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河出山泉以匯於海,中途或滯或湍,或瀦或瀉,或歧或一,
其於床址崖岸,或蝕或積,一皆本乎自然。
河之有治有不治,則自有人類之關係始。」
束水攻沙、開泇河之議、河史研究、治河矛盾……
河道變遷考證與河防批評!
▎重重疑問與金代黃河
本卷首先探討了金代的黃河變遷與相關的諸多疑問。在第十一節中,作者詳細分析了金代河徙的種種不確定因素,並討論了金人對黃河南行的不利影響。這部分不僅提供了豐富的歷史背景,還深入探討了當時社會、經濟和地理條件對河流變遷的影響,使讀者能夠全面理解金代黃河的複雜情況。
▎元代治河的歷史概覽
第十二節對元代治河的歷史進行了全面概述。從元代如何編制河事簡表,到黃河河道的具體變遷,再到賈魯治河的詳細情況及其後續影響,這一節提供了豐富的資料。特別是對賈魯河的深入剖析,展示了元代治河工程的技術水準和成就。這部分還包括了其他元代人物的治河言論,反映了當時對治河問題的多元思考與不同見解。
▎明代河患的鳥瞰
第十三節(上)和第十三節(下)分別從不同角度鳥瞰明代的河患情況。上半部分探討了黃河史與通史研究的差異,並介紹了會通河的建設與意義,以及明代河患的分期情況。下半部分則深入分析了治河主張的分歧及內在矛盾,並批評了潘季馴的束水攻沙法,同時表揚了劉天和的治河策略。此外,還描述了開泇河的相關情況,使讀者能夠了解明代治河的複雜性和多樣性。
▎清代的河防策略
第十四節(上)介紹了清代的河防策略及其分期情況。這一節主要探討清代面對黃河河患所採取的防治措施,並分析了其成效與不足。透過對歷史資料的整理與分析,作者展示了清代在治河方面的努力和挑戰,為讀者提供了全面了解清代河防的寶貴資料。這一部分為整體的黃河變遷史研究畫上了重要的一筆,讓人們對黃河治理的歷史有更深的認識。
【本書特色】:
本書是《黃河變遷史》之卷三,首先深入探討金、元、明、清四代黃河變遷及治河歷史,提供全面的歷史視角;接著詳細分析不同時期治河措施的成效與不足,揭示其內在矛盾與多樣性;三是結合社會、經濟、地理等多重因素,展示治河對當時社會發展的影響;四是資料豐富、論證嚴謹,為研究黃河歷史及現代河流治理提供寶貴參考。
作者簡介:
岑仲勉(西元1885年8月15日~1961年10月7日),名銘恕,字仲勉,原名汝懋,廣東省順德市人,中國歷史學家。在先秦史、隋唐史、文獻學、中外關係、邊疆史地、突厥史、蒙元史等多個領域建樹卓越, 與陳寅恪並稱「唐史雙子星」。 其所著《隋唐史》反映了他在隋唐史通論中的創見,著有《元和姓撰四校記》、《西周社會制度問題》、《隋唐史》、《突厥集史》、《黃河變遷史》、《岑仲勉學術論文集》等。
章節試閱
二、元代河道的變遷
甲、黃河人渦兼入潁
黃河從渦河至懷遠入淮,方氏以為是金末的事情,跟胡渭記入元代的說法略有不同(見前節一項乙及己)。胡氏憑什麼得到這個結論,沒有提及,是否根據《元史.地理志》(見下文),我們很難捉摸。我在前節(一項己)已經提出,黃河改道由渦入淮,可能在元太宗七年至憲宗二年(一二三五——一二五一年)那個時期。拿崇禎末年河決開封入渦那一回事來作比較,可能就是太宗六年蒙古人決灌趙葵軍的結果。從書本上看,黃河自有記載可考以來,單循渦入淮的以此為第一次(《古今治河圖說》把它放在至元二十三年,並未立證)。不過從事實上來觀察,當日似乎更分流入潁,試觀前表,至元二十五和二十七年陳、潁兩州都受河患,又延祐三年河溢太和,尤是河水侵潁的實證。胡渭雖說過元代大抵初由渦入淮,但他卻沒有看作一回變局,這是很奇怪的。
