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O第四季影集將於2014年4月在臺灣播映
◎第四部與第五部同時上市,完整呈現「五王大戰」後的七大王國。
◎連續多年蟬聯亞馬遜網路書店年度最佳奇幻小說
◎「星雲獎」、「雨果獎」、「世界奇幻文學獎」及「軌跡獎」得獎作家
◎《魔戒》的托爾金之後,最能代表奇幻文學的名字:喬治‧馬汀,入選二○一一年《時代雜誌》百大影響人物
◎全美總銷量6,000,000冊、全球總銷量16,000,000冊(還在繼續爆炸性成長)。
◎網路票選史上最佳百大奇幻小說,「冰與火」名列第四,前三名是托爾金(《魔戒》和《哈比人歷險記》)和 J. K. 羅琳的作品。
◎全系列登上紐約時報平裝本小說排行榜:《權力遊戲》第一名、《烽火危城》第四名、《刀風劍雨》第六名、《群鴉盛宴》第八名。英國亞馬遜書店總榜前十名;西班牙書店暢銷排行榜前十名。
與龍共舞,引火自焚!
坦格利安末裔丹妮莉絲成為彌林的女王。但人民不滿她的作為,鳥妖之子不斷攻擊她的部屬,再加上成長中的幼龍難以控制,令她焦頭爛額。七大王國的各方人馬不論是敵是友,為了接近她都在所不惜。其中一位尋找她許久的神祕男子,卻懷有與眾不同的目的。從維斯特洛逃出的提利昂,為了躲避瑟曦發出的懸賞令而隱姓埋名、四處流竄。他最新的同夥也要找到丹妮莉絲,且他們的效忠的對象將奪走她統治維斯特洛的任何一絲可能性。於北方,瓊恩身為守夜人總司令,即將面臨最嚴酷的挑戰。他身邊的守夜人弟兄之間氣氛詭譎,史坦尼斯與梅麗珊卓心懷鬼胎,牆外冰雪之地中的怪物蠢蠢欲動,殺機環伺、內外交迫。布蘭一行人因為有冷手加入,數次化險為夷。布蘭越來越熟習換形的能力,但還是不願放棄尋找最後的綠先知──三眼烏鴉。
群魔亂舞,誰會倒下,誰能夠捲土重來?
凜冬已至,唯有勝者能夠活過嚴寒!
作者簡介:
當代歐美文壇最重要的奇幻小說大師──喬治‧馬汀(George R. R. Martin)
一九四八年出生於美國紐澤西州的貝約恩市。二十七歲即以《萊安娜之歌》獲象徵科幻小說界最高成就的「雨果獎」,此後得獎連連,曾獲四次「雨果獎」、兩次「星雲獎」、一次「世界奇幻文學獎」及十一次「軌跡獎」。二○一一年更入選《時代雜誌》百大影響人物。
喬治‧馬汀是當今歐美最受推崇的奇幻小說作家之一,曾擔任「新陰陽魔界」和「美女與野獸」等電視影集編劇總監,他的早期作品多為科幻,尤以短篇見長,筆調瑰麗、感傷而富浪漫色彩。長篇作品則包括《光之逝》、《風港》、《熾熱之夢》、《末日狂歌》,以及預計共七部的奇幻小說「冰與火之歌」系列。
「冰與火之歌」系列是近年來史詩奇幻小說的一大突破,他以寬廣的格局,史家般的寫實筆觸,跌宕而驚奇不斷的情節,革命性地拓展了奇幻小說的視野,已連續多年蟬聯亞馬遜網路書店年度最佳奇幻小說。
喬治‧馬汀官方網站:http://www.georgerrmartin.com/
譯者簡介:
陳岳辰
師大翻譯研究所畢業,現任專業口筆譯者、大學兼任講師,並參與多款軟體及遊戲中文化專案。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讀來讓人無法釋卷,精妙絕倫。」
──勞勃‧喬丹(Robert Jordan),紐約時報暢銷冠軍《時間之輪》系列作者
「這真是一齣精彩無比的幻想歷史劇!我看得眼珠都快掉出來了!」
──安‧麥考菲莉(Anne McCaffrey),《神龍紀元》原著作者
「本書可謂史詩奇幻代表作,引人入勝而且非常真實。」
──瑪莉安‧季默‧布萊德蕾(Marion Zimmer Bradley),電影「亞法隆之謎」原著作者
「喬治‧馬汀是第一流的科幻作家,本書堪稱他第一流的作品。」
──雷蒙‧費斯特(Raymond E. Feist),《叛變克朗多》原著作者
「具備了最上乘幻想作品的豐富元素。很少有人能創造出如此具有想像力,同時兼容並蓄的世界。喬治‧馬汀值得喝采。」
