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留下》作者、紐約時報暢銷作家蓋兒‧芙曼──
◇亞馬遜書店青少年類小說作者排行榜第2名,僅次於《移動迷宮》作者!
◇亞馬遜書店百大作家排行本第11名!
◇與《分歧者》、《決戰王妃》共同獲選BuzzFeed網站2013最佳青少年小說!
★在亞馬遜書店,每兩個看完本書的讀者,就有一個給出五星滿分!
★青春版《享受吧!一個人的旅行》+勇敢版《愛在黎明破曉時》,暖心系戀愛小說!
★系列前作《遇見真愛那天》與《分歧者》、《決戰王妃》共同獲選BuzzFeed網站2013最佳青少年小說!
★舊作《如果我留下》改編電影即將上映,由超殺女克羅伊‧摩蕾茲主演!
★芙曼的《如果我留下》讓讀者如痴如醉。如今她的《遇見真愛那天》再度打動人心,讀者將立刻愛上書中的角色。──美國國家公共廣播電台《圓桌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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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某個你擁有的東西是一回事,失去某個再也不能擁有的東西是另外一回事。
前者的失去只是失望,而後者,卻是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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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慢慢睜開眼睛,不知自己身在何處,四周都是刺目的白。
頭痛欲裂的他茫然地打算找回記憶,卻看見手上戴著不屬於自己的女錶;
水晶錶面已經裂了,但錶還在走。
他終於想起來,他忘掉的是一個女孩:露露……
她身無分文、又餓又冷,想必渾身被拋棄的驚恐,可他卻不見蹤影。
如今對方說不定正在陌生的異國街頭,流著淚無助地等他──或者恨他。
他在醫院住了幾天,當務之急是找到她!
但翻遍對方的行李,卻沒有一件東西可以讓他查到她的下落。
「露露」甚至不是她的真名。
威廉終於明白,他搞丟了已在他心中刻下印痕的她,
但有些東西是擦不掉的,而愛,便是那種痕跡……
作者簡介:
蓋兒.芙曼(Gayle Forman)
她是得獎不斷的國際暢銷書作家,記者出身,文章常見於各大刊物。她的小說《如果我留下》、《芳蹤何在》、《理智姊妹》,皆榮登《紐約時報》暢銷書金榜。
以《如果我留下》榮獲:
‧2009年新大西洋獨立書商協會年度大獎
‧2010年獨立選擇榮譽獎。
其他著名的文學獎項有:
‧2010年英國奇幻獎
‧2011年南卡羅來納州青少年圖書獎提名
‧2009年好讀網選擇獎青少年小說類提名
‧2009年密爾瓦基州青少年圖書獎提名
‧美國圖書館協會/青少年圖書館服務協會讀者愛不釋手之選
各界推薦
媒體推薦:
媒體好評
◆邦諾書店4.5顆星推薦!
◆亞馬遜書店4.1顆星推薦!
◆有多少篇遊記就有多少次浪漫邂逅,這本小說將吸引電影《愛在黎明破曉時》的粉絲們!──《學校圖書館期刊》
◆當威廉開始述說起過往的個人經驗,讀者們也將隨之越來越感興趣,直到迎來圓滿大結局!──《科克斯》書評
◆威廉這角色設定複雜,再加上扭曲的情節和龐大的地理背景設置(跨越荷蘭、墨西哥,甚至印度),創造出了誘人的故事,並將其推展至遠勝羅曼史的境界。──《出版人周刊》星級評論
◆若是沒有看過《遇見真愛那天》(本書姊妹篇)的讀者,可能會覺得開頭有點不知所云,但只要看完前面短短幾章,便能撥雲見日,而且會立刻喜歡上威廉,並明白他對露露的感覺。──青年主張之聲
◆芙曼的《如果我留下》讓讀者如痴如醉。如今她的《遇見真愛那天》再度打動人心,讀者將立刻愛上書中的角色。──美國國家公共廣播電台《圓桌評論》
◆芙曼把因旅行而被放大的美好、青少年的身分認同,和希望能重啟人生的渴望寫得很棒,她告訴我們,某些機遇雖短暫,卻能改變我們的一生。──《紐約時報》書評
◆浪漫主義者將被這架構完整的故事席捲,它有:真正的愛情,巴黎,莎士比亞,還有一個新概念──任何事都可能在短短一天內發生。──《書目》書評
媒體推薦:媒體好評
◆邦諾書店4.5顆星推薦!