再者,據《水經注》二三,渦水是經扶溝(今同名)、安平(未詳,依前後兩縣來推勘,應在今太康附近)、武平(今鹿邑西四十里)、苦(今鹿邑東十里)、相(未詳,應在今鹿邑及亳的中間)、譙(今亳縣)、城父(今亳東南七十九里)、山桑(今蒙城北三十里)、渦陽(今蒙城)、龍亢(今懷遠西北七十五里)各縣而入淮,跟現代的渦河流域沒有什麼差異。《元史》五九〈地理志〉「汴梁路杞縣」注:「元初河決,城之北面為水所圯,遂為大河之道,乃於故城北二里河水北岸築新城置縣。繼又修故城,號南杞縣。蓋黃河至此分為三。其大河流於二城之間,其一流於新城之北郭睢河中,其一在故城之南東流,俗稱三叉口。」又《元史》六五〈河渠志〉,至大三年(一三一〇年),河北河南道廉訪司奏:「東至杞縣三汊口,播河為三,分殺其勢,蓋亦有年。往歲歸德、太康建言,相次湮塞南北二汊,遂使三河之水,合而為一。」杞縣恰在太康的西北,依〈河渠志〉所載,三汊的最南一叉,應是經過太康的。流入睢河的則是北叉,據《明史》八三,「浚睢河,自歸德(城南)飲馬池經符離橋,至宿遷以會漕河」,所以其下流達於歸德。換句話說,杞縣的三叉當中,歸德的北叉和太康的南叉在至大三年以前早就塞掉。
河決杞縣分作三叉是元初哪一年,《地理志》沒有說明。由前頭的表來看,至元二十三年河決十五處,汴梁路所領十七縣當中,占了十四處,杞縣也是其中之一。隔了一年河又決襄邑(今睢縣西一里)、太康和杞縣,跟著杞縣又有河溢(《元史》一六七〈張庭珍傳〉,「河決,灌太康,漂溺千里」,是同時的事)。又一七〇〈尚文傳〉載大德元年他的防河提議,曾說,「陳留抵睢,東西百有餘里,南岸舊河口十一,已塞者二,自涸者六,通川者三」,那麼多南岸決口,必是至元和至元前河決的遺跡無疑。
張了且在他的文內曾引過方誌一條說:「元太宗六年(一二三四年),河決於杞,遂分為三,俗名三叉河。中流循城之北而東且南,即今之縣治後是也。北流決汴北堤而且東,即今俗稱沙河是也。南流循城西而且南,其跡半隱半現,不復可識。」有人根據〈尚文傳〉和至大三年廉訪司的話(見前引),認為可能是大德年間事的錯編,我覺得我們對這條史料的價值,須多考慮一下,不能遽然加以否定。首先,尚文的建議在大德元年,那時候杞縣一帶已是百孔千瘡;其次,廉訪司的奏上去大德元年不過十二三年,已說「播河為三……蓋亦有年,往歲歸德、太康建言,相次湮塞南北二汊」,把這件事排在大德是很難說得通的。唯黃河如果從開封東南奪渦,杞縣正是必經地點,奪渦可能由於太宗六年決河所致。我初作這一假定時還未讀到張氏的引文,而張氏的引文何以說太宗六年河決於杞,怕也是決河向東南分流的結果。由於這樣的巧合,我很相信元初黃河奪渦入淮這一大變局,是從太宗六年為始,所以至元二十三年受河患的地方大半在渦河流域。《黃河年表》對至元二十二年河決的看法,亦曾提出過「陳留、杞等縣原不濱河,今既言決,疑是在此以前,早有分支由古汴渠出徐州合泗入淮」,可是它沒有注意到胡渭由渦入淮的揭示。新鄉緊靠陽武,〈河渠志〉明記至元九年河決新鄉廣盈倉南河北岸,則那時河流無疑仍經過新鄉境內。
然而黃河奪渦究由什麼地方轉向東南呢?據《元史》九三〈食貨志〉稱:「初伯顏平江南時……運糧則自浙西涉江入淮,由黃河逆水至中灤旱站,陸運至淇門,入御河以達於京。」這是一二七六年(至元十三年)以後一個很短時期的運道。西山榮久解釋為:「該地糧米,由隋之江南運河及其他水路而達揚子江,再由隋之邗溝入淮河,溯唐宋之汴河,更進於黃河,由此逆航而達中灤。」溯汴一句顯然是錯的,那時候汴河早已斷塞,黃河又奪渦入淮,浙西等米船應是從渦口逆上黃河,到中灤而著陸的。由此,我們可以推想,黃河當時之奪渦,是由中灤附近折向東南而走。
