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是中國歷史發展分期中的一個特殊時期,無論從歷史政治、社會經濟、思想文化、文學藝術等方面來看,都產生了極大且深刻的轉型和變化。在這樣一個引人關注的時代裡,諸多才子佳人小說創作形成一種集體敘事現象,建立了相對一致而特殊的意向性表現,深刻反映了明末清初時期文人文化心理與創作觀念處於轉化階段的歷史事實。本書作者乃以「敘事」分析為基礎,針對才子佳人小說敘事生成及其流行的美學意義和文化價值的相關問題提出新的論述。
作者簡介:
李志宏
國立清華大學中國文學系博士,現任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文學系教授。學術專長與研究領域為中國古典小說、敘事理論與批評,著有《「演義」──明代四大奇書敘事研究》、《《金瓶梅》演義──儒學視野下的寓言闡釋》等書。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志宏小說研究的理論切入,從敘述學開始,然後進入文化詩學的深度思考,對才子佳人小說的文學、文化意涵,提出全面而深入的見解。──胡萬川教授(曾任法國巴黎大學客座教授、清華大學中國文學系教授、系主任和臺灣文學研究所所長)
名人推薦:志宏小說研究的理論切入,從敘述學開始,然後進入文化詩學的深度思考,對才子佳人小說的文學、文化意涵,提出全面而深入的見解。──胡萬川教授(曾任法國巴黎大學客座教授、清華大學中國文學系教授、系主任和臺灣文學研究所所長)
章節試閱
摘 要
明末清初是中國歷史發展分期中的一個特殊時期,無論從歷史政治、社會經濟、思想文化、文學藝術等方面來看,都產生了極大且深刻的轉型和變化。在這樣一個引人關注的時代裡,才子佳人小說形成一種集體敘事現象,使得諸多作品在敘事上建立了相對一致而特殊的意向性表現,深刻地反映了明末清初時期文人的文化心理與創作觀念處於轉化階段的歷史現實。從中國古代小說發展源流來看,才子佳人小說出現在《金瓶梅》和《紅樓夢》之間,具有承前啟後的創作表現和歷史意義。不過,以往人們可能對於《金瓶梅》和《紅樓夢》等經典小說進行具細靡遺的研究,但是對於才子佳人小說的相關研究,在深度和廣度上則相對忽略或較少涉及。
本文研究論題為「明末清初才子佳人小說敘事研究」,主要研究對象是以清代乾隆以前時期的代表性作品為主。依孫楷第《中國通俗小說書目》記載,在清代康熙以前出現的作品有二十七部,除去《宮花報》存目不見、《夢月樓情史》、《錦疑團》殘缺不全以及《風流配》、《快心編》文體不合者,今可見完整作品計有《吳江雪》、《平山冷燕》、《玉嬌梨小傳》、《飛花詠》、《兩交婚小傳》、《金雲翹傳》、《麟兒報》、《玉支璣小傳》、《畫圖緣小傳》、《定情人》、《賽紅絲小說》、《幻中真》、《人間樂》、《情夢柝》、《玉樓春》、《春柳鶯》、《夢中緣》、《合浦珠》、《賽花鈴》、《鴛鴦媒》、《飛花艷想》、《好逑傳》等二十二部作品。另依江蘇省社會科學院明清小說研究所、文學研究所編《中國通俗小說總目提要》收錄清代乾隆以前出現的作品書目,另有《醒名花》、《生花夢》、《宛如約》、《孤山再夢》、《醒風流》、《蝴蝶媒》、《鳳凰池》、《終須夢》、《巧聯珠》等九部。據此,本文總計討論所及之作品數量為三十一部。
摘 要
明末清初是中國歷史發展分期中的一個特殊時期,無論從歷史政治、社會經濟、思想文化、文學藝術等方面來看,都產生了極大且深刻的轉型和變化。在這樣一個引人關注的時代裡,才子佳人小說形成一種集體敘事現象,使得諸多作品在敘事上建立了相對一致而特殊的意向性表現,深刻地反映了明末清初時期文人的文化心理與創作觀念處於轉化階段的歷史現實。從中國古代小說發展源流來看,才子佳人小說出現在《金瓶梅》和《紅樓夢》之間,具有承前啟後的創作表現和歷史意義。不過,以往人們可能對於《金瓶梅》和《紅樓夢》等經典小說進行具細靡...