──珍妮‧華姿(Janny Wurts),暢銷幻想小說家
「喬治‧馬汀毫無疑問是新一代描寫英雄幻想小說的大師。」
──凱莎琳‧凱兒(Katharine Kerr),《匕首魔咒》作者
媒體推薦:
《冰與火之歌》系列獲得全面好評:
「喬治‧馬汀細膩真實的世界,栩栩如生的人物,複雜但井然有序的情節,以及美麗異常的文字,無怪乎被『軌跡雜誌』譽為『成就遠超過其他同類型作品』。」
──亞馬遜網路書店
「馬汀不論在敘事技巧、動作場景的描繪或是個人政治觀的投注上都到達了全新的高峰。他並不避諱使用大量的登場人物和視角轉換,但這是史詩奇幻系列原本就難以避免的問題。正因如此,若非從頭讀起,讀者很難徹底領略這部堪稱該類型典範的代表作。不管從文學價值、想像力、情感衝擊或超凡的世界建構的角度來看,本書都值得一讀再讀。」
──《書單》雜誌(Booklist)
「這是一個格局壯闊,富麗堂皇的傳奇故事,將栩栩如生的人物放進極具深度、描寫細膩的世界背景裡,與繁複精巧的的情節結合得完美無瑕。」
──《柯克斯評論》雜誌(Kirkus Reviews)
「這部小說不禁讓人想起了懷特的《永恆之王》,結合了神話和浩蕩恢弘的歷史劇,以及人性私密之處。喬治‧馬汀邀請我們參與了一場罕見的幻想盛會,將一個細膩逼真,兼具浪漫與寫實的世界呈現在我們眼前。」
──《芝加哥太陽報》(Chicago Sun-Times)
名人推薦:「讀來讓人無法釋卷,精妙絕倫。」
──勞勃‧喬丹(Robert Jordan),紐約時報暢銷冠軍《時間之輪》系列作者
「這真是一齣精彩無比的幻想歷史劇!我看得眼珠都快掉出來了!」
──安‧麥考菲莉(Anne McCaffrey),《神龍紀元》原著作者
「本書可謂史詩奇幻代表作,引人入勝而且非常真實。」
──瑪莉安‧季默‧布萊德蕾(Marion Zimmer Bradley),電影「亞法隆之謎」原著作者
「喬治‧馬汀是第一流的科幻作家,本書堪稱他第一流的作品。」
──雷蒙‧費斯特(Raymond E. Feist),《叛變克朗多》原著作者
「具備了...
章節試閱
序章
這晚,人的味道很濃。
魔狼停在樹下嗅了嗅,灰棕色毛皮上光影斑駁。夜風輕嘆於松林,吹送過來最重的是人味,稍淡的則有狐狸與野兔、海豹與雄鹿,甚至狼的氣味。但魔狼知道,種種氣味都出自人手。老舊皮革散逸著死酸氣息,淹沒在焦煙、血腥、腐臭下。只有人類才將其他生物的毛皮剝下,披在自己身上。
他和一般的狼不同,並不害怕人類。憎恨與飢餓在肚內交纏,魔狼發出低嗥,喚來僅餘獨眼的兄長、嬌小但狡詐的妹妹,緊追其後穿梭群樹之間。牠們也都聞到人味了。魔狼奔跑時,還能透過另外兩匹狼的眼睛看見前方自己的背影。狼群張開長顎,呼出一片暖白,爪間結冰堅硬如石,但目標已在前方,狩獵不容間斷。肉,魔狼心想,生肉!
獨個兒的人很好對付。無論塊頭再大、眼力再好,聽覺嗅覺就是不發達。若論速度,別說花鹿或麋鹿,就算兔子也比人類更機敏,力氣方面就遑論熊或野豬之流。然而若是成群,人類變得相當難纏。逼近獵物後,魔狼聽見許多聲音:嬰兒正在啼泣,昨夜的積雪給人類笨拙腳掌踏碎,他們身上的「硬皮」、手持的灰色「長爪」碰撞時叮噹作響。
刀劍,魔狼意識中低語迴盪,還有長矛。
樹木彷彿長出寒牙,冰錐懸掛在枯枝下。「獨眼」鑽過矮林叢,爪子撥起雪水,另外兩匹狼隨即跟上,翻過山坡在彼端看見林中空地,以及滯留於此的人類。有個女人,懷裡皮草裹著小孩。最後再去咬她,低語又傳來,先對付麻煩的男人。兩男察覺異樣、彼此大叫示警,而魔狼嗅得到他們內心的恐懼。其中一人舉起與他身體同長的木牙,揚手時卻發著抖,於是木牙飛得太高。
狼群一擁而上。
獨眼大哥撲倒扔出木牙那男人,他在雪地上掙扎,隨即被一口咬斷咽喉。妹妹溜至另一人背後,很快將他收拾掉,只剩下女人和嬰孩。