胡渭又說:「蓋自金明昌甲寅之徙,河水大半入淮,而北清河之流猶未絕也。下逮元世祖至元二十六年會通河成,於是始以一淮受全河之水。」這些話也是不對的。明昌五年的河決沒有灌入北清河,我在前節一項戊下已加以辨明。《元史》六四記開濬會通河的工程非常詳細,但只說,「至元二十六年,壽張縣尹韓仲暉、太史院令史邊源相繼建言,開河置閘,引汶水達舟於御河」,完全沒有涉及黃河,又是一個反證。《明史》八三:「金明昌中北流絕,全河皆入淮。」它說來比胡渭切實一些,那麼,以一淮受全河實始於金(參前節),不是至元二十六年。所不同的,金時河是經開封北面東向徐、邳而入淮,元時是繞出開封南面經渦、潁、睢等河而入淮,黃河和淮水的交會點不同,對於淮水的通流,當然是影響很大的。
《淮安府志》說:「泰定元年,黃河決大清口,從三汊河東南小清河合於淮,自此黃河南入於淮。」這段史料,《元史》完全沒載。唯《錐指》四〇下有過「元初,黃河由渦入淮,至泰定元年由汴河決入清河,自是遂為大河之經流」的話,跟《淮安府志》不一樣。《錐指》又引顧祖禹說,清河「縣西三十里有三汊河口,泗水至此,分為大小二清河;大清河經縣治東北入淮,俗稱老黃河,今堙。其小清河於縣治西南入淮,即今之清口也」(可參看《利病書》二七,清河縣的大清河、小清河)。首先要辨明的,「三汊」是很通俗的名稱,凡遇著三水匯流或分流,便可有這個稱謂,府治的三汊河屬於泗水,在清河縣附近,跟《元史.河渠志》的三汊口(在杞縣)完全無關。那麼,從大清口決入小清河,不過清河縣城外圍的小小改變,並不是黃河重要的改道(參前注33)。其次,《府志》所稱「黃河決大清口」,是從哪一方面決來的呢?胡渭比《府志》加上「由汴河」三字,不曉得他有什麼根據,照我看,好像是他誤解舊文而從臆想得來的。他以為泰定元年始由汴河決入清河,完全跟事實不符(見下丙),泰定元年萬不能看作黃河始行汴渠的年分。至《府志》「自此黃河南入於淮」一句,最易令人誤會。我們須知泰定之前,甚而金代,黃河早已奪淮而且「由渦入淮」(見前引《錐指》),此之由汴入淮,所奪的路線更長。《水利史》說:「至是(泰定元年),河果南行,演成黃河奪淮之局。」簡直是輕重倒置,令讀者莫名其妙。
乙、黃河侵汴的過程
要探究黃河侵汴的時代,就先須把《金》、《元》兩史來對勘一下。金設黃汴都巡河官於河陰(見前節),寧陵縣「大定二十二年,徙於汴河堤南古城」(《金史》二五),又二十七年提舉河防的州縣,有許多屬於汴河流域(見前節),知汴河上游在金代總未算全斷。獨元代〈河渠志〉不復著「汴河」的分目,又知汴河到元時已被黃河侵占,即如陳橋鋪一地,舊日在古汴河邊緣,北去黃河五十餘里(參十三節上注21),現在則陳橋鎮已靠黃河的北岸。《淮系年表.水道編》說:「宋南渡後汴漕廢……自是大河直逼廣武山麓,河、汴合一。」末尾那句話是沒錯的。我們更須曉得忭河的流域很長,黃河侵入汴河是分段的,不是整個的,我們要切合事實,就應分段來檢査。《錐指》所說「泰定元年始行汴渠」,不僅年分不對,措詞亦相當含混,好像黃河在同時把整個汴河奪占;實則至元二十三年河決祥符、陳留、杞縣,二十五年決睢陽、陳留、襄邑、杞縣,元貞二年決杞縣、祥符、寧陵、襄邑,汴渠這一段,在至元、元貞間顯然已部分地被黃河所侵入。再追溯上去,樓鑰於乾道五年(一一六九年)十月隨賀正使往金,他的《北行日錄》上說,「三十五里谷熟縣……縣外有虹橋跨汴,甚雄,政和中造,今兩傍築小土牆,且敝損不可行,絕河以入」。又同書下,「(陳留縣)車行六十里至雍丘縣,早飯臨川驛,又六十里,漸行汴河中,宿拱州襄陵驛,城外客旅往來,人家頗多。入城舊有橋,河流既斷,築堤以行」。拱州治襄邑(據《金史》二五,天徳三年即一一五一年,已更名睢州,也許樓氏承用舊名),是開封以南的汴河,金代已表現著或通或斷的情況。同時,汴河的下游更形成中斷,如《北行日錄》上:「又六十里宿宿州,循汴而行,至此河益堙塞,幾與岸平,車馬皆由其中,亦有作屋其上。」又同書下,「又四十五里宿宿州,汴河底多種麥」,均可證。唯光緒《宿州志》稱,「元泰定初,黃河行故汴渠,仍於徐州合泗水至清口入淮,而泗州之汴口遂廢,汴水堙塞」。依前論證,則泗州汴口之廢,早在乾道,下去泰定初年(一三二四年)已約一百六十年。
