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富爭議的盛世皇帝,兩岸共推的雍正研究權威
要懂雍正帝,唯有馮爾康
謀父?逼母?弒兄屠弟?誅忠?
篡位暴君,或明君改革家?
做人難,做皇帝更難 ── 雍正帝
從登基到駕崩,雍正帝的傳聞之多,在清代皇帝中排名「第一」。
華人世界最具權威、公信力的雍正研究專家 ── 馮爾康,
從大量過去不曾曝光的史料中,
抽絲剝繭、全面還原這位謎樣的歷史人物的真實面貎,
概括而又有一定深度地揭示雍正帝的功業與為人,
從多方角度呈現這位深知「為君難」的盛世皇帝
關於雍正帝
作者簡介:
馮爾康,1934年生,江蘇儀徵人,1959年開始執教於南開大學,2002年退休。現兼任南開大學中國社會史研究中心學術委員會主任、安徽大學徽學研究中心學術委員、中國人民大學清史研究中心學術委員。著有《雍正傳》、《清史史料學》、《清代人物傳記史料研究》、《中國社會史概論》、《中國古代的宗族與祠堂》、《18世紀以來中國家族的現代轉向》、《顧真齋文叢》,主編並主撰《中國社會結構的演變》等書。
章節試閱
第六章 雍正帝的歷史地位
雍正帝在位期間所做的事情,不再多做介紹,本節關注的是他的歷史評價問題。他所開創的政治、經濟革新,繼續進行了嗎?抑或是曇花一現?蓋棺論定,他是一個怎樣的歷史人物?他生活在中國歷史上的最後一個君主專制王朝(人們通常所說的「封建」王朝),又不是開國之君,似乎歷史並沒有給他提供更多的活動空間。然而,由於他變革「數百年頹風」,所以,我們需要從他所處的時代和歷史長河兩方面加以考察。在人品方面,雍正帝打從繼位起,就被咒罵,時至今日已近三百年了。人們為什麼如此不依不饒?我們亦有探究的必要。本書篇幅有限,不可能對這些龐大、複雜而極具爭議的歷史問題進行深入的剖析,僅能作出提綱式的解說。
一、從乾隆初政看雍正朝政事的不可改易
乾隆帝(弘曆)繼位初年,改變了雍正朝的一些政策和雍正帝的革新制度,在社會上掀起一股不大不小的翻案風。其主要表現是:社會政策方面停止報祥瑞和路不拾遺的獎勵;農商方面罷開墾,裁撤直隸營田水利衙門;對某些欽案局部平反,如允禩、允禟的子孫恢復宗室身分。對於改土歸流,乾隆帝在骨子裡是反對的,故云「……奏開墾,改土歸流,改隸州縣,所云揆之人事則悅耳,論之陰陽則傷化」。可是,雍正末年改土歸流地區發生暴動,皇子弘曆(後來的乾隆帝)被指定為平叛的負責人之一,因而,此時他不得不將軍事行動進行下去,直到平叛結束為止。對耗羨歸公及與之緊密關聯的養廉銀制度他也持保留態度。他表示,是減少還是取消耗羨之事,需要從容考慮。直到乾隆七年(一七四二),殿試策論以此為題,令貢士出謀獻策。而朝臣們認為,耗羨歸公是善政,可以行之久遠,不能輕易改變。乾隆帝這時也認識到,那是不得不行的制度,決心堅持。雍正朝的軍機處,乾隆帝繼位即予取消,及至乾隆二年(一七三七)十一月諒陰期滿,取消佐理政務的總理事務王大臣,才恢復軍機處。可見改土歸流、耗羨歸公、軍機處三項制度,是乾隆帝經過猶豫,甚至廢棄之後,才堅持下來的。
