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型破解》完整收錄重要題型,以體系化的編排方式呈現,以擬真的版面、字數作答,輔以關鍵字句提醒,陪您一起破解難題,找到打開國考大門的鑰匙。
關鍵字系統:增加審題的準確性及對爭點的敏感度
擬答:強調層次、順序,並以實務及學說建構出質量兼具的擬答
考題:大量搜集各種領域的考題,讓讀者練到手軟
本書特色在於透過考古題的解題介紹,除可重新複習爭點外,更是檢驗自己讀書成果的時候,但也希望讀者在閱讀的同時,千萬先別急著看答案,至少試著自己先擬好解題大綱,思考所涉問題點,這樣才是真正的進步。
作者簡介:
大邁
台大法律碩士(民商法組)
律師高考及格
考國考的動機可以說是千千百百種,有些人因為朋友去考國考而決定自己也來考一下,又或者因為法律系畢業不知道可以幹什麼所以就來去考一下,不然就是因為爸媽說你怎麼不去考試而決定去考一下。但無論如何,如果下定決心要考,那就應該要認真準備,如果只是敷衍了事,那結果往往是浪費了一年人生。
如果沒那麼想考,那其實也可以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在這種情況下選擇離開國考,就跟離開一個你沒有那麼愛的人一樣,雖然會心痛,但也代表從此之後自己有無限寬廣的選擇——誒!不要因為看了這段就毅然決然放棄國考然後不買這本書啊!。
反正,如果是決定要做事情,就拼命去做吧!願原力與你同在。
雷霸龍
東吳法研所
律師高考及格
法律的生命不在於邏輯,而在於經驗,身分法可謂是最貼近生活經驗的學科,舉凡生老病死都有可能碰到身分法問題,身分法的各種學說背後,其實都是個人生活經驗的累積產生的差異,最近筆者承辦的家事案件數量莫名遽增,深深感受到社會及生活經驗的重要,以及強烈建議要有著心理諮商師的耐心及專業,希望此一微薄經驗分享,可供未來有志朝家事專精案件從業者參酌。
作者序
八版序
隔了兩年,這本書又順利的改版了。首先還是先謝謝各位讀者的厚愛,讓這本書還能延續香火,而不是就這樣消失在國考用書的洪流之中。其次要謝謝辛苦的編輯團隊,如果沒有你們盡心地催稿、編排,本書也沒有辦法這麼順利的產出。
身分法是在規範人與人的親屬關係以及繼承關係等問題,跟「人」息息相關,是部相當有靈性的法律,而且會隨著社會變遷而不停地進步。在婚姻法,從以前男尊女卑的規定漸漸走向男女平等;在收養法,從家本位(傳宗接代)慢慢走向子女最佳利益,刪除不貞抗辯權,讓「生活放蕩」的生母也有機會請求生父認領子女,增訂「子女否認權」,讓小孩也有認祖歸宗的決定權,制定「概括繼承有限責任制」,讓被繼承人的債務不再成為繼承人一輩子的枷鎖。
而近日大法官作成的第748號解釋跟第771號解釋,也分別對同性婚姻、繼承回復請求權提出憲法觀點,雖然前者在社會上造成很多動盪,但筆者還是要說一句—「別人結婚,關你屁事」。至於後者,也把繼承回復請求權跟物上請求權的關係講得更清楚,讓沒能在10年內主張繼承回復請求權的真正繼承人,至少還可以在時效內主張物上請求權,以維護繼承人間的公平。法律是很努力的在跟上社會的,社會進步一點點,法律也跟著進步一點點,雖然進步得很慢,但總比原地踏步好。
這本書將近年的身分法考題做了些整理、解析,希望可以讓各位在面對身分法的題目時可以比較知道如何下筆。也希望這本書能對各位的考試有點幫助,早日金榜題名。雖然說從國考畢業不見得就是離苦得樂,但能讓人生前進一點,也是件值得驕傲的事。
大邁
於迦南法律事務所
2019年4月23日
自釋字第748號解釋作成後,又讓國考身分法一科重新活了過來,尤其同性婚姻與人工生殖的議題,更是在107年司法官考試中颯爽登場,但考生也無須擔心,身分法一科終究還是有讀有分,面對新興議題(反正也沒有標準答案),基本的列肯否兩說,有邏輯的論述,相信還是可以輕鬆應對!