女人手上也有根利牙,比較短,而且是用骨頭磨的。魔狼朝她腿上狠齧,女人手一鬆,骨牙落地,倒下時不忘摟緊哭鬧的孩子。啣開軟皮一看,這女子根本只剩皮包骨,乳房裡倒是還有不少奶水。好吃的肉在嬰兒身上,魔狼還將特別美味的部分留給哥哥。霜雪沾染微紅與殷紅,狼群再度飽餐一頓。
數里格外有一間以泥巴稻草堆砌、茅草頂上留有煙孔的小屋。坐在屋內冷硬泥土地上的瓦拉米爾打著顫,咳嗽後舔了舔嘴,他兩眼泛紅、雙脣皸裂,喉嚨非常乾渴,口裡卻充斥鮮血與脂肪的味道,肚子明明鼓脹但又覺得飢餓。小孩的肉……他想到小胖。人肉。墮落到人肉也吃嗎?耳邊彷彿響起訶貢的斥責:「人吃獸肉、獸吃人肉,這都天經地義。但人吃人,那叫做妖孽!」
妖孽。訶貢最愛把這兩個字掛在嘴邊。妖孽、妖孽、妖孽!吃人肉是妖孽,換形為狼並與狼野合是妖孽,奪取他人肉體更是罪無可逭。訶貢是弱者,懼怕自己的力量。所以他在孤單啜泣中死去,我卻能將他的第二條命也搶走。瓦拉米爾親自啃噬他的心臟。訶貢教了我很多很多,而我從他身上學到的最後一課,就是人肉的滋味。
不過那都是以狼的身分所為。瓦拉米爾並沒有以人類的嘴嘗過人類的肉,而且他對狼群襲擊人類毫無批判。野狼與自己同樣飢寒交迫、日漸消瘦,至於被吃的人……兩男一女,加上襁褓中的孩童,他們是戰敗後的逃兵,很快也會凍死或餓死,被狼吞了還比較俐落,反倒是一種解脫。
「是解脫!」瓦拉米爾大聲道。他扯起嗓子便覺得痛,但聽見人的聲音、即使是自己的聲音,仍舊覺得安心些。空氣潮溼、飄著霉味,地面還是又冰又硬,火堆不太熱了卻猛冒煙,他只能大起膽子挨近些邊顫抖邊嗆咳。腰際傷口又裂開了,血沿著褲管浸到膝蓋,烤乾以後結成一整片暗褐色的痂。
薊提醒過他。「我盡量幫你把傷口縫好。」她說:「但你得好好休息,傷口才會癒合,亂動的話又會裂開。」
瓦拉米爾只剩下薊一個同伴。薊是個堅毅如老樹根的矛女,皮膚粗糙、皺紋不少,看得出飽經風霜。其餘人都跑了。有的落後脫隊,有的逕自向前衝,或許想回老家去,或者逃往奶水河一帶還是艱難堡,再不然便是孤伶伶死在森林中吧。瓦拉米爾不知道也不在乎。先前有機會應該抓個人帶著才對,雙胞胎其中之一、臉上有疤的壯漢,不然就是那紅頭髮的年輕人……但是他會怕,說不定其他人會想通發生什麼事,然後合力除掉他。此外訶貢的訓誡縈繞心頭,總之瓦拉米爾已經錯失良機。
大戰之後幾千人竄進森林。他們眼見絕境長城血流成河,嚇得魂飛魄散。逃跑完挨餓了,有人說要回去當初捨棄的家園,也有人策劃再次進攻長城城門,更多人不知所措、無處可去。儘管沒死在鴉軍與騎士的灰鋼刀劍下,更殘酷的敵人接踵而至:餓死、凍死、病死的越來越多,當初追隨境外之王曼斯.雷德南下征討的不同族群開始互相殘殺。
曼斯輸了。倖存者朝著彼此絕望泣訴:曼斯被捉走,活不成了。「哈兒瑪死了、曼斯被俘虜、其他人鳥獸散,只剩下我們。」薊為瓦拉米爾縫合傷口時說過:「托爾蒙、哭煞、六皮,不都是勇士嗎?躲到哪兒去啦?」
她沒認出我,瓦拉米爾也是那時才意識到這一點。她本來就不該認得出來吧?沒將野獸帶在身邊,他看上去毫無過人之處。但我就是瓦拉米爾.六皮,能與曼斯.雷德同吃一塊麵包的大人物。自行改名為瓦拉米爾是十歲的事情。要找一個適合強者的名字、能在歌謠中流傳千古的名字,一個具有力量,足以使人膽寒的名字。誰料想得到,最後竟被鴉軍打得如怯兔般落荒而逃。高高在上的瓦拉米爾大人原來只是個膽小鬼,這可不能給薊知道,因此他自稱為訶貢。後來他也不禁心想為什麼會這兩個字會脫口而出,全天下這麼多化名可用,偏偏挑了「訶貢」。我吃了他的心臟、喝了他的血液,卻擺脫不了他的影子。
逃亡途中某一天,有人騎著身形憔悴的白馬奔馳而過,口中嚷嚷叫大家去奶水河,哭煞重新召集勇士,打算穿越骷髏橋攻占影子塔。許多人呼應追隨,但更多人不願意再戰。後來又有一個披著獸皮與琥珀飾品、臉上表情陰沉的戰士出現,他在各處營火間穿梭,鼓吹大家往北走進辛恩山谷。辛恩族人自己先逃了,為什麼這戰士還覺得逃去那裡會安全,瓦拉米爾不得而知,但有好幾百人真的隨他而去。另有好幾百人被森林女巫帶走,她預言將有船隊會過來載自由民到南方。「我們得朝海岸去。」鼴母登高一呼率眾人東行。
