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推定其犯罪之事實。任何人其犯罪行為在未依法定程序證明有罪之前,應被推定為無罪之人。本書以無罪推定原則為論述起點,周詳敘述有關刑事訴訟程序之基本概念ˋ無罪推定原則ˋ刑事上訴審構造與專家參與審判諮詢等制度面問題。整體而言,理論基礎完整ˋ取材豐富多元。在內容方面,文章結構嚴謹ˋ體例層次分明。其中,特別是對於我國刑事訴訟制度走向問題之闡述,詳盡中肯,多所啟發,足供學術界及實務界之重要參考。
作者簡介:
黃朝義
東吳大學法律系專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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