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有《追逐太陽》(Chasing the Sun)、《仗劍而行》(By the Sword)以及《師法托爾斯泰》(How to Write Like Tolstoy)。曾任倫敦兩大出版社的出版總監,編輯的圖書獲得過普立茲獎、布克獎與惠特貝瑞/科斯塔圖書獎(Whitbread/Costa)等獎項,並有二十一本曾經登上暢銷榜冠軍。合作過的作者包括馬德琳‧歐布萊特(Madeleine Albright)、大衛‧波伊(David Boies)、約翰‧基根、理查‧霍姆斯、希拉蕊‧斯珀林(Hilary Spurling)、凡妮莎‧蕾格烈芙(Vanessa Redgrave)、哈羅德‧埃文斯(Harold Evans)、斯塔茲‧特克爾、約翰‧勒卡雷(John le Carré)、安東尼‧伯吉斯、傑佛瑞‧亞契(Jeffrey Archer)、珍‧奧爾(Jean Auel)、金斯利‧艾米斯(Kingsley Amis)與塞巴斯蒂安‧福克斯。
超過三十五年來在全球各地針對無數主題舉行過講座,最近一次是為「紐約時報旅遊」(New York Times Journeys)舉行的講座,內容涵蓋加拉巴哥群島乃至法國與比利時的第一次世界大戰戰場。曾為切爾滕納姆文學節擔任兩年的節目主任,而這項活動也在他主持期間成為全世界最盛大的圖書節。
在倫敦的泰晤士河畔京斯敦大學(University of Kingston-upon-Thames)擔任了七年的創意寫作客座教授,也曾在劍橋大學莫德林學院擔任過一個學期的訪問學人。皇家文學學會的會士。
馬克思本身的第一位智識嚮導是哲學家暨人類學家費爾巴哈(一八○四─一八七二),他在一八四一年出版的《基督教的本質》(The Essence of Christianity)倡導無神論以及後來所謂的「唯物史觀」。馬克思先是到波昂就讀黑格爾曾經任教過的弗里德里希威廉大學(Friedrich-Wilhelms-Universität),接著搬到柏林學習法律。到了一八四○年代初期,才二十幾歲的馬克思(這時他已結了婚:總是熱切於違逆傳統的他,十八歲就取了二十二歲的燕妮‧馮威斯伐倫〔Jenny von Westphalen〕為妻)已是青年黑格爾學派(Young Hegelians)這個團體的成員,其目標在於重拾深植於黑格爾著作當中的激進理念。馬克思對於歷史如何發展提出了一個比較樸實的版本,以黑格爾陳述的精神開展作為歷史的終點:資本主義一旦遭到摧毀,就會出現一個遠遠更好的世界。相對於黑格爾充滿野心的理論,馬克思則是主張認為,驅動歷史的力量是存在於任何一個時間點的物質或經濟條件。
探討歷史的本質與史學家的書籍多不勝數,就算單純只就英文著作而言也是如此。但儘管這樣,這個領域還是有許多空間可讓人開闢自己的道路。和我想寫的這本書最近似的著作,是已故的約翰‧布羅(John Burrow)所寫的《歷史的歷史》(A History of Histories, 2009),他當初帶著精心挑選的三十七部文本閉關於自己的牛津書房裡,而寫出了這本權威性著作。如同他指出的:「除了最乏味的極少數之外,幾乎所有的史學家都帶有一些個人特有的缺陷:某種程度的共謀、理想化,以及認同;某種義憤填膺、矯正錯誤或者傳達訊息的衝動。他們最引人入勝的書寫,經常就是源自這些缺陷。」他接著檢視對於過往事件的描寫如何隨著政治、宗教、文化與愛國精神的影響而改變。不過,他聚焦於古代與中世紀歷史,而且主要的興趣是史學史(也就是對於歷史書寫的研究),而不是在於史學家本身:這就是我們兩人著眼點的不同之處。
吉朋記述羅馬帝國衰亡的著作,是最廣為人知的歷史著作,而他也寫了六冊極為不同的自傳,並且深深明白對於過往的陳述必然是形塑該項陳述的智力所造就的產物。在〈米底亞王國回憶錄〉(Mémoire sur la monarchie des Mèdes)這份沒有出版的手稿當中,他省思指出:
我採用的書名也許有些狂妄,可能要為「歷史」一詞加上括號才算是比較準確,因為歷史畢竟具有複雜的過去。我挑選人物的標準比較是基於「影響力」,而不是依據某種眾人一致認同的史學名人錄,因為令人吃驚的是,有許多為我們提供了我們所知的這些歷史的人士,都絕對不會自稱為史學家。如同黑人學者W. J. 摩西(W. J. Moses)在將近二十五年前所寫的:「歷史意識不是職業學者的獨立創作,也不專屬於他們所有。」我納入的人物包括聖經的寫作者、幾名小說家、一位劇作家(莎士比亞,因為我認為他比歷史界或文學界的任何作家都更加形塑了大多數人對於過往的觀點),還有佩皮斯(Samuel Pepys)這位日記作家。有些人可能會主張佩皮斯的個人沉思應該算是歷史的第一手來源,而不是歷史著作,但他的日記其實兩者都是,充分顯示了十七世紀下半葉的英國中產階級生活。日記也是一種祕密歷史,刻意保密不讓他人閱讀,以其中的悄聲言語挑戰掌權者的公開聲明。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最傑出的日記作家都是女性:義大利的伊莉絲‧奧里戈(Iris Origo)、荷蘭的安妮‧法蘭克、德國的烏蘇拉‧馮卡多夫(Ursula von Kardorff)。在那個時候的某些國家裡(例如澳洲),寫日記是一種可以受到軍法審判的罪行。一九四一年,在列寧格勒圍城戰展開之時,書寫日記被視為一種見證形式而受到鼓勵;後來,這類記錄卻遭到查禁,原因是日記可能會破壞日常英勇行為的集體敘事。
我在一九六○年代中期就讀劍橋大學的時候,歷史系裡的老前輩是出生於德國的都鐸王朝專家傑佛瑞‧艾爾頓(G. R. Elton)。他在一九六七年出版了《歷史學的實踐》(The Practice of History),主張只有「專業人士」撰寫的才是真正的歷史,而「業餘人士的招牌特色是缺乏直覺理解。……業餘人士傾向於認為過往或者部分的過往老舊過時;專業人士則是完全不可能有這樣的表現」。他接著指出:歸根究柢,專業人士運用的工具就是「由學問與才識控制的想像力,而這樣的想像力又為學問與才識賦予意義」。理察‧埃文斯爵士(Richard Evans)是二十世紀德國的傑出詮釋者,一直到不久之前都是劍橋大學的現代史欽定教授,而藉著與他的談話,我得知了艾爾頓的觀點至今仍然具有支配地位。在埃文斯眼中,任何傳記作家、回憶錄作家,或是懷著特定目標探究其主題的人士,都不算是真正的史學家。由於他們兩人都和威爾斯有地緣關係,可見威爾斯的歷史殿堂大概頗為寂寞冷清。
著有《追逐太陽》(Chasing the Sun)、《仗劍而行》(By the Sword)以及《師法托爾斯泰》(How to Write Like Tolstoy)。曾任倫敦兩大出版社的出版總監,編輯的圖書獲得過普立茲獎、布克獎與惠特貝瑞/科斯塔圖書獎(Whitbread/Costa)等獎項,並有二十一本曾經登上暢銷榜冠軍。合作過的作者包括馬德琳‧歐布萊特(Madeleine Albright)、大衛‧波伊(David Boies)、約翰‧基根、理查‧霍姆斯、希拉蕊‧斯珀林(Hilary Spurling)、凡妮莎‧蕾格烈芙(Vanessa Redgrave)、哈羅德‧埃文斯(Harold Evans)、斯塔茲‧特克爾、約翰‧勒卡雷(John le Carré)、安東尼‧伯吉斯、傑佛瑞‧亞契(Jeffrey Archer)、珍‧奧爾(Jean Auel)、金斯利‧艾米斯(Kingsley Amis)與塞巴斯蒂安‧福克斯。
超過三十五年來在全球各地針對無數主題舉行過講座,最近一次是為「紐約時報旅遊」(New York Times Journeys)舉行的講座,內容涵蓋加拉巴哥群島乃至法國與比利時的第一次世界大戰戰場。曾為切爾滕納姆文學節擔任兩年的節目主任,而這項活動也在他主持期間成為全世界最盛大的圖書節。
在倫敦的泰晤士河畔京斯敦大學(University of Kingston-upon-Thames)擔任了七年的創意寫作客座教授,也曾在劍橋大學莫德林學院擔任過一個學期的訪問學人。皇家文學學會的會士。
馬克思本身的第一位智識嚮導是哲學家暨人類學家費爾巴哈(一八○四─一八七二),他在一八四一年出版的《基督教的本質》(The Essence of Christianity)倡導無神論以及後來所謂的「唯物史觀」。馬克思先是到波昂就讀黑格爾曾經任教過的弗里德里希威廉大學(Friedrich-Wilhelms-Universität),接著搬到柏林學習法律。到了一八四○年代初期,才二十幾歲的馬克思(這時他已結了婚:總是熱切於違逆傳統的他,十八歲就取了二十二歲的燕妮‧馮威斯伐倫〔Jenny von Westphalen〕為妻)已是青年黑格爾學派(Young Hegelians)這個團體的成員,其目標在於重拾深植於黑格爾著作當中的激進理念。馬克思對於歷史如何發展提出了一個比較樸實的版本,以黑格爾陳述的精神開展作為歷史的終點:資本主義一旦遭到摧毀,就會出現一個遠遠更好的世界。相對於黑格爾充滿野心的理論,馬克思則是主張認為,驅動歷史的力量是存在於任何一個時間點的物質或經濟條件。
