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吐了口痰,呼出肺裡面殘留的煙,用手指把即將燃盡的菸蒂彈到水裡。他感到皮膚上一陣灼痛,於是回過神來。又回到這痛苦的塵世之時,他心裡是多麼想知道自己為什麼會在這裡,面對著大海,準備開始一次殊難預料的過往之旅。這時候他開始相信,從這一刻起生出的疑問,多數將不會有答案;然而活了這麼久以來,也曾有過類似的事情,同樣纏繞著許多疑問,以至令他終究接受了一個可悲的事實,那就是必須甘心於調查多過確信、失去多於獲得的生活;回想到這些,他感到平靜了些。也許就是由於這個原因,他已經不再當警察了,他相信的事情也越來越少,他這麼想著,又往嘴唇間送了根菸。
從小海灣吹來的宜人微風,是炎熱夏季中的一種恩賜,但馬里奧•康得選擇這一小段有古老木麻黃樹遮蔭的防波堤,其緣由與陽光和酷暑毫不相干。他坐在堤壩上,雙腳垂向礁石,很享受這種忙裡偷閒的感覺,並且,想著能在這個美妙的地方度過餘生,只需要思考、回憶和看海,如此地安寧,他感到很開心。而且,如果有什麼好的點子,他甚至可以開始寫作,因為在他的理想世界中,康得早已將這片帶著腥味和喧囂聲的大海,當作他心靈和他頑固的記憶中那些幻影的最佳背景了。在那些幻影當中,有一個美好的場景,如同頑強的遇難者般倖存了下來:他住在一間面朝大海的木屋裡,上午寫作,下午釣魚、游泳,到了晚上就跟一個溫柔且楚楚動人的女人做愛;這個女人剛洗過澡,頭髮濕漉漉的,身上的香皂味中透著那抹被陽光曬成金色的肌膚本身的香氣。儘管早在很多年以前,現實就以其特有的猛烈和殘酷吞噬了這個夢想,但康得還是沒能明白自己何以對那個景象依然無法忘懷。它原本生動逼真,清晰得如同照片一般,但如今已經變成平庸的印象派畫作,籠罩著迷濛的光線和反光,讓他難以辨認。
所以,他不再被這天下午他選擇那條路的原因所困擾:他只知道,他的頭腦和身體都向自己發出不得延誤的命令,要他回到那個在記憶中擱淺的柯希瑪爾(Cojimar)小海灣。其實一切正是始於這個地方:一九六○年,在同一片大海之前,同一排木麻黃樹之下,在四周永不消散的腥味之中,比現在年輕四十歲的他認識了歐尼斯特•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就像記不清生活中那麼多美好的事情一樣,康得也已經忘記了那次偶遇的確切日子;他無法確定當時自己是五歲呢還是已經過了六歲的生日,不過那時候爺爺魯菲諾•康得(Rufino Conde)已經老愛帶著他去各種地方了:鬥雞場、碼頭酒吧、多米諾骨牌桌和球場等等。那些地方讓人覺得親切,卻幾乎都是非法的,正是在那裡,康得學到了身為男人應該懂得的很多最重要的事情。在那個轉瞬間就要讓他終生難忘的下午,他們參加了瓜納巴科阿區(Guanabacoa)舉辦的鬥雞比賽,爺爺一如既往地贏了,決定獎勵他,帶他去見識一下離哈瓦那說遠不遠、說近不近的柯希瑪爾小鎮,讓他到那裡去吃一種爺爺堅持認為是全古巴最好的霜淇淋;霜淇淋是中國人凱西米洛•鐘(Casimiro Chon)在老舊的木頭機器裡面做的,上面總有本國出產的新鮮水果。
