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經濟之開發,始於日據時期,初則發展農業,自1931年起繼而推行工業化。距今約四十年前,業已從事現代所謂落後地區經濟開發,其所循之途徑與所採之方式,在彼時東南亞地區堪為首創,即今日猶足為未開發地區借鏡。著者爰繼《日據時代臺灣之財政》(中國農村復興委員會叢書第一號)後,續作工業推展史實之研究。本書脫稿後,業歷三十年之久,臺灣經濟在此期間內已有極大變化,但細繹光復前所擬各項開發臺灣計畫,除有關戰時管制部分外,與我數十年來經濟上成就,頗多吻合之處。足徵識者所見,大體略同,惟吾人於朝野努力下,幸能一一見諸實現焉!
購物須知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退換貨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