探討歷史的本質與史學家的書籍多不勝數,就算單純只就英文著作而言也是如此。但儘管這樣,這個領域還是有許多空間可讓人開闢自己的道路。和我想寫的這本書最近似的著作,是已故的約翰‧布羅(John Burrow)所寫的《歷史的歷史》(A History of Histories, 2009),他當初帶著精心挑選的三十七部文本閉關於自己的牛津書房裡,而寫出了這本權威性著作。如同他指出的:「除了最乏味的極少數之外,幾乎所有的史學家都帶有一些個人特有的缺陷:某種程度的共謀、理想化,以及認同;某種義憤填膺、矯正錯誤或者傳達訊息的衝動。他們最引人入勝的書寫,經常就是源自這些缺陷。」他接著檢視對於過往事件的描寫如何隨著政治、宗教、文化與愛國精神的影響而改變。不過,他聚焦於古代與中世紀歷史,而且主要的興趣是史學史(也就是對於歷史書寫的研究),而不是在於史學家本身:這就是我們兩人著眼點的不同之處。
吉朋記述羅馬帝國衰亡的著作,是最廣為人知的歷史著作,而他也寫了六冊極為不同的自傳,並且深深明白對於過往的陳述必然是形塑該項陳述的智力所造就的產物。在〈米底亞王國回憶錄〉(Mémoire sur la monarchie des Mèdes)這份沒有出版的手稿當中,他省思指出:
我採用的書名也許有些狂妄,可能要為「歷史」一詞加上括號才算是比較準確,因為歷史畢竟具有複雜的過去。我挑選人物的標準比較是基於「影響力」,而不是依據某種眾人一致認同的史學名人錄,因為令人吃驚的是,有許多為我們提供了我們所知的這些歷史的人士,都絕對不會自稱為史學家。如同黑人學者W. J. 摩西(W. J. Moses)在將近二十五年前所寫的:「歷史意識不是職業學者的獨立創作,也不專屬於他們所有。」我納入的人物包括聖經的寫作者、幾名小說家、一位劇作家(莎士比亞,因為我認為他比歷史界或文學界的任何作家都更加形塑了大多數人對於過往的觀點),還有佩皮斯(Samuel Pepys)這位日記作家。有些人可能會主張佩皮斯的個人沉思應該算是歷史的第一手來源,而不是歷史著作,但他的日記其實兩者都是,充分顯示了十七世紀下半葉的英國中產階級生活。日記也是一種祕密歷史,刻意保密不讓他人閱讀,以其中的悄聲言語挑戰掌權者的公開聲明。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最傑出的日記作家都是女性:義大利的伊莉絲‧奧里戈(Iris Origo)、荷蘭的安妮‧法蘭克、德國的烏蘇拉‧馮卡多夫(Ursula von Kardorff)。在那個時候的某些國家裡(例如澳洲),寫日記是一種可以受到軍法審判的罪行。一九四一年,在列寧格勒圍城戰展開之時,書寫日記被視為一種見證形式而受到鼓勵;後來,這類記錄卻遭到查禁,原因是日記可能會破壞日常英勇行為的集體敘事。
我在一九六○年代中期就讀劍橋大學的時候,歷史系裡的老前輩是出生於德國的都鐸王朝專家傑佛瑞‧艾爾頓(G. R. Elton)。他在一九六七年出版了《歷史學的實踐》(The Practice of History),主張只有「專業人士」撰寫的才是真正的歷史,而「業餘人士的招牌特色是缺乏直覺理解。……業餘人士傾向於認為過往或者部分的過往老舊過時;專業人士則是完全不可能有這樣的表現」。他接著指出:歸根究柢,專業人士運用的工具就是「由學問與才識控制的想像力,而這樣的想像力又為學問與才識賦予意義」。理察‧埃文斯爵士(Richard Evans)是二十世紀德國的傑出詮釋者,一直到不久之前都是劍橋大學的現代史欽定教授,而藉著與他的談話,我得知了艾爾頓的觀點至今仍然具有支配地位。在埃文斯眼中,任何傳記作家、回憶錄作家,或是懷著特定目標探究其主題的人士,都不算是真正的史學家。由於他們兩人都和威爾斯有地緣關係,可見威爾斯的歷史殿堂大概頗為寂寞冷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