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颯,一個從五歲開始就當僕人的女孩,三十多年,忠誠的服侍著她的小主人莎拉;碧娑,一個三十多歲的媽媽,為了逃離丈夫的拳打腳踢,她帶著三個小孩偷偷離開家,搭乘火車千里迢迢要去投靠娘家親戚。她心中勾勒未來的美景,不曾思及三天兩夜的火車旅程會不會帶給她什麼樣的命運轉變?
作者為她筆下的兩段故事發展出平行的兩條線:萊颯,從天真浪漫的五歲女孩長成風韻成熟的三十幾歲女人,碧娑,短短三天旅程,說盡了她的一生。兩條平行線將有怎樣的交集呢?在斯里蘭卡栩栩如生的場景,命運正考驗著她們:愛人或是朋友?忠誠還是背叛?面對未知的人生,她們將往哪裡去?
【萊颯&莎拉】
她討厭所有平平淡淡的東西!為什麼她不能繼續這樣過日子?她猜想應該是自己培養出品味了,她有了品味和渴望,尤其莎拉身上一天一天出現的那些東西讓她好生嚮往,其中最難以抗拒的就是鞋子。其他東西都能透過小心翼翼的掩飾,譬如將會露出二手跡象的地方用別針遮掩或打摺塞藏起來,讓人以為那是她自己的,是專屬於她的衣服。但鞋子就不行。真正的新鞋子就是不一樣:鞋子會讓人看出好命與歹命的差別。
只要有莎拉,萊颯就不孤單。就算沒人愛她,莎拉也會愛。否則她為何會幫她做這些?莎拉是一個連自己孩子臉色蒼白、全身冒汗,感冒躺著休息時也不會對孩子表現出關心的母親,而且她也從未洗過自己女兒柔嫩光滑的身體。在這三天裡,莎拉照顧她,一開始經常來探視,後來比較少,多半是要看看她的復原狀況而不是來安慰她。
【碧娑】
我都能見到她父親席瑞的影子。步履從容自信,下巴揚起、傲視八方,彷彿掂量全世界後同意它美麗又合宜。還有眼中的淘氣也有席瑞的身影。她讓我擁有他,讓人們不可能遺忘他,或說她是個沒父的孩子。我知道這三個孩子是誰,他們渴求什麼,他們要往哪裡去,這就是我的愛情證明。
*當然,所有人都知道。我不是唯一有外遇的女人,不過我是第一個不在乎別人怎麼說,不想去隱瞞自己感覺的人。我如同往常走路抬頭挺胸,……村裡的女人不喜歡見到我這樣,但她們欣賞我的勇氣,甚至想和我做朋友,好讓我具體感覺到的那種力量也能滲入她們的骨子裡。真正痛恨我的是男人。
作者簡介:
茹.富里曼(Ru Freeman)
出生於斯里蘭卡的可倫坡,家族男丁興盛,作家輩出。她曾於西澳伯斯市莫道克大學(Murdoch University)以非正式方式學習一年,之後帶著一隻派克鋼筆和一盒德國鐵甲武士牌鉛筆前往美國緬因州的貝茲學院(Bates College)就讀。之後在可倫坡大學取得勞工關係碩士學位,並在美國及國際性的人道組織及勞工權益團體工作。她以英語從事政治寫作並譯成斯里蘭卡語。至於個人創作則散見於藝術政論雜誌《格爾尼卡》(Guernica)、《故事季刊》(Story Quarterly)、《螃蟹果園評論》(Crab Orchard Review)、《寫作角落評論》(WriteCorner Press)、《Kaduwa》等,並被提名為2006及2008年最佳「新美國之聲」(New American Voices)選集。她初試啼聲之作《不聽話的女兒》已翻譯成荷蘭文、義大利文、中文、葡萄牙文和希伯來文發行,有聲書即將由美國有聲出版商Tantor Media出版。她將斯里蘭卡和美國視為家鄉,致力於提筆寫下家鄉的人事物。
