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最偉大的犯罪小說家之一 ──勞倫斯.卜洛克的處女長篇作!
「我們什麼都有,就是沒有未來。」
他不是成為一名冷血殺手,就是一具冰冷屍體!
一名行騙度日的男子,
一只藏有海洛因的旅行箱,
一場拿性命作為籌碼的騙局……
喬.馬林,這是我的名字;是我還沒叫大衛.蓋維蘭,也還沒叫蘭尼.K.布雷克或其他一大堆名字之前的真名。
姓名重要嗎?從來就不重要。
但出於某些該死的理由,我希望她喊我喬……
喬.馬林是個年輕的騙子,仗著那看起來強壯又富有的軀體──結實的肌肉,下斜的雙肩,窄窄的腰身,曬成古銅色的肌膚──從好騙的女人身上拐錢度日。
他剛離開一個錯誤的對象──他看走眼了,一副有錢人模樣、有著漂亮胸部的琳達.詹姆森,其實是個想釣金龜婿的窮酸女孩。他離開費城,下一個落腳處是大西洋城,然後,他在海灘上邂逅了穿著連身紅色泳裝、溼漉的金髮還在滴水、紅潤的雙唇看起來充滿饑渴的蒙娜.布若薩德。
他的人生從此起了劇烈的變化。
不只因為蒙娜,還包括藏在他偷來的旅行箱裡,一大盒高純度海洛因。
喬.馬林想擁有蒙娜,以及不虞匱乏的幸福人生。現在他得執行他生涯中最危險的騙局、一場拿性命作賭注的遊戲,他的下場不是成為一名冷血殺手,就是一具冰冷屍體……
章節試閱
這個旅館大廳冷氣十足,地毯很厚,是那種你一踩下去就可能整個人沉沒消失的。大廳裡的跑腿服務生來去安靜且迅速有效率,電梯升降或停下都同樣安靜無聲,漂亮的電梯小姐在上班時間絕對不嚼口香糖。天花板很高,一盞盞吊燈垂下華麗的裝飾。
經理講話的音調很低,口氣帶著歉意。但這不能改變他該講的話。他要的東西,就跟從新澤西州哈肯薩克城到香港每一家破爛旅館要的一樣。他要錢。
「真不願意打擾您,蓋維蘭先生,」他說,「但本飯店規定每兩週必須結帳一次。而您已經住進來三個多星期了─」
他沒把話講完,微笑著朝我攤開雙手,表示他不喜歡談錢。他喜歡收錢,但他不喜歡談。
我也回報他一個微笑。「真希望你早點告訴我。」我說。「時間過得好快,我都忘了。這樣吧,我現在要上樓換衣服。等我下樓的時候,相信你已經準備好帳單了。反正我無論如何得跑銀行一趟。乾脆就像俗話說的,一石二鳥,去提點錢出來,順便跟你結清費用。」
他的笑容比我的大。「沒問題,我們很樂意收您的支票,蓋維蘭先生。那是─」
「沒有必要。」我說。「我的帳戶是在丹佛的一家銀行。支票得花好幾個星期才能兌現。不過我有一筆匯款已經匯到費城的銀行來。所以待會兒等我下樓,你把帳單準備好,我今天下午晚些就會付你現金,這樣好嗎?」
這樣當然是很好。我走進電梯,不必講自己要到幾樓。只要你在富蘭克林飯店住上一、兩天,電梯小姐就會記得你住幾樓。
我到七樓出電梯,回到我的房間。打掃的女服務生還沒來過,房裡還是跟我下樓去吃早餐前一樣亂糟糟。我坐在沒鋪過的床上一、兩分鐘,很好奇在費城最精緻的旅館住上這些天,帳單數字會是多少。不管我怎麼算,反正一定很多。不光是一天十元房錢住上三星期。也不光是這三星期來簽帳的餐廳費用、簽帳請他們送上來的酒、簽帳送洗衣服和乾洗和其他費城最頂級旅館的各種服務。這是一大筆錢。
或許五百元。或許少點,或許多點。
總之都是一大筆錢。