雍正帝創立的攤丁入畝、秘密立儲、養廉銀等制度,完善的密摺制、引見制,乾隆帝繼位即堅持實行。乾隆初政的翻案風,糾正了雍正朝打擊皇族中的政敵、處置各種欽案過嚴的行為,起到了穩定社會的作用。乾隆帝開始就實行及猶豫後繼承的前朝制度,使得雍正、乾隆兩朝制度具有連貫性,說明乾隆朝制度對雍正朝制度的繼承性。雍正帝創立的各項制度,儘管在乾隆初政期間,有的有所周折,最終大多堅持執行,一以貫之,終有清一代而未改易。這表明,雍正帝的更新並非曇花一現,而能行之久遠;在傳統社會中,是適合世情的、不可改易的制度。
乾隆帝對雍正帝事業的繼承與更易,在於政治理想。雍正帝的理想政治是實現中庸之道,故令臣工編輯《執中成憲》一書(乾隆初年問世)。他說:「朕觀堯舜授受心法,惟有一中治世之道,必事事合乎時中,斯為至善。而歷代史冊所載,帝王之舉動言論,每於中道之權衡未能悉協者,大抵由於時勢之所值不同,而政治訓詞亦因之而有偏向,後之論者遂不能無疑議於其間。朕意欲將經史所載歷代帝王之嘉言懿行合於大中至正之道者,採錄編輯,纂為一書,以紹執中建極之心,傳為萬世子孫之法鑒。」他發現前代帝王訓詞有偏向,在於所處的時事不同。故而,他強調「時中」,行適合於時之政。儘管他不承認自己為政嚴苛,但也知道寬嚴不協調,認為自己沒有福氣實現中庸之政。他的暴亡,留下了終身遺憾。他所講的中庸內涵,關涉政策的寬與嚴兩方面。他實行的是嚴猛政治,他要創造能夠實行寬鬆政治的條件。寬與嚴,是行政的總綱領。乾隆帝總結父祖及自己三朝經驗,認為祖父康熙帝實行的是寬仁政治,但晚年出現政事廢弛的狀況;父親雍正帝過嚴;因而,他就要實行「寬嚴相濟」的方針,以求達到中庸境界。從寬、嚴對立,到寬嚴相濟,在於時勢,也在於君主對時勢的認知,康、雍、乾三世,總結治理經驗,代代相承,才創造了那個時代所能有的治世。
雍正帝的革新,由乾隆帝繼承之後,成為清朝的政治遺產,流傳後世。實際上,它也變成皇家的、社會的精神財富。嘉慶、道光年間,君臣、士人都感到社會問題嚴重,朝政難於為繼,希望更新變法,於是就想到雍正帝和當日的朝政,於是閱讀那時的著述,大加頌揚,從那裡汲取精神營養。嘉慶帝對祖父的政治作出的概括是:「整綱飭紀,立政明倫。」他將改革作為雍正一朝的政治總綱予以稱道。學者章學誠在《上韓城相公書》中,鑒於嘉慶朝有待革新,希望以雍正朝的嚴猛政治和勵精圖治為榜樣,改善朝政,故云:「康熙末年積弊,非憲皇帝不能廓清至治。」道光帝頗有向其曾祖父雍正帝學習的願望,閱讀《清世宗實錄》,要求督撫州縣把雍正帝關於「為政之道,以愛民為本」的上諭恭錄懸於大堂,作為行政準則。他試圖象雍正帝實行耗羨歸公的政策那樣,限制地方官濫徵附加稅,但是沒有成功。同治、光緒之際,原任御史吳可讀為同治帝爭立繼嗣,上疏推崇雍正帝的儲位改革,謂其「詒謀之善,超亙古而訓來茲」,請求兩宮太后採納他的意見。雍正朝以後的清朝人,一想到朝政的振興,往往就追憶雍正帝的改革,心向神往,希望有所借鑒,將雍正朝的革新精神作為當代更新的一種動力。
二、從歷史長河看雍正帝改革的意義
1. 雍正帝整飭弊端的革新綱領精神
雍正帝的施政宗旨,見於他在雍正五年(一七二七)十二月初五日諭旨中所宣布的,「朕勵精圖治,整飭弊端」;同年正月十七日諭旨說的「振數百年頹風」;同年二月初三日針對科舉積弊說的,「將唐宋元明積染之習,果能盡行洗滌,則天下永享太平」。他的革新物件雖是現行弊端,但卻是數百年歷史遺留下來的,是以難度巨大而意義深遠。他在位的短短十三年間,完成了幾件在中國歷史上都堪稱重大的事情(重大制度)的改革和創新,即創立耗羨歸公和養廉銀制度、攤丁入畝制度、秘密立儲法、軍機處制度,以及大力推行改土歸流、除豁賤民、保甲制政策等。這裡不再交待這些制度、政策的內容,只是說明它們的實施意義。