譯者簡介:
郭寶蓮
台大社會學碩士,輔大翻譯研究所肄。專職譯者,譯作包括《血色童話》、《心願清單》、《不用讀完一本書》等。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囚禁在愛裡
瓊瓊瓊
《不聽話的女兒》是斯里蘭卡小說。斯里蘭卡古稱「錫蘭」,一直是英國殖民地。直到一九四八年,二戰結束後才宣佈獨立。一九七二年改國名為斯里蘭卡,同時期,國內四大種族之一的印度泰米爾人也要求獨立,並成立了解放組織:「泰米爾-伊拉姆猛虎解放組織」。
「猛虎組織」從一九七二年起,成為斯里蘭卡國內動亂的主要來源。書裡頭「碧娑」那段漫長的鐵路之旅,一路上的動亂爆炸,以及她情人席瑞的背景和命運,都和這段歷史有關。
二○○九年五月,斯里蘭卡政府軍將猛虎組織的最高首領擊斃,這場歷時三十七年的內戰才算正式終結。故事裡,分別是兩段敘述,一段是「碧娑」,一段是「萊颯」,很明顯,兩人身處兩個時代,或許由於內戰,這兩個時代似乎差別不大。生活在所謂「現代」斯里蘭卡的萊颯,所遭遇的限制與囚禁,與早她一代的碧娑並無差別。
我有點好奇,對於國家這樣漫長的動亂,一個男性的斯里蘭卡作家,會有怎樣的書寫。張愛玲在「傾城之戀」裡敘述:
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也許就因為要成全她,一個大都市傾覆了。成千上萬的人死去,成千上萬的人痛苦著。
於女性,外界好像始終不如內在重要。整個世界傾覆了,似乎也不如自身的成全或摧毀巨大。這是女性史觀。我們是真正活在生命之流裡的性別,天然知道,外在世界來來去去,儘管千變萬化,但自身的解放如果未落實,國家或世界的解放,其實未能改變我們什麼。
從身世看,生活在較早年代的「碧娑」似乎比「萊颯」更有勇氣。她出身階層良好,讓父母婚配給自己不愛卻門戶相當的男人。婚後外遇,對抗著家族和鄰舍的鄙視和敵意,公然與情人出雙入對,並且生下情人的孩子。
碧娑的時代,這種對抗是必須付代價的。這個「不聽話」的女人,在故事開始時,已經經歷了一切,她的情人被殺,丈夫離開她。她帶著婚姻裡和婚姻外的幾個孩子,坐火車回家鄉去投奔親人。她「解放」自己的方式是激進、猛烈,而且壓迫性的,與猛虎組織的暴力,某種程度來說,如出一轍。為了她自己在愛情上的自由和自主,她等於逼迫了自己的丈夫去刺殺情人。她選擇了自己的路,同時也替他人選擇了無法迴避的命運。
書裡有一段驚人的描寫。碧娑的列車行駛到某截路段時出了意外,險些翻覆。原來是有人臥軌。碧娑下車去察看,發現死的是一家四口,都穿著代表聖潔與贖罪的白衣。男人把自己的妻子和兒女綁在鐵軌上,自己則臥著軌道之間的枕木,用列車帶來的死亡淨化一切。這妻子犯的是與碧娑同樣的通姦罪,因此被丈夫處決,並且賠上了兒女;碧娑卻全身而退,得到一個,雖然艱難,生機渺茫,卻可以重新開始的機會。
這段描寫,或許不是作者本意,卻讓我看到男性的痛苦和無力。對於「不聽話」的女人,男人除了選擇鮮血,似乎沒有別的辦法。自己的鮮血,情敵的鮮血,或者妻子和孩子的鮮血。這多半不是他願意的,然而他好像比出軌的妻子更無從選擇。當女人出軌時,他便被挪移到了必須殺死別人殺死自己的軌道上。