我伸手到口袋裡掏出皮夾,拿出錢來數。結果是一百塊錢出頭。而且不必說,根本沒有什麼匯款在某家費城的銀行裡等我,也沒有某家丹佛銀行的戶頭,沒有股票、沒有債券,什麼都沒有。只有一百多元,我在世上就只有這些錢。
我找到一根香菸,點著了,心想我真走運,他們竟然讓我住了快一個月,中間完全沒提到錢的事情。大部分旅館早就會提起了。幸運的是,我很機靈,又始終保持冷靜。我可不會帶著一副賴帳房客的衰相,這點很重要。
比方說,我給小費從不簽帳。這有兩個原因。首先,我根本不考慮去坑那些大概跟我一樣窮的跑腿服務生和女侍。而且如果連小費都簽帳的人,就會被密切監視,每個人都會注意你的。
於是我用現金給小費,而且給得很大方─給跑腿的服務生一元,女侍則是百分之二十。這樣很多,但很值得,可以收到好回報。
我脫了衣服進浴室沖澡。先用熱水,然後冷水。我喜歡沖澡,會讓我覺得自己像個人。
用毛巾擦乾身子時,我在鏡中望著自己。門面還在─結實的身體,下斜的雙肩,曬成古銅色的皮膚,窄窄的腰身,還有肌肉。我看起來強壯又富有。我的行李箱是高級牛皮做的,腳上的鞋子很昂貴,身上的西裝也很貴。
我會懷念這一切的。
我匆忙穿上衣服,盡可能把一切穿上身。我在長褲底下穿著格子泳褲,絲質襯衫底下穿著一件針織襯衫。兩雙喀什米爾羊毛的襪子都穿上腳。最好的一條領帶打在脖子上,另一條塞在口袋裡。兩對袖釦都用上了─反正有西裝外套遮著。
就是這樣了。再加別的東西,都會讓我像一袋馬鈴薯似的鼓起來,我可不希望自己鼓起來。我把皮夾塞進口袋,離開比原先更亂一點的房間,按了電梯鍵。
我回到大廳時,旅館經理已經準備好我的帳單。數字很大,總共是六百一十七元四毛三,比我原先估計的多一點。我朝他微笑,謝了他之後離開,邊走邊想著那筆帳單。
那筆帳單,當然,是開給大衛•蓋維蘭的。
大衛•蓋維蘭,當然,並不是我的名字。
我需要兩樣東西─一是讓我花的錢,二是讓我花錢的新城市。費城很刺激,但我在這邊就是進行得不順利。我花了一星期尋找有利的條件,另一個星期安排醞釀,第三個星期才發現一開始就搞錯了。
當然了,其中有個女孩,向來就是如此。
她名叫琳達•詹姆森,一副有錢人的模樣。黑色短髮,眼神熱情,還有漂亮的胸部。她講話像是從那種貴族新娘學校畢業的。她看起來很高尚,穿衣服很高尚,講話也很高尚,我猜想她是條大魚,或至少很接近。
但結果她不是大魚,只是個伺機出手的釣魚人。
真是個天大的笑話,只是這笑話是暗自成形的。我在撒姆森街一家很不錯的酒吧挑上她,在那裡混的全是有錢的白人。我們一起喝吉卜森調酒,一起吃晚餐,一起去看了場表演,一路都開她那輛昂貴的好車。
事情看起來很順利。
我連續跟她約會三天,都還沒吻過她。我一路慢慢來,要把一切動作都確實做對。我已經二十八歲了,要在情場上鬼混已經嫌太老。如果我想得分,就得把一切做得完美。或許甚至得娶她。管他去死─她的模樣很順眼,甚至看樣子在床上也會不賴。何況她一副有錢人的模樣。我喜歡錢;錢可以買到好東西。
於是第四次約會我吻了她,第五次約會又吻,到了第六次約會,我把她該死的胸罩拿掉,撫弄她的胸部。那對胸部很不錯。結實,甜美,大。我撫摸它們,她似乎跟我一樣樂在其中。