2. 革除歷史上的制度性積弊
分別徵收人口稅和財產稅,是中國賦役史上的一貫做法;而且人口稅的徭役很重,在歷史上常常成為農民造反的根由或爆發點。為此,歷代王朝不斷進行改革,如唐代楊炎改變租庸調法,實行兩稅法,令賦役合一,按照包含財產、人丁在內形成的戶等徵稅,其人口稅在賦役中的比重要比租庸調法有所減少;明代張居正制定了一條鞭法,統一役法,役銀不再像以往按照戶、丁徵稅,改從丁數和田糧徵納,於是田糧多者役銀增加,部分地實行攤丁入地。
雍正帝的攤丁入畝制度,是全面實現人丁徭役稅從土地稅徵收的制度,使得人口稅與財產稅合一。於是,無地人口,不再有人口稅的徭役負擔;有田產的民戶增加了土地稅額。所以,攤丁入畝實質上是政府從人口稅、財產稅分徵轉變為徵收單一的財產稅。攤丁入畝,對於政府講沒有減少稅收;而對百姓講,沒有名義上的人口稅了。這是賦役制度前所未有的革新,是繼承唐朝、明朝的改革,又是歷史上所有改革家所未能想像、未能做到的賦役合一。賦稅是政府的經濟基礎,政權的維繫及生存狀況均視賦役的徵收情況而定。賦役制度的改革,關係到政府的命運,被政府視為維繫生存之舉。
稅外的羨餘,也是歷史產物。唐代兩稅法時,就有「用度羨餘」,貢獻皇帝。明代實行低俸祿制度,地方官以徵收耗羨自行增加收入,又因明朝後期加派嚴重,鬧得民不聊生,王朝覆滅。雍正帝的耗羨歸公同養廉銀制度一併實行,限制耗羨徵收的成數,法定地方官員的辦公費和生活補助費,於是有效地控制了耗羨的濫徵,解決了歷史形成的耗羨過度徵收的積弊。雍正帝剔除的是數百年的歷史積弊,很難,但是成功了。
中央政府對西藏的治理,歷來是通過喇嘛教首領及其治下的噶布倫機構進行的。康熙末年派兵進藏,驅逐準噶爾勢力,隨即撤出軍隊,及至雍正五年(一七二七)平定阿爾布巴之亂,派遣駐藏大臣,監督西藏地方政府,並派軍分駐前藏、後藏。到乾隆年間,由駐藏大臣主持新達賴喇嘛人選的抽籤儀式和坐床儀式,共同處理對外事務,正式形成駐藏大臣制度,加強了中央政府對西藏的管理力度。雍正帝派遣駐藏大臣和駐軍,是駐藏大臣制度的濫觴,是中央政府加強對西藏管理新階段的開端,意義非同一般。
對西南少數民族地區的治理,元朝開始實行土司制;明朝在土司衙門設置輔佐性的流官。雍正帝全面推行改土歸流政策,給予大土司爵祿,讓其離開本地;由中央派遣流官治理該地,使得土司治區成為中央管理的州縣行政區,從而加強了中央政府對邊疆的控制力,同時有益於當地經濟文化的發展。改土歸流是大趨勢,歷經數百年,到雍正帝時期得以實現。
歷朝政府對民間的控制,主要實行戶籍編審制度,輔助以保甲制,但後一制度只是在特定時期才予以強調,如北宋王安石變法推行保甲法,明代王守仁(陽明)在贛南地區亦曾實行。雍正帝實行攤丁入畝制度之後,沒有必要再進行戶籍編審了,而且每次編審的行政成本很高,因此不再進行;而推行新的保甲制,將調查戶口和維持治安兩項內容合一,突出治安管制的職能,以便控制民人,穩定地方社會秩序。全面推行的保甲法,改變了政府在州縣之下無機構的狀況。它同雍正帝推行的另一政策──族正制相結合,形成了對民間的統治網。直到民國時期,保甲制仍在實行。從歷史的角度來看,雍正帝的保甲制,是保甲史上的劃時代之舉。
