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第一本完整破解「噗浪」網路行銷的專書!
Plurk Your Brand Plurk Your Business
2009年,全球正式進入「微網誌」元年!
什麼是「噗浪」?
怎麼用「噗浪」?
本書將為你徹底解讀這個網路新工具,讓公司衝出品牌力、企業噗出大生意!
2009年,台灣最兇猛的滔天巨浪──「噗浪」!
不管是知名品牌還是無名小卒在噗浪上抓對方法,品牌行銷就能乘風破浪噗浪成功案例大揭密!
※蘋果日報:最懂得玩噗的平面媒體
※商業周刊:化身「桑粥阿宅」拉近距離
※瘋狂賣客:從0到300萬業績的Kuso行銷術
※微軟阿宅:用通俗語言賣生冷科技
更多精彩成功案例盡在《噗浪玩出大生意》中!
網路新時代,您還停留在web1.0的行銷模式?
別怪網友不理您,只怪您不懂擅用網路新工具!
過去的網路行銷,企業架了一個網站或部落格,希望網民能自己找到。
但在社群網站風起雲湧的年代,企業要反過來到社群網站上建立灘頭堡,直接跟網友互動。簡單的說,古老的網路行銷是要把人往自己家裡帶,新時代的網路行銷則是把訊息往人多的地方送。這是微網誌興起的年代中,企業不可不知道的演進。
《噗浪玩出大生意》將為你破解三件事情:
◎為什麼是噗浪?而非其他社群服務工具?
◎知名品牌及專業行銷人士如何善用噗浪?
◎噗浪有哪些成功案例,它們都是如何經營?
特別蒐錄噗浪三位共同創辦人專訪,暢談噗浪全球遠景!
※噗浪創辦人暨執行長Kan專訪
※噗浪共同創辦人暨介面總設計師Alvin Woon專訪
※ 噗浪共同創辦人暨技術長Amir Salihefendic專訪
作者簡介:
Jeremy
本名:陳建州
傑洛米,3C部落客,Yahoo第一代3C摩人,癮科技、中時部落格數位頻道、PCHome電腦家庭專欄作家,三年前開始經營「Jeremy的3C觀測站」,一年前從平面媒體業務行銷轉戰全職部落客,迄今部落格累計文章870篇,訪客約840萬人次;2008年8月,因為參與環島活動開始使用噗浪,即時上傳環島心得與網友分享,進而發現噗浪的魅力,從此成為重度噗浪使用者。2009年2月,得知噗浪共同創辦人Alvin Woon來台,代表癮科技進行專訪,成為第一批專訪噗浪共同創辦人的文字工作者。並在同月開始經營「台灣噗浪非官方部落格-我們的放浪人生」,累積文章72篇,訪客約30萬人次,並在今年五月底舉辦全球第一場噗浪一週年慶生派對,邀請三百位噗友與Alvin,共同見證噗浪一周年的里程碑。今年以來,開始觀察並參與多家企業噗浪行銷的規劃,在這本書的截稿階段,再度踏上環島的旅程,同時將即時圖文上傳到噗浪,一起完成全程15天的噗浪全紀錄。直到現在,仍然不斷探尋噗浪應用的更多可能性。
Plurk:http://www.plurk.com/jeremy_3cFacebook:http://www.facebook.com/jeremy.3c
e-mail:jeremy.3c@gmail.com
台灣噗浪非官方網站:www.plurker.com.tw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各界名人好評推薦!
Plurk共同創辦人Alvin Woon、世紀奧美公關執行副總 丁立宏、台灣惠普個人系統事業群副總裁暨總經理 王漢彪、歌手 許茹芸、《給我報報》總編輯 馮光遠、PChome Online董事長 詹宏志。(以上按姓氏筆畫排列)
「想透過Plurk來玩品牌,這本書您絕不能錯過!」
Plurk共同創辦人暨介面總設計師Alvin Woon
「噗浪時代已到來,別用禁止來阻礙!」世紀奧美公關執行副總經理 丁立宏
「若你還沒追浪的話……請注意!浪潮就在你(妳)身邊……」歌手 許茹芸
媒體推薦:
全球第一本解讀「噗浪」行銷的專書。
你知道「噗浪」可以用來寫環島日記,做活動轉播嗎?
你知道重大新聞事件在噗浪的流通速度有多快速嗎?
你知道利用噗浪,新創事業可以在短短八個月內,業績從0做到300萬嗎?