推薦序
(節錄至「推薦序」──胡萬川教授)
一
李志宏有關明末清初才子佳人小說研究的博士論文,經過三年的沉澱與修訂,即將由出版社正式出版,這是一個好消息。博士論文而能夠以學術專書的方式出版,公諸大眾,對任何人來說,都是一件非常有意義的事。筆者忝為志宏的指導教授,當然更為他高興,因此,當他要求筆者為書作序時,也就欣然答應。
才子佳人小說是一種流行於明末清初的情愛小說。「情愛小說」是稍微寬泛的一種說法,因為情愛故事自古以來就不限於「才子」與「佳人」。
由於古代傳統社會嚴防男女之別,正常家庭婚姻只能經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因此像現代的男女由戀愛而後結婚的事,在古代很長一段時期,幾乎是不可想像的事。畢竟,男女戀愛這種事的發生有一個簡單的先決條件,就是要男女雙方能夠相見。能相見而後能相戀,這是天經地義的事。在古代的傳統社會裡,禮教之大防,講究的是男女有別、授受不親;大家閨秀自小的教養強調的是「大門不出,二門不邁」。身家良好的閨女,真的是「養在深閨人未識」,除了家中親人,一般不能隨便接觸外人。即不能被外人識見,也不可能去見識外人。在這種情形下,好男好女當然難以相見。既不能相見,又何能相戀?
事實上現代常用的「戀愛」一詞,古代是沒有的,古代有的只是「愛戀」。而古代的愛戀當然不等於現代的戀愛。這也等於從另一方面說明了古代並沒有等同於現代人所認識的「戀愛」這種觀念。
然而,卻也是自古以來就流傳著許多的情愛故事,只不過,大多數有關情愛的故事,因為受限於相見為難這一條件,自然形成和如今戀愛故事頗為不同的樣貌。因為既要描寫愛情男女,便得安排男女相見,但正常的相見實際上難見,所以大多的故事便得有所轉折,設為非常的情境,讓他們相見。雖然相見之後導致的結果也不一定就如當今所謂的相戀,但不論如何,男女之情與欲,總因為有了相見而後激起。
(節錄至「推薦序」──胡萬川教授)
一
李志宏有關明末清初才子佳人小說研究的博士論文,經過三年的沉澱與修訂,即將由出版社正式出版,這是一個好消息。博士論文而能夠以學術專書的方式出版,公諸大眾,對任何人來說,都是一件非常有意義的事。筆者忝為志宏的指導教授,當然更為他高興,因此,當他要求筆者為書作序時,也就欣然答應。
才子佳人小說是一種流行於明末清初的情愛小說。「情愛小說」是稍微寬泛的一種說法,因為情愛故事自古以來就不限於「才子」與「佳人」。
由於古代傳統社會嚴防男女之別,正常家庭婚姻只能經由父母之...
作者序
近年來,我的研究主題主要在於釐清中國古代小說文體的概念、關係和創作現象。關於此一研究課題,早在二十世紀二○年代起,即受到學界的關注,諸如魯迅、胡懷琛、鄭振鐸和日本學者青木正兒等,皆對於小說文體的分類概念提出見解,其中尤以魯迅《中國小說史略》的影響最為深遠。時至今日,重新檢視學者所提出的文體概念,大抵可以發現其中存在兩個主要問題:一是受到以西律中的小說觀念影響,對於小說創作表現的理解強調其敘事性和虛構性;二是對於文體分類標準的設定,往往呈現出題材與形式並置的情況。因此,長久以來,學界對於中國古代小說文體演變問題的考察,雖然仍持續的梳理和釐清,但在許多問題的詮解方面,不免尚留有諸多無法符應中國古代小說創作實際現象的空白,猶待進一步的解決。
為能踵繼前賢研究成果,並嘗試提出一套研究觀點,我不揣學植尚淺,先以「明末清初才子佳人小說」和「明代四大奇書」為研究對象,試圖立足於文化詩學觀點之上,重新探論中國古代通俗小說創作現象及其文體表現,期能與學界既有研究成果進行對話。
首先,在「明末清初才子佳人小說」研究方面,撰有《明末清初才子佳人小說敘事研究》一書,此為師事胡萬川先生時所撰作完成的博士論文。基本上,本書視明末清初才子佳人小說興起,乃一特殊文化現象。不論從流派觀點或類型觀點看待,才子佳人小說在程式化書寫中有其相對一致性的文體表現。為能深稽才子佳人小說創作的精神本體、美學規律、思想寓意和類型特徵,特借助於西方文藝美學理論進行總體性考察,以求明其創作的美學意義和文化價值。