康得依然相信,他還記得曼蜜果(mamey)霜淇淋綿滑的口感,記得自己看到有人開著一艘漂亮的棕色木質遊艇時的興奮勁;兩根巨大的釣魚竿從遊艇伸向天空,讓它看上去像是一隻漂浮在水面的昆蟲。如果記憶沒有出錯的話,康得的目光一直追隨著那艘遊艇,看著它慢慢靠岸,繞開一隊行將散架的小漁船,然後停泊在碼頭旁。就在那時,一個膚色發紅、光著上身的男人從遊艇跳向混凝土碼頭,等著接住另一個戴著髒兮兮白帽子的男人從船上扔給他的繩子。紅皮膚男人拽著繩子的一頭,把遊艇向一根柱子拉近,然後將繩子在上面牢牢地打了個結。爺爺魯菲諾當時可能跟他說了些什麼,但康得的目光和記憶都停留在另外一個男人身上--那人戴著帽子,架了一副綠色圓形玻璃鏡片的眼鏡,還留著十分搶眼的濃密花白大鬍子。小男孩一直看著他從那艘耀眼的遊艇上跳下來,跟在碼頭上等他的紅皮膚男人說話。康得後來始終相信,他看到了那兩個男人是如何握著彼此的手,一直握著,他記不清他們講了多長時間的話,可能是一分鐘,或者整整一小時,但手始終握著,直到那個大鬍子老人擁抱了對方一下,然後沿著碼頭,頭也不回地向岸邊走去。這個邋裡邋遢的大鬍子有點像聖誕老人,他的手和腳都很大,走路的樣子很自信,但又散發著莫名的哀傷。又或者這僅僅是一種難以言喻的、奇妙的預感,預示著那些隱藏在這個少年根本無法想像的未來中的鄉愁。
那個花白鬍子的男人登上水泥臺階,走到街邊,這時他的身形變得高大起來,康得看到他把帽子夾到腋下。他從襯衫口袋裡拿出一把塑膠梳子開始梳頭髮,把頭髮一遍又一遍地往後梳,好像非得梳那麼多遍不可。有那麼一刻,那人離康得和爺爺非常近,小男孩都聞到了他身上的味道:一種汗水和大海、汽油和魚腥味混雜在一起的味道,一種熾熱的、有害健康的臭味。
「越來越糟了。」爺爺小聲說了一句,而康得一直不知道他指的是那個人呢,還是在說天氣的狀況,因為在他回憶中的那個十字路口,記憶和事實、那人的離開和遠處傳來的一記響雷聲,都開始混淆在一起;因而每當康得回想與海明威僅有的一次相遇,總是把它切斷在那一刻。
「他就是海明威,那個美國作家。」等他走過去之後,爺爺加上了一句。「他也喜歡鬥雞呢,知道嗎?……」
康得相信自己記得——或者至少樂於這麼想像——當他聽到爺爺這句話的同時,正看到作家坐進一輛閃亮的黑色克萊斯勒,車子就停在街對面,他依然戴著那副綠色玻璃鏡片的眼鏡,在車窗裡做了一個道別的手勢,剛好就衝著康得和爺爺所在的方向,儘管可能向著更遠的地方,向著遊艇和他剛擁抱過的紅皮膚男人所在的海灣;說不定還要遠一些,向著那座高大古老的、對抗著幾個世紀歲月流逝腳步的西班牙瞭望塔;也可能甚至還要遠很多,向著海灣中遙遠的、永不停歇的流水;這個渾身散發著大海、魚腥和汗臭味的男人還不知道,他將再也不會在這裡航行……但是小男孩已經在空中截住了這個道別,就在汽車發動之前,他揮手並回應了他。
「再見,海明威。」他喊道,同時也看到那人微笑作答。
多年以後,當抑制不住寫作的衝動、並開始選擇其文學偶像時,馬里奧•康得才明白,那是海明威最後一次在這片海域航行,這是世界上少數讓他喜歡的地方之一;他也明白了,作家不可能是在跟他——停在柯希瑪爾海岸邊的一隻小小蟲子——道別,那一刻,他只是在跟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些東西說再見。
如果瑪麗小姐那個星期三的晚上在家,他們可能會跟以往的星期三晚上一樣,請一些客人來吃晚飯,他或許就不能喝那麼多酒了。
為了處理在凱徹姆(ketchum)購地的事宜,太太臨時去了美國,留下他獨自一人。至少有幾天的時間,他願意用來享受一下由孤獨帶來的陌生與辛酸的感覺。從前,這種感覺經常讓他思如泉湧,如今,它卻讓他感覺到自己的遲暮。為了消除這種遲暮的感覺,他每天日出即起,而後就像在創作的盛年時期一樣,站在打字機前,以每天寫三百多個單詞的速度,認真勤奮地寫作。
