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係以2010年8月3日施行之民法物權編條文為依據,內容共分為十章,包括第一章概論、第二章不動產物權變動、第三章動產物權變動、第四章所有權、第五章所有權之特殊型態、第六章用益物權(第一節概說、第二節普通地上權、第三節區分地上權、第四節農育權、第五節不動產役權、第六節典權)、第七章抵押權(第一節債權之擔保、第二節普通抵押權、第三節最高限額抵押權、第四節其他抵押權)、第八章質權(第四節動產質權、第五節權利質權)、第九章留置權、第十章占有。提供欲瞭解物權法者完整的物權架構為基礎,由簡易的語言入門,使讀者能有效率地適應法律專業的體系環境,其後再以漸進之方式,帶領讀者深入探討物權之法學理論,並輔以通說及實務的見解,及作者個人之意見,使讀者精確地掌握修正後之物權法的解釋與適用。
作者簡介:
鄭冠宇
德國哥廷根大學法學博士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強制執行法修正委員
民法物權編修正委員
國防部國家賠償委員會委員
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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