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台灣女孩,擁有巴黎女人的優雅;你看,她吻得多麼雍容自在。
2009年暑假,突然有個無名部落格爆紅,一個台灣女孩楊雅晴很有氣魄的告訴大家,要在巴黎吻100個人。她的部落格每天湧入上萬人,最高時期達到數十萬人,媒體爭相追逐,從巴黎、柏林、倫敦、北京到台北,電子媒體蜂擁而至,女性刊物爭相要求專題報導,世界知名攝影師也想參一腳,她當了亞蘭德倫太陽眼鏡的主角。
但這些都不是她擁有眾多粉絲的原因。她的每一張優雅照片背後,都有一個人性的寫照。她文字輕盈一如巴黎女人,像隻蝴蝶從你身邊飛過,告訴你這個世界多麼精彩。想成為文字創作者的她,又像隻小蜜蜂,孜孜不倦訴說這世界還有一些的美好的地方;這世界芳草碧連天,鋪陳了一個奼紫嫣紅開遍,一如仲夏夜之夢境。
她在巴黎學琴,腳步行遍歐陸;就像一般留學生,她也要面對留學生活的瑣事,到郵局、到銀行、到警察局辦居留、到超市採買日用品,這些日常生活,在她筆下卻成了一付有趣的人生百態。然而,書中最重要的「吻照」,則是一幅一幅巴黎場景的記憶,巴黎隨處可見的歷史場景──雙叟咖啡前面是不是該找個有文學氣息的男人來接吻;奧塞美術館這個印象派大本營,能不能有個畫家來入境──哎啊,這些都太俗氣了。
你知道,怎麼樣的人被選中了?
每一個吻後面,都有一個少女情懷的心機,而更大的考驗則是人性的試煉與反覆掙扎──會不會被拒絕,會不會搞得很尷尬,會不會對人不禮貌,還有這個人到底對不對──一連串的自問自答都在說明,做這件事需要很大的勇氣。
是的,2009年暑假最勇敢最具有魄力的事情,就在一個台灣女孩在巴黎的行動藝術。她吸引人的不只是親吻這一件事情,她把許多人心底的渴望化成行動,幫每個女孩完成潛藏在心底某個角落的浪漫。
作者簡介:
楊雅晴,生於台灣台中。《百吻巴黎》的構想者、執行者與作者。
學生時期讀的全是音樂,去過十幾個國家,四十幾個城市,也多半是為了音樂。主修鋼琴,把彈琴當人生修煉。期望能在舞台上舞台下皆付出百分之一百的自己,此生便沒有遺憾。喜歡觀看自己的內心戲,也喜歡觀看別人的,而且會在心中為它們配樂。
二十五歲赴巴黎留學,某個夜裡突發奇想:「如果我親吻了一百個人會怎樣?⋯⋯一定很美。」幾天便後約了學攝影的朋友展開這項行動藝術。一年內於巴黎街頭索一百個吻、拍下一百張吻照,並以文字記錄當下情境與故事,出版《百吻巴黎》。
覺得能夠把腦海中的想像拉到現實中創造出來,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不論是音樂、文字、影像或故事,今後都會一直創作下去。
章節試閱
No.0 Chez moi
我家:大妮妮與小雅晴
第一個吻我獻給妮妮,並且把這個吻編號為「0」。
我總是在親妮妮,不論她睡覺、發呆、生氣、開心、對著陌生人戒備或者正在進行吃飯前的撥碗遊戲……只要我看著她超過兩秒,就會忍不住把她撈起來猛親。
留學的第一天,我抵達巴黎戴高樂機場,在提領行李處發抖。妮妮跟我搭同一班飛機,但她只能待在貨艙。「寵物必須裝在運輸籠裡搭乘貨艙」這一點搞得我非常抓狂,卻又別無選擇。我很怕這段十四小時的飛行出了什麼差錯導致妮妮死掉,怕得不得了,怕到在航行中不時啜泣。