假如瓦拉米爾體力好一些,或許就會跟過去。灰暗冰冷的大海,距離這裡還太遠,他知道過分勉強的話,撐不到海岸就要先斷氣。他死過九次,如今奄奄一息,恐怕會真死。松鼠皮斗蓬……瓦拉米爾忽然想起來,那小子為一條松鼠皮斗蓬拿刀捅我。
其實斗蓬的主人早死了,後腦被砸爛,血糊中還插著白色骨渣。她身上那條斗蓬看來又厚又暖,正好碰上降雪,瓦拉米爾自己的氅衣遺落在絕境長城上,還有當作睡袋的皮草與小毛毯、綿羊皮靴與毛襯底手套,以及藏著的酒和乾糧,以前床伴的髮綹,甚至曼斯給他的金臂環,全部都沒了。我著火了、死掉了、逃跑了。好痛呀,痛得我都瘋啦。想起這件事瓦拉米爾依舊覺得汗顏,然而逃的不只他,而是幾百人、幾千人。這一仗輸了,披著鋼鐵盔甲的騎士所向披靡,將留在戰場上的人趕盡殺絕,不走就是死。
想要逃離死神的魔掌沒有這麼容易。瓦拉米爾在樹林裡看見倒地斷氣的女子,於是跪在屍體旁邊想解開斗蓬取走,但遲遲未看見藏身暗處的男孩,直到對方衝出,手持骨製短刀嵌入自己腰間,接著猛然將他指間的斗蓬揪走。「他們是母子。」男孩跑了以後薊告訴他:「斗蓬是母親的遺物,所以他覺得你是搶劫……」
「那女人死都死了。」瓦拉米爾嘆道。薊的骨針刺進皮肉間,他眉頭一蹙。「不知道誰打爛她腦袋,應該是鴉軍吧。」
「不是鴉軍,是角足族。我看見了。」薊的針線將他腰上的撕裂給牢牢紮緊:「野蠻的傢伙,這下子誰有辦法馴服他們?」沒有。曼斯若是死了,自由民也跟著滅亡。辛恩族人、巨人、角足族、住在洞穴將牙齒銼利的那些怪胎,以及西海岸駕駛骨戰車的部落……大家都完蛋了,連鴉軍自己也無法逃過一劫。他們或許還不知道,可是黑衫混帳們同樣要死。敵人即將來襲。
訶貢粗啞的嗓音在腦海中迴盪。「孩子,你會死上十幾次,每一次都很痛……但當真正的死亡降臨,你卻重獲新生。據說第二世單純得多、美好得多。」
瓦拉米爾.六皮很快就會知道師傅說的話是真是假,因為即將在刺鼻的煙霧中嘗到死亡的滋味。他以手指探進掩蓋在衣裳下的傷口,細細體會溫熱觸感。一股涼意從骨子裡竄出,恐怕這回他是給寒冬逼死。
上一次是被燒死的。我著火了。起初瓦拉米爾慌亂中以為自己被絕境長城上頭的弓手以火箭射中……但他卻發現那火焰竟是從內而外焚燼身體。那劇痛……
他之前已經死過九次。一次被長矛貫穿,一次被熊咬斷咽喉,一次全身浸在血裡才讓難產的牲畜出娘胎。最早那回他才六歲,父親的斧頭狠狠敲在頭蓋上,然而痛楚不及熾焰自肺腑蔓延到雙翼,將他徹底吞噬來得更猛烈。他振翅想逃離,卻如搧風般使火更旺。前一刻他飛越城郭,透過鷹眼記錄底下的部隊配置,下一刻火焰便將心臟烤成焦灰。他的靈魂尖叫起來,急著躲回真正的身體,之後經歷短暫的精神錯亂。現在回想起來,瓦拉米爾仍舊要打哆嗦。
一回神,他看見火堆完全熄滅了。
只剩下灰黑交雜的炭塊,餘燼中冒著幾點星火。還會冒煙,只要添些柴進去就好。他咬牙忍痛爬向薊出門打獵前先撿好的柴堆,抓了幾條往灰燼裡扔。「引火啊……」他呻吟道:「快燒啊!」還對餘燼吹氣,又朝那些沒有名字的山神、樹神與原野之神禱告。
神明並不給予回應,一會兒以後連煙也沒了。小屋裡越來越冷,瓦拉米爾身邊沒有燧石、火種或者乾柴,憑自己的力量不可能再生火。「薊。」他喊叫起來,聲音凌厲帶著悽苦,「薊!」
她的下巴很尖,鼻梁很寬,一邊臉頰長了痣,痣上生著四根黑毛。這臉很醜很粗糙,但瓦拉米爾願意付出很大的代價交換,只求這張面孔當下從門口探進來。該在她出去的時候就搶她身體才對。薊出去多久了?兩天?還是三天?瓦拉米爾無法肯定,小屋裡一直昏暗,自己又時睡時醒,不知道外面究竟白天晚上。「等我。」她出發時說:「我帶吃的回來。」所以他像個傻子一樣在這兒等候,夢見了訶貢、夢見了小胖,夢見了漫長人生裡許多罪過,度過白晝黑夜但薊仍舊沒回來。她不會回來了。瓦拉米爾懷疑起來,會不會自己洩漏了身分?薊可以從他神情中觀察到他心裡盤算嗎?還是發燒朦朧之中漏了口風?
