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全球暢銷1200萬冊,《PS,我愛妳》作者最新力作!
榮登英國暢銷書排行榜,亞馬遜網路書店讀者5顆星推薦!
《愛爾蘭獨立報》、《今日美國報》、《出版家週刊》、美國知名文學雜誌《柯克斯評論》、權威期刊《書單》等齊聲好評
全方位媒體人何戎 知名主播岑永康 知名藝人陳建州 知名主播張珮珊 感動推薦(以上依姓名筆劃排序)
我知道不管自己有多自私,家人會一直都在,
卻沒想過有一天不在的人,會是我……
他,事業有成,活在自己建構的自私世界,
表面華麗,卻是糟蹋家人的愛而建立。
這年聖誕節,他意外得到能實現他荒謬願望的禮物,
他欣喜不已,卻忘記問保有這份禮物,需要付出多大代價……
「你好,我是盧,但認識我的人都叫我混蛋。」
盧‧薩芬是個工作狂,他的時間總是不夠用,
總是需要同時間出席兩個地方,總是得一次做兩件事,
所以在家族聚會缺席已是常態,
他從未抱過一歲的兒子,跟女兒的約定轉身就忘,
有了美麗的老婆不滿足,依然不時出軌偷吃,
而老爸重要的七十大壽生日宴會,他丟給祕書處理!
他活在自己建構的自私世界,表面華麗,卻是糟蹋家人的愛而建立,
他從不覺得這樣有什麼問題,
然而,真正的問題卻在聖誕節前找上了他……
在這年冬天,他意外得到一心追求的禮物,
藉由它,他發現他可以輕易地同時成為好兒子、好爸爸、好員工,
他欣喜不已,渴望能永久保留這份禮物,
卻沒發現,他的生活開始脫離常軌,
而給他這禮物的流浪漢現在看起來好像他,
在終於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麼之時,他,還來得及修正錯誤嗎……
作者簡介:
西西莉雅.艾亨(Cecelia Ahern)
1981年9月30日出生於愛爾蘭都柏林,是愛爾蘭前總理柏提‧艾亨的女兒。
曾取得新聞與大眾傳播學位。
21歲時,寫下第一本小說《PS, 我愛妳》暢銷40個國家,成為2004年最暢銷的新人小說,也改編成同名電影。
此書同時高踞愛爾蘭和英國《週日泰晤士報》暢銷榜TOP1,在歐洲和美國也很受歡迎,並在德國暢銷書榜盤桓達一年以上。她因本書獲得2004/5英國書獎的最佳新人獎提名。
至今,她共著有6本小說,在48個國家發行,共售出1200萬冊。另外,她也參與美國ABC電視台熱門喜劇「誰是莎蔓莎」(Samantha Who?)的製作,獲得艾美獎的肯定。
譯者簡介:
謝佳真
自由譯者,譯有《紐約公寓》、《錯得多美麗》、《潘朵拉處方》、《峰與谷》、《測謊機男孩》、《大象的眼淚》、《女祭司》、等。賜教信箱:oggjbmc@gmail.com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名人推薦:
好棒的故事!看完之後,相信你會更熱愛生命,並重新省思許多人事物在你生命中的順位。──全方位媒體人 何戎
作者的文字比影像還要寫實,讀時你會難以自拔,一頁接一頁跌進去,讀後你會雋永回味,活在當下。──主播夫妻檔 張珮珊‧岑永康
◎媒體好評不斷
*這是包裹在一則誘人故事裡的故事,我是一口氣看完的。──《大象的眼淚》作者莎拉•格魯恩
*令人完全無法抗拒地沉溺其中……我沉醉且一口氣把它看完了。──瑪麗安‧琪斯,愛爾蘭暢銷作家
*一個迷人又真誠的故事,讓你忍不住開始思考生命的價值。──《Glamour雜誌》
*一個說到你心坎裡的美麗禮物。──《愛爾蘭獨立報》
