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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李文良《清代南臺灣的移墾與「客家」社會(1680-1790)》
陳志豪(國立臺灣大學歷史所博士班學生)
進入21世紀以後,臺灣史研究雖遠較上一世紀來得熱絡,但清代臺灣史的研究卻明顯轉趨「沉默」。如許雪姬在〈2007年臺灣史研究的回顧與展望〉一文,即提到清代臺灣史的研究亟需「復興」,可見近年來此一領域的研究,確實面臨一些瓶頸。(註1) 這個問題某種程度上反映出了上個世紀的經典研究課題,難以被有效的延續,許多議題的討論因此顯得停滯不前。例如,討論近百年的「清代在臺漢人祖籍分布」問題,在80年代晚期出現一波討論熱潮後,即未能持續深究。近年來,雖有柯志明等學者以社會科學的理論辯證與分析視角,在族群政策與土地制度的議題上,為清代臺灣史研究帶來許多刺激,但可能是囿於學科對話的鴻溝難以跨越,反而使得歷史學者們在清代臺灣史的領域上,變得更為「沉默」。但是,此次李文良所作之《清代南臺灣的移墾與「客家」社會(1680-1790)》一書,或可說視為是清代臺灣史研究重新展開的新契機。
本書為李文良自2001年展開的研究成果,故其中部分內容曾於《臺大歷史學報》、《臺大文史哲學報》等學術專刊上發表。約自2009年間起,李文良開始逐步確立本書的雛型,一方面將已發表作品,重新修改納入本書的架構,另一方面也陸續完成相關的研究,讓這本書的討論主題更為明確。所以,這本專書的出版,應可讓讀者更具體的了解,李文良在此一研究的終極關懷,在於重新思考清代南臺灣的移民,如何建立一個以「粵籍」(今日所說的「客家」)為主要祖籍認同的社會。
在內容部分,本書除第一章序言及第十二章的尾聲外,共分為四個主要部分,以南部屏東平原為區域範圍(主要是今日所謂的「六堆」地區),依序說明清初南臺灣移墾社會的建立過程以及當地的社會變遷。
在序言中,作者對於撰寫這本書的基本想法,有著相當精彩的描述。透過施添福對於屏東平原的觀察,與清代方志書寫內容進行比對後,作者首先指出過去對於清代臺灣史的理解,往往是立基於以一種「合法」立場去解釋地方社會的面相,認為社會非得依照既定的程序才能成立(頁6)。可是,日常的生活經驗卻清楚提醒著大眾,即使在今日,「就地合法」的現象與案例仍層出不窮,那麼研究者們又如何可以期待清代臺灣的社會或產業,是依照政府的法令發展而成的?基於這個核心想法,作者將在過去的研究基礎上,對於清代臺灣社會的「墾照」、「學額」等種種現象,提出了一些有別於以往的觀察與討論。以下,本文依序簡單說明本書對於各項議題的討論。
第一部分的重點,在於說明明鄭以前就已存在的南臺灣社會,如何面對從明到清的政權轉變過程。作者認為這段時期最重要的問題,是臺灣社會在清代以前並無所謂的「墾照」制度,所以依據清代殘存的「墾照」或相關契約,見到的只是這個社會為了面對政權轉變而做出的調適,並不是真正歷史展開的過程。故六堆地區建構出擁有相同起源的開莊傳說,以及日後對於「義民」身分的強調,這些行動的歷史意義,其實在於如何把自己說成是「合法」的這個層次上。
同時,為了將舊有的社會秩序歸入清朝統治制度底下,縣官與有力之家透過了請墾的過程,重新打造了一個以「墾照」為核心的社會架構。為了讓這個「合法」的架構可以與舊有社會順利連結,所以如「管事」等制度,開始成為清初鄉村社會中的要職。換言之,清初社會面貌的形塑過程,其實是為了適應政權轉後的法律問題。