◆亞馬遜書店4.1顆星推薦!
◆有多少篇遊記就有多少次浪漫邂逅,這本小說將吸引電影《愛在黎明破曉時》的粉絲們!──《學校圖書館期刊》
◆當威廉開始述說起過往的個人經驗,讀者們也將隨之越來越感興趣,直到迎來圓滿大結局!──《科克斯》書評
◆威廉這角色設定複雜,再加上扭曲的情節和龐大的地理背景設置(跨越荷蘭、墨西哥,甚至印度),創造出了誘人的故事,並將其推展至遠勝羅曼史的境界。──《出版人周刊》星級評論
◆若是沒有看過《遇見真愛那天》(本書姊妹篇)的讀者,可能會...
章節試閱
節錄自第一章
我聽到救護車的警笛聲。
我首先想起杜布羅夫尼克的警笛聲。
但那不是我現在聽到的警笛聲。這是單音調的咿哦聲,好像電子羊在咩咩叫。警笛的聲音並沒有越來越接近或漸行漸遠,而是在我身旁響個不停。我越是想分辨這是何處的警笛聲,越是想不起自己在哪裡。
我睜開眼睛。四周都是明亮的燈光。除了我頭上的照明,我自己也眼冒金星。只覺得眼睛痛得像針扎,讓我快爆炸了。我又閉上眼睛。
凱。那個和我一起從地拉那旅行到杜布羅夫尼克的傢伙就叫凱。我們站在古老的城牆上,喝著克羅埃西亞的皮爾森啤酒,然後笑著往亞得里亞海撒尿。他的名字叫凱,他來自芬蘭。
警笛依然震耳欲聾。我還是不知道我在哪裡。
警笛的聲音停止了。我聽到開門的聲音。我感覺皮膚溼溼的。我的身體被人挪動位置。我覺得最好閉上眼睛,我感覺自己並不想目睹這一切。
但是我的眼睛被迫睜開了。又是刺眼疼痛的亮光,就像盯著日蝕看太久那樣。薩巴警告過我千萬別盯著看。但有些景色美得教人無法移開目光。事後我頭痛了好幾個小時。日蝕偏頭痛。新聞是這樣說的。許多人盯著太陽看太久,都得偏頭痛了。我連這個也記得,卻還是想不起來我在哪裡。
現在我身旁多了許多聲音,就像隧道中的回音一樣。我聽得見他們的聲音,卻聽不懂他們在說什麼。
「你叫什麼名字?」有人以外國話問我。我知道那不是我的母語,但我似乎知道它的意思。他在問我叫什麼名字。
「可以告訴我們你叫什麼名字嗎?」對方又用了另一種語言問我。但那也不是我的母語。
「威廉•德魯特。」這一次是我的聲音。我的名字。
「很好。」說話的是一名男性。他又改回原本的語言。他說我還記得自己的名字。我不懂他怎麼會知道我的名字。我一度以為是布拉姆在說話。即使我昏昏沉沉的,但我知道這是不可能的。布拉姆根本不會說法語。
「威廉,我們現在要讓你坐起來。」
我的床鋪靠背(我想我應該是躺在床上)往上升起。我試著再度張開眼睛。眼前的一切都好模糊,但我依稀看到上方有明亮的燈光,四周的牆壁斑駁,旁邊還有一張金屬桌。
「威廉,你目前在醫院。」那個人說。
對,我剛剛也意識到這一點。這可以解釋為何我的上衣都是血。只不過那不是我的衣服,而是一件寫著紅色SOS字樣的灰色T恤。SOS是什麼意思?這是誰的T恤?衣服上的血跡又是誰的?