*溫馨、充滿感情、有趣且滿佈著曲折的故事情節。──《RTE Guide雜誌》
*非常具意義的閱讀體驗,你會迫不及待一直看下去,看的速度可能比吃聖誕大餐還快。──英國《Heat雜誌》
*現代版的狄更斯《聖誕頌歌》,情節轉折令人驚奇。──《波士頓環球報》(Boston Globe)
*艾亨是卓越的說書人。──《出版家週刊》(Publishers Weekly)
「迷人的《禮物》,就像一件溫暖的毛衣。」──美聯社(Associated Press)
*故事扣人心弦,讀者絕對會深受吸引。──美國知名權威期刊《書單》(Booklist)
*討喜的現代《聖誕頌歌》故事,充滿有趣的峰迴路轉。──《今日美國》(USA Today)
*這故事激發讀者珍視重要的事物。艾亨刻劃人物的功夫了得。──美國知名文學評論雜誌《科克斯評論》(Kirkus Reviews)
*本書是一場聖誕饗宴。從守護天使的故事架構出巧妙的新花樣,凡是艾亨的書迷以及熱愛聖誕小說的讀者都會喜歡。──美國《圖書館期刊》(Library Journal)
◎讀者好評
*這若你想要一本讓你思考、流淚和沉溺其中的書,它正是你要的。──V.J.Hawden
*一本出色的小說!我還在故事最後流下了淚。我要趕快將這本書借給我的朋友們看。──S.J.V
*輕快卻又閃耀著深度!《最後的禮物》有股特別的魔力,讓你怎樣都無法停止閱讀。── Sammy
*這本書讀來很輕快,但後座力卻非常強大──別忘了在身邊準備盒面紙哪。──Effie
名人推薦:名人推薦:
好棒的故事!看完之後,相信你會更熱愛生命,並重新省思許多人事物在你生命中的順位。──全方位媒體人 何戎
作者的文字比影像還要寫實,讀時你會難以自拔,一頁接一頁跌進去,讀後你會雋永回味,活在當下。──主播夫妻檔 張珮珊‧岑永康
◎媒體好評不斷
*這是包裹在一則誘人故事裡的故事,我是一口氣看完的。──《大象的眼淚》作者莎拉•格魯恩
*令人完全無法抗拒地沉溺其中……我沉醉且一口氣把它看完了。──瑪麗安‧琪斯,愛爾蘭暢銷作家
*一個迷人又真誠的故事,讓你忍不住開始思考生命的價值。...
章節試閱
(1)
在一個格外刺骨的星期二早晨,在都柏林市持續開發的碼頭區,盧•薩芬擦拭得晶亮無瑕的黑皮鞋,自信昂揚地經過某位男子眼前。這人觀看那天早晨的鞋來鞋往,昨天也是,他想明天也應如是。盧的雙足能力不分軒輊,兩腳同等優秀。每一步的長度相長,從足跟到大足趾的組合如此精確;鞋尖指向前方,足跟先啟動,之後由大足趾將腳推離地面,靠著足踝屈伸。次次完美。踩在人行道上,腳步聲有節奏。沒有撼動腳下地面的沉重砰砰聲,不像那些身體和腦袋分開的其他人在這個時段行色匆匆,頭袋仍然黏著枕頭,身體卻在清新的空氣裡。不,他的鞋叩叩地響,像落在溫室屋頂的雨滴一樣擾人、不受歡迎,他長褲的縫邊微微翻動,如同清風拂過第十八洞的旗幟。
觀鞋者漫不經心,想像人行道的水泥板在他踩下時亮起,而這雙鞋的主人突然大跳踢踏舞,慶賀今天將如何愉悅美好。對觀者而言,今天幾乎肯定是愉悅美好的一天。
通常,這雙在無懈可擊黑色西裝下的晶亮黑皮鞋,會輕盈優雅地走過觀者面前,穿過旋轉門,進入富麗堂皇的大理石大門,來到從碼頭縫隙擠出、探向都柏林天空的最新一棟摩登玻璃帷幕大樓。但在那個早晨,這雙鞋停在觀者正前方。然後掉換方向,在冰冷的水泥上轉動時發出粗嘎的聲音。觀者別無選擇,只得將視線從皮鞋往上移。
「這給你。」盧遞出咖啡。「是美式咖啡,希望你不介意,咖啡館的機器出了毛病,不能煮拿鐵。」