三十年後,新一代的「萊颯」,遇到的是不再這樣「負責」的男性。對於女人的「不聽話」,他們攫奪來成為自己的利益。如果女人要叛逆,要背德,要越軌,他們理所當然成為同謀者。萊颯這一代,男女關係的紊亂與輕描淡寫,幾乎是書裡唯一「現代化」的東西。到底是二十一世紀,在從前會鬧出人命的背叛與出軌,甚至非婚生子,無論扯出多大的風波,都構不成真正的問題。
書中描寫的斯里蘭卡,依然存在階級制度,社會風習似乎還維持舊狀。女孩子成年後的沐浴淨身儀式,去廟中祈福,婚慶大典中的華麗儀軌,給人一種斯里蘭卡充滿古老風味的錯覺。但是現代的斯里蘭卡女人萊颯,依舊被囚禁在愛裡。
萊颯自小被好姊妹莎拉的父親收養,這收養並不平等,女孩子初經來臨,莎拉獲得成年式假期時,萊颯知道了自己地位低下,不夠資格得到這些,她只是個僕人。然而於女性,美貌從來都是比階級或財富更有力的東西。尤其在二十一世紀。
在處理「性」或「愛」時,女性似乎不再有老一代婦女的包袱。性,至少在萊颯的身上,同時是盾牌和武器。她用性來抵禦自己不受傷害,也用性來攻擊和傷害他人。與純粹因為愛而發展婚外情的碧娑相比,萊颯的性或愛複雜許多。
或許不忠誠只能交換到不忠誠,萊颯在她的生命中一直以迂迴、扭曲、退避隱藏的方式來接近愛,社會其實已經可以允許她更勇敢一些,因為她的好姊妹莎拉一樣出軌,似乎無論是心理或現實的包袱都沒有。
兩個人的差異實在不是階級的問題,只是個人選擇。萊颯只是抗拒不了自己的美貌所附加的勾引能力。如果不使用,不親眼看見它的作用,如何知道美貌的力量呢?
因為這種不忠實,對自己的不忠實,男人便學會理直氣壯的辜負它。萊颯一生,遇到的男人皆都始亂終棄。最後,她與當年的碧娑一樣,被迫離開原有的環境。
碧娑的姨媽說過一句話:「人離開的原因很多。可能因為愛錯了人,或者因為對的人不愛她們。」兩代女人最後都為了男人離開。時代唯一的進步是世界給予了不聽話的女人較多同情。碧娑不敢曝露自己的真實身份,對前途毫無信心;而萊颯腹中懷著孩子,卻對未來充滿希望。然而,如果女人選擇自己的「來」或「去」,都還是因為男人,那麼,無論世界如何進步,她其實依舊囚禁在愛裡,並談不上解放。
媒體推薦:
科克斯書評:技巧精湛、真摯感人、值得一讀的處女作。
出版人週刊:作者藉由書中戀人、朋友與陌生人的互動,透過他們的尊嚴、生命力、容忍及堅毅性格,勾勒出斯里蘭卡當代生活的面貌。
書單:作者在這兩個女人之間所創造出來的交會讓人驚嘆。
娥蘇拉.海吉(Ursula Hegi):作者深刻地一層層揭露憐憫與愛情、哀傷與背叛的複雜面向。初試啼聲,令人驚豔。
里晞.瑞迪(Rishi Reddi):令人心碎的小說,但最後卻能鼓舞人心,稱頌人類超越悲劇的能力。里晞.瑞迪(Rishi Reddi),薪英格蘭筆會L. L. Winship獎得主,《因果與其他故事》(Karma and Other Stories)作者
瑪格麗特.佛斯特(Margret Foster):融合溫柔與憤怒的罕見之作,令人稱奇……絕佳之作。忍不住快速翻閱,迫切想得知情節發展。我愛這本書。著有《遠離世界》(Keeping the World Away)及《結束》(Over)