我站在第一航廈的出境大廳安靜地發抖。來到行李提領處之後,我問了三個地勤人員「我該去哪裡接我的寵物?」他們都懶得鳥我,挑個眉、聳聳肩回答:「不知道。」我仔細想想,也許等候真的是最好的方法,於是安靜地邊等邊發抖。不曉得過了多久,一個黝黑高大的地勤人員,推著疊滿大型物品的推車走來。直覺告訴我妮妮一定在推車上,就衝了過去,瘋狂翻找妮妮的運輸籠。但推車上的東西實在太多太雜了,有腳踏車、衝浪板、堅硬的金屬箱、巨大的球體以及各種奇形怪狀的託運行李,我找不到妮妮的運輸籠在哪兒,心急到哀求了起來:「妮妮妳在哪⋯⋯在哪裡?快點出來,拜託⋯⋯」我一邊翻找一邊想起出國前聽到的詛咒與質疑。「妳的狗都九歲了,妳還讓牠搭飛機,不怕牠心臟受不了暴斃喔?」「牠這樣搭飛機太老了吧,很危險很容易出事耶。」
謝天謝地,找到運輸籠了。「好好的嗎?」我很害怕。一邊將恐懼往肚子裡吞,一邊鼓起莫大的勇氣低下頭去看,看到一小團金色的、卷卷的毛,這是妮妮的屁股!妮妮站得直挺挺的,目不轉睛盯著籠子外頭。她不知道我在她屁股這一邊。
「妮妮!這裡!」我失態大喊。
妮妮隨聲音轉過頭來,終於看到我了。她激動得用鼻子推擠金屬小門,前腳不停地撥小門上的鎖,嘴裡發出咿咿的哀求聲。妮妮從來不曾發出那樣的聲音,我的心好糾結、好疼。我將籠子從推車雜物堆中抽出,抵在自己的臉前方,讓妮妮透過籠子縫隙舔我。接著跪在地上發瘋似地拆解運輸籠。捆綁籠子的紅色塑膠繩被我撕得粉碎,在混亂空氣中飄啊飄的。運輸籠很快就被解體了。我將妮妮一手撈起,擁入懷中。突然肩膀一軟,嘩地坐在機場地板上大哭起來。
「妮妮,歡迎來到巴黎。」我狼狽不堪、一把眼淚一把鼻涕、又哭又笑地說。
從那一天起,我跟妮妮的巴黎生活便精彩絕倫地展開了。妮妮陪我上鋼琴課、室內樂課、視奏課,躲在我的包包裡或大衣底下,潛入各大音樂廳、超市、餐廳,也搭過高鐵、地鐵、火車、歐洲線飛機,還跟我一起去義大利、西班牙、比利時、荷蘭……只要有雅晴的地方就有妮妮。
妮妮是小雅晴,雅晴是大妮妮。
No.1 Musée d’Orsay
奧塞美術館:淡淡的
巴黎的早晨很香,我猜那是懸鈴木的香氣,加上一點點風的味道。早晨的香味差不多到十點就消散了,接下來的巴黎就會變得沒那麼清新。
我跟攝影師小白約在我家,拍完第一張與妮妮的吻照之後,我們倆決定先到奧塞美術館晃晃。今天是休館日,一個遊客也沒有,美術館前的廣場空蕩蕩的,真棒。奧塞美術館對面是法國榮譽勳章博物館,我每天從它門口經過,享用著那一排愛奧尼柱帶來的光影變化,還有拱門上兩位天使的祝福,卻不曾走進去。
博物館與美術館對望的那面牆總共有十二組窗子,以拱門為中心,左右各有五個窗框,加起來共十個窗框,各自展示著不同的巨幅勳章圖樣。剩下兩組窗子,分別在最左與最右,造型更華麗一些,展示的是佩戴勳章、穿著軍服,所謂的偉人。
最左邊的偉人已看不出來是誰,他被對折了,整個頭垂到胯下,看起來有點好笑。一個年輕工人站在大約三公尺高的銀色長梯頂端,一邊哼歌,一邊將偉人的海報往下扯。我從地面往上偷窺他。他的臉看起來好小,下巴帶一點鬍渣。鼻梁上架著一副類似塑膠材質的白色太陽眼鏡,T恤、頭髮、皮膚全是棕色的,但深淺不一。
我想親他。我希望第一個吻的是他。
他一邊工作一邊哼歌的模樣,搞得我心跳好快。「真的要打擾人家嗎?」我掙扎著。但附近沒什麼人,就算有我也沒興趣……他那麼可愛。