第六次和第七次約會之間,我開始用點腦袋,於是花了整整十元從鄧白氏商業徵信公司取得她的財務狀況資料,這才發現她那套大魚的門面全都是假的。她是個淘金女郎,這個愚蠢的小賤貨居然一直在浪費時間,想從我身上挖到金礦。我也真是個聰明的小智障,浪費時間和金錢去挖她。這本來應該很好笑,只不過發生在自己身上時,就一點都不好笑了。
於是第七次約會,就是結清總帳的時候了。我又帶她出去,開她的車,我設法載著她到處轉了三個小時,一毛錢都沒花在她身上。然後我把車開到她的公寓─小小的很漂亮,顯然是她對未來的投資,就像我在富蘭克林飯店的那個房間。我們進了她公寓,沒多久就置身於她的臥室了。
這回我不玩遊戲了。我脫掉她的洋裝,拿掉她的胸罩,把臉埋在她的胸部。我脫掉她的襯裙和吊襪帶,剝下她的長襪,扯掉她的小內褲,於是床上什麼都沒有,只有小琳達•詹姆森,我的夢中女郎。
這場仗我已經打贏了,但我還是下定決心要玩到底。我一手撫摸著她,從脖子開始,最後來到「應許之地」。她滿足地呻吟著,我想不是裝的。她火熱得就像被太陽晒傷似的。
「琳達,」我柔聲說,「我愛你。你願意嫁給我嗎?」
這讓她達到狂喜狀態。
從此刻開始,一切宛如天堂。我就像一隻公牛衝向鬥牛士般攻擊她,全神貫注於她天鵝絨般光滑的肌膚。她做愛帶著處女那種清純的渴盼,以及老道妓女的絕妙巧思。她的指甲在我背上戳得好深,她的雙腿緊得幾乎令我窒息。
整件事持續了好久。這是第一回合,狂野而無拘無束,而且非常美好。中間休息時,我們兩人枕在同一個枕頭上,低聲互訴甜蜜情話。比較慘的是我們兩個真的都累癱了。不過別誤會,其中樂趣依然不變。
然後就是第二回合了─這回比較有節制,但卻不可思議地更加熱情。在表面種種之下,這是一種非常奇怪的做愛。我們都在玩遊戲,我已經知道最終的結果,但她卻只知道一半。真是太滑稽了。
或許再哄她一陣子也值得。有一點我之前可能忘了講,她很行,非常行。我可以繼續跟她約會,繼續跟她上床一星期之類的。但這場遊戲我已經贏了,整個競技已經失去了刺激性。我決定做個了斷。
我們躺在床上。我一手放在她胸部,感覺真美好。
「琳達,」我說,「我. .跟你撒了謊。」
「你指的是什麼?」
「我知道你無所謂,」我說,「要不是我這麼了解你,大概也不敢冒險告訴你。但我現在了解你了,親愛的,我們之間不該有祕密才對。所以我一定要告訴你。」
現在她開始產生興趣了。
「琳達,」我說,「我不是有錢人。」
她設法不要有所反應,上帝保佑她。但我一手放在她胸部,感覺得到我講出那些話時,她的身子僵硬起來。我簡直替她覺得難過。
「我是裝的。」我說。「我遇到你,就立刻被你吸引了。但我們之間的鴻溝那麼大。你很有錢,我卻是個窮光蛋。我想不到自己能有機會跟你在一起。當然,那是因為之前我不了解你。現在我明白,你根本就不在乎錢。你愛我,我也愛你,其他的一點都不重要了,對不對?」
「對。」她的話聽起來沒什麼說服力。
「可是現在,」我說,「我得告訴你。你知道,我從沒想到事情會進展得這麼快。我的意思是,現在我們在一起,打算要結婚了。所以我要讓你知道,我之前. .沒有老實交代自己的狀況。我知道這對你來說沒有差別,但我想告訴你。」
於是,這場競賽就到此為止了。次日我打電話給她,沒人接。我去她住的那棟公寓,問了房東。她已經搬走了,全部打包搬空,沒有留下轉信地址。而且還欠了兩個月的房租沒付。