「不然咖啡還你。」觀者的鼻子離開熱氣氤氳的咖啡杯,向盧提議。
這話引發驚愕的沉默。
「只是開個玩笑。」他取笑起那吃驚的表情,並且非常快速地──以防人家不懂他的笑話,在重新思考後撤回那分善意──縮手收回咖啡,麻木的十指捧著杯身。「我看來像介意熱牛奶的人嗎?」他笑嘻嘻,表情轉為純粹的狂喜。「嗯。」他鼻子貼近杯口,嗅聞咖啡豆。他閉目品味咖啡香,不願讓視覺剝奪他對絕美氣味的玩賞。厚紙板似的杯身好燙,不然便是他的手太冰,以致熱氣火辣辣地貫穿雙手,射出熱力魚雷,令他身體打顫。在感受到熱氣之前,他並不知道自己冷到那個程度。
「真是太感謝了。」
「不客氣。聽廣播說,今天會是一年裡最冷的日子。」亮晶晶的皮鞋跺跺水泥地面,搓著皮手套,藉此證明他的話。
「這我倒是相信。天氣冷到可以凍掉鼻子了,但這能派上用場。」觀者輕輕吹一下咖啡,準備啜飲第一口。
「咖啡沒加糖。」盧致歉。
「哦,這樣啊。」觀者翻個白眼,旋即將咖啡從嘴前移開,宛如咖啡暗藏致命疾病。「沒加熱牛奶就算了,忘記加糖就太過分囉。」他舉杯要將咖啡還給盧。
這回盧明白他的意思,聽懂他的笑話,便笑了。「好好好,我知道了。」
「人家不都說,乞丐沒有挑三揀四的命?難不成,挑剔的人可以當乞丐?」觀者挑起眉毛,笑吟吟,終於喝了第一口。他沉浸在暖意以及在冰冷身軀裡游移的咖啡因中,尚未注意到就在頃刻之間,觀者變成被觀看的人。
「噢,我是小加。」他伸出手。「全名是加百列,但認識我的人都叫我小加。」
盧探向前,和他握手。溫暖的皮手套碰上冰冷的肌膚。「我是盧,但每個認識我的人都叫我混蛋。」
小加忍俊不住。「哈,你真老實。在我跟你混熟之前,我先叫你盧。」
他們相視而笑,在這突如其來的彆扭間隙裡沉默。像兩個小男孩嘗試在操場上結交朋友。閃亮的皮鞋開始有些煩躁,踢踏,踏踢,盧踩著側行的步伐,既是設法保暖,也是試圖釐清自己的去留。這雙鞋慢慢扭轉,朝向隔壁的建築。不久他便會跟著腳的方向走。
「今天早上很忙吧?」小加悠哉地說,令那雙鞋轉回來再度面向他。
「只剩幾個禮拜就是聖誕節,這個時節向來很繁忙。」盧同意道。
「人潮越多,我日子越好過。」小加在二十分錢的硬幣飛進杯中時說。「謝謝妳,」他向幾乎停也不停便丟下銅板的女士喊道。瞧她的肢體語言,簡直就像銅板是從她口袋的破洞掉落的,而不是一分禮物。他抬頭看盧,睜著大眼睛,笑嘻嘻的嘴巴咧得更開。「看見沒?明天咖啡我請客。」他笑道。
盧試圖盡量不動聲色地傾身,偷瞄一眼杯中物。二十分錢的銅板孤伶伶地躺在杯底。
「噢,別擔心。我不時清空杯子。我不想讓人覺得我混得太愜意。」他笑著說:「你曉得的,錢財不能露白。」
盧附和,但同時不作如是想。
「不能讓人曉得對岸那間閣樓是我的。」小加又說,朝著河另一邊點頭。
盧轉身,望向利非河的對岸,看著小加提到的都柏林碼頭最新的摩天大樓。鏡面的玻璃帷幕牆,令大樓宛如都柏林市中心的鏡子。重新打造的維京長船沿著碼頭停泊,利非河畔有許多的起重架和嶄新的工商大樓,預告暴風雨的雲朵密佈在上方的天空,這些景觀統統被這棟大樓捕捉,像一台巨型電漿電視向都柏林市播放。這棟大樓的造型像風帆,夜晚會打上藍色的燈光,是全市討論的話題,起碼在大樓啟用後的幾個月內是如此。次好的事物永遠撐不了太久。
(2)
「你曉得我說我有一間閣樓,只是個笑話吧?」小加似乎有些擔心原本可能落袋的進帳會泡湯。
「你喜歡那棟大樓嗎?」盧問,仍然恍神地望著它。
「那是我最愛的一棟,尤其是晚上,那是我坐在這的主要原因,除此之外,也是因為這一帶很繁忙。光是漂亮的景致,可填不了我的肚子。」