好緊張喔,我得打斷他的旋律,然後問他要不要「給我一個吻」。接下來的事實在很難說。早晨的香氣、偷窺他的甜蜜、漣漪一般的心跳……很有可能在一瞬間全被毀掉,如果他拒絕我的話。
我跟三個朋友提過「拍一百張吻照」的幻想,他們都嘲笑我太飢渴、神經病,說我一定會被當成寂寞過頭的白癡女人。但我覺得我的朋友才是神經病,他們不懂。
長梯上的男人會怎麼想呢?他也會把我當成白癡女人,看不起我嗎?他會生氣嗎?還是跟我一樣覺得這件事很可愛呢?好難猜喔。此刻我竟然在街上選了一個路人,準備跟他索吻,扯。我到底為什麼要這樣?……哎喲喂呀天哪,他要爬下梯子了,他一步一步地接近我了,救命。
「ㄜ……嗨,你好。」
「妳好。」
「我希望能夠親吻你,然後拍下一張照片。」
「哇喔!」
「嗯。」
「親嘴嗎?」
「是的。」
「那……哪種親法?」
「輕輕碰一下。」
「嗯……那麼……可以。」
他竟然答應了。真的還假的?而且他正面好帥。
我的第一次索吻成功了。
我們倆一塊兒走上奧塞美術館前的階梯。面對面時,他卸下太陽眼鏡。「噢,眼珠子是褐色帶點灰,好漂亮又好複雜的顏色。」我偷瞄,並暗自評論。他靦腆地跟我道歉,說自己工作到一半手很髒,怕摟我會弄髒我的衣服。「沒關係,我不介意。」我笑了笑。「待會兒你可以閉上眼睛,或者不閉,幾秒鐘後我會輕輕地親你。」
我們蜻蜓點水地輕觸彼此的嘴脣。就那麼一瞬間,若有似無。有點像是一片偶然飄入我口袋裡的落葉,又有點像是擦肩而過的路人耳後飄來的香水味。淡淡的,卻在我心裡蕩漾開來。
百吻就這樣展開了呢,只剩下九十九個可大可小的挑戰了,呵呵。
No.79 Rue Lacharrière
兩百公分
我又遲到了。
巴蒂斯特跟我約在九號線西邊的伏爾泰(Voltaire),我卻跑到十二號線南邊的伏隆泰(Volontaire,志願者的意思)。嚴格說來我並沒有遲到,而是早到了。我今天起了個大早,悠哉地做早餐、梳洗,因為時間太充裕,出門前還上網呢。
在約定時間五分鐘前抵達「Volontaire」這個大錯特錯的地點時,我心裡還洋洋得意地想著:「哼哼!(鼻孔噴氣)我今天超準時!」然而,差了兩個字母,巴蒂斯特和他朋友在「Voltaire」足足等我了我四十分鐘,嗚嗚。
今天巴蒂斯特為我安排的是「哈比族與巨人族聯姻之吻」(基於優生學)。巨人當然不是我,而是巴蒂斯特身邊那個高得不像話的男人。我根本看不到他的臉,講了五分鐘的話,只知道他下巴有鬍渣。這個穿著皮夾克的男人高兩百公分,而且整個人很大隻,算是又高又壯。我對他的第一印象跟小時候在童話故事書裡看到的巨人很接近:身材魁梧高大,看似極具威脅性,卻其實擁有一顆善良、溫柔的心。為什麼我會有這種感覺呢?因為他枯等四十分鐘,見到我時竟然沒有揮拳把我揍飛,而是和和氣氣、一臉悠哉地對我微笑。跟巴蒂斯特一樣,人好好喔。
我們三人走進巷弄間,尋找那種隨處可見的柱狀小路障。小路障的存在是為了防止汽車開上人行道,當然也順便提供了像我這種喜歡隨便坐在路旁的人一種歇腳新選擇。巴蒂斯特挑中小公園入口前方的一小塊空地,空地上有幾墩排列規矩的小路障,背景則是典型的老巴黎建築。巴蒂斯特從背包裡拿出相機,一臉專注的樣子,整個人陷入工作模式。而我,早就跳上其中一墩小路障,嘻嘻哈哈自顧自地玩。
小路障高約四十公分,我站上去正好跟兩百公分的朋友一樣高。「哇,頭好大顆喔!」我終於看清楚巨人朋友的臉,心裡冒出來的第一句驚呼是:他的頭好大顆。真的好像巨人喔,很大的頭、很寬的肩膀、很厚的身體、超級大的手掌。我站在他面前,就像小精靈一樣。巴蒂斯特看著這一幕,也忍不住笑了起來。但巨人朋友對這種差距早已見怪不怪,顯得很冷靜。