在第二部分,本書試圖回答的主要問題:何以康熙五十年代(18世紀初)出現的方志,要以帶有高度負面形象意涵的「客仔」,來形容定居於六堆地區的墾民。作者在前言已經先指出,清初米穀經濟崛起以前,位於六堆地區湧泉帶的六堆地區,雖適合稻作農業,卻非當時最好的地段,比較類似所謂的邊區。因此,等到水田化及米穀經濟興起後,這裡的移民及其稻作農業反倒日漸重要,經濟發展也更趨快速。這時,移民們開始透過訴訟等抗爭過程,向居住在府城(今台南市)且擁有墾照的「墾戶」們,取得「永佃」的資格,確保自己可以長期定著於這個區域。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下,康熙五十年代居住在省城的官員及仕紳們,便對於六堆地區佃人對於土地支配的強化與抗爭行動感到憂慮,故由居住於府城的知識分子所編撰的方志,就特別強調了這個問題以及他們的認知(頁142)。這點,也正是清初方志描寫「客民」形象的主要原因。
在第三部分,本書開始探討定居於六堆地區的移民們,在面對緊接而來的朱一貴等動亂事件時,如何取得「義民」身分的過程。還有此一身分如何由個人擴及至村落象徵,移民們又如何利用此一身分,強化對於區域的控制。簡單來說,隨著朱一貴事件的爆發,六堆地區的移民之間開始有了變化,並逐漸與杜君英集團分裂,轉為明顯傾向政府的「義民」。在這次的人群分化過程中,除了語言開始成為了分化的一項重要指標以外,「義民」這個身分也開始成為這個社會中的關鍵要素。特別是「義民」的身分,一方面可讓來自廣東原鄉的移民們,經由合法的正口渡海回鄉,另一方面,也可以讓這些沒有取得墾照的佃民,強化對於地區的控制。所以,六堆地區的居民建了一座「義民亭」,並於門樓上懸掛「褒忠里」的匾額,強調自己與統治王朝之間的合法性連結。不僅如此,由於清廷在控制臺灣的戰略需求上,須動員這群「義民」來解決治安問題,使得六堆地區的居民可以長期保有這個身分。而因長期戰爭經驗而保存下來的「義民」身分,也使得六堆地區的「義民亭」,呈現宛如一座忠烈祠般的形象。
在第四部分,本書說明經由動亂以後,逐漸提升社會地位並取得戶籍的粵籍移民們,如進一步與閩籍的移民競爭文化權利。特別是,過去粵籍移民們因臺灣隸屬福建省而無法參與科舉考試的問題,在乾隆初年獲得了進一步的解決,粵籍移民們取得了增設的粵籍「學額」,並得以在臺灣以廣東的祖籍應試。也因為這群移民參與科舉考試的過程,是以泛廣東省通稱的「粵」,而非以「縣」的行政區劃作為祖籍別,所以臺灣的粵籍移民相對比較容易產生較為團結的凝聚力。隨著「粵」的祖籍認同與宣稱在臺灣逐漸產生變化,義民的歷史也逐漸成為粵籍移民所強化,最後等同於「粵民」的歷史表現。
透過上述四個部分的討論,本書在最後一章重新解釋了義民信仰在林爽文事件後的發展與歷史意義,作為本書的結尾。作者指出18世紀末林爽文事件結束後,臺灣民間奉祀死難義民的作法才逐漸普及,但即使南北兩地的粵籍移民,皆建立了義民信仰的廟宇,不過在本質上仍有些差異。例如,北部的義民廟結了有應公信仰的傳統,且很快的與王朝正統有了密切的結合,使得義民廟的影響範圍得以擴大到周邊廣泛的村村社會中。但南部的忠義亭,卻因有強烈的祖籍分化意義與戰爭記憶,使得忠義亭難以成為承平時的社會中心點,甚至也難以做為跨族群互動時的商貿中心。透過南北兩地的義民信仰比較,作者認為可以更清楚的察覺清代南臺灣粵籍移民建構所謂「客家」社會的歷史意義。
儘管作者在自序中,謙稱這本書的撰寫純屬意外,但本書對於清初南臺灣社會的精闢探究,仍足以更進一步瞭解明清交替的歷史變遷、清代臺灣的請墾制度、義民身分等議題的歷史意義,看得更加清楚。以下,筆者試從史料運用與詮釋觀點兩方面,約略說明本書在研究上的特色。
