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特色
1.綜合所得稅:
(1) 102年6月立法院三讀通過修訂所得稅法4-1條,增訂14-2條追溯102年1月1日實施。取消個人全面免徵證券交易所得課稅,出售上市櫃證券交易所得,102-103年免稅,104年起出售金額10億元以上採設算所得或核實課稅。未上市櫃證券、興櫃出售數量10萬股以上、初次上市、上櫃前取得之股票(IPO)及非居住者採核實課稅。
(2)修正所得稅法其他親屬或家屬之條件。
(3) 102年度個人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及課稅級距,均依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退職所得免稅額度亦隨物價上調。
2.所得基本稅額條例:
(1)取消未上市櫃證券交易所得計入基本所得之規定。
(2) 102年起營利事業自基本所得額扣除金額調降為50萬元,法定稅率調高為12%至15%。
(3)出售持有滿3年以上股票之交易所得減半課稅。
目錄
第一章 綜合所得稅申報實務
第二章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申報實務
第三章 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計算與稽徵程序
第四章 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實務
第五章 兩稅合一申報實務
第六章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
附 錄 租稅申報相關表單
第一章 綜合所得稅申報實務
第二章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申報實務
第三章 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計算與稽徵程序
第四章 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實務
第五章 兩稅合一申報實務
第六章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
附 錄 租稅申報相關表單
購物須知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退換貨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