妖孽。瓦拉米爾又聽見訶貢所言,彷彿他就在這小屋裡。「她不過是個面目可憎的矛女。」瓦拉米爾對他說:「我又不是凡人,是個魔狼、懂得換形,憑什麼是我死而她可以活下去。」沒有人回應,根本沒有別人。薊出去了,拋下他了,和其餘人一樣。
連親生母親也拋棄了他。她因為小胖大哭,卻從不為我落淚。父親將瓦拉米爾從床上拉起,送去訶貢那兒當天,母親連正眼瞧他也不願意。他扯著嗓子叫嚷,哭鬧踢打著不肯被拖進樹林,最後父親摑他一巴掌要他閉嘴。「你得跟同類在一起。」父親這麼說完就將他摔在訶貢腳邊。
他說的沒錯,瓦拉米爾邊顫抖邊回想,訶貢教了我很多,像是怎樣狩獵捕魚,怎樣處理屍體抽去魚骨,怎樣在密林中找到方向。他指導我如何成為魔狼、傳授我換形術的祕訣。然而,我的天賦卻更甚於他。
數年後他回家找雙親,想告訴他們自己已經成為偉大的瓦拉米爾.六皮,卻沒想到父母已經過世火葬。「與樹木溪流、石岩沙泥融為一體。塵歸塵、土歸土。」森林女巫這麼在小胖死去的那天這樣告訴母親,但小呆並不想被大地掩埋,男孩夢想著有一天詩人們會頌唱他的輝煌,女孩們蜂擁上前獻吻。等我長大,要成為境外之王。這是小呆的心願,雖然沒能成功,但算是沾上了邊。瓦拉米爾.六皮這個名字受人畏懼,他騎著十三呎高的雪熊參戰,還操縱三頭狼與一隻影子山貓,坐鎮在曼斯.雷德右側。是曼斯害我落得這樣下場,早知道別聽他使喚,換形到雪熊身上把他給碎屍萬段才對。
效命於曼斯.雷德之前,瓦拉米爾.六皮曾在一地稱王,獨居於以苔、泥和木材搭起的大屋內,由野獸侍奉。附近十幾個村莊送上麵包、鹽巴、果酒,以及從自家園子摘下的鮮蔬鮮果,至於肉他可以自己取得。想要女人的話,就派影子山貓去攔截,被他看中了,除就範以外別無他法。有些姑娘還為此掉淚呢,但終歸要躺上他的床。瓦拉米爾在她們體內播種,剪下她們一綹髮絲當作紀念,然後便讓她們回家。偶而會有村子冒出英雄,提著長矛宰掉野獸,保護妹妹、情人或者女兒,但這些英雄又要死在他手中。只有女人他不傷,有些女子懷了他的骨肉。都是廢物,又小又弱,跟當初的小呆一樣,而且還少了上天賦予的力量。
恐懼驅使之下,瓦拉米爾搖搖晃晃起身,手掌按壓腰上傷口免得出血加劇。他走到門口掀開垂掛的破爛獸皮,竟面對著一堵白牆。雪。難怪屋子裡這麼暗,煙也散不開,屋外的雪堆得太高了。
瓦拉米爾推了一下,積雪還鬆軟便崩散開來。外頭夜空慘澹死氣沉沉,薄雲纏繞銀月隱現,千點星子冷眼無語。他瞧見別間小屋也埋入雪裡,更遠處魚梁樹林披上冰甲,西南方白茫茫荒野上除飛雪外俱無動靜。「薊。」瓦拉米爾孱弱呢喃,好奇她能走多遠。「薊,妳到底上哪兒去了!」
一聲狼嗥遠遠傳來。
瓦拉米爾打了寒顫。這叫聲他很熟悉,就像小呆聽見母親叫喚似地。是「獨眼」。三頭狼之中,屬牠年紀、體型最大,性情最為凶猛。弟弟「追獵」比較瘦但動作也快,而妹妹「狡黠」腦袋比較好,可是牠們都怕獨眼,這兄長兇殘蠻橫,不知何謂恐懼。
換形進入獵鷹卻被燒死,劇痛使瓦拉米爾失去對其他野獸的控制。影子山貓竄入森林、雪熊敵我不分大開殺戒,撲倒四人之後也死在矛尖下。若是瓦拉米爾在場,恐怕同樣會被雪熊所害。母熊早就懷恨在心,每換形入牠身體一回、騎乘在牠身上一回,怨怒就更加深一成。
至於這三頭狼……
我的手足、我的家族。許多冬夜中他與狼群依偎入眠,牠們以一身粗毛罩著瓦拉米爾替他保暖。等我死了,牠們會吃光我的肉,留下我的骨骸迎接初春融雪。這念頭竟意外地令他舒坦。狼群在野外遊走會替他找食物回來,自己走了留些東西給牠們吃算是有借有還。說不定他的第二世會從撕裂自己第一具肉體為起點。
狗是最容易與人共鳴的生物,牠們與人類太親近、幾乎完全同化。換形到狗身上就好比穿舊靴,皮革經過久穿已經柔軟;靴子的本質是合於腳形,狗的天性則是順服於項圈,無論有形或者無形。狼就難得多,人類有機會與狼為友,或降服野狼,卻沒有人能「馴化」牠們。「狼和女人一樣,結合是一輩子的事。」訶貢曾經說過:「結合了以後就得帶走。與狼結合的那天起,牠會是你的一部分,你也會是牠的一部分,雙方都會變。」