一、史料脈絡的考證與追溯:作者以歷史學的知識背景,除了詳實考證史料的歷史意義,更進一步考慮了當時書寫史料的人,心中所關懷的議題。讀者們可以清楚發現,本書各項議題的展開,基本上都來自於作者重新追問各項核心史料被寫下來的原因。例如,透過方志的書寫內容,作者指出清初府城知識分子對於屏東平原開墾問題的憂慮;透過下淡水社文書的紀錄,作者讀出了當時佃人亟欲控制土地的需求與意義;透過巡臺御史楊二酉的奏摺,作者又說出了清代粵籍移民爭取學額的歷史過程,以及取得學額後對於祖籍認同的影響。換言之,作者展開的歷史研究,不單只是將史料排比後,說出史料上的記載內容,而是更進一步的從更深層的史料考證出發,重新發掘相關的歷史問題。甚至,作者也將這些史料擺回當時的時空脈絡下,清楚找出其歷史意義。所以就這點來說,本書清楚說明歷史學研究在面臨跨學科挑戰時,仍可堅守以歷史學為主體的研究方法,透過史料考證與詮釋的功夫,與其他領域的研究者,展開更為深層的對話。
二、來自地方社會的歷史分析:本書構成核心問題的每個篇章,基本上都是依照具體牽涉到地方社會的歷史問題所展開的,這點清楚透露出作者以地方社會為出發點的思考脈絡。如同序言中強調的,清代的史料基本上都是在「合法」的架構下被寫下來的,這些史料寫下來的目的,不一定是為了重新追溯自己的地方歷史,而是為了把自己的歷史講得更「合法」。所以作者在論證清代南臺灣的歷史發展過程時,清楚解構了史料製作的過程與意義,並具體從地方社會的立場,重新分析了清代的「國家」概念與歷史發展。
最明顯的部分,在於本書對「國家」的討論,重點放在地方上的人,如何去強調自己的「合法」歷史。不論是府城地主對於「墾戶」身分的主張,或是粵籍移民對於「義民」身分的宣稱,作者考慮的重點,都是這些人怎麼詮釋這個身分在法律制度下的意義,而不是「國家」如何把這些身分的賜與這些人的過程。這即如同「華南研究」對於宗族或寺廟的分析視野一樣,科大衛、劉志偉等學者考慮的,也是地方社會如何建立與統治王朝的正統性連結,而不是王朝如何以行政手段,來達到「統治」社會的目的。姑且不論這種分析方法是不是「夠好的」,但毫無疑問的,這個辦法確實是讓研究者們把歷史看得更為活潑,也更能掌握其中的核心意義。畢竟,歷史研究只是從眾多可能中,依據文獻推演出一個符合某種「邏輯」的歷史過程。除非是認定在有限的史料中,還是可以確知歷史唯一的答案,否則本書所揭示的不同歷史意義與論證,必有其重要的貢獻。
筆者對於本書進一步的期待,在於作者對於「承平社會」的歷史描述。如同「尾聲」中強調的,動亂等過程畢竟不是常態,社會承平的日子還是比較多的。那麼,南臺灣社會經歷政權的轉變以後,想必也有許多舊有的制度或習慣,並沒有因此出現變化,這些沒有變化的元素,是否能進一步加以說明?例如本書也提到了,「萬丹社」這個明鄭時期的地名,仍然在進入清代以後被延續下去(頁40)。當然,只要對於歷史稍有認識的人都很清楚,地方社會在面臨變化之際,才容易留下大量的文字記錄,承平時留下的紀錄,多半較與日常生活有關,難以從中找尋更多歷史線索。若要以此苛求於作者,無異於緣木求魚。故僅能期待成長於屏東平原且熟稔各項史料的作者,在指出歷史過程中「變」的部分以外,也能再進一步指出「常」的那一個面向。
註1:許雪姬,〈2007年臺灣史研究的回顧與展望〉,《臺灣史研究》16(2),(台北: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2009),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