雷霸龍
108.4.23
於上誠律師事務所
八版序
隔了兩年,這本書又順利的改版了。首先還是先謝謝各位讀者的厚愛,讓這本書還能延續香火,而不是就這樣消失在國考用書的洪流之中。其次要謝謝辛苦的編輯團隊,如果沒有你們盡心地催稿、編排,本書也沒有辦法這麼順利的產出。
身分法是在規範人與人的親屬關係以及繼承關係等問題,跟「人」息息相關,是部相當有靈性的法律,而且會隨著社會變遷而不停地進步。在婚姻法,從以前男尊女卑的規定漸漸走向男女平等;在收養法,從家本位(傳宗接代)慢慢走向子女最佳利益,刪除不貞抗辯權,讓「生活放蕩」的生母也有機會請求生父認領子女...
目錄
本書使用方法‧1
解題體系表‧3
Chapter 1 家庭關係型
第一節 親屬及婚姻問題‧1-3
題型 1-1-1 信賴離婚確定判決而再婚【98地特三等戶政第3題】‧1-5
題型 1-1-2 我們是什麼關係?—親屬之種類及親等之計算【106身障四等戶政第3題】‧1-7
題型 1-1-3 我們結婚吧—婚姻之要件【106身障四等戶政第4題】‧1-9
第二節 父母子女問題‧1-11
題型 1-2-1 親屬間扶養義務之要件【94司法官第4題節錄】‧1-13
題型 1-2-2 繼承回復請求權之時效【90司法官第4題】‧1-14
題型 1-2-3 家庭生活費用與扶養義務之區別【97政大民法組第3題】‧1-16
題型 1-2-4 監護權酌定與收養之成立生效時點【94北大第4題】‧1-18
題型 1-2-5 婚生否認之訴【99高考三級戶政第3題】‧1-20
題型 1-2-6 子女稱姓之變更【99高考三級戶政第4題】‧1-23
題型 1-2-7 認領之對象適格【98高考三級戶政第2題】‧1-24
題型 1-2-8 婚生否認訴訟與確認親子關係訴訟【94高考三級法制第二試第4題】‧1-26
題型 1-2-9 監護權之酌定與變更【95北大第4題節錄】‧1-27
題型 1-2-10 三不五時—認領要及時【103關務三等關稅法務第4題】‧1-29
題型 1-2-11 世界上最遠的距離不是生與死,而是女兒在我面前我卻不能認領【104地特四等戶政第3題】‧1-31
題型 1-2-12 三不五時,否認也要即時—否認婚生子女之訴【105司特四等第4題】‧1-34
題型 1-2-13 來、阿嬤幫你買股票—未成年人特有財產之管理【106律師第2題】‧1-35
題型 1-2-14 啊∼認錯人啦!—反於真實之認領【105地特三等戶政第3題】‧1-39
題型 1-2-15 你的孩子不算你的孩子—受胎期間、婚生子女之
推定與否認【106身障四等戶政第2題】‧1-41
題型 1-2-16 不能沒有你—認領及提起否認之訴之要件【106身障四等執達員第4題】‧1-43
題型 1-2-17 我跟你姓—子女姓氏之變更【106高普考戶政第2題】‧1-44
題型 1-2-18 認不對人—認領之要件及認領之撤銷【106地特四等戶政第3題】‧1-46
題型 1-2-19 苦兒流浪—監護人之產生及受監護人未經同意所
為法律之效力【106身障四等戶政第1題】‧1-47
題型 1-2-20 扶養父母天經地義?—扶養之要件【106四等書記官第4題】‧1-49
題型 1-2-21 你是我的誰?—親屬之種類、扶養之要件【106關務三等財稅第4題】‧1-51
第三節 收養問題‧1-54
題型 1-3-1 家庭生活費用與自由處分金之性質【97律師第1題】‧1-55
題型 1-3-2 收養之實質要件及繼承權喪失事由【95司法官第2題】‧1-59
題型 1-3-3 結婚及收養之年齡要件【91律師檢覈第4題】‧1-61
題型 1-3-4 養孫協議之效力【93東吳C組第4題】‧1-63
題型 1-3-5 收養之要件—近親收養禁止【95高考三級法制第1題】‧1-65
Chapter 2 婚姻關係型
第一節 結婚問題‧2-3
題型 2-1-1 重婚與否—行政救濟之生效時點【97司法官第4題】‧2-3
題型 2-1-2 人小鬼大【103高考三級戶政第2題】‧2-4
題型 2-1-3 締結婚約有賺有賠,訂約前應詳閱男人說明書【104地特三等戶政第2題】‧2-6
題型 2-1-4 你愛我媽∼我可以這樣問你媽—離婚之要件、禁婚親【105民間公證人第4題】‧2-10
題型 2-1-5 簽名就可以了嗎?—離婚之要件、重婚之效力【106地特四等戶政第2題】‧2-12
