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係依據教育部七十六年一月公布之「幼稚園課程標準」,並配合幼兒身心發展特性及教學活動需要而訂定。
本標準所列設備僅為指導原則,各園為達成幼稚教育目標,可參照本標準內容並衡酌實際需要,逐年編列預算,予以充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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