真是太可笑了。
但現在就沒這麼好笑了。眼前我獨自站在街頭,接近破產,前途一片茫然。這是夏天,又熱又無聊。我需要換個環境,去新的地方發展。我得找個近一點的城市,但不能在同一州;我得找個我熟悉的城市,又同時不會記得我的。太多城市記得我,而且這名單每隔幾個月就又會變長。
然後我想到了。大西洋城。三年前,有一位艾達•李斯特太太,年近四十但依然身材勻稱,依然饑渴,依然如狼似虎。她大方地補償了我兩個月的牛郎服務。她付所有的帳單,替我買了全套新衣服,而且還給了我將近五百元現金。
從她那兒偷走的珠寶,又讓我多了三千元。
大西洋城。
一個惹人厭的小城。是紐約時報廣場、康尼島遊樂場,外加邁阿密海灘三者的混合物。絕對不是全世界最刺激的地方。
但從費城搭火車到大西洋城,只要花一元之類的零錢,而且那裡是在新澤西州的另一端。這個度假小城充滿了漂泊不定的人物,是個不折不扣的灰色地帶。這是個理想的新去處。這回我一定得做得恰到好處。不再做徒勞的糾纏,不再贏得戰役卻輸掉整場戰爭,不再跟琳達•詹姆森這種胸部豐滿的小妞玩遊戲了。
我上了計程車,請司機載我到火車站。他沿著市場街往前疾馳之時,我心裡想著富蘭克林旅館裡的那幫僕役,不曉得他們什麼時候才會發現我溜掉了。
我搭的是慢車,但反正也坐不了多遠。中間經過新澤西州的哈登菲德和蛋港鎮,還有其他幾個我懶得記的城鎮。然後我們在大西洋城停下,乘客站起來準備下車。
太陽大得要命,天空見不到一絲雲。我很高興穿了泳褲來。脫掉西裝跳下水一定很棒。我向來喜歡游泳,而且在沙灘上可以充分展現我的體格。這是我的強項之一。
我出了火車站,才想到得找家飯店住下,但沒帶行李不能去投宿。啊,其實可以,但這樣不太好。沒有行李的人,就一定會被要求隨時付現,而我打算去住的地方,一天光房錢就要十五元,加上餐點費用就得二十元了。旅遊旺季的度假城,各種費用都貴。當然,每個城市都會有破爛旅館,一個髒髒的小房間收你一天兩元,而且什麼問題都不會問。但那不適合我。對我來說,要住就住頂級的,否則一開始就根本不必來這個城市了。
行李。我可以去當鋪挑個二手的硬紙板皮箱,裡頭裝幾件舊衣服和一、兩本電話簿。但這看起來可不體面。大飯店會瞧不起帶著廉價行李箱來登記入住的人。收拾房間的女服務生也不會太歡迎一個裝著電話簿的行李箱。
我沒有選擇了。
我慢吞吞地走回火車站。提領行李的櫃檯前有一排人,我也過去排隊。我仔細審視著那些待領的行李箱,想挑其中最好的。一點也不難,有兩個成套的手提箱,印著字母縮寫LKB的紋樣,就放在櫃檯的最上方。最頂級的貨色,幾乎是全新的。我喜歡它們的模樣。
我迅速看了周圍一圈。LKB先生大概去上廁所或什麼的;好像沒有人對他的行李感興趣,包括服務員在內。
我兩個箱子都拿了。
很簡單,沒有行李票,什麼都不必。我拿了兩件行李,丟給服務員一塊錢,然後大步離開。給這麼多小費,不會有人質疑你的。尤其是週薪四十元、每天要被大呼小叫的行李服務員。那個服務員連我取走的是哪件行李都不會記得,而等到LKB明白自己的行李被偷走之時,我老早就離開了。人們會不慌不忙去把二和二加在一起,但即使如此,加出來的大概也會是等於五。