其他動物能不碰則不碰,這是獵人訶貢的說法。貓虛榮而冷酷,隨時會反咬一口;花鹿與麋鹿天生是獵物,在牠們體內太久連最勇敢的人也會淪為懦夫。熊、野豬、獾、鼬……訶貢都覺得不要嘗試。「孩子,有些形體永遠別進去,你會變成自己也不喜歡的模樣。」在他口中,鳥是最不好的一種。「人是該腳踏實地,飛上天空太久,你就不會想下來。我認識一些換形者試了獵鷹、貓頭鷹或者渡鴉,他們回到自己的身體以後,還是精神恍惚,總坐著望向蒼茫天空發愣。」
並非所有換形者都有持同樣論點。小呆十歲那年跟著訶貢去了一次換形者的聚會,其中以魔狼人居多,但他覺得其他類型的換形者更新奇有趣。勃洛奎本人與他的野豬長得像極了,就差一對獠牙,歐瑞爾帶的是一隻老鷹,叫石楠的女子則與影子山貓相伴(也就是那時起小呆希望也有隻影子山貓),古瑞賽拉居然是山羊女……
但他們都沒有瓦拉米爾.六皮來得強大,訶貢也不例外。老獵人個頭高、脾氣硬、一雙手像石頭,卻因為給瓦拉米爾從「灰皮」體內驅出,將那頭狼也據為己有了,於是在哭著嚥氣。老傢伙你沒有第二世。那時他自稱為瓦拉米爾.三形,加上了灰皮變成四形,可惜這狼老了,沒力氣也幾乎沒牙齒,不久便隨訶貢而去。
瓦拉米爾的力量能影響任何動物,逼迫牠們屈服或者侵占其身體。無論狗、狼、熊、獾……
或者,薊。他這麼想。
訶貢說那是妖孽所為,最為天地不容的大罪,可是訶貢死了,被啃個精光然後一把火燒掉。曼斯知道了大概也會譴責,不過曼斯就算還沒被殺也已經淪為階下囚。沒有人會知道,我就這麼變成叫做薊的矛女吧,瓦拉米爾.六皮從此死去。他猜想喪失原始肉體,也就代表喪失了換形術與魔狼,不再能與狼群心意相通,下一段人生困在那個窊皺的女人身體裡……但,可以活下去。只要她還會回來,只要我還有力氣占據她的身體。
一股昏眩衝上腦門,瓦拉米爾回神時已然跪倒,雙手深埋進雪地。他曲掌舀起雪塊送進口中,又在鬍鬚與乾裂的嘴脣上拍了拍,汲取一點水分,但雪水冰得極難入喉,也因此他再度意識到自己身體多麼燙。
嚥下雪水卻牽動了飢餓,他需要的是食物而非飲水。雪勢稍歇、凜風卻張狂,揚起白晶滿天自他兩頰削過。瓦拉米爾迎風前行,腰際傷勢時開時闔,呼氣化為薄雲飛散。在魚梁林邊他拾起一根樹枝,長度恰可充作柺杖,拄著蹣跼步向最近的一間屋,心想村民們急於逃難也許會剩下什麼……一袋蘋果、幾片肉乾,只要能支撐他到薊回來就好。
快走到時柺杖卻給他的體重壓斷,兩腿重重一滑。
究竟倒在那兒多久,流了多少血漆紅附近積雪,瓦拉米爾自己也不知道。我要埋葬在這雪裡了。這樣子算是死得安詳吧。據說凍死的人最後反而覺得溫暖,閉上眼睛就一睡不醒。能再次有暖意就太好了,只可惜沒機會瞧瞧曼斯掛在嘴邊的,長城以南那片綠意盎然風和日暖的土地。「絕境長城過去的地方,我們這種人不該去。」訶貢說過:「自由民怕換形者,但也尊敬我們。長城南邊那些下跪人只會獵捕我們,把我們當成牲畜那樣子宰殺。」
是你給我警告,瓦拉米爾想著,卻也是你帶我去東海望。不知那是哪年,總之沒超過十歲。訶貢拿著十幾條琥珀鍊子和一整車雪橇的生毛皮,去那兒換了六袋酒、一大塊鹽巴,還有一個銅壺。比起黑城堡,東海望更適合做生意,因為是港口,所以就有大海彼岸來的異國貨物。守夜人知道訶貢是獵戶、當他是朋友,也愛聽他說說長城另一邊的人怎樣過日子。他的換形者身分也有些人知情,不過大家絕口不提。在東海望,小男孩初次對溫暖的南方生出一個夢。
瓦拉米爾感覺雪花在臉頰上融解。比起被火燒死,這要好得多,我就睡吧,別再醒來,進入第二世。狼群在附近,他感應得到,很快就要捨棄這虛弱的皮囊,與狼合而為一,一同在月下高嗥狩獵。魔狼終究成為狼。問題是,該挑哪一隻?