仔細看巨人朋友的五官,其實挺秀氣的呢,除了鬍渣猛了些,其他地方一點也不粗礦,挺細緻的。不止五官,巨人朋友的衣著也有些迷人的小細節,他皮衣裡頭那件拉鍊運動衫的材質,外層是像潛水衣的厚彈性布料,內裡有刷毛。雖然全身都是黑色:黑色皮衣、黑色運動衫、黑色高領棉質上衣、黑色皮帶、黑色牛仔褲、黑色皮鞋,但相異的材質堆疊起來挺有層次感。這讓我想起昨天的Marcel Amont也一樣,全身都是黑色的。我想想自己,其實也差不多,除了黑白千鳥紋大衣帶有白色斑點,其餘衣物全是黑色。喔不,我左手套是咖啡色的。昨天在歌手家的巷子弄丟了左手套,今天只好佩戴不成對的手套出門,所以我右手是黑色,左手是咖啡色。
說到手套,這是我第三次搞丟手套的其中一隻了。第一次遺失右手套是在佛羅倫斯,那天我好傷心,哭遍了整個佛羅倫斯,而右手套就在那段傷心的旅程當中不知為何地消失了。第二次丟手套是在清晨的巴黎捷運上,我準備回台灣過年,但妮妮不能跟我一起回去,所以把妮妮託給朋友照顧。那段帶著妮妮去朋友家的路途,心裡好糾結好不捨。我緊緊抱著妮妮,腦子既混亂又空白,而右手套就在那段路途當中不知為何地消失了。第三次丟手套是在昨天。我朝著歌手家走去,沿途很多沒看過的街景令我心花怒放,我像小孩子一樣跳來跳去,有時蹲下來觀察野花與雜草,而左手套就在那段探險當中不見了。
於是我的衣櫃裡有三隻不同款式、落單的手套。幸好第三次丟的是左手套,這麼一來三隻手套還能玩玩配對遊戲。
小哈比與巨人朋友的吻照拍得很歡樂,主要原因是巴蒂斯特不時地偷笑,其次則是小路障旁邊的狗屎實在太臭了,臭到一種惹人發噱的程度。我偷瞄的地上的狗屎一眼,然後轉頭發現巨人朋友也剛好在看那坨狗屎。但我們倆都沒說破,只是抿著嘴角、送給彼此一個心照不宣的微笑。而巴蒂斯特的笑則與狗屎無關,他的位置聞不到狗屎。他笑瞇瞇的,也許是很喜歡我跟巨人的組合吧,覺得我們倆既衝突又可愛。看到巴蒂斯特開心,我也跟著開心。
拍完照片,我從小路障下靈巧地跳下來,巴蒂斯特笑瞇瞇地對我豎起大拇指。他笑起來真好看。巴蒂斯特、巨人朋友和我,三個人拍拍屁股離開了狗屎與小路障。我們邊走邊看剛才拍的照片,巴蒂斯特很喜歡照片中的妮妮,誇她舌頭很有戲。他後來還把妮妮的那一塊小區域框起來作成特寫寄給我呢。
NO.80
巴蒂斯特之吻
這張照片是巴蒂斯特獻給台灣讀者的美意。他覺得景點與街道,只不過是巴黎的皮,真正的骨肉在巴黎人的生活裡。所以巴蒂斯特選了……「傳統肉鋪」作為我們倆的吻照場景。「這場景很法國。」他邊說邊揚起眉毛。
從去年十月起,巴蒂斯特陸陸續續幫我拍了八張吻照,我們兩個的吻照是巴蒂斯特系列的第八張,也就是最後一張,編號為百吻八十。好多「八」喔。八有無限大的意思,我喜歡。
最初我以為巴蒂斯特是全職攝影師,但他這個人的談吐與氣息又有點超出攝影師的範圍。像個斯文的旅行家、禪修的科學家、孤獨漫遊者、愛唱歌的詩人。出於好奇,我上網搜尋了巴蒂斯特的全名,發現維基百科有一則他的條目,似乎是個厲害的角色。原來巴蒂斯特除了是攝影師,也是一位作家與編輯。「噢,難怪他有種淡定觀察者的調調。」他出了一堆書,也寫部落格,內容包涵了政治、文化、體育和歌曲。真的很厲害啊!