題型 2-1-6 死掉的不算死掉、結婚的不算結婚—死亡宣告、重婚及認領之效力【106家事調查官第2題】‧2-13
第二節 離婚問題‧2-16
題型 2-2-1 離婚要件事由及扶養義務減免要件【99北大第4題】‧2-16
題型 2-2-2 離婚後之親屬關係及繼承權喪失之要件【96地特三等戶政第3題】‧2-17
題型 2-2-3 不愛了也是一種愛—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103四等書記官第4題】‧2-18
題型 2-2-4 千金難買早知道──離婚損害之範圍【104地特三等戶政第3題】‧2-21
題型 2-2-5 離婚,不簡單—離婚之要件【105原民三等地政第3題】‧2-24
第三節 剩餘財產分配型‧2-26
題型 2-3-1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標的之計算時點【96東吳A組第4題】‧2-27
題型 2-3-2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標的之計算時點【94東吳A組第4題】‧2-29
題型 2-3-3 養兒不再能防老?—收養不經父母同意行不行?【101台大A卷第3題】‧2-30
題型 2-3-4 給我一半其餘免談—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標的【106地特四等戶政第4題】‧2-34
Chapter 3 繼承型
第一節 遺囑問題‧3-3
題型 3-1-1 聽被繼承人的話?口述遺囑之效力【97台大B卷第3題節錄】‧3-4
題型 3-1-2 白紙黑字的現實—遺囑之效力、特留分之侵害、繼承權之侵害【104台大A卷第3題】‧3-5
題型 3-1-3 留的越多、糾紛越多—監護人代為處分被監護人財產之限制、遺囑的效力【105台大A卷第3題】‧3-10
題型 3-1-4 說個「孝」話,不聞不問—民法第1145條喪失繼承權【106政大民法組第1題】‧3-13
題型 3-1-5 人生無常—遺囑之要件【105身障三等地政第4題】‧3-17
題型 3-1-6 遺囑怎麼寫?—自書遺囑之要件、特留分之扣減【106身障三等地政第3題】‧3-18
題型 3-1-7 落葉歸根—遺囑之要件及效力【106稅特四等財稅第1題】‧3-20
題型 3-1-8 兩份遺囑—前後遺囑牴觸之效力、特留分之扣減【106地特三等戶政第4題】‧3-22
第二節 遺產問題1‧3-24
題型 3-2-1 犀利小三—有夫之婦與婚生子女之關係【99司法官第4題】‧3-33
題型 3-2-2 肚子裡的美麗與哀愁—胎兒之權利與義務【98司法官第4題】‧3-35
題型 3-2-3 阿是在考數學逆?—剩餘財產分配、遺產繼承與喪失繼承權【96司法官第3題】‧3-38
題型 3-2-4 紅杏出牆,綠光罩頂—繼承人認定之相關問題【94律師第1題】‧3-42
題型 3-2-5 考這樣是要我怎麼掰標題?—繼承回復請求權之競合問題【90律師檢覈2第4題】‧3-44
題型 3-2-6 吃幼齒,補眼睛—繼承相關問題【96 台大A卷第3題】‧3-46
題型 3-2-7 空虛寂寞覺得冷—繼承相關問題【94 台大第4題】‧3-50
題型 3-2-8 都是小三惹的禍—剩餘財產分配與繼承相關問題【92 台大第4題】‧3-53
題型 3-2-9 現成老爸之免費的總是最貴—婚生子女之認定【99 東吳B組第4題】‧3-57
題型 3-2-10 得了便宜還賣乖—不須歸扣但須返還說【96 東吳C組第4題】‧3-59
題型 3-2-11 藍色蜘蛛網—繼承相關問題【92 東吳C組第4題】‧3-61
題型 3-2-12 孑然一生—無人繼承之相關問題【98輔大民商法組第3題】‧3-64
題型 3-2-13 重男輕女—自書遺囑、遺贈與特留分【97高考三級法制第2題】‧3-65
題型 3-2-14 認(ㄑㄩˇ)祖(ㄉㄜˊ)歸(ㄧˊ)宗(ㄔㄢˇ)—自書遺囑與死後認領【100律師第3題】‧3-66
題型 3-2-15 乙一定有偷偷下降頭—繼承相關問題【96地特三等戶政第4題】‧3-70
題型 3-2-16 出嫁的女兒─拋棄繼承、代位繼承、歸扣【104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4題】‧3-72
