫兵肛門納銀
第三卷 卷上三
內監直言被誅
八歲女生兒
優伶俠義
優伶罄貲助賑
蠢僕食黃瓜
夏徵舒是先祖
冒認丈夫
要錢弗要命
野蠻時代之專利特許
考職之大獄
權相預知死期
文字之獄
吳人知兵 二則
湘、淮軍之來歷
李元度喪師
不利狀元
卷中
第四卷 卷中一
京師志盜 五則
賭棍姚四寶
吳可讀屍諫
眉壽鼎進士
輓聯匯志
殘忍之果報
回教之新舊派
平捻冒功
外人羨我科第
一夜造成之塔
賣友換孔雀翎
觴令之解圍
城隍昭雪冤獄
戊戌變政小記
第五卷 卷中二
屬國絕貢之先後
琉球貢使
馬復賁越南使記
緬甸訂約之失敗
廓爾喀貢使
哲孟雄之倖存
新加坡之紀念詔書
盜用巡撫印
巧對
古今事無獨有偶 二則
命名不可不慎
驗方 三則
光餅
誣妻得財
回回賣豬肉
趙三姑娘
王玉峰三弦
麻瑞子空鐘
端忠敏死事始末
第六卷 卷中三
阿肌酥丸
女統領
奇姓
意外總兵
孔翰林出洋話柄
聯語無偶
謔吟召釁
吃飯何須問主人
旗主旗奴 三則
武英殿版之遭劫
破題僅兩句
瘍醫遇騙
方九麻子
插天飛
卷下
第七卷 卷下一
戕官類記
刺馬詳情
妻控夫強姦
科場舞弊
書楊乃武獄
死生有命
海王村人物
程堡殉難
第八卷 卷下二
勝保事類記
冤鬼索命
裕庚出身始末
劉傳楨出身始末
雁門馮先生紀略
道學貪詐
第九卷 卷下三
滿員貪鄙
滿洲老名士
文章挾制
肅順軼事
楊查孽緣
神經病能前知
貴女殺親夫
名士遇鬼
猴怪報怨
前世冤鬼
鬼捉酷吏
翰林不識字
妖狐為祟
方某遇狐仙事
編輯說明
導讀:張祖翼和《清代野記》/蔡登山
例言
卷上
第一卷 卷上一
親王秉政之始
文宗密諭
滿漢輕重之關係
肅順重視漢人
文宗批答一
文宗批答二
詞臣驕慢
彭玉麟有革命思想
天誅星使
滿臣之懵懂
白雲觀道士之淫惡
敬事房太監之職務
糟蹋回婦
皇帝扮劇之賢否
詞臣導淫
皇帝患淫創
琴工張春圃
畫史繆太太
第二卷 卷上二
慈禧之侈縱
載澂之淫惡
管劬安之寵幸
慈禧之濫賞
毅皇后之被逼死...
商品資料
出版社:新銳文創出版日期:2018-01-02ISBN/ISSN:9789869545297 語言:繁體中文For input string: ""
裝訂方式:其他頁數:236頁開數:14.8*21 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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