黛比.李.魏索曼(Debbie Lee Wesselmann):故事發展出乎意外,卻又能從中獲得許多閱讀樂趣。
南亞作家支持團體「DesiLit」:高品質的初試啼聲之作,順暢易讀、令人陶醉,是一本我絕對會大力推薦的上乘小說。寫作風格流暢……根據上下文適時穿插當地的僧伽羅語,不顯突兀,沒有異國小說令人滿頭霧水的陌生感。事實上這本小說親近樸實,一眼就能體會斯里蘭卡的文化風味,其所描述的當地女性情誼與特質,及其所呈現的複雜面貌讓人耳目一新。
名人推薦:囚禁在愛裡
瓊瓊瓊
《不聽話的女兒》是斯里蘭卡小說。斯里蘭卡古稱「錫蘭」,一直是英國殖民地。直到一九四八年,二戰結束後才宣佈獨立。一九七二年改國名為斯里蘭卡,同時期,國內四大種族之一的印度泰米爾人也要求獨立,並成立了解放組織:「泰米爾-伊拉姆猛虎解放組織」。
「猛虎組織」從一九七二年起,成為斯里蘭卡國內動亂的主要來源。書裡頭「碧娑」那段漫長的鐵路之旅,一路上的動亂爆炸,以及她情人席瑞的背景和命運,都和這段歷史有關。
二○○九年五月,斯里蘭卡政府軍將猛虎組織的最高首領擊斃,這場歷時三十七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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萊颯
她喜歡好東西,也深信不疑自己配得這樣的物品,所以從主屋浴室水槽下的櫃子裡給自己拿一塊橢圓香皂時,也絲毫不覺得這算偷竊行為。誰會意識到少了一塊?櫃子裡有七塊香皂穩穩地疊在一起,靜靜等著哪天輪到自己躍上那只長方形的高級瓷製皂盒中。這皂盒是主人在「蘭卡瓷磚城」買的,用來搭配淺綠色的新浴巾?她真的認為自己配用這種高級香皂,再加上不曾被揪出,於是順理成章地把那兒當成提供奢華體驗的妥當來源。用罄一塊,通常不出數月,就再給自己取一塊。
每天下午三點三十分,她用麗仕香皂在井邊梳洗,臉、腳、腋下和雙手。雖然偷竊行徑沒被發現,也不敢讓自己整天香噴噴,不過她依然堅持每天這個淨身儀式。粉紅清香的肥皂氣味撲鼻沁脾,讓她想起玫瑰香氣。真實的玫瑰她只見過一次,那年四月主人文森納吉一家帶著她到鄉間丘陵的途中見到的。當時不過五、六歲吧,來到他們家的第二年。想想那時要做的家事真是少,做起來輕鬆愉快。那鄉間丘陵清新蓊綠,有冰涼的小溪和著名的迪亞盧瑪瀑布。她與他們就像一家人般並立在瀑布腳下,任憑臉龐被水花波濺,任憑歪斜的瀑水以慢動作飛灑而必然引發的淚水弄濕了雙眼。瀑布之後他們開車到哈克噶拉植物園野餐。那兒的玫瑰綻放得完美無懈,若非散發著芬芳,簡直與可倫坡賣的假花難以區辨。從那天起,玫瑰成了甜美的憧憬,交纏著回憶與奢華,停駐在臉上,撫慰她臉龐。
今天,如同往常,當微溫井水將皂泡與香味沖下微陡的路面,消失在她腳邊草叢的瞬間,她感覺好悲傷。直立身子,凝向遠方,聞到垂捲於臉龐兩側的濕髮氣味。以左手撥攏右頰那綹髮,心想這樣的姿勢會比以右手執行更來得戲劇化。就是這一刻,濕漉漉的她想像自己成了電視劇中那個美麗卻遭拋棄的女孩,被善良卻遭誤解的楚楚可憐氛圍所籠罩。