賤民中的樂戶,始於明初;墮民可能出現於宋元時期,至晚產生於明初;旦戶的產生,不晚於元明。賤民都有三百年以上的沉淪史。雍正帝宣布將他們一一解放,雖然不能完全實現,但畢竟有了脫離賤籍的可能。
雍正帝改革的各項制度和社會問題,都是歷史形成的,都有長達幾百年的累積,所以他解決的雖是當前的社會問題,實際上是清除歷史積弊,是革故鼎新,難度大,意義也大。
3. 清朝的承前啟後者
前面,我們從歷史長河來看雍正帝改革。現在,再就清朝來講。雍正帝是清朝盛世的創造者之一,是康乾盛世的承前啟後者。筆者曾經將康乾兩朝的治績比作兩個山峰,認為雍正朝是夾在當中的又一座山峰。雍正帝在清朝的承前啟後地位,是國內外史學家的共識,無需多言。
從疆域底定來說,清朝要想北方、西北、西南邊疆穩定,必須解決新疆準噶爾蒙古的歸服問題。康熙年間準噶爾是攻勢,搔擾喀爾喀蒙古,狂妄宣稱「以黃河為馬槽」,一度控制了青海、西藏。康熙帝三次親征朔漠,予以回擊,但清朝基本上是守勢。康熙帝在西藏底定後,極想出兵準噶爾本土,但未能進行。雍正帝在平定青海蒙古羅卜藏丹津之亂以後,從甘肅、哈密的西路和喀爾喀蒙古的北路兩路出師準噶爾,雖未有成效,然變被動為主動,開啟了勝利之途。而後,乾隆帝徹底解決了蒙古問題,擴展疆土,穩定疆宇,曆三代而竟功,此一事即見雍正帝的承上啟下作用。
再則實行清查經濟政策,懲治貪風,打擊朋黨,克服康熙晚期的政治危機,充實國庫,成效顯著;制定秘密立儲法,後來行之有效,創造了有清一代傳位的好方法;以天下一家的觀念批判華夷之辨,適應了統一多民族國家發展的歷史趨勢;在對外事務中,雍正帝繼康熙帝與俄羅斯訂立「尼布楚條約」之後,簽訂「恰克圖條約」;雍正帝的革新精神,成為後世帝王勵精圖治的精神力量。如此作為,使得雍正帝成為清朝盛世的創造者之一,是康乾盛世的承前啟後的政治家。
三、傑出帝王 雍正帝
雍正帝的各項改革,每一項都有其獨特的歷史價值。攤丁入畝制度的實行,停止了戶口編審制度,以致乾隆朝正式取消,自此民人可以自由離開鄉里,有了實際的遷徙自由;除豁賤民,令他們成為平民,有後世所說的尊重人權的意味。這兩項制度變革,使得政府對百姓的宗法性人身控制削弱,換句話說,就是百姓對政府的依附性減弱,具有解放生產力、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意義。百姓可以流動於四方,就為商業、手工業提供了大量勞動力。其時,服務業、手工業有較大發展,發達地區動輒擁有上萬從業人員。如蘇州染踹業在雍正年間就有踹匠幾萬人,他們大多來自江蘇、安徽的農村,而不是本地人。江西景德鎮制瓷業的工匠也大多數是外地人。假若編審制度沒有被取消,這是不可能出現的情形。
耗羨歸公後,農民納稅比以前減少,經濟上直接受益。改土歸流不僅有利於中央政令的貫徹,同時也給當地經濟、文化的發展提供了可能。駐藏大臣制是清朝中央集權制下的一種地方行政制度,是因地制宜的有效治理方法。特別應當看到的是,雍正帝的改革具有某些近代成分。攤丁入畝,前無古法,是偉大的創舉。向後看,由有田者交納人口稅,田多者多納,與累進稅制有相通之處——資產多者賦稅多。雍正帝的意識大約不會有這種前瞻性,不過其中確有近代賦稅制度的因素;攤丁入畝與養廉銀結合,固定地方政府的辦公費用,這符合近代行政預算原則;削弱政府對百姓的人身控制,令百姓有了某種遷徙自由。凡此種種,筆者認為,雍正帝的改革具有某種近代意義,具有由古代向近代過渡的初始因素。