或者說,隋以前的汴河下游,和隋以後的完全不同(見前第九節),通過宿州的只是隋後的汴河。我們又須知大定八年(一一六八年)至二十年(一一八〇年)當中,黃河已自單父、虞城出豐、蕭、沛而下彭城,明昌五年(一一九四年)後更轉出曹縣之南,碭山之北(見前第十一節),曹、碭山、蕭、彭城各縣都是隋以前古汴河經過的地方(見前第九節),然則古汴河的下游,也早在金代已為黃河所行走了。
關於舊日河汴的交點,即汴口,本在河陰縣(今滎澤縣附近,非現在的河陰縣)。據《元史》五一,至正十六年河決「河陰縣,官署、民居盡廢,遂成中流」,受河的汴口,似乎到這個時候已淹沒。唯陽武一段,則至洪武十五年(一三八二年)河徙出陽武之南,天順中再徙入原武,始被完全侵占。《小谷口薈蕞》所稱,「至元二十七年,汴始淤塞」,跟胡渭的話,同是一樣模糊。77
二、元代河道的變遷
甲、黃河人渦兼入潁
黃河從渦河至懷遠入淮,方氏以為是金末的事情,跟胡渭記入元代的說法略有不同(見前節一項乙及己)。胡氏憑什麼得到這個結論,沒有提及,是否根據《元史.地理志》(見下文),我們很難捉摸。我在前節(一項己)已經提出,黃河改道由渦入淮,可能在元太宗七年至憲宗二年(一二三五——一二五一年)那個時期。拿崇禎末年河決開封入渦那一回事來作比較,可能就是太宗六年蒙古人決灌趙葵軍的結果。從書本上看,黃河自有記載可考以來,單循渦入淮的以此為第一次(《古今治河圖說》把它放在至元二...
目錄
第十一節 金代的黃河及關於河徙的許多疑問
一、重重疑問
二、金人不是利河南行
第十二節 元代治河的概略
一、怎樣編制河事簡表
二、元代河道的變遷
三、論賈魯治河及治河後黃河所行的水道
四、「賈魯河」
五、其他元人的治河言論
第十三節(上) 明代河患的鳥瞰
一、黃河史的研究跟通史有點不同
二、會通河
三、明代的河患分期
第十三節(下) 明代河患的鳥瞰
四、治河主張的分歧及內在的矛盾
五、批評潘季馴的束水攻沙
六、表揚劉天和
七、開泇河
第十四節(上) 清代的河防
一、清代河患的分期
第十一節 金代的黃河及關於河徙的許多疑問
一、重重疑問
二、金人不是利河南行
第十二節 元代治河的概略
一、怎樣編制河事簡表
二、元代河道的變遷
三、論賈魯治河及治河後黃河所行的水道
四、「賈魯河」
五、其他元人的治河言論
第十三節(上) 明代河患的鳥瞰
一、黃河史的研究跟通史有點不同
二、會通河
三、明代的河患分期
第十三節(下) 明代河患的鳥瞰
四、治河主張的分歧及內在的矛盾
五、批評潘季馴的束水攻沙
六、表揚劉天和
七、開泇河
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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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崧燁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出版日期:2024-07-24ISBN/ISSN:9786263945326 語言:繁體中文For input str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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