不可能挑狡黠。瓦拉米爾好幾次趁獨眼騎在妹妹身上時換形到母狼身上,也就是訶貢所謂的妖孽作為,但除非別無選擇,他並不希望第二世非得變性不可。追獵比較適合,公的、而且年輕……但是獨眼強壯凶猛,每次狡黠發情也都被他占有。
「聽說我們都會漸漸遺忘。」訶貢死前幾週告訴過他:「人的身體死了,靈魂寄居在野獸身上,記憶一天一天地稀釋。慢慢地野獸不那麼具有魔狼的樣子,回復了狼的本性,最後人性一點不剩,還是只剩下獸性。」
瓦拉米爾對此有所體會。他換形至原本屬於歐瑞爾的老鷹,感受到那位換形者對自己的意識產生強烈排斥,另外歐瑞爾被「變節的烏鴉」瓊恩.雪諾殺死,那股那股憎恨極為強烈,瓦拉米爾居然也不由自主跟著憎惡那年輕的魔狼。一看見壯碩的白色冰原狼靜靜跟在瓊恩.雪諾身邊時,瓦拉米爾就察覺對方的潛能,換形者能夠彼此感應。曼斯應該讓我搶下那頭冰原狼,王者就該有那樣的第二世。而且瓦拉米爾認為自己絕對可以辦到,雖然瓊恩.雪諾的資質相當高,畢竟沒有好好鍛鍊,甚至內心抗拒這樣的能力。
瓦拉米爾看見魚梁木白色樹幹上的紅色眼睛彷彿瞪著自己。神明在評斷我……他打了個冷顫,知道自己做過許多壞事,偷竊、搶劫、強暴。他不只嚼過人肉,也在將死之人咽喉斷裂、噴灑一片鮮紅腥熱狂時伸舌舔吮。他曾經跟蹤敵人穿越樹林,趁對方熟睡時才偷襲,挖出他們的腸子甩在四周地上。他們的肉可真鮮美。「但那是以野獸的身分做的,並不是我自己。」他啞著嗓子低聲說:「這能力不也是上天給我的嗎?」
神祇沒有回應。他的呼吸在風中只剩下淡霧,鬍子已經開始結霜。瓦拉米爾.六皮闔上眼睛。
又是那個夢境。臨海的小屋,三條狗抽噎,女人滿臉的淚。
為了小胖。她為小胖哭泣,卻從不為我掉一滴淚。
小呆早產一個月,體弱多病,大家都以為他活不成,也因此母親等到他四歲才敢為他取名。那時才有名字已經遲了,全村子都用姐姐梅哈趁他還在娘胎就起的綽號「小呆」叫他。小胖這乳名同樣出自梅哈,不過弟弟準時出生,是個紅潤的小壯丁,總用力地吸吮母親的奶水。母親想將父親的名字過繼到弟弟身上。可是小胖死了,他兩歲、我六歲的那年就死了,而且是在命名日的前三天。
「妳的孩子與天神同在。」森林女巫告訴嗚咽不止的母親:「他不再覺得痛、覺得餓,也不會再哭了。神會帶他進入大地與樹木中,祂們無所不在,與山川鳥獸融為一體。小胖也和祂們在一起了,與世界萬物合而為一。」
老巫婆的話如利刃插在小呆心坎上。小胖看得見我,他一定在監視我,什麼都知道了。小呆無處可躲了,不像以前一樣只要鑽進媽媽裙子後頭,或者跟在狗兒後面逃竄,就可以不挨父親打罵。狗兒啊,名字叫做垂垂、嗅嗅、吠吠,都對我很好,把我當成朋友。
父親看見三條狗在小胖的遺體旁邊聞來聞去,沒辦法知道是誰幹的,於是拿斧頭將牠們全給劈死。他的手也顫抖著,所以兩下才讓嗅嗅叫不出來、四下才讓吠吠倒地。空氣中都是血腥味,狗兒死前的叫聲十分淒厲,但父親一叫喚,垂垂還是走過去了,牠是家裡最老的狗,長期的訓練克服了畏懼。小呆將意識鑽進牠身體裡,卻慢了一步。
不要,爸爸,不要啊!他想要大叫,可是狗不能像人那樣子講話,只能吐出可悲的哀鳴。斧頭陷進老狗的頭骨中,小屋內男孩尖叫震天價響。大人是這樣發現的。兩天以後,父親將小呆強拉至森林中,那時他還持著斧頭,所以男孩以為自己也會淪落三條狗那樣的下場,卻不料是要將他交給訶貢。
瓦拉米爾忽然驚醒,整個身體搖晃著。「快起來。」有個聲音在耳邊大叫:「快起來,得走了,有好幾百個啊。」雪壓在身上像是一張厚重的白色毯子,好冷啊,他要起身卻發覺手掌凍黏住了,硬生生扯開留了點皮在地上。「快點。」她又叫嚷:「馬上就來了!」
