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從1996年初版,其內容除基本的證券交易法理論外,對我國證券市場問題、經濟金融或證券犯罪問題,亦多探討。
此次2008年8月增訂九版,除沿襲歷來既有之立論與基本架構外,另亦補充新文章以及新觀念。尤其本書第一章公司治理與獨立董事、第六章證券商之管理、第十七章證券爭議之仲裁、第十九章證券會計師、律師之法律責任、第二十一章投資人保護與團體訴訟、第二十三章發展國民經濟與證券交易所得稅等,所述內容均頗有創見。
由於證券交易或管理,受社會環境及法律文化影響甚深,故絕非將國外制度移植至我國,即可解決我國證券市場問題。本書作者因具豐厚的學術背景及實務經驗,爰以「本土化」的立場,對我國證券市場之管理問題,提出不同角度之思考,實甚具參考價值,祈與讀者共同分享。
作者簡介:
學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博士
奧地利維也納大學訪問學者
德國慕尼黑大學訪問學者
美國喬治城大學訪問學者
加拿大卡加利大學訪問學者
加拿大多倫多大學訪問學者
榮獲2003年美國Fulbright獎學金
赴美參加美國仲裁協會之仲裁人教育訓練
經歷/
兼任教職(民國68年起在德明、71年起在中興大學法商學院)
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現改制為國立臺北大學)學務處課外組組長、總務主任、主任秘書、法律專業研究所所長等
律師(民國64年至82年)
現職/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國立臺北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
國立臺北大學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召集人
兼職/
立法院國會圖書館仲裁法審訂編纂
法務部「仲裁法」修正委員
法務部「民法物權編」修正委員
財團法人櫃檯買賣中心上櫃審議委員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審議委員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兼財務長
著作/
民法總則(2008年6月)
物權法新論(2006年6月)
動產所有權(2007年4月)
證券交易法論(2008年9月)
商事爭議之仲裁(2002年10月)
證券交易爭議之仲裁(1998年9月)
仲裁法之理論與判決研究(2004年11月)
其他相關專論共五十多篇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退換貨原則。本書從1996年初版,其內容除基本的證券交易法理論外,對我國證券市場問題、經濟金融或證券犯罪問題,亦多探討。
此次2008年8月增訂九版,除沿襲歷來既有之立論與基本架構外,另亦補充新文章以及新觀念。尤其本書第一章公司治理與獨立董事、第六章證券商之管理、第十七章證券爭議之仲裁、第十九章證券會計師、律師之法律責任、第二十一章投資人保護與團體訴訟、第二十三章發展國民經濟與證券交易所得稅等,所述內容均頗有創見。
由於證券交易或管理,受社會環境及法律文化影響甚深,故絕非將國外制度移植至我國,即可解決我國證券市場問題。本書作者因具豐厚的學術背景及實務經驗,爰以「本土化」的立場,對我國證券市場之管理問題,提出不同角度之思考,實甚具參考價值,祈與讀者共同分享。
作者簡介:
學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博士
奧地利維也納大學訪問學者
德國慕尼黑大學訪問學者
美國喬治城大學訪問學者
加拿大卡加利大學訪問學者
加拿大多倫多大學訪問學者
榮獲2003年美國Fulbright獎學金
赴美參加美國仲裁協會之仲裁人教育訓練
經歷/
兼任教職(民國68年起在德明、71年起在中興大學法商學院)
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現改制為國立臺北大學)學務處課外組組長、總務主任、主任秘書、法律專業研究所所長等
律師(民國64年至82年)
現職/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國立臺北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
國立臺北大學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召集人
兼職/
立法院國會圖書館仲裁法審訂編纂
法務部「仲裁法」修正委員
法務部「民法物權編」修正委員
財團法人櫃檯買賣中心上櫃審議委員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審議委員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兼財務長
著作/
民法總則(2008年6月)
物權法新論(2006年6月)
動產所有權(2007年4月)
證券交易法論(2008年9月)
商事爭議之仲裁(2002年10月)
證券交易爭議之仲裁(1998年9月)
仲裁法之理論與判決研究(2004年11月)
其他相關專論共五十多篇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退換貨原則。※ 二手徵求後,有綁定line通知的讀者,
該二手書結帳減5元。(減5元可累加)
請在手機上開啟Line應用程式,點選搜尋欄位旁的掃描圖示
即可掃描此ORcode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