我搭了計程車到薛爾本旅館。一個門房過來替我開門、提行李。一個跑腿的服務生接過行李,陪我走到櫃檯。我匆匆朝櫃檯職員一笑,說要最好的單人房。沒問題。他問我要住多久,我告訴他還不曉得─一星期,或是兩星期。
他聽了很高興。
我的房間在頂樓,那是個舒適的宮殿,大得住進六個成人都綽綽有餘。裝潢得很現代,地毯很厚。我好快樂。
我脫掉衣服,沖了個澡好去掉身上的火車臭味,然後四肢大張躺在雙人床上,滿腦子快樂的思緒。現在我是蘭尼•K•布雷克了。這是個好名字,跟大衛•蓋維蘭一樣好,也跟我自己的名字一樣好。
我爬起來,走到窗邊往外瞧。外頭有一條木板鋪成的步道,木板步道的另一邊是海灘,而海灘上有很多人。這一段海灘的人倒是不多,因為這是私人海灘─專門保留給薛爾本旅館的客人。蘭尼•K•布雷克不必跟一堆亂七八糟的人擠來擠去,他才不幹這種事。他什麼都要最好的。
海灘上有男人,海灘上有女人,海灘上有小孩。我決定也該是讓海灘上有我的時候了。天氣實在太熱,儘管有冷氣,但還是熱得不該坐在飯店裡。我需要游游泳,晒晒太陽。費城會把人的皮膚從古銅色轉成一種帶著灰黃的慘白。
我穿上泳褲,把西裝掛進衣櫥,隨身帶的東西放在梳妝台抽屜裡。LKB先生的兩個手提箱也塞進衣櫥,等稍後再打開來看看裡頭有什麼好東西。從手提箱的外表判斷,他的衣服一定很好,穿出去夠體面。希望他跟我尺碼相同。
我搭了海灘泳客專用的電梯下樓,從另一個讓人記不住面孔的服務生手裡接過一條毛巾。在木板步道底下,有一條薛爾本飯店專屬的小徑通到海灘,非常方便。我找到一個乾淨的地點,攤開我的毛巾,然後衝向水裡。
這是個游泳的好天氣。我先任海浪沖打一陣子後,開始使勁反擊,和海浪搏鬥。然後我放棄,仰躺在水中隨波逐流,不過還是努力保持清醒。我有個舅舅有回在紐約長島的瓊斯海灘仰躺著漂浮在水上,結果睡著了。後來海岸巡防隊在離岸十五哩的地方找到他。所以我不敢睡著。
過了一會兒,要保持清醒變得有點辛苦了。我於是出水上岸,像隻海象似的用雙手爬上海灘,或該說是用兩隻前腿。反正就是海象的前肢。我找到我的毛巾,趴在上頭。
然後幸福地睡去。
她的碰觸弄醒了我。不是她的聲音,雖然很後來我回想起睡夢中曾聽到她的聲音,大概就像是你記得睡夢中聽到過鬧鐘響,但始終沒爬起來關掉。
可是她的手碰醒了我。柔軟的雙手放在我後頸。指頭輪流敲出不太複雜的節奏。
我翻過身子來,睜開眼睛。
「你不該這樣睡覺的。」她說。「太陽太大了。你的背會嚴重晒傷的。」
我露出微笑。「謝了。」
「不必謝我。我本來就想叫醒你,不然我一個人好無聊。」
我望著她。身材非常好,穿著連身紅色泳裝。泳裝是溼的,像個老朋友似的緊擁著她。我望著她一路到髮根都沒變色的天生金髮。我望著她的嘴,紅紅的,溼潤的,看起來充滿饑渴。
然後,出於習慣,我去看她左手的無名指。有個戴過戒指的痕跡,但現在沒戴著。我很好奇她是來沙灘前就已經摘下戒指,還是看到我才摘下的。
「你先生呢?」
「離開了。」她說,雙眼嘲弄地看著我。「離開我身邊,不是離開這裡。我現在一個人。」
「他不在大西洋城嗎?」
她伸出一隻手指,劃過我的下巴底下。她有點長得太漂亮了,這讓我覺得困擾。當一個女人美得讓你盲目,你的工作就會受影響。你會被自己某部分身體結構牽著走。這樣可能會搞得一團糟。
「他在大西洋城,」她說。「但不在這裡。」
「這裡指的是哪裡?」