其次,在「明代四大奇書」研究方面,撰有《「演義」──明代四大奇書敘事研究》一書。四大奇書作為「經典」之作,自問世以來即受到讀者關注,且影響極為深遠。有關四大奇書的文化身分、文體定位和藝術表現問題,亦成為論者所關注的學術研究熱點。尤其在文體的界定方面,所謂「奇書體」、「奇傳體」的提出,皆有其不可忽視的學術見解。本書基於對話和重探的立場,特從「演義」的文體視角針對四大奇書的書寫性質和著述意識進行探論,以求明其敘事話語的實際表現。
當今學術出版與經營的環境日益艱難,上述兩本學術專著原係由其他出版社出版,如今卻已無以為繼,令人深以為憾。惟承蒙五南圖書出版公司第六編輯室副總編輯黃文瓊小姐厚愛,力邀合作重新出版,因而讓既有的學術研究成果得以通過嶄新面貌再度問世。在此,本人特別以此新序向五南圖書出版公司衷心表達感謝之意,亦期望兩本學術專著能再持續為學界提供可資參考的研究見解和觀點,誠感萬幸。
是為序。
近年來,我的研究主題主要在於釐清中國古代小說文體的概念、關係和創作現象。關於此一研究課題,早在二十世紀二○年代起,即受到學界的關注,諸如魯迅、胡懷琛、鄭振鐸和日本學者青木正兒等,皆對於小說文體的分類概念提出見解,其中尤以魯迅《中國小說史略》的影響最為深遠。時至今日,重新檢視學者所提出的文體概念,大抵可以發現其中存在兩個主要問題:一是受到以西律中的小說觀念影響,對於小說創作表現的理解強調其敘事性和虛構性;二是對於文體分類標準的設定,往往呈現出題材與形式並置的情況。因此,長久以來,學界對於中國古代小...
目錄
誌 謝
推薦序
序 言
摘 要
第一章 緒 論
第一節 明清通俗文化思潮下的才子佳人小說創作
壹、通俗文化思潮影響下的才子佳人小說創作
一、就儒學核心價值體系的轉換而言
二、就商品經濟文化市場的運作規律而言
三、就「情」之論述及其內涵而言
貳、作品定位:才子佳人小說的文學品格
一、流行:才子佳人小說的問世和出版
二、獨創:文人參與小說創作的意義
第二節 才子佳人小說的研究概況:歷史分期及其特徵
壹、第一階段:以清代文人評論為主
貳、第二階段:二十世紀二、三十年代至六、七十年代
參、第三階段:二十世紀七、八十年代
肆、第四階段:以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以後迄今
第三節 釋題:問題意識與研究方法
壹、問題意識:尋找才子佳人小說的身分
一、小說史意識
二、文體意識
三、類型意識
四、文化研究
貳、研究的邏輯起點、具體方法和基本取向
一、邏輯起點
二、具體方法
三、基本取向
第二章 原型:才子佳人小說敘事建構的本體精神
第一節 引論:才子佳人小說創作發生的原型思維
壹、集體無意識中的原型與才子佳人小說的創作發生
貳、從才子佳人小說創作特點論其原型的夢幻內容
參、從才子佳人小說形態表現論其原型的儀式內容
第二節 佳人意象:理想女性形象範式的建構
壹、新女性(?):佳人形象的塑造及其表現
一、女性:在他者或主體之間
二、才女:在再現或表現之間
三、佳人:在真實或符號之間
貳、永恆女性:理想女性原型的激活與佳人意象的建構
第三節 追尋佳人:才子/英雄的冒險旅程及其原型模式
壹、才子/英雄:文人的基本生命形式及其神話建構
一、才子作為英雄的基本生命形式
二、才子/英雄神話原型建構的心理基礎
貳、邂逅神女:才子/英雄歷險的原型母題及其意涵
一、與女神相會:才子/英雄歷險的原型母題及其終極表現
二、難題求婚:才子/英雄的競賽和婚姻考試及其原型移用
參、內在探索:才子/英雄神話作為個體化過程的原型模式