你知道一件購物網站標錯價,可以在一夜之間,吸引上萬人下單,造成上億元的損失嗎?當噗浪(Plurk)這個新詞彙,從名詞慢慢轉為動詞的這一刻,行銷人可曾真正理解背後代表的意義?《噗浪也能玩出大生意》這本書,除詳細說明「微網誌」的興起與功能外,更仔細比較「噗浪」與其他網路工具的不同。重度噗浪玩家Jeremy以深入淺出的文字,輔以詳細圖表,解釋「噗浪」在台灣引起的狂潮效應。此外,作者也詳述「噗浪」上的應對之道與各行各業行銷密技大公開。
您知道用噗浪也能看《蘋果日報》,用噗浪也能學英文嗎?而「阿基獅」在「噗浪」上其實不作菜,而是賣電腦的……。作者整理目前「噗浪」上的成功案例,解讀這些企業與個人的成功之鑰與噗浪行銷策略。讓有心想用「噗浪」玩出品牌力的企業與行銷人員,能更深刻瞭解「噗浪」如何能在網路掀起一波波浪潮。全球掀起微網誌風潮,台灣最夯的就是「噗浪」,品牌與行銷人越早掌握噗浪行銷的契機,就能讓你的品牌與生意站在浪頭上!
名人推薦:各界名人好評推薦!
Plurk共同創辦人Alvin Woon、世紀奧美公關執行副總 丁立宏、台灣惠普個人系統事業群副總裁暨總經理 王漢彪、歌手 許茹芸、《給我報報》總編輯 馮光遠、PChome Online董事長 詹宏志。(以上按姓氏筆畫排列)
「想透過Plurk來玩品牌,這本書您絕不能錯過!」
Plurk共同創辦人暨介面總設計師Alvin Woon
「噗浪時代已到來,別用禁止來阻礙!」世紀奧美公關執行副總經理 丁立宏
「若你還沒追浪的話……請注意!浪潮就在你(妳)身邊……」歌手 許茹芸
媒體推薦:全球第一本解讀「噗浪」行銷的專書。
你知道「...
章節試閱
自序:噗浪是台灣2009年最強的熱浪!
從2009年2月以來,Plurk(噗浪)在台灣的熱度越來越高。從一開始很少數的網路媒體報導,到成為財經雜誌的封面故事,再躍上電子媒體,不過短短4個月時間。當身邊的網路輕度使用者都在問「什麼是噗浪」的這一刻開始,「噗浪」似乎成為2009年台灣炎夏最強的熱浪了!如果說從2005年開始,Blog一詞成為網路圈的顯學;那麼2009年,看起來就是「微網誌」元年。微網誌風潮襲捲全球
這波微網誌熱潮,其實並非無跡可循!從全球最有權勢的男人:美國總統歐巴馬早在當選以前,就已經是微網誌始祖Twitter的重度使用者了;到CNN與艾希頓庫奇與CNN公開挑戰誰先到達100萬跟隨者(Followers)的門檻,都炒熱了微網誌這項服務;場景拉到太平洋彼端的台灣來,老美的動態向來是主流媒體喜歡的外電題材,剛好在這個時間點,Plurk在台灣用戶數開始大增,加上眾多名人、商業品牌大舉進駐,Plurk順理成章成為台灣主流媒體心目中,微網誌發燒的最佳題材。
過去的網路行銷,多數的做法是企業做了一個網站、Blog,希望網民可以看到;在社群網站興起的年代,企業要反過頭來,到社群網站上建立灘頭堡,到上面去跟網友互動。用通俗的說法來對比,以前的網路行銷是要把人往自己家裡帶,現在的網路行銷是把訊息往人多的地方送。這是微網誌興起的年代中,企業不可不知道的演進。
對於絕大多數的網路使用者來說,使用Plurk這樣的工具,目的很單純,可能只是希望跟朋友聊聊天,可能是希望認識新朋友,可能是用來接收最新的訊息等等。但對行銷人來說,人多的地方就存在著商機,是行銷品牌的絕佳機會,無論如何是絕對不可能放棄的。也因此,在品牌與使用者之間,往往就會形成落差:品牌賣力地在Plurk表演,卻發現事倍功半,力有未逮。
噗浪怎麼玩出大生意?
Plurk對於商業品牌來說,究竟有沒有幫助?以我個人的觀察,用Plurk玩品牌,當然可以玩出大生意,只要你用對方法!但很可惜的,大多數品牌對於網路行銷,還停留在相當粗糙的1.0時代,成功的案例非常少,遑論像Plurk這種互動性高又即時的新服務,不能怪網友不理你,要怪只能怪你不懂網友的心。
也因此,作為一個Plurk重度玩家,既然無法避免商業行為的發生,或許我可以將我的觀察與經驗分享給各位,讓品牌在Plurk上可以聰明一點,優雅一點,討喜一點,別像個推銷員一樣,貿貿然踩進噗浪客的領域就想來做生意,最後落個噓聲四起的下場,還惹人訕笑。
《噗浪玩出大生意》的架構很簡單,其實也只是要告訴你三件事情:一、為什麼這裡要談的是Plurk?為什麼不是Twitter?為什麼不是Facebook?或是其他社群服務?二、身為商業品牌或產業的行銷人,到底應該如何應用這個工具,這項服務?這一章節會有很清楚的執行方法。三、Plurk上目前有哪些成功案例,它們又是如何經營的呢?