除了渴望錦衣華服,她還強烈認為自己的生活至少該照三餐表現出戲劇化情節,就像每餐吃的麵包或米飯,以這樣的生活來照料她的心靈,餵養她的身軀。花園邊陲的老井只用來清洗衣物,也作為她的私人浴池,所以她總認為這裡專屬於她,是一處完美之地,讓她能馳騁幻想,匯聚戲中那些被熱情、惡行和勇氣所驅使的人物。
「萊颯!萊──颯!」這樣的呼喊也是傍晚的一部分。莎拉呼喚她的聲音從走廊飄傳而來,她想確定萊颯沒棄她跑掉。小姐走上濕濘著肥皂泡的小徑,萊颯瞬間被拉回十一歲。
「恩納伐(就來了),莎拉寶寶!」即使稱呼了這麼多年,她依然覺得這種叫法很愚蠢。寶寶。像她這年紀,怎麼會是寶寶?她捧起錫桶,將香皂藏在洗過的內衣底下,朝屋子走去。
莎拉在半途與她相遇。
「我們今天可以再去那條街嗎?」她挽著萊颯的手這麼問。
「唉內(唉),莎拉寶寶,你會讓我惹上麻煩的。」其實她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她想將學過的英文字「試試」實際應用在生活上,好讓自己能在腦中給這個字打勾,代表確實學過。如果她試著阻止她,就不會有人怪她跟著莎拉一起不乖吧?這是她在學校學到的第一個英文字。試試!試試!再試試!校長堅持要他們每天朗誦這個字,雖然謠言說他支持那些在勞動節當天穿著紅衣、手持繪有鐮刀與鐵鎚旗幟的人,還說他的任務就是以校長之名作掩飾,以便散播教義,鼓勵學生把自己想像成富人。儘管這些謠言都指控他是個危險的破壞份子,但坦白說,他的話語以及他那謎樣的生活,卻在她心中引發共鳴。她下定決心要遵從她自己對他教義的詮釋。或許詮釋錯誤,也或許會惹上麻煩,但以神起誓,她會試著讓自己變得更好。在她身旁的莎拉高興地咯咯笑:摘花時間到囉。
她們從別人家花園摘下各式各樣的花,將花朵整理組合是萊颯的拿手。她喜歡花團錦簇的感覺,不過偏愛柔和粉色,所以她會在有著蛋黃色小花瓣的赤素馨花(這是她的最愛)當中穿插著一圈圈白色的亮園花。有時候,則以一小枝伊絲佐拉花來添一抹紅,雖然某些很懂植物的人總說這種花有毒,譬如老女傭索瑪就是其中之一。衣物褪舊、手指細弱的萊颯拿著植物的姿態真像呵捧著脆弱的珠寶。她還會以凹陷的指甲壓壓植物,測試它們的強韌度。偶爾,若夠幸運,會摘到剛綻放的梔子花,有了這樣的花,再也不需要其他的,它的芬芳、它織緞般的外表,它的存在就足以讓人想起生命的高與低、生與死。
但是,最近莎拉不再癡迷花朵了,轉而迷戀男孩:同住在可倫坡第七區,屋前街道與她們家平行的那個男孩。有天莎拉將祕密說給萊颯聽,還伸出五根手指一一細數必要的條件:種族、宗教、階級、學校和長相。在這些條件中,莎拉最在乎後兩項,其他是為了父母才有的考量。當然,門當戶對的地址更能錦上添花。
「可倫坡第七區最棒,僅次的是可倫坡第三區,就是可佩帝區,之後是……嗯,可倫坡第五區,然後……如果什麼都沒出錯,就連經濟狀況也考慮進來的話,那應該就是可倫坡第六區。這幾區大概都行,至於其他地區,阿姆瑪(媽媽)絕不可能接受,所以何必呢?是不是呀?是不是,萊颯?何必給自己找麻煩啊?看來,我就和同圈子的人交往吧。反正我不喜歡有人上門提親,所以乾脆自己先過濾,帶些他們能接受的人回家。」
「若提親的對象比較好呢?」萊颯問。