「那是我們公司蓋的。」盧終於轉頭面向他。
「真的假的?」小加稍微仔細地打量盧。三十幾歲不到四十,西裝筆挺,鬍子刮得乾乾淨淨,平滑得像嬰兒臀部,整齊的頭髮均勻散布灰色髮絲,彷彿誰拿了鹽罐在他頭上以一比十的比例灑落,灰色頭髮更增添他迷人的魅力。盧令他想起傳統的電影明星,既溫文又世故,整個人包覆在黑色喀什米爾長版大衣裡。
「我敢說那讓你吃得起晚餐。」小加笑咪咪地說,在那一刻感到淡淡的嫉妒,這令他心煩,因為在他端詳盧之前,並沒有一絲半縷的嫉妒之情。遇到盧之後,他察覺兩件無益的事,害得他忽然間覺得又冷又嫉妒,不復原先的溫暖滿足。想到這裡,儘管他一個人時向來能自得其樂,但他預見一旦這位男士和他分道揚鑣,他將會嚐到之前未有的寂寞滋味,然後他會嫉妒、寒冷兼寂寞。這是自製淒苦派餅的完美原料。
這棟建築不僅讓盧溫飽,也為公司贏得幾項獎項,而以他個人來說,他買了位於豪斯的房子,從目前的保時捷升級到最新車款──精確的講法是,聖誕節後才換車,但盧明白這些事不該告訴一個坐在苦寒的人行道上、緊裹著有跳蚤肆虐毯子的人。於是,盧彬彬有禮地微笑,亮出陶瓷美齒貼片,按照習慣同時做兩件事──想的是一回事,說的是另一回事。偏偏小加精於解讀兩者之間的差異,以致尷尬的程度更上層樓,鬧得兩人渾身不自在。
「好,我該進公司了。我上班的地方就在──」
「隔壁,我知道。我認得你的鞋子。你的鞋離我比較近。」小加微笑著。「不過昨天不是這雙。沒記錯的話,應該是黃褐色的皮鞋。」
盧拔得清爽的眉毛抬高一點點。挑起的雙眉在他未曾注射肉毒桿菌的額頭上引發一連串漣漪,如同一顆石子投進池塘。
「別擔心,我不是跟蹤狂。」小加一隻手從熱杯上鬆開,揚手擺出自衛的姿勢。「我才來這裡一陣子。若說這兒哪裡不好,就是你們這些人不斷跑來我家。」
盧莞爾,尷尬地低頭看自己的鞋,那是他們談話的主題。「不可思議。」
「以前都沒留意到你在這裡。」盧吐露心聲,嘴上一邊說,腦袋一邊回想每天上班走的這條路線。
「我天天在這,整天在這。」小加的聲音裡透出佯裝的快活。
「對不起,從沒注意到你……」盧搖搖頭,「我老是趕來趕去,不是在跟人講電話,就是來不及赴另一人的約,總是同時需要出現在兩個地方──這是我老婆說的。有時候,我希望可以複製自己,我忙得不可開交。」他笑著說。
小加聞言,向他露出異樣的笑容。「說到趕場,我還是頭一次沒見到這兩個小子跑步呢。」小加朝著盧的雙腳點點頭。「它們靜靜站著,讓我差點認不出來。今天你缺了一把火嗎?」
盧爆出笑聲。「我隨時都有一把火,相信我。」他像為曠世傑作揭幕一樣,飛快拉開大衣的衣袖,恰恰只夠露出勞力士金錶。「我一向是第一個到公司的人,現在沒什麼好趕的。」他全神貫注地看時間,腦袋裡已經在主持一場下午的會議。
「你不是今天最早到的人。」小加說。
「什麼?」盧的腦內會議被打斷,心思又回到寒冷的街道、公司的辦公大樓外,冷冽的大西洋風颳著他們的臉龐,人們都穿得暖暖的,齊步走向工作崗位。
小加皺眉緊閉起眼睛。「褐色懶人鞋。我看過你和他一起走過幾次,他已經來了。」
「褐色懶人鞋?」盧笑了,先是困惑,繼而佩服,旋即關切起比他更早進公司的人是誰。
「你認識他的呀──腳步很自負,每一步都會踢起小小的仿麂皮穗子,像迷你康康舞,活像他刻意讓穗子跳起來似的。那雙鞋是軟底的,踩在地上卻很沉重;那雙腳小又寬,走路重心在腳的外側,所以鞋底總是從外側開始磨損。」
盧專注到眉頭深鎖。
「星期六的時候,他穿的鞋都像剛下遊艇。」