我的確認為像Plurk這樣的社群工具,在網路行銷時代重要性將會與日俱增。也因此,這並不是一本教你玩Plurk的工具書,而是由一個Plurk玩家的經驗,解讀Plurk竄紅的背景,進而告訴你如何善用Plurk經營品牌與社群的行銷教戰守則。如果你懂得經營Plurk,那麼你的確有可能借力使力,善用Plurk擦亮品牌,並建立一個可以直接溝通社群的管道,進一步透過Plurk創造話題與引領趨勢。
Jeremy 引言:在噗浪上打廣告是行銷思考上的謬誤!
「放浪人生」是台灣Plurk非官方Blog。Blog是在2009年2月底申請的,而「放浪人生」的Plurk帳號,則是在3月6日才開始運作的。6個月的時間下來,在沒有刻意經營的情況下,共累積了3,462位追蹤者。這個數據不算多,跟知名噗浪客比較起來,大概只有人家的十分之一;但跟目前在Plurk上的品牌帳號比起來,這個成績還算是相當不錯。很多你在實體世界耳熟能詳的品牌,到了Plurk上,追蹤者數量可能只有這個帳號的十分之一而已(換算下來,不少知名品牌帳號的覆蓋率,可能只有知名噗浪客百分之一)。
行銷人的焦慮
很多行銷人大約在2009年6月以後,開始感受到一種急迫感,或許是來自於媒體,或許是來自於身邊的同儕,甚至是來自於顧客,追著自己要「Plurk行銷策略」。你會發現你的競爭品牌,已經開始有Plurk帳號了,可能還經營得不錯。於是你開始思考:「我是不是該幫自己的品牌,申請個Plurk帳號?」
可是問題來了!Plurk帳號申請很簡單,只要幾分鐘的時間而已,但沒有人知道你的存在。你在上面的發言,跟「自言自語」沒什麼兩樣。而任何網路行銷,都是要「KPI」數字,而追蹤者(朋友、粉絲)就是重要的關鍵,但你不知道該怎麼樣開始增加你的追蹤者,讓自己的追蹤者看來多一點。 因為績效壓力,於是你開始亂槍打鳥,狂加其他噗浪客當作朋友,或許在很短的時間之內,你可以追上放浪人生的追蹤者數量。但接著你又發現,縱然你擁有了幾千個追蹤者,然後呢?一萬個追蹤者到底能幹麻?對品牌到底有什麼實質的幫助?為什麼你擁有了幾千個追蹤者,卻還是覺得這一切很虛幻?
2.0行銷 V.S. 1.0行銷
過去的網路行銷,是要把人拉進來,不管是拉進你的網站,拉進來看你的廣告都好;但社群時代的網路行銷,是把訊息送到人多的地方,跟社群發生關係後,才想辦法把人拉進來。絕大多數的行銷人,擅長作「拉人」的工作,這是1.0的行銷方式;但社群行銷,強調的是「吸引力法則」,讓社群自然而然向你靠攏。
這種不太傳統的行銷方式,對於擅長用1.0行銷方式的人來說,肯定是一個大挑戰。用Facebook創辦人Mark Zuckerberg的話來說,傳統的行銷人想的是:「如何建立一個屬於自己的社群;但實情是社群原本就在這裡,做著他們喜歡的事情。」他們不喜歡品牌粗魯地用廣告,來侵入他們的小天地。他們會期待品牌願意傾聽他們的聲音,釋放更貼近真實的訊息來與他們互動。他們到社群網站,是來交朋友的,不是來看廣告的(現實生活中已經充斥著這麼多的廣告了)。如果行銷人只想到用傳統的方式,不願意深入了解像Plurk這樣的社群服務,需要更細膩的方式來接觸這群人,品牌將會遭遇到不可避免的挫折,然後眼看著其他品牌從社群網站中脫穎而出。
自序:噗浪是台灣2009年最強的熱浪!
從2009年2月以來,Plurk(噗浪)在台灣的熱度越來越高。從一開始很少數的網路媒體報導,到成為財經雜誌的封面故事,再躍上電子媒體,不過短短4個月時間。當身邊的網路輕度使用者都在問「什麼是噗浪」的這一刻開始,「噗浪」似乎成為2009年台灣炎夏最強的熱浪了!如果說從2005年開始,Blog一詞成為網路圈的顯學;那麼2009年,看起來就是「微網誌」元年。微網誌風潮襲捲全球
這波微網誌熱潮,其實並非無跡可循!從全球最有權勢的男人:美國總統歐巴馬早在當選以前,就已經是微網誌始祖Twitter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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