「怎麼可能?如果他們能自己找到對象,何必請卡普哇(媒人)幫忙留意?所以絕不可能。唯一會踏進我家門的大概是那些媽媽成天陪著,牙暴得像火車頭的醜八怪,要不就是手拿尖頭黑傘的媒人。這些人絕不是我要的。我要自己找結婚對象,就算拖到變成老姑婆,我也不在乎。」
嗯,她果真找到了,就在她十二歲生日前夕,而且從對方的居所來看,的確門當戶對。萊颯雖然覺得這樣不妥,不過仍贊同小姐有這種決心和冒險精神。她是打從心底贊同,而不只是因為那男孩阿吉斯旁邊有個朋友季漢。季漢只是額外多得的好處。
季漢這種人大概注定得靠媒人討老婆。萊颯很確定這點。他沒有阿吉斯的優雅舉止或俊俏長相,也沒那種深知自己地位不凡的自信氣質。他只是個跟班,徹頭徹尾的平凡人。她很確定,自己曾經從他身旁經過十來次,就在她擠過人群跋涉到板球場邊,向小攤販買辣椒和鹽巴醃製的芒果時。沒錯,他也在那兒,要不買鳳梨,就是買橄欖。他看起來就像會吃橄欖的人。她一想到那煮熟的綠橄欖滋味,酸醋和香料在她舌尖交織撼出的小地震,就不由得滿溢唾涎。她還見過他將橄欖核吐在人行道上。季漢這種人和阿吉斯、莎拉甚至她都不同,他們懂得如何巧妙地剔出核。她嘆了口氣。總之,他們兩人如影隨形,有阿吉斯就見得到季漢。況且以她這種身分也不太可能在別的地方找到戀愛對象,即使在其他地方修得的戀情正果可能更值得。
「今天要不要偷摘?」有天莎拉這麼問她,她們就是在這天遇見男孩。
「呿(不行)!我不能偷東西!」
「拜託,這樣比較好玩嘛。」莎拉求她。
「不行,寶寶,我不能讓你這麼做,」萊颯說:「這是罪,我們怎能拿偷的花來禮佛?」
「為什麼不行?如果所有東西最後都會消失,那麼一朵偷來的花和其他花有什麼不同?」莎拉賣弄新學到的風騷神情,將頭從一側晃到另一側,讓及肩的馬尾在臉頰旁甩呀甩。萊颯的頭髮如波浪傾瀉,而且她認為自己的頭髮比莎拉的好看多了,不過文森納吉夫人,也就是莎拉的母親堅持要她將頭髮紮緊。有時候她會趁著沒人在家,放下頭髮練習那種甩髮動作,但不管怎麼甩,就是不像莎拉能讓如絲直髮彷彿因愛戀而飛揚地輕撫臉龐。萊颯的厚重頭髮總是拒絕合作,一甩就會披散在臉側,活像電視劇裡那個被村民唾棄,或介入別人婚姻的壞女人。不過她稍後想起,其實這種女人占據螢幕的時間遠多於那些前額寬溜、頭髮中分、一種髮型演到底的好女人。想到這裡不由得大為欣慰。
碧娑
女孩打開行李,我看見裡頭東西全散開了。真慶幸我們用的是強韌的尼龍袋,而且孩子的東西塞得滿滿的,沒機會讓行李散開。我替她好難過。如果有更多東西可以塞,就不會像這樣散得亂七八糟。她在裡頭摸索,我撇頭不去看。
終於翻出一件衣服遞給我,「拿著,」她說:「這件應該適合你的小寶貝。」
我拒絕,將衣服推還她,她又遞給我,來來回回幾次,最後我萬分感激地笑著收下她的禮物。我將衣服攤開,好喜歡這白色棉布和蕾絲邊,還有衣服後面的蝴蝶結。看起來就像母親會請裁縫師幫女兒縫製的衣服。我以前也有這樣的衣服,很小的時候。母親會帶著我沿著鐵軌走到裁縫師賽彌翁.阿普那裡,我們全家的衣服都是他做的。我記得很清楚,這樣的一段散步、褐色紙袋裡的衣服重量、破舊的《Butterick》時裝雜誌裡的款式、英國女模特兒的素描圖像一本本排在架子上,以及裁縫店裡的各種氣味,譬如針油和熨斗。