我看看四周,那個人——應該是醫生吧?他穿著白袍,旁邊還站著一名護士。她遞給我一個冰袋。我摸摸臉頰,感覺熱熱腫腫的。我的手指沾到更多血。至少其中一個問題有了答案,那是我的血。
「你人在巴黎。」醫生說。「你知道巴黎在哪裡嗎?」
我、雅億和布拉姆在巴黎蒙特吉爾街的摩洛哥餐廳吃燉菜。我在蒙馬特看完德國雜技團的表演,正在傳遞裝小費的帽子。我和雪琳在巴黎的世界沙發劇場看完表演,雖然滿頭大汗,卻覺得興奮極了。我拉著一個女孩的手,飛快跑過巴黎的巴貝市場。
是哪個女孩?
「在法國。」我試著回答。我的舌頭好像厚重的羊毛襪一樣。
「你記得發生什麼事嗎?」醫生問。
我聽到皮靴的聲音,我的嘴裡有血腥味。我感覺嘴裡有一攤血,我不知道該怎麼辦,只好把它嚥下去。
「顯然你打過一架。」醫生繼續說。「你必須去報案。但首先我們要縫合你臉上的傷口。還要掃描你的頭,確認沒有硬腦膜下出血。你是來度假的嗎?」
黑色的頭髮,溫和的呼吸。我有一種莫名的焦慮,好像掉了什麼珍貴的東西。我摸摸我的口袋。
「我的東西呢?」我問。
「他們在現場找到你的袋子,東西散了一地。你的護照還在裡面,皮夾也是。」
醫生把皮夾遞給我。我看了看,裡面有一百多歐元的現金。但我記得應該不只這些才對。我的身分證不見了。
「我們還找到這個。」醫生遞給我一本小小的黑色記事簿。「你的皮夾還有不少錢,對吧?看來應該不是搶劫。不然就是你打退搶匪了。」他皺著眉頭。我猜他大概覺得這種行為很愚蠢。
我那樣做了嗎?我腦袋昏昏沉沉的。就像清晨籠罩運河的輕霧,我總愛看著運河,期待晨霧快快散去。我總是覺得冷。雅億說那是因為我雖然外表像荷蘭人,但骨子裡卻流著她的地中海血液。我還記得那些,記得裹在身上取暖的羊毛毯讓我刺刺癢癢的。雖然我現在知道自己在巴黎,但我不知道為什麼我會在這裡。我不該在巴黎才對。我應該在荷蘭的。也許這可以解釋我為什麼如此焦慮不安。
快消散吧!快消散吧!我期待腦中的迷霧快快散去。但它就像荷蘭的濃霧一樣頑固。又或者是因為我的念力像冬日陽光一樣微弱。總之我腦袋中的迷霧就是無法消散。
「你知道今天是幾號嗎?」醫生問。
我努力回想。但日期就像堆在排水槽的落葉一樣雜亂。這也不是什麼新鮮事。我向來不太記日期的。我不需要。我搖搖頭。
「你知道現在是幾月嗎?」
我想到荷蘭文的八月Augustus,還有法文的八月Août。不,我以英文回答。「八月。」
「星期幾呢?」
我想到荷蘭文的Donderdag,星期四。「好像是星期四?」我試著回答。
「星期五。」醫生糾正我。我的焦慮感更強烈了。也許我星期五應該在某個地方才對。
內線電話響了,醫生接起來和對方交談,然後掛上電話轉身面對我。「放射科在三十分鐘內會過來。」然後他開始和我說什麼腦震盪、短暫失憶、CAT、掃描等等。我聽得一頭霧水。
「需要幫你打電話通知誰嗎?」醫生問。我感覺有此需要,但是又想不出是誰。布拉姆不在了。薩巴也是。雅億可能也不在。還有誰會在這裡?