那個星期三,一九五八年十月二日的上午,他寫了三百七十個單詞。中午他游了泳,沒有計算距離,以免為現在能達到的這個可笑的數字感到羞恥,就在三、四年前,他還能每天游上一英里,現在可是差遠了。吃過午飯之後,他吩咐司機送他到柯希瑪爾,他要跟他的老朋友——「皮拉爾」(Pilar)號遊艇的船長魯佩爾托(Ruperto)聊聊天,還要告訴他自己下個週末想乘遊艇去海灣,找一些好魚,順便讓累壞了的大腦休息一下。
晚飯時他非常餓,吃了兩盤撒了香甜美味的白色洋蔥圈的劍魚排,還吃了一大盤只用檸檬汁和西班牙橄欖油調味的蔬菜;九點鐘的時候,他吩咐勞爾收拾餐桌,關上窗戶,做完這些事之後就回家。不過,在回家之前,要幫他拿一瓶上星期別人贈送的奇揚第酒過來。
離開餐桌的時候,他發現門口有動靜,接著看到卡利斯托(Calixto)黑色的腦袋探了進來。卡利斯托歲數比他大,還在監獄裡呆過十五年,可他的頭上依然一根白髮都沒有,這始終讓海明威驚歎不已。
「我能進來嗎,歐尼斯特?」那人問道,海明威招手示意他進來。卡利斯托走近幾步,看著他問:「你今天感覺怎麼樣?」
「還好吧,我覺得還好。」他用手指指桌上喝剩的空酒瓶。
「那就好。」
卡利斯托是莊園裡的雇工,他無處不在,因為他幹各種各樣的活:跟花匠一起做事,也會在司機休假的時候頂替一下;還跟木工一起幹活,或是負責粉刷家裡的牆壁。不過在那幾天,應瑪麗小姐的要求——跟大家一樣,他這麼稱呼海明威的太太,最先這麼喊她的人便是海明威──,為了不讓海明威晚上獨自一人呆在偌大一個莊園裡,他充當了莊園的夜間警衛。這麼做不擺明了他們把海明威當成老人來看待,還他媽的能是什麼呢?他和卡利斯托三十年前就認識了,那時候卡利斯托走私酒到西礁島(Key West),喬•拉塞爾(Joe Rusell)會跟他買那些酒。他們在「邋遢喬酒吧」(Sloppy Joe)和海明威在西礁島的家中一起喝了好多次酒。
「我要喝咖啡了。給你來一杯嗎?」卡利斯托一邊走向廚房一邊問他。
「不了,今天不要。我要繼續喝酒。」
「別喝太多啊,歐尼斯特。」卡利斯托在廚房裡說。
「我不會喝太多的。去你的忠告!你這個改過自新的酒鬼……」
卡利斯托回到客廳裡面,嘴上咬著一根點著的菸。他笑著對他的雇主說:
「在西礁島的那段好時光裡,我總是把你放倒。喝蘭姆酒也好,喝伏特加也好。你已經忘記了嗎?」
「沒有人記得那些了。我更加不記得。」
「你就只有杜松子酒喝得過我。不過那個酒是娘娘腔喝的。」
「沒錯,你以前喝多了撒尿的時候就這麼說……」
「好啦,我走了。我帶一杯咖啡走。」他說。「我來巡邏嗎?」
「不用了,還是我來比較好。」
「那就待會見?」
「好的,我們一會見。」
要是瑪麗小姐在家的話,吃過晚飯聊過天之後,他會看上幾頁書——也許是新版的《肝臟與肝臟疾病》(The Liver and its Illnesses),那是一個叫H.P.希姆斯沃斯的人寫的,書裡面很殘忍地分析了他肝臟的毛病及其令人洩氣的後果——,同時喝著允許他喝的一點酒,通常都是晚飯時喝剩的。喝完酒、看了一會兒書之後,他便不會在那留太久:很快地跟大家道晚安。大家都知道,他現在養成了十一點左右就睡覺的習慣,不管會不會在莊園裡巡視一圈……這麼多刻板的安排、重複的事情、必須養成的習慣、可預見的行事,在他看來,都是過早衰老最確鑿無疑的標誌,因此他以一種對文學的責任感來自欺,從而讓自己覺得快樂,而這種責任感,自他早年在巴黎的時候起就已經沒有了。那時候他既不知道誰在編輯他的書,也不瞭解誰在讀他的書,他跟每一個單詞較勁,彷彿要以此來度過一輩子似的。
「給您酒,老爹。」
「謝謝你,孩子。」
