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物權編最新條文已經配合大法官釋字第349號解釋,修正物權法定主義並增訂登記對抗條文,以大幅擴張物權自治的空間,這些修正的物權法法理基礎為何,修正後的條文如何解釋適用,都有待學說和實務進一步闡述。作者即是對於此類修正條文的提倡者,曾參與中國大陸物權法立法過程的重大爭議討論,也是法務部民法物權編研究修正及內政部不動產登記法(草案)研訂專案小組委員,本書除對於物權編的規定為全面性論述外,也特別引述新條文已出現的實務見解,閱讀本書將可掌握最新條文的解釋適用和物權法的發展趨勢。
本書具有下述特色:
一、重視法律的本土化
二、採經濟分析方法
三、重推理而非資料的堆砌
四、引用美國法資料
五、例題暨解題分析
作者簡介:
謝哲勝
學歷:
國立台灣大學法學士
美國威斯康新大學法學碩士、博士
經歷: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
國立中正大學教師會理事長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主任暨研究所所長
台灣財產法暨經濟法研究協會理事長
法務部民法物權編研究修正專案小組委員
現職: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台灣醫療衛生研究協會理事長
法務部信託法研究修正專案小組委員
內政部不動產登記法(草案)研訂專案小組委員
主要著作:
財產法專題研究(一)—(六)
民法物權
土地法
信託法
法律經濟學(合著)
工程契約理論與實務(合著)
中國民法(合著)
房租管制法律與政策
不動產證券化(合著)
選擇權(合著)
不動產抵押貸款債權證券化(合著)
不動產證券化—法律與制度運作(合著)
網路法律常識(合著)
金融資產證券化理論與法制(合著)
員工股票選擇權(合著)
教授課程:
民法、土地法、信託法、法律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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