一股噁心的感覺排山倒海而來。我吐在沾血的T恤上。護士很快拿了盆子過來,但還不夠快。她給我一條毛巾,讓我清理自己。醫生提到什麼噁心感和腦震盪的。我的眼裡有淚水。我就是學不會如何在大吐特吐時忍住淚水。
護士用另一條毛巾替我擦臉。「哦,我漏掉一處。」她溫柔的對我笑笑。「這裡,你的手錶。」
我的手腕戴了一只錶,亮晶晶的金錶。那不是我的。我腦中一閃,立刻看到這只手錶戴在某個女孩的手腕上。沿著手腕而上,我看到纖細的胳臂、結實的肩膀、修長的頸部,然後看到她的臉。我以為又會看到一張空白的臉,就像夢中那些臉孔一樣。但這次並不是。
黑色頭髮、白皙皮膚、溫暖的眼睛。
我再度看了看那只手錶。水晶錶面已經出現裂痕,但手錶還在走。上面顯示的時間是九點。我開始懷疑這就是我掉的珍貴物品。
我試著坐起來,但世界又開始天旋地轉。
醫生把我推回床上躺好。他按住我的肩膀。「你現在很困惑,難免比較激動。這只是暫時性的。但我們還是要替你做電腦斷層掃描,確認沒有腦出血的問題。在等候放射科的同時,我們可以先縫合你臉上的傷。首先我幫你做局部麻醉。」
護士拿了某種橘色藥物擦拭我的臉頰。「別擔心,這不會留下汙痕。」
是不會留下汙痕,只是會刺痛而已。
「我想我該走了。」傷口一縫好,我就開口要求離去。
醫生笑了。我一度看到白皙的皮膚覆蓋著白色粉塵,但底下的軀體是如此溫暖。我看到一個白色房間,我的臉頰又刺痛起來。
「有人在等我。」我不知道是誰,但我知道是真的。
「誰在等你?」醫生問。
「我不記得了。」我坦承。
「德魯特先生,你必須做電腦斷層掃描。之後我建議你留院觀察。等你神智清楚一點再說。至少等你記起到底是誰在等你。」
脖子、皮膚、嘴脣。她纖細有力的手掌貼著我的心口。我伸手按住胸口。此刻我身上穿著綠色的醫院上衣。護士剪開那件染血T恤,以便檢查我的肋骨有沒有斷。她的名字就在嘴邊,我幾乎要想起來了。
醫護人員將我推到不同的樓層。我被送進金屬筒狀的機器中,然後頭部四周傳來噠噠聲。也許是因為這些噪音,也許是因為筒狀機器的關係,我腦中的迷霧開始消退了。但濃霧雖然散開,卻沒有露出陽光。眼前是單調、鉛灰色的一片。零碎的記憶開始拼湊起來。「我必須離開。現在!」我在筒狀機器內大叫。
四周一片靜寂。然後對講機發出喀喀聲。「請不要亂動。」有人以法語命令我。那個聲音既陌生又遙遠。
我坐在輪椅上又被推回樓下等候。已經過了中午十二點。
我又等了一陣子。我想起醫院的種種,想起我為什麼討厭醫院。
我等了又等,感覺腎上腺素飆升。我急得不得了,就像陷在車陣動彈不得的跑車一樣。於是我從口袋拿出一枚硬幣,放在指關節翻轉起來。這是小時候薩巴教我的小把戲。這麼做很有用,我冷靜下來了。而且一冷靜下來,更多的零碎片段一一拼湊起來。我們是一起到巴黎來的。我們一起在巴黎遊玩。我騎單車載她,感覺她的手輕輕攬住我的腰。我們緊緊擁抱,她的手攬住我,動作不再那麼輕柔。昨晚。白色房間。
白色房間,她在白色房間等著我。
我看看四周。醫院的房間並不像人們想的那麼雪白。病房通常是米白色、灰褐色、淡紫色的。中性色調可以撫慰傷痛的心。此刻我所在的地方絕不是白色房間。
沒多久醫生回來了。他臉上帶著笑容。「好消息!沒有腦硬膜下出血。只有腦震盪而已。你的記憶力恢復了嗎?」
「好些了。」
「很好。那就等警察過來。他們會替你做筆錄。然後我就可以放你去找朋友了。但你必須好好休養。我會給你一張注意事項,不過那是法文的。也許有人可以替你翻譯,或者我們可以上網找英文或荷蘭文版本給你。」