還有他的手,雖然滿是針孔還罹患關節炎,但幫我量新衣尺寸時卻出奇地溫柔。母親過世後這些都結束了,因為父親不懂小女孩。自從去學校住宿由修女照顧後,幾乎整天穿的都是學校制服,她們還教我怎樣自己縫製制服。我從來沒喜歡過縫紉,這也是丈夫對我不滿的另一個理由。只對縫補和放長衣邊這二事有耐心的我帶孩子去找裁縫師做衣服,讓丈夫很生氣。我母親的勝家裁縫車成了讓孩子開開關關的神奇玩具,而相連的木頭桌翼一年到頭都被當成桌子用,很厲害的兒子則會鑽到裡面抽出某種厚重彎曲的黑色東西,裡頭可是有一堆會抽動或滑動的零件呢。現在手上拿著女孩給的衣服,我想起了這些回憶。我的手指感覺著這些柔軟棉布。
「對她可能有點過大,不過明年應該就合身了。」女孩說:「這是我當年離開修道院時所穿的衣服。夫人告訴我,修道院的人幫我做了這件新衣,好讓我穿著跟他們回去。這件衣服很特別,不同於其他衣服。我到可倫坡的第一年,若有特別的日子我才會穿上它,譬如去廟裡拜拜,或者跟著先生和夫人去別人家拜訪。看起來還像新的。」她鍾愛地撫摸著。
「你應該留著的,杜娃,當作回憶啊。或者留給你的小寶寶?」我用這件衣服的衣邊輕輕搓著她的肚子,不過她沒說話。
「她們不會讓我留下寶寶的。」半晌後她開口:「修道院是給女孩住的,不是用來養她們的小寶寶的。」
「那她們會怎麼處理你的孩子?」我很驚訝,她看出來了。我低頭看著她的肚子,然後看看那件被我捲成一球擱在大腿上的衣服。
「沒事,別擔心,她們會好好照顧寶寶的。她們會把孩子帶到山下的姊妹之家,免得我們聽見寶寶的哭聲。那裡的人會把小孩照顧到他們被送出去。」
「你怎麼知道這些?」
「夫人告訴我的。她說像我這種忘了自己身分的人所生的孩子就是會淪落到那種下場。我知道她這些話很惡毒,不過我很高興知道有機構會照顧我的寶寶。」
「你不想留著女娃自己照顧嗎?」
「你怎麼知道會是女的?」她笑著問我,彷彿這是個好消息。她怎麼可能想到這些?畢竟她是一個沒有媽媽陪著長大的女兒啊?這樣的女孩會發生什麼事呢?
「我是從你的樣子看出來的。」我說:「我懷女兒時看起來就像你這樣。」然後我繼續問問題,無法相信她竟然選擇這樣的人生。「你不想留著孩子嗎?」
「留著小孩我該怎麼辦?」她反問我。我真希望自己沒提出這種可能性。她平靜的聲音彷彿責備我怎麼會要求她去想些她別無選擇的事情:讓孩子像她一樣沒有媽媽。帶著孩子她該怎麼辦?我將衣服攤平,小心翼翼摺好,再次向她道謝,然後彎腰在大袋子的側袋裡找地方塞進這件衣服。沒錯,帶著孩子她該怎麼辦?我這麼告訴自己。但我就是無法贊同她那種態度。這樣認命的態度實在違反天性,就算不知道陣痛的感覺,沒經歷過生孩子,或者沒體會過隨著孩子誕生所激發出的瘋狂母愛,也不應該這麼想啊。
我再次牽起她的手,這次將它放在我的兩個掌心中。「或許你可以和我們一起住。」我終於說出口。除了給她機會讓她能保留屬於她的東西,我還能做什麼?至少我可以試試看,試著幫幫她。
「你要去哪裡?」她問我,話語帶著一絲希望。
「我要帶著孩子去我姨媽家。她和女兒、女婿、孫子住在一起。我相信她一定會很高興騰個地方給你。」我嘴裡這麼說,不過心中的疑惑肯定浮上臉龐,因為她問了我不想思考的問題:他們知道我會去嗎?