安樂椅旁邊有個小吧台,勞爾把開好的酒和乾淨的、帶花紋的玻璃杯在上面擺好。勞爾的忠誠跟卡利斯托的一樣,很絕對,但那裡面多了一點類似狗對主人忠誠的成分,從而顯得更為平靜和隱蔽。他是所有雇工中做得最久的一個,海明威最喜歡他;也只有他,在喊海明威「老爹」的時候,真的把他當成了自己的父親,因為在很多方面他的確就是。
「老爹,您確定又想自己一個人待著嗎?」
「是的,勞爾,不用擔心。那些貓都吃東西了嗎?」
「吃了,多洛莉絲(Dolores)餵了牠們魚,我也餵過狗了。只有『黑狗』不想吃東西,牠好像有點煩躁。剛才還對著後面那裡叫。我去游泳池那邊,沒看見什麼人。」
「我來餵牠一點。我餵牠總是吃的。」
「那倒是,老爹。」
勞爾•維亞羅伊(Raúl Villarroy)拿起酒瓶,往杯子裡倒了半杯酒。之前海明威教過他,要把瓶塞打開擱幾分鐘再倒酒,好讓酒呼吸和沉澱一下。
「今天誰巡邏?」
「我巡邏。我已經跟卡利斯托說過了。」
「您真的想要我回家,您一個人待著嗎?」
「是的,勞爾,沒事。有需要我會打電話給你的。」
「您要記得給我打電話。不過等下我還是四處看一遍吧!」
「你跟瑪麗小姐一個樣……放心回去吧,我不是個沒用的老頭。」
「我知道,老爹。好吧,您睡好。明早六點我過來做早飯。」
「多洛莉絲呢?她怎麼不做?一直都是她做的。」
「瑪麗小姐不在的話,我得在這裡。」
「好吧,勞爾,隨便你好了。晚安。」
「晚安,老爹。酒好喝嗎?」
「好極了。」
「那就好。我走了。晚安,老爹。」
「晚安,孩子。」
那瓶奇揚第酒的味道確實好極了。
他喝完杯裡的酒,又倒了一些。紅色的酒撞擊杯壁的聲音讓他想到點什麼,卻又記不起來,儘管是跟他的某次冒險有關。到底是什麼呢?他問自己,同時發現自己正面對著一個可怕的事實,一個他知道、但儘量不去想的事實:如果既不能冒險,又無法回憶,你還要寫什麼呢,老兄?
他的傳記作者和那些評論者始終堅持強調他喜歡危險、戰爭、極端惡劣的環境,總之就是喜歡冒險。他們當中的一些人認為他是從行動者變為作家,另外一些則認為他是個小丑,整天忙著尋找充滿異域情調的或是危險的環境,為的是能給自己寫出的東西增加共鳴。但是,讚揚也好,批評也好,他們所有人都神化了他的生平;他一生的足跡遍佈半個地球,這一點他們也全都承認。照例,真實情況總是更為複雜和可怕一點。如果沒有經歷那麼多,我就不會成為作家了,他想道。他對著燈光觀察酒,沒有去喝它。他知道自己的想像力總是既貧乏又不可靠,而只有講述他在生活中的所見所聞,他才能寫出那些反映真實的書,他想要自己的作品能具備這種真實。
他的確明白這一點:他必須先去經歷生活,才能完成文學創作;為了能夠寫作,他必須戰鬥、殺戮、捕魚、生活。
「不,他媽的,我並不是創造了生活。」他大聲地說。太安靜了,他不喜歡自己這樣的聲音。接著他喝完了杯裡的酒。
他把酒瓶夾在胳膊底下,手裡拿著杯子,走到客廳的窗戶邊,朝花園看了看,又朝著黑夜看了看。肯定有什麼東西在,在看不到的地方,在不顯眼的地方,有某種能給他生命最後的歲月注入一點魔力的東西。生活不能只剩下對禁忌和藥物、對遺忘和疲累、對病痛和刻板的恐懼。否則的話,生活就打敗了他,毫不留情地擊潰了他;正是他,曾經宣稱過,一個人可以被毀滅,但絕不能被打敗。完全是廢話:詭辯和謊言罷了,他心裡想,又倒上了一杯酒。他需要喝酒。那看來將會是糟糕的一晚。
但兩年之後他最終才明白,如果瑪麗小姐在家,那個星期三的晚上也許就不會成為他生命最後階段的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