「海灘啊,」她說。「就是我們現在坐的地方。」
還有其他五十個人也在這裡。
「要不要去游泳?」
她扮了個鬼臉。「我游過了。」她說。「水好冷。我的泳帽又太緊,害我頭痛。」
「那就不要戴著游嘛。」
「我不喜歡。我討厭頭髮弄溼,尤其是在海水裡弄濕,之後要沖好久才能把鹽分沖掉,而且很傷髮質。我的頭髮很f i n e,我指的是很細,不是在誇耀自己的頭髮有多美。」
「你不必,」我說,「其他人一定早稱讚過你了。」
這句話果然引來一個微笑。稍有經驗你就能學會這套說話方式了,非學會不可。
「你嘴巴好甜,」她說,「太甜了。」
「你先生嘴巴甜嗎?」
「別提他了。」
「怎麼可能?他娶了世上最漂亮的美女啊。」
又一個微笑。
「怎麼樣?」
「他嘴巴不甜。他又老又肥又醜。而且很蠢。而且很噁心。」
缺點還真多。
「那你為什麼嫁給他?」
「他有錢哪。」她說。「非常有錢。非常非常非常有錢。」
我們忘了她先生。至少她是忘了;我沒忘,因為他是整個計畫中重要的一部分。那個又肥又醜又老,同時也很有錢的丈夫。漂亮的太太想要更多,但老丈夫卻沒法滿足她,簡直是標準公式了。
不同於一般標準公式的地方,都是些小誤差─只讓我覺得有點心煩而已。首先,她太年輕了。沒有年輕到不能嫁給一個糟老頭,因為任何年紀都可以嫁。但是年輕得不該去追男人。
她二十四歲─或是二十五或二十六或二十七。她嫁給一個糟老頭是完全合理的,有興趣另外找個人上床也是完全合理的。
但以她的年紀,憑她的長相,她不該是採取主動的人。她不必很貞潔,但套句老話,至少也該讓別人來追她。
再過幾年,等到年齡逐漸拖垮她高挺的胸部和透亮的皮膚,那麼她或許可以稍微開始採取主動。她可以追男人,也可以付錢。但在眼前這個階段,有太多男人不須任何鼓勵就會去追她,有太多男人願意跟她睡覺而不期待能收到酬勞。
當然了,我們還沒談到酬勞。我們甚至還沒談到一起睡覺。
我們只是一起游泳。
總之,我們下了水。她戴著泳帽,試圖挽救一頭細細的金髮不受可怕的鹽水侵蝕;我們兩個都被海浪打得手忙腳亂。然後,當然,她想學習如何游泳,而我想教她。
我伸出雙手,她身體橫漂在上頭,學習如何背朝上漂浮。她設法讓胸部倚在我一隻手臂上,兩隻大腿則橫過我另一隻手臂上。即使在冷水中,我都可以感覺到那種甜美的動物溫暖。
「就像這樣嗎?」
我告訴她完全正確。
「那現在我該做什麼?」
「兩隻手臂划動。」
她動的不只是手臂。她手舉過肩往下緩緩划水,胸部也隨之在我手臂上方晃動。她一雙長腿輕輕踢著水,大腿也因而碰觸著我的另外一隻手臂。
真搞不懂是誰在上課。
我們又繼續說笑。她告訴我她的名字是蒙娜,我告訴她我叫蘭尼。她除了是性感尤物之外,人也非常有趣。我不時還會設法忘記她是某個人的太太、是一張有潛力的飯票。我覺得我們只是兩個好人,在海灘上玩樂罷了。
然後我會想起她是誰,也想起我是誰,那個愉悅的幻影便消失無蹤。
「蘭尼─」
我們又回到沙灘上,我正在用一條有條紋的大毛巾幫她擦乾背部。
「我得回房了,蘭尼。我想他在等我。已經好一會兒了。」
我知道他指的是誰。
「我什麼時候能再見到你,蒙娜?」
「今天晚上。」
「你可以出來嗎?」
「當然可以。」
「在哪裡?幾點?」
她想了整整三秒鐘。「就在這裡,」她說,「午夜十二點。」
「夜裡沙灘不是會關閉嗎?」