「不知道,還沒時間告訴他們。」
我這麼說,但其實我有時間通知他們。我可以發個電報,以遇到這類事情時常有的做法來處理。我知道那種惜字如金,每句都以句點做結束的祕密通訊會讓信差在奇怪時間猛按單車鈴,讓他們知道這是緊急事件,讓他們了解無論如何不能拒絕給個避風港。不過最後我決定相信,他們和我是一樣的人,即使他們來自鄉間丘陵地。所以,他們當然也認為若有年長親戚、祖父母、姻親臨時來拜訪幾天,還是得善盡地主之宜讓對方賓至如歸。同樣地,他們也像我們南部人會無預警地拜訪人家,給對方一個驚喜。這種驚喜是我們相互捉弄的惡作劇,讓我們毋須懷疑自己是否受到歡迎。我想,他們也會這樣占用別人原本安排的時間吧?預先知道對方要來會讓時間倒轉,讓人想起過去的恩恩怨怨,想起對方之前的小怠慢、小疏忽,到頭來這些都將變成埋在心底的傷害。不行,我不能冒險給他們時間,一點時間都不能給。更重要的,我不能冒險讓他們有機會回電報,驚動丈夫我正要離開,或者離開後要去哪裡。最好讓他以為我淹死了,帶著孩子淹死了。他可以慢慢等著海洋把我們送回岸上,一個接一個。
「她是我媽媽的姊姊。」我說:「她會幫我的。」
女孩滿懷感激地捏捏我的手。想到我對她有所保留,想到我看她年輕而對她敷衍,我好羞愧。「我相信他們一定會很高興見到你。」她說。這次換她將我的疑惑反射回來給我,因為我在她平靜語氣的背後聽見那種疑惑。
外頭,漆黑散盡,晨曦從樹梢照拂我們。一切都看得見了。地形被山巒、林地占據,不只如此,生命裡更細微、更私密的細節也呈現在眼前。對那些隨著火車呼嘯聲而作息的人家來說,火車就是他們的時鐘。這讓我想起我離開的那間屋子,那些低空鏡頭攫取到的一個個畫面:婦女升起小火準備烹煮,孩童半裸地刷著牙,對著火車車廂揮揮手,他們的面孔在火車飛奔的速度下快速閃過,模糊不清。在這樣的空間裡完全沒男人形跡,就算有,也是正從茅草屋蹣跚走出來,在已經打掃完畢的泥土院子中慢慢清醒,迎接新的一天。婦女每天破曉時分以伊克(椰梗掃把)來回掃地的痕跡猶在,不過到了她們煮完早飯,這些痕跡應該已被來來往往的足跡給抹去了。踩踏出來的這些痕跡如佛教的曼陀羅圖案,只不過沒人注意這些圖形,除非它們是由穿著橘紅袈裟的和尚所繪出來的。隨著心思馳騁,我覺得自己好自由,真想叫鐵軌兩旁那些婦人來加入我,坐上這節只搭載著我和孩子及年輕媽媽的車廂。因為這列火車彷彿就要駛向天堂,彷彿那裡還有位置給所有像我們這樣的人。
萊颯她喜歡好東西,也深信不疑自己配得這樣的物品,所以從主屋浴室水槽下的櫃子裡給自己拿一塊橢圓香皂時,也絲毫不覺得這算偷竊行為。誰會意識到少了一塊?櫃子裡有七塊香皂穩穩地疊在一起,靜靜等著哪天輪到自己躍上那只長方形的高級瓷製皂盒中。這皂盒是主人在「蘭卡瓷磚城」買的,用來搭配淺綠色的新浴巾?她真的認為自己配用這種高級香皂,再加上不曾被揪出,於是順理成章地把那兒當成提供奢華體驗的妥當來源。用罄一塊,通常不出數月,就再給自己取一塊。每天下午三點三十分,她用麗仕香皂在井邊梳洗,臉、腳、腋下和雙手。雖然偷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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