「不必麻煩了。」我以法語回答。
「啊!你會說法語?」醫生以法語問我。
我點點頭。「我想起來了。」
「很好。其他事情也會慢慢想起來的。」
「那我可以走了嗎?」
「一定要有人來接你!而且你還要向警方報案。」
警察。那肯定要花上好幾個小時。況且我也沒有什麼可以告訴警察的。我又拿出銅板在指關節間翻轉。「不要找警察!」
醫生看著我翻轉銅板。「你和警方有什麼麻煩嗎?」他問。
「不是那樣。我必須去找一個人。」我一不小心把銅板掉到地上。
醫生撿起地上的銅板交給我。「找誰?」
也許是他的隨口一問,所以我沒有時間絞盡腦汁去思考。也許是腦袋的迷霧終於散盡,只留下可怕的陣陣頭痛。所以那個名字就這樣脫口而出,好像我經常掛在嘴邊一樣──
「露露。」
「哦,露露。很好!」醫生拍拍手。「那就打電話給這個露露。請她來醫院接你。或者我們可以去帶她過來。」
很難解釋我其實不知道露露在哪裡。我只知道她在白色房間,她在等我,而且已經等了很久。我有一種很可怕的感覺,覺得我好像失去什麼了。這不是因為我在醫院,醫院本來就是上演生離死別的地方。我感覺自己就要失去別的東西。
「我必須離開。」我堅持。「如果我現在不走,可能就太遲了。」
醫生看看牆上的鐘。「現在還不到兩點,時間還算早的。」
「對我來說可能已經太晚了。」可能。也許我在擔心的事情早就已經發生了。
醫生注視我許久,然後搖搖頭。「最好再等等。再等幾個小時,等你的記憶完全恢復再說。你會找到她的。」
「我沒有幾個小時可以等!」
我不知道醫生是否可以違背我的意願把我留在醫院。我不知道此刻我是否真有什麼意願。但似乎有股力量驅使我,要我衝破迷霧和痛楚。「我必須走。」我堅持。「現在就要走。」
醫生看著我嘆了口氣。「好吧!」他遞給我一張紙,告訴我接下來兩個星期要好好休息。每天要清潔傷口,縫線會自己溶合。接著他又給我一張名片。「這是警察的聯絡資料。我會告訴他你明天會和他聯絡。」
我點點頭。
「你有地方去嗎?」醫生問。
雪琳的夜店。我唸出住址和地鐵站。這些是我清楚記得的。我可以找到那邊。
「好。」醫生說。「你去出納部辦理出院,然後就可以離開了。」
「謝謝。」
醫生拍拍我的肩膀,提醒我要慢慢來。「很抱歉你在巴黎遇到這麼不幸的事。」
我看著醫生。他胸前別了名牌。我的視力漸漸恢復,看東西不再模糊不清。因此我可以清楚看到他的名字是荷比奈醫生。雖然我的視力恢復了,但這一天依然渾渾噩噩的。不過我依稀有種感覺——不算是幸福,但感覺很踏實。就好像在海上漂泊太久,總算又踏上陸地似的。我的內心充滿踏實感。這讓我知道不管露露是誰,我們之間在巴黎肯定發生過什麼事。而且是和「不幸」完全相反的事。
節錄自第一章
我聽到救護車的警笛聲。
我首先想起杜布羅夫尼克的警笛聲。
但那不是我現在聽到的警笛聲。這是單音調的咿哦聲,好像電子羊在咩咩叫。警笛的聲音並沒有越來越接近或漸行漸遠,而是在我身旁響個不停。我越是想分辨這是何處的警笛聲,越是想不起自己在哪裡。
我睜開眼睛。四周都是明亮的燈光。除了我頭上的照明,我自己也眼冒金星。只覺得眼睛痛得像針扎,讓我快爆炸了。我又閉上眼睛。
凱。那個和我一起從地拉那旅行到杜布羅夫尼克的傢伙就叫凱。我們站在古老的城牆上,喝著克羅埃西亞的皮爾森啤酒,然後笑著往亞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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