題型 3-2-17 機關算盡仍舊一場空—喪失繼承權與拋棄繼承【104地特三等戶政第4題】‧3-74
題型 3-2-18 飛機上是不是有柯南—繼承人之認定【106警察三等法制第2題】‧3-77
題型 3-2-19 可以把遺產送給我啊—繼承人之認定、代位繼承【106家事調查官第1題】‧3-78
題型 3-2-20 在東南亞遇到柯南—繼承人之認定【106三等書記官第4題】‧3-80
第三節 遺產問題2:債務清償‧3-82
題型 3-3-1 放開那個小孩!—概括繼承有限責任之相關問題【98律師第1題】‧3-82
題型 3-3-2 揮揮衣袖,不帶走一抹債務?—概括繼承有限責任制【98台大B卷第3題改編】‧3-85
題型 3-3-3 人去債空?—概括繼承有限責任制【99輔大民商法組、刑事法組第4題】‧3-87
題型 3-3-4 做爺們的沒在怕擔債務—繼承債務之承擔與分割【102四等書記官第4題】‧3-89
題型 3-3-5 陰魂不散的A銀行—拋棄繼承、撤銷訴權、概括繼承有限責任【105原民三等地政第4題】‧3-91
題型 3-3-6 未按比例清償的下場—收養、概括繼承有限責任【105高考三級地政第3題】‧3-93
題型 3-3-7 親愛的我把現金藏起來了—概括繼承有限責任【105司特三等民法第4題】‧3-94
題型 3-3-8 真的很難懂的概括繼承有限責任—概括繼承有限責任制、歸扣【106普考戶政第3題】‧3-95
第四節 遺產問題3:遺產分配‧3-98
題型 3-4-1 大頭與小娃—子女最佳利益之認定【95律師第4題】‧3-98
題型 3-4-2 生不帶來死不帶去—死因贈與及生前贈與【92司法官第4題】‧3-102
題型 3-4-3 過去是過不去的—繼承回復請求權【96台大B卷第3題】‧3-104
題型 3-4-4 天人永別—普通共同財產制、遺囑與遺贈【95台大A卷第3題】‧3-107
題型 3-4-5 滅失的不是財產,是記憶—歸扣問題之討論【98東吳A、C組第4題】‧3-111
題型 3-4-6 金色摩天輪—喪失繼承權與胎兒之權利【97輔大民商法組第4題】‧3-112
題型 3-4-7 打訴訟沒有包贏的啦!—訴訟契約效力之認定【97地特三等法制第2題】‧3-114
題型 3-4-8 死了都要愛—繼承回復請求權、認領、遺贈與特留分【102台大B卷第3題】‧3-115
題型 3-4-9 又是一個寂寞難耐的夜晚—婚生子女之推定與遺贈之效力【102高考法制第2題】‧3-121
題型 3-4-10 揮揮衣袖不留下一點遺產—遺贈之效力【102家事調查官第4題】‧3-123
題型 3-4-11 別讓哥哥不開心—遺贈之效力與喪失繼承權【103高考三級戶政第3題】‧3-125
題型 3-4-12 有沒有情婦拿得比小孩多的八卦—遺贈之效力【105高考三級戶政第3題】‧3-127
題型 3-4-13 為什麼大家都有幾千萬的遺產—拋棄繼承、應繼分【105地特四等戶政第2題】‧3-128
Chapter 4 綜合題型 第一節 基礎型‧4-3
題型 4-1-1 法定財產制【99律師第4題】‧4-4
題型 4-1-2 夫妻財產制+應繼遺產之計算【96律師第4題】‧4-6
題型 4-1-3 夫妻財產制+應繼遺產之計算【93司法官第4題】‧4-9
題型 4-1-4 夫妻財產制+應繼遺產之計算【96北大第4題】‧4-11
題型 4-1-5 父債子償,不再是天經地義【100司法官第3題】‧4-15
題型 4-1-6 老梗連發—概括繼承限定責任【100東吳A、C組第4題】‧4-20
題型 4-1-7 那些年,我們一起揹的債務【102台大民法A卷第3題】‧4-23
題型 4-1-8 親愛的,我願意為你裝雞雞—性別變更、人工生殖、遺產繼承【103律師第3題】‧4-26
題型 4-1-9 無辜的小孩—裁判離婚、剩餘財產分配、概括繼承有限責任制【104律師第3題】‧4-29
題型 4-1-10 我愛你的哥哥爸爸—剩餘財產分配、遺產繼承、禁婚親、終止收養【105高考二級法制第3題】‧4-33
題型 4-1-11 我哥娶了老婆的阿姨—禁婚親、代位繼承、拋棄繼承【105身心三等財稅第2題】‧4-35
題型 4-1-12 又是前男友—婚生推定、婚生否認、遺產繼承【105司法官第3題】‧4-37
題型 4-1-13 差一點點—離婚之要件、繼承人之認定、遺產之分配【106家事調查官第3題】‧4-40