「是艾佛烈!」盧笑了,從描述中認出鞋的主人。「那是因為他八成真的剛下遊──」但他突然收口,「他已經來了?」
「差不多半小時前。腳步很重,看樣子有點急,還有另一雙黑色便鞋跟著他。」
「黑色便鞋?」
「黑鞋。男鞋。有點亮,但沒有款式可言,簡單到極點,純粹只有鞋子的功能。對這雙鞋我無法多告訴你什麼了,只曉得比另一雙鞋走得慢。」
「你真是觀察入微。」盧細細打量他,思忖這人在建築物門口、冰冷的地面棲身之前是什麼身分,同時大腦加速運轉,試圖釐清他提到這些人是誰。他不明白艾佛烈為何七早八早進公司。他們的同事克里夫正在鬧精神崩潰,那令他們振奮不已,對,是振奮,他們對新的職缺都摩拳擦掌想爭取。但升官的前提是克里夫不康復──盧暗中希望如此,公司內即將出現人事大搬風,艾佛烈任何不尋常的舉動都啟人疑竇。其實,艾佛烈任何階段的舉動都很可疑。
小加眨眨眼。「你不會剛好需要一個敏銳的眼線,替你注意公司裡的風吹草動吧?」
盧攤開戴著手套的雙手。「抱歉。」
「沒關係,需要我效勞的話,你曉得上哪兒找我。我是穿馬汀大夫氣墊鞋的傢伙。」他笑著拉起毯子,露出高統的黑色皮靴。
「不曉得他們幹嘛這麼早到。」盧望著小加,彷彿他有特殊的神力似的。
「恐怕我愛莫能助,但他們上星期一起吃午飯。至少,他們在社會公認的一般人午餐時間出了辦公樓,在午餐時段結束後又一塊回來。他們在那段時間做了什麼,純屬聰明的猜測。」他輕笑起來。「我身上沒蒼蠅。起碼今天沒有,」他補充說,「這天氣對蒼蠅太冷了。」
「那頓午餐是哪一天?」
小加再度閉目。「我想,是星期五。他是你的競爭對手,是吧,褐色懶人鞋?」
「沒有,他是我朋友。算是吧。其實比較接近點頭之交。」聽到小加透露的消息,盧首次出現窘迫不安的跡象。「他是我同事,可是克里夫精神崩潰了,我們兩個就有大好的機會去,嗯,你應該猜得到的……」
「偷走生病朋友的工作。」小加泛出微笑,替他接完後半句話。「太棒了。還有那雙慢慢走的鞋?黑的那雙?」小加再接再厲,「一天晚上,那鞋和一雙Louboutins出了公司。」
「Lou──Loub──這是什麼牌子?」
「這牌子的特色是採用噴漆的紅色鞋底。我說的這雙鞋鞋跟是一百二十公釐高。」
「公釐?」盧問道,又說:「紅色鞋底,好。」他點了點頭,記住一切。
「你大可直接問你的朋友兼點頭之交兼同事,他見的人是誰。」小加眼睛一亮,如此建議。
盧不置可否。「是啊,我該走了。有事要見,有人要做,而且你能相信嗎?還得兩者同時進行。」他眨眨眼。「謝謝你幫忙,小加。」他匆匆放了張十歐元鈔票到小加杯中。
「謝啦,老兄。」小加笑容滿面,旋即從杯中取出,塞進口袋。他敲敲他的指頭。
「不能露白,記得嗎?」
「是。」盧附和。
但在同一時刻,他壓根兒不同意。
(1)
在一個格外刺骨的星期二早晨,在都柏林市持續開發的碼頭區,盧•薩芬擦拭得晶亮無瑕的黑皮鞋,自信昂揚地經過某位男子眼前。這人觀看那天早晨的鞋來鞋往,昨天也是,他想明天也應如是。盧的雙足能力不分軒輊,兩腳同等優秀。每一步的長度相長,從足跟到大足趾的組合如此精確;鞋尖指向前方,足跟先啟動,之後由大足趾將腳推離地面,靠著足踝屈伸。次次完美。踩在人行道上,腳步聲有節奏。沒有撼動腳下地面的沉重砰砰聲,不像那些身體和腦袋分開的其他人在這個時段行色匆匆,頭袋仍然黏著枕頭,身體卻在清新的空氣裡。不,他的鞋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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