薊回來了,抓著他的肩膀猛搖,朝他臉上叫喊。瓦拉米爾嗅到她的氣味、凍僵麻木的臉頰感覺到溫熱。就是現在……他想著,現在不下手就是死。
他將殘餘的力氣全拿出來,意識脫離自身、射進薊體內。
薊的背驟然一拱,慘叫起來。
妖孽!是她、是自己、還是訶貢的聲音?他不知道了。薊的手指一放,原本的身體摔在雪地上。矛女不住抽搐哀嚎,之前影子山貓也瘋狂掙扎、雪熊有段時間像瘋了似地會對樹木石頭空氣揮爪。這次更糟糕。「出去!給我滾出去!」他聽見她自己的嘴巴吼道,身體擺動一下摔倒了,然後又站起來,手臂亂揮、雙腿扭動,兩個靈魂爭奪著同一具肉體。她張大嘴巴灌下一口凜冽冷風,瓦拉米爾有極其短暫的一剎那間感覺自己勝利了,占有了這年輕形體的生命力,卻不料薊的牙齒狠狠一合,他感覺到滿嘴的血液。她舉起雙手插向屬於他的臉,他想要將手放下、手卻不聽他使喚,於是她將他的眼睛給挖了出來。妖孽,他又想到這兩個字,而當他渾身血、痛得要發狂,忍不住想大叫時,薊將他與她的舌頭給吐了出去。
白色世界天旋地轉,然後崩潰。有一瞬間他覺得自己進入魚梁木中,從刻出的紅色眼睛瞧見瀕死的男人在地上孱弱蠕動,瘋狂的女人甩著鮮血在月影下跳起盲舞,滴下紅色的淚,扯開身上衣裳。男人女人都死了,瓦拉米爾好像飛了起來,靈魂彷彿融化後乘著冷風與雲雪同在,接著他成了麻雀、成了松鼠,又成了橡木。角鴞無聲飛過他的林子追捕野兔,而他的意識也在角鴞、野兔、每一顆樹內。冰凍大地下蟄伏與黑暗中的蟲子也與他合為一體。我成為森林,與林間萬物共生,他欣喜若狂。上百隻渡鴉察覺他的存在後振翅飛翔、喀喀大叫,一頭雄壯的麋鹿宏亮地一吼,嚇壞背上的孩子,睡著的冰原狼也仰頭朝一片空無長嗥。但下一次心跳時,他又移動了,尋找著自己的同伴,尋找獨眼、狡黠、追獵。他告訴自己:這三頭狼可以救自己。
那是身為人的最後一個心念。
真正的死亡來得忽然,寒意流竄全身,像是摔進結冰的湖泊中。下一刻,他已經與伙伴奔馳在月色之下,半面的世界卻一片黑。是獨眼,他知道了,吠叫後便聽見狡黠與追獵的呼應。
登上山峰時狼群停下腳步。薊……他回想起來,心裡有一點不捨、也有一些後悔。山下的土地即將沒入白雪,魚梁樹底看得見霜指緩緩上攀,然而空村不再空疾,眼露藍光的形影在雪堆上徘徊,有些披著皮、有些一身黑,也有一些赤身裸體袒著慘白如雪的肌膚。山風悲嘆,吹來濃臭氣味:死肉、血塊、腐爛生霉沾了尿液的皮。狡黠豎毛露齒,發出低吼。不是人。不能吃。別靠近。
底下那些東西會動,卻不是生物。一個接著一個,它們抬頭望向山上這三頭狼。最後一道視線來自曾經名為薊的身體,罩著的羊毛與皮革外面覆上一層霧淞,在月光下閃閃發亮,一動就碎裂開來。她的指尖伸出了透紅的冰錐,是血液凝結而成的十把尖刀。本該是雙目的兩個空洞中,黯淡藍光搖曳生影,照出粗糙五官在生前從未有過的美感。
她看見我了。
序章
這晚,人的味道很濃。
魔狼停在樹下嗅了嗅,灰棕色毛皮上光影斑駁。夜風輕嘆於松林,吹送過來最重的是人味,稍淡的則有狐狸與野兔、海豹與雄鹿,甚至狼的氣味。但魔狼知道,種種氣味都出自人手。老舊皮革散逸著死酸氣息,淹沒在焦煙、血腥、腐臭下。只有人類才將其他生物的毛皮剝下,披在自己身上。
他和一般的狼不同,並不害怕人類。憎恨與飢餓在肚內交纏,魔狼發出低嗥,喚來僅餘獨眼的兄長、嬌小但狡詐的妹妹,緊追其後穿梭群樹之間。牠們也都聞到人味了。魔狼奔跑時,還能透過另外兩匹狼的眼睛看見前方自己的背影。狼群張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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