題型 4-1-14 甲男生活日記—繼承人之認定、認領之效力【106家事調查官第4題】‧4-41
題型 4-1-15 我要拿兩次—繼承人之認定、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106普考地政士第4題】‧4-43
題型 4-1-16 肚子裡的那個—胎兒之權利能力、繼承人之認定【106地特三等戶政第3題】‧4-45
題型 4-1-17 分手的爸爸還是爸爸—收養之要件、繼承人之認定、遺產之分配【106地特三等地政第3題】‧4-47
題型 4-1-18 一拋解千愁?—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遺產之分配【106原民三等地政第2題】‧4-48
題型 4-1-19 偏心的媽媽—收養之效力、繼承人之認定、遺囑之效力、特留分之扣減【106稅特三等財稅第1題】‧4-50
第二節 進階型‧4-53
題型 4-2-1 結婚要件+應繼遺產之計算【92律師第4題】‧4-53
題型 4-2-2 應繼遺產之計算—遺贈、胎兒之繼承權【91司法官第4題】‧4-57
題型 4-2-3 麥擱阿捏打我媽媽—扶養義務與剩餘財產分配【102律師第3題】‧4-59
題型 4-2-4 同處一室,日久生情—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與應繼分問題【105律師第3題】‧4-66
題型 4-2-5 應繼財產之計算+扶養義務要件【91律師第4題】‧4-70
題型 4-2-6 生前贈與 vs. 應繼遺產之計算【99台大B卷第3題】‧4-72
題型 4-2-7 繼承權有無之判斷+生前二年內之一般贈與計算【99台大A卷第1題】‧4-77
題型 4-2-8 夫妻財產制+應繼遺產之計算【98台大A卷第3題】‧4-80
題型 4-2-9 夫妻財產制魔王題—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相關
爭議【102司法官第3題】‧4-84
題型 4-2-10 認領、婚生推定兩頭空【100台大A卷第3題】‧4-89
題型 4-2-11 夫債妻償?!【100台大B卷第3題】‧4-93
題型 4-2-12 淡淡的哀傷—所得遺產之認定與拋棄繼承【101律師第3題】‧4-96
題型 4-2-13 爽到你甘苦到我—生前兩年內所為贈與之困境【101台大B卷第3題】‧4-102
題型 4-2-14 I wish I knew how to quit you!—事實上夫妻、反於真實之認領、遺產酌給請求權【103司法官第3題】‧4-106
題型 4-2-15 看見彩虹的人,會幸福吧—同性伴侶的婚姻、收養與繼承任財產推定、責任財產【107司法官第1題】‧4-111
題型 4-2-16 一場遊戲一場夢—認領、婚生推定、否認婚生推定、責任財產【103台大A卷第3題】‧4-117
題型 4-2-16 認可總在死亡後—收養的溯及效力、代位繼承、歸扣【104司法官第3題】‧4-121
本書使用方法‧1
解題體系表‧3
Chapter 1 家庭關係型
第一節 親屬及婚姻問題‧1-3
題型 1-1-1 信賴離婚確定判決而再婚【98地特三等戶政第3題】‧1-5
題型 1-1-2 我們是什麼關係?—親屬之種類及親等之計算【106身障四等戶政第3題】‧1-7
題型 1-1-3 我們結婚吧—婚姻之要件【106身障四等戶政第4題】‧1-9
第二節 父母子女問題‧1-11
題型 1-2-1 親屬間扶養義務之要件【94司法官第4題節錄】‧1-13
題型 1-2-2 繼承回復請求權之時效【90司法官第4題】‧1-14
題型 1-2-3 家庭生活費用與扶養義務之區別【97政大民法組第3題】‧1-16
題型 1-2...
商品資料
出版社:學稔出版股份有限公司出版日期:2019-04-30ISBN/ISSN:9789862959657 語言:繁體中文For input string: ""
裝訂方式:平裝頁數:384頁開數:18開(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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