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的目的在結合機關內現行之作法,提出一套真正符合法規精神且可適用於不同標案特性需求之最有利標決策模式。首先透過相關文獻蒐集與機關標案專業人士深入訪談,彙整出最有利標7大構面及其關鍵影響之22個準則,接著運用詮釋結構模式(Interpretive Structural Modeling, ISM)來判別構面與構面之間及準則與準則之間的相依關係,最後結合ANP,模糊分析網路程序法(FANP)與優先向量法(Priority Vector)找出最有利標之評選架構最適權重,並進行標案企劃書實證研究。
作者簡介:
林來居 Lai-Chu-Lin
學歷: 中華大學科技管理博士學位學程企業管理組博士
東海大學社會科學院公共事務碩士
交通大學管理學院管理科學研究班
中央警官學校行政系畢業
經歷: 中華大學工業管理學系助理教授
育達商業科技大學休閒事業管理系助理教授
苗栗縣議會總務組/行政組/法制室/議事組主任。
苗栗縣南庄鄉戶政事務所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