一、出發─準備期
二、歷險─探索期
三、回歸─返回期
第三章 話語:才子佳人小說敘事建構的意指實踐
第一節 現象:作為話語的才子佳人小說
壹、才子佳人小說話語系統的價值選擇及其創作思維
貳、才子佳人小說話語實踐中的性別政治及其敘事操作
參、才子佳人小說話語體式的主體精神建構及其審美意向
第二節 書寫:才子佳人小說的形式與本質
壹、理想化的虛構世界
一、夢:私人的神話
二、傳奇:作為隱喻現實的藝術形式表現
貳、遊戲式的時空體形式
一、遊戲:話語作為文化表徵的內在精神
二、冒險旅程:虛幻與真實交融的時空體形式
三、天命與緣:時空體形式安排的後設性命題
第三節 修辭:才子佳人小說話語構成的美學實踐
壹、言情:在重寫與重複之間的審美思維表現
一、重寫:理想精神的價值表現
二、重複:自我定位的認同表現
貳、趣味:在戲擬與逼真之間的審美效應表現
一、戲擬:作為審視自我生命歷程的一種方式
二、逼真:作為一種歷史見證的寫實態度
參、中和:在喜劇思維與悲劇意識之間的審美精神表現
一、客觀事件與主觀情志的對話
二、美善相濟與隱逸逍遙的對話
第四章 寓言:才子佳人小說敘事建構的主題寓意
第一節 深度遊戲:才子佳人小說話語選擇的現實意義
壹、從邊緣到中心:詩與作者意圖表現的聯繫
貳、從抒情到敘事:詩與敘事範式建立的聯繫
第二節 詩性觀照:才子佳人小說話語實踐的政治思維
壹、在主情與求實之間:儒家詩學傳統與才子佳人小說的聯繫
貳、在正風與變風之間:《詩經‧關雎》與才子佳人小說的聯繫
第三節 比興寄託:才子佳人小說話語構成的審美意蘊
壹、擬騷:士不遇書寫傳統影響下的政治倫理隱喻
貳、遊與求女:作為敘事形式建構的意識形態素表現
第四節 愛的寓言:才子佳人小說的婚姻理想及其寓意
壹、寄意聖主:從士不遇到皇帝親試的政治期望
貳、齊家:從自我想像到家國論述的政治寓言
第五章 類型:才子佳人小說敘事建構的美學機制
第一節 主題先行:才子佳人小說敘事創造的形態特徵
壹、歷史經驗:虛幻的記憶
一、追憶:歷史經驗的重構
二、幻想:政治焦慮的置換
貳、意識形態:在故事與話語之間
一、範式:主體選擇與故事類型的建構
二、轉義:話語與歷史現實再現的闡釋關係
參、圓形思維:敘事語法的內在邏輯
一、典型結構:敘事範式的生成及其基本模式
二、圓形思維:敘事操作中的邏輯程式
第二節 才子佳人小說作為一種小說類型的文化闡釋
壹、語言歷險:作為現實的符號的意義闡釋
貳、程式化:才子佳人小說作為生產式文本的現象闡釋
一、就文化生產的形式表現而言
二、就小說文本的意義控制而言
第六章 結 論
第一節 追尋歷程:才子佳人小說敘事的審美生命形式
壹、原型:內在生命之探索
貳、話語:自我身分之認同
參、寓言:政治理想之寄託
肆、類型:歷史現實之解釋
第二節 餘論:才子佳人小說研究的反思與啟示
參考文獻
後 記
誌 謝
推薦序
序 言
摘 要
第一章 緒 論
第一節 明清通俗文化思潮下的才子佳人小說創作
壹、通俗文化思潮影響下的才子佳人小說創作
一、就儒學核心價值體系的轉換而言
二、就商品經濟文化市場的運作規律而言
三、就「情」之論述及其內涵而言
貳、作品定位:才子佳人小說的文學品格
一、流行:才子佳人小說的問世和出版
二、獨創:文人參與小說創作的意義
第二節 才子佳人小說的研究概況:歷史分期及其特徵
壹、第一階段:以清代文人評論為主
貳、第二階段:二十世紀二、三十年代至六、七十年代
參、第三階段...
商品資料
語言:繁體中文For input string: ""
裝訂方式:平裝頁數:640頁開數:20K
購物須知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退換貨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