她朝我微笑。「你是聰明人,」她說,「我相信你可以想辦法來到這裡。你不認為嗎?」
是沒錯。
「午夜十二點。」她說。「希望今天晚上有月亮。我喜歡有月亮的夜晚。」
她轉身離去。我望著她走遠─她走路很好看,再差一點就是淫蕩了,是一個女人極盡挑逗、卻不至於淪於放蕩的最大極限。我很好奇她花了多少時間才練成這種步態。或者她走路天生就是這樣。
太陽曬乾了我。我踩過熱沙,沿通道回到泳客入口。我把毛巾扔還給服務生,朝他微笑,然後搭電梯上頂樓,走向我的房間。之前我把房間鑰匙裝在我泳褲上有釦子的口袋裡。這會兒我掏出來,溼溼的,然後開了門。
我又沖了個澡,這回是為了沖掉鹹水。結果花的時間比預計的多,因為飯店裡有個很可愛的設計,你可以隨自己心情,選擇沖海水澡或淡水澡。我第一次搞錯了,沖得很舒服,但結果卻只是弄得身上更鹹。然後我搞清楚了設計,再用淡水沖了一次。
等到沖完澡,已經是晚餐時間了。我不太想穿那套搭火車的衣服出門,於是決定去看看LKB先生貢獻了什麼衣服給我。要是走運的話,我穿他的衣服可能會合身。更走運的話,說不定他手提箱裡還會裝點現金。信不信由你,有些人就會這樣。
兩個箱子都上鎖了。不過手提箱的鎖就像汽車後車廂的鎖,全都是一樣的。我找了把可以開那個小手提箱的鑰匙,打了開來。
不管他是誰,跟我的尺碼都不合。他的長褲太短,腰部和臀部又太大。他的內褲我穿嫌小。不過他的腳,上帝保佑他,大小倒是跟我的一樣。那個小手提箱裡有兩雙他的鞋子,我穿全都合腳。另外還有十雙襪子,我也不必試穿了。如果鞋子合腳,襪子就一定合腳。除非這傢伙有一雙很奇怪的腳。
小手提箱解決了。我把他的垃圾放進抽屜裡,箱子塞回衣櫃。然後我拿了那個大手提箱,放在床上,用鑰匙打開。
我沒檢查就把西裝外套掛在衣櫃裡。我很確定反正不會合身,也不想穿這件西裝外套去冒著碰到正主兒的危險。不管正主兒是誰,鞋子和襪子他可能不會注意到,但西裝可能就會引起他的注意了。
檢查他的襯衫時,我又交上了好運。我們的體型當然不同,但他的手臂長度跟我一樣,頸圍也一樣。他的襯衫我穿了正合身,而且他有一大堆襯衫,我全放進了抽屜裡。
另外還有尋常的垃圾─領帶夾、袖釦、襯衫飾釦、各式各樣的零星雜物。我一一檢查過,然後全都放在一邊。他的衣服是紐約做的,我很好奇他是不是紐約人,或者他只是去那邊採購衣服而已。
然後我看到那個盒子。
一開始我想到錢。那是個小小的木盒,柚木或桃花心木做的,形狀和大小就跟一元紙鈔差不多。我深吸了口氣,祈禱裡頭裝著一疊百元大鈔。或許那個王八蛋是個醫師,收了錢沒存進銀行,想逃稅什麼的。或許是其他一百種不同的東西。
那個木盒很難對付。上了鎖,我的鑰匙沒一把插得進去。過了一會兒,我放棄開鎖,把它放在梳妝台上。盒蓋另一邊是鉸鏈。我有一把小銼刀剛好可以對付。
我開始開盒子,然後停下,找了根香菸點燃了。我跟自己玩了個小遊戲。這盒子是個禮物,我必須想出這禮物是什麼。錢?菸斗的菸絲?肥料?
什麼都有可能。
我拿開盒蓋,最上方是一張纖維紙,我立刻揭開。
那張紙底下,除了白色粉末,什麼都沒有。
我的希望完全破滅。沒有什麼比一個封住的盒子要更吸引人了。之前我幻想著裡面的東西可以讓我發財,結果LKB先生的盒子根本就是個大號空包彈。竟然就只是一堆粉末!