應當說,雍正帝的這些社會改革,適應了社會經濟發展的要求,同時也促進了社會經濟發展,在歷史上起到積極的作用。他的所作所為,放在歷史長河中,在歷代明君、名臣中,都是應當另眼相看的。前述楊炎、張居正被譽為歷史上的改革家,但他們的改革都局限在賦役制度一個方面;而雍正帝的改革涉及社會很多層面,包括賦役制度、職官制度、等級制度、民族政策等等方面,遠比他們廣泛,是他們所不可企及的。無疑,雍正帝是務實的、積極的、成功的社會改革家。其改革中的某些近代成分,更是傳統改革家所望塵莫及的。
筆者的結論是:雍正帝是中國歷史上成功的改革家,是清朝的承前啟後者,是在某種程度上順應社會發展要求的傑出帝王。雍正帝自詡「朕非庸懦無能主」,應當承認,他是大有作為的政治家。他又自云「朕就是這樣的一條漢子」,令人看到他是有江湖氣的皇帝。要之在歷代帝王評價中,給他好評不為過分,他的歷史是值得大書一筆的。
此外,筆者還想能否根據雍正帝的一生,概括出一句話或幾句話呢?試擬幾句如下:批寫奏摺最勤、最多的皇帝;接見(引見)中下級官員最多、最認真的皇帝;才華橫溢的皇帝;活得最累的皇帝;性格多面而鮮明的皇帝;多面人生的皇帝;朝野議論中心的皇帝;後世有大爭議的皇帝;毀譽交集的皇帝;有傑出貢獻的皇帝。
四、歷史上挨罵的深層次原因
雍正帝被罵的原因,先借鑒《紅樓夢》中王熙鳳得到的評價──「治世之能人,亂世之奸雄」。奴才周瑞家的說鳳姐樣樣好,「未免對下人嚴了些」;林黛玉初進榮國府,在她眼中的鳳姐是「粉面含威春不露」。「威」者,含蓄地點出其人的威嚴,事情都落在「嚴」字上,王熙鳳管家太「嚴」,因而遭到輿情的指責。對雍正帝之罵,究其原因,可以從三個層次進行分析:
其一,受懲罰者的怨恨。雍正帝敏銳地指出,賞賜八旗幼丁,他們揮霍之後又會抱怨。不過,這種抱怨不是這裡所說的政治性抱怨、怨恨。雍正帝的政績是以犧牲眾多人的生命為代價取得的。他清查經濟,為向貪官追贓,動輒抄家,甚至令其子孫、親戚幫助賠償,窮追窩藏者。這同康熙帝的「睜一眼,閉一眼」的方針大相徑庭。而官員們習慣了前朝的寬大,對雍正帝的嚴厲政策自然不滿,所以輿論說他重用的大臣「嚴刻」,實際是把矛頭指向了他。
雍正五年(一七二七)四月初八日,雍正帝發布上諭說,「近聞外間議論,有謂塞楞額署山東巡撫事務精明嚴刻者,既加以精明之譽,復加以嚴刻之譏,此皆由於塞楞額蒞任以來,實心辦理數事,而宵小之人不得自便其私,故造作此語」,以阻擾其認真辦理事務。接著,雍正帝對號入座,為自己辯解,說他本人並不嚴刻。如李衛清查李維鈞家產,涉及其婢妾。雍正帝說李衛不識大體,不講究忠厚,因此不讓他參奏李維鈞的家事,以此表明他的仁愛。事情的實質是,雍正帝整頓積習,引發了既得利益者的不滿,於是加諸嚴刻的罪名。妙就妙在嚴刻之前加上「精明」一詞,正是精明,嚴刻就令人受不了了。受懲罰者是在發洩個人私怨,他們其實是罪有應得,怨不得雍正帝。
