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旨藉由探討社會團體自主性在1989-2002改革身化的過程中,增加的幅度究竟有多大,是否以形成有別於國家的一股新興力量,進而檢視中國大陸國家與社會關係之變化。 本書架構是以中國大陸政權屬性、國家能力及政治文化的基礎上,觀察中國大陸社會在經歷二十餘年的改革開放後是否發展出足以與國家權力相抗衡的變遷。 本書的章節安排分為六章: 第一章為緒論,說明為何觸及本問題,並在文獻回顧的基礎上,揭示本書與前述文獻不同的觀點,以及提出本書的理論架構、研究方法與研究架構,作為展開研究之基礎。 第二章則針對中國大陸國家主導社會自主性進行理論分析,內容包含中國大陸國家能力與社會自主性的關係,以及政治文化在國家能力與社會自主性之間可能產生的作用,並且說明為何本書要以社團自主性作為社會自主性之代表,來解釋其與國家之間的關係。 第三章將首先介紹改革開放以來至一九八九年期間,中國大陸社團發展之情況。其次,將針對大陸一九八九年新的社團登記管理條例等一系列關於社團管理的規定進行探討,來觀察中國大陸國家對於社團管理究竟是採取何種政策,社會團體具有相當的自主性,或者只是政府部門的派出機關,被賦予協助處理國家不想解決,或者暫時無法解決的問題,各項法規之章節內容、特點及可能的意涵與影響。 第四章著重介紹現有中國大陸研究社團組織發展之現況,以瞭解在現有社團組織與國家究竟是處於何種關係。 第五章分別就北京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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