或許粉末底下還有別的。我正準備要把粉末吹開,腦袋深處猛地靈光一閃,讓我改變了心意。
我瞪著那些粉末。
它們也回瞪著我。
我鎮定著抽完香菸,把菸蒂完全按熄在飯店很貼心準備的菸灰缸裡。然後我注意力又回到那個盒子。我伸出一根手指到唇邊舔溼,然後小心翼翼沾了一點粉末。
我舔了手指。
太令人驚訝了。我迅速眨眨眼,好幾次,然後又舔舔手指,再去沾了點粉末。
再舔一次。
味道絕對沒錯,現在我認得出,再過多少年我也認得出。如果你在一個行業做過,即使很短暫,你也會學到些基本的東西。首先,你會了解產品。無論你在這個行業是多麼不相干的小人物,也無論你在這一行待的時間多麼短暫,你總會了解產品的。我曾在那一行混過兩個月,是個很小的小角色,但我知道梳妝台上擺的是什麼。
落在我手裡的,是大約六十立方吋的純海洛因。
有好幾分鐘,我光是站在那兒覺得好荒謬。我在火車站順手牽羊的不光是一堆衣服,而是撞上了一大筆財富。這些海洛因值多少錢?我連猜都沒法猜。十萬,二十五萬,或許更多,也或許更少。我毫無概念,也根本不願意去想。
我不能留著,也不能賣掉,而且無法歸還。萬一被KLB先生發現這玩意兒落在我手上,他鐵定會殺了我,就像男人鐵定喜歡玩處女一樣。如果政府單位發現我持有這些海洛因,他們會把我關進大牢,再把鑰匙丟到中國海的中央。
我可以扔了。但是你試過扔掉十萬元,或二十五萬元嗎?
我把蓋子蓋回去,努力想著該怎麼處理這個盒子。我不能藏起來。身上會帶著大量海洛因的人,可不會是業餘玩票的。只要他們搜索一個房間,就一定有辦法找到他們的目標。如果LKB和他的手下發現東西在我手裡,他們一定會搜出房裡的海洛因。但我必須留著這玩意兒,這可能是我的王牌,萬一我被他們抓到,這是唯一能救我一命的東西。我可以利用這個盒子跟他們談條件。
不過眼前我得先找個暫時的藏匿處。我放棄了一般的選擇,因為真正的行家通常頭一個就會找那些地方:馬桶水箱、床底下、外側窗台。我把盒子塞在梳妝台底下的地板上,先試著忘掉它。
我匆忙穿上衣服,離開飯店。我要找的店離木板步道有兩個長街區,就在大西洋大道上接近田納西大道處。我進去買了一個不錯的公事包,花了二十元和一點零錢。這是個很好的包─沒想到離紐約的名店街麥迪遜大道這麼遠,還能買到這麼好的公事包。
我提著公事包回旅館,在大廳的報攤買了兩份費城的報紙,然後回我房間。那個鉸鏈被銼開的小盒子還塞在梳妝台下原來的地方。我拿了出來,先用一張報紙緊緊包起來,以防盒子鬆開,再放進公事包。然後我揉縐報紙塞進包裡,免得盒子在裡面滑動亂響。我把報紙全用光了,闔上公事包,鎖起來。我心裡提醒自己要丟掉鑰匙。反正如果必要時,我還是可以把鎖撬開。我不想把鑰匙留在身上。
我拿起那個公事包幾次,掂掂重量。不會太重也不會太輕。裡頭有可能裝任何東西,一般人絕對猜不到。
我把它拿到大廳,來到接待櫃檯。我拿起公事包放在櫃檯上,那位職員親切地等著我。
「不曉得你能不能幫我個忙。」我說。「我來這裡開會,收到了一個展示品。除了我之外,對其他人都沒價值;但說不定有人不曉得裡面是什麼,就順手摸走了。如果搞丟的話,公司會把我罵死的。可不可以麻煩你幫我放進保險庫呢?」
可以,他照辦了。他正要寫張單子給我,但我搖搖頭。
「我一定會搞丟單子。」我告訴他。「交給你我很放心。走前我會來拿的。」
我給了他一元後離開,把那一包海洛因留給他。
這個旅館大廳冷氣十足,地毯很厚,是那種你一踩下去就可能整個人沉沒消失的。大廳裡的跑腿服務生來去安靜且迅速有效率,電梯升降或停下都同樣安靜無聲,漂亮的電梯小姐在上班時間絕對不嚼口香糖。天花板很高,一盞盞吊燈垂下華麗的裝飾。經理講話的音調很低,口氣帶著歉意。但這不能改變他該講的話。他要的東西,就跟從新澤西州哈肯薩克城到香港每一家破爛旅館要的一樣。他要錢。「真不願意打擾您,蓋維蘭先生,」他說,「但本飯店規定每兩週必須結帳一次。而您已經住進來三個多星期了─」 他沒把話講完,微笑著朝我攤開雙手,表示他不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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