其二,儲位之爭的後遺症與世俗同情弱者的觀念相結合。對康熙朝儲位鬥爭失敗的一方,雍正帝繼位之初儘管實行打拉結合的策略,但人們很快發現,他的真實意圖是打擊、消滅對方,於是議論紛紛,說皇帝「凌逼弟輩」,懲治人是「報復私怨」。翰林院檢討孫嘉淦上疏,要求皇帝「親骨肉」。對於皇家內部政敵的打擊,應當適可而止,不為已甚。雍正帝不懂得這個道理,對宗室成員打擊過分,特別讓人反感,甚至讓人痛恨。再說政治案件過多,打擊面過大,比如無端懲罰楊名時,令人同情他,而不滿於雍正帝。這是雍正本身的問題。他不懂得鬥爭中有理有節的原則,分寸拿捏得不准。這是雍正帝自身策略失誤造成的被罵,賴不得他人。就此,楊珍撰文《關於雍正帝毀多於譽的思考》,分析甚為透徹。
其三,改革政治和嚴猛的方針政策造成的。雍正帝棄置寬仁之政,嚴猛為治,觸動的不只是犯法者或被誤認為犯法者的個人利益,從制度層面看,傷害的是集團利益。如士民一體當差,就觸犯了士人的整體利益,不是個人不滿,而是群體反對,結果在河南發生了封丘罷考事件。這樣,事情就嚴重了。實行耗羨歸公制度,有錢人就不滿意。所以,在最早實行的山西,巡撫諾岷、布政使高成齡均受到很大的壓力;山西的京官也不贊成實行這一制度,可見鬥爭的激烈程度。嚴猛政治,也為崇尚仁政政治理念的人士所不滿,給予否定。最早是剛繼位的乾隆帝。他否定前朝的幾項政策,搞翻案。四川巡撫王士俊表示不滿,說現在的好上疏是將前朝的案子反過來,他也因為這個話,幾乎遭到殺身之禍。後世崇尚寬仁政治的學者,責罵雍正帝的模範督撫田文鏡,就是沖著嚴猛政治來的。集團利益受損者、仁政維護者的反對,與利益受到傷害的個人怨恨不同,應做具體分析。不過,革新政治的產生與推進是非常不容易的,是要付出代價的,不宜多所指責。如果承認雍正朝是個改革時代,就要給予那些政策的制定者、執行人以肯定的歷史評價,而不應咒罵雍正帝。
第六章 雍正帝的歷史地位雍正帝在位期間所做的事情,不再多做介紹,本節關注的是他的歷史評價問題。他所開創的政治、經濟革新,繼續進行了嗎?抑或是曇花一現?蓋棺論定,他是一個怎樣的歷史人物?他生活在中國歷史上的最後一個君主專制王朝(人們通常所說的「封建」王朝),又不是開國之君,似乎歷史並沒有給他提供更多的活動空間。然而,由於他變革「數百年頹風」,所以,我們需要從他所處的時代和歷史長河兩方面加以考察。在人品方面,雍正帝打從繼位起,就被咒罵,時至今日已近三百年了。人們為什麼如此不依不饒?我們亦有探究的必要...
目錄
序及目次
開篇
第一章 雍正帝小檔案
第二章 雍正帝的座右銘:「為君難」
一、鑄造「為君難」寶印
二、「為君難」觀念的淵源
三、「為君難」的核心內容
四、虔誠的「敬天法祖」 觀念
五、各種祭祀天祖的活動
六、體諒臣下與勇於認錯
七、強調君臣以誠相待
八、對臣工的要求
九、以民為本,推行教化
第三章 雍正朝的君臣關係
一、雍正初年的股肱之臣
二、雍正六年《古今圖書集成》的受賜
序及目次
開篇
第一章 雍正帝小檔案
第二章 雍正帝的座右銘:「為君難」
一、鑄造「為君難」寶印
二、「為君難」觀念的淵源
三、「為君難」的核心內容
四、虔誠的「敬天法祖」 觀念
五、各種祭祀天祖的活動
六、體諒臣下與勇於認錯
七、強調君臣以誠相待
八、對臣工的要求
九、以民為本,推行教化
第三章 雍正朝的君臣關係
一、雍正初年的股肱之臣
二、雍正六年《古今圖書集成》的受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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