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係我國論述國際私法構造論,以建立「連結因素」為中心理論體系
之第一本專書,告別二十世紀之新世紀,期待自「註釋國際私法學」到
「理論國際私法學」之轉變,以掌握二十一世紀當代國際私法學之蘊
涵,本書有十四章六十萬字,第一章「導論」說明我國三部衝突法之解
剖與結構,並歸納國際私法選法十一大原則,為本書探討之範圍,對象
與內涵;第二章「國際私法規則之基本問題」探究規則之一般問題、種
類、法規結構與歷史觀察;第三章「連結因素之一般問題」提出連結因
素之概念類型化、形骸化(規避法律),當事人平等,時間因素與立法
政策;第四章「行為地法原則(場所支配行為原則)」;第五章「當事
人意思自主原則」;與第六章「物之所在地法原則」;第七章「國籍國
法原則」;第八章「住所地法原則」,一一說明其歷史聲勢變遷,理論
依據基礎、實際適用因難,各國實定法與國際公約之趨勢同化,及我國
法制之表現;第九章「設籍(戶籍)地區法原則」介紹我國《兩岸關係
條例》創設新連結因素。第十章「慣居地法原則」、第十一章「法庭地
法原則」、第十二章「最重要牽連關係原則」、第十三章「網址(地)
法原則與Internet國際私法」均是我國第一次介紹之國際私法選法原則
或筆者第一次寫入我國立法之重要原則;第十四章「連結因素與準據法
之最新發展」總結與歸納國際私法選法之「再類型化」、「分割問
題」、「自簡單自複雜」、「自單值向多值」、「自封閉向開放」、
「自硬性到彈性」、調整問題、自體法(proper law)與國際私法規則
之等級化趨勢,期待國際私法將案件「定性」為何類(指定原因」,經
由立法者預設「連結因素」以選擇應適用「準據法」,連結因素為選法
規則之基礎、橋樑與媒介,本書即以此為中心建立國際私法之理論體
系。書末有二附錄,一為司法院《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修正草案(第二
稿)》,二為海牙國際私法會議一九九九年《民商事管轄權及外國判決
公約》,可供參考。
作者簡介:
賴來焜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法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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