巴蒂斯特本人一片和平,跟他一起工作非常舒服。他是那種「有才能所以隨和」的人,因能力強所以施展力和配合度皆相當高,散發著兵來將擋水來土淹的穩重。這種人不會浪費時間做瑣碎的過度評估,也不會與現有條件起爭執,能將手邊資源發揮得淋漓盡致,還附上微笑。有些人以為強者比一般人難搞,我倒認為強者絕大多數都很隨和。難搞很多時候只是無能的另一種面向,挑三撿四、規矩一大堆又無所不限制的人,只在極為狹隘的範圍之內才能成事。心胸開闊、容易相處、效率高、手腳快,無時無刻看上去都很平靜、充滿笑容而且有把握,就是「有才能所以隨和」的巴蒂斯特。
我們兩個拍吻照非常駕輕就熟,巴蒂斯特稍微嘟起嘴巴,而我湊上前去,照片就這樣拍好了。為我們倆吻照掌鏡的是同行的巨人朋友,他按快門非常乾脆,好像根本沒在取景似的,眨個眼就說拍好了,真是效率哥。雖然拍照的過程不到三分鐘,非常流暢,但我還是發現了一個小小的、秘密的糾結:巴蒂斯特的害羞。他親我的時候很害羞,而且一拍完照就嚷嚷著要檢查照片,從我跟他之間的曖昧氛圍中逃走。
巴蒂斯特指著照片大叫「天哪!我的臉怎麼會這麼紅!」我心想廢話因為你很害羞。但嘴裡卻說:「噢,因為你在外頭吹風太久了,吹得臉頰都紅了。」巴蒂斯特紅著臉喃喃自語:「我回去一定要把照片的顏色好好調整一番……」我在一旁觀察肉鋪的肉,假裝什麼都沒察覺。
妮妮發現我們完成工作了,溜出來在肉鋪的地面上走來走去。巨人朋友指著妮妮,對我擺出一副好像發現了什麼新鮮玩意兒的故作神秘的表情。我知道他想說什麼,肉鋪其實是不能帶狗進入的。我一把將妮妮撈起來,塞回包包裡。謝過肉鋪老闆之後,巨人朋友回家工作,我跟巴蒂斯特轉往捷運站。「巴蒂斯特,跟你工作的感覺,就像在天堂裡喝下午茶。」他微微一笑,沒多說什麼。
很開心百吻裡頭有巴蒂斯特系列,很開心巴蒂斯特系列裡有巴蒂斯特。
No.0 Chez moi
我家:大妮妮與小雅晴
第一個吻我獻給妮妮,並且把這個吻編號為「0」。
我總是在親妮妮,不論她睡覺、發呆、生氣、開心、對著陌生人戒備或者正在進行吃飯前的撥碗遊戲……只要我看著她超過兩秒,就會忍不住把她撈起來猛親。
留學的第一天,我抵達巴黎戴高樂機場,在提領行李處發抖。妮妮跟我搭同一班飛機,但她只能待在貨艙。「寵物必須裝在運輸籠裡搭乘貨艙」這一點搞得我非常抓狂,卻又別無選擇。我很怕這段十四小時的飛行出了什麼差錯導致妮妮死掉,怕得不得了,怕到在航行中不時啜泣。
我站在第一航廈的出...
作者序
常覺得是百吻找上我,不是我創造了它。
最初,大約是2006年吧,突然閃過這個念頭:「從現在起去親一百個人,不知道會怎樣?」當下很興奮地告訴幾個朋友,得到的回饋大多是嘲弄我飢渴,或質問我為何想做出這麼丟臉的事。當時滿訝異會得到這些回應,一時無法消化,加上工作忙,便把這件事擱著。三年後,2009年某個晚上又想起這個點子,突然有種非做不可的篤定感。我將如此強烈的意念視為「時候到了」的訊號,便在幾天內約了學攝影的朋友,火速開工。
「一百個吻」對我而言是個浪漫的、可愛的少女式的幻想,一個小女孩到處撒嬌,親吻身邊認識或不認識的人。我甚至沒想過其中有什麼驚世駭俗的成分,以至於後來經由媒體曝光演變成排山倒海而來的輿論攻擊,讓我非常錯愕。
被輿論攻擊是很苦的一件事。我的部落格一天之內湧入十萬人次,一篇文章就有兩千多篇回應,其中大約一千五百篇都在罵我母狗生的雜種、蕩婦、妓女都不如、人人上的公車、北港香爐、破麻⋯⋯。除此之外還有各種公私文章討論我,多是一片罵聲。我收到各式各樣的私訊與電子郵件,除了辱罵之外,也恐嚇我在巴黎的人身安全、揚言傷害我在台灣的家人。
整件事都很不對勁。我真的有罪嗎?我不懂。在無法消化各方批判,又無能保護自己的情況下,我只能默默忍受無盡的侮辱,度日如年,咀嚼著前所未有的寂寞。
五年來,攻擊的言論沒停過。但我逐漸搞清楚怎麼回事:我無意間衝撞到父權社會了。我自由自在地慾望不同的人,而且真的付諸行動去親了他們,甚至出書讓大家一起進入我的幻想,這對台灣大部份的人來說「太超過了,該殺!」。所以我當時天天都要死好幾次,然後一次又一次想辦法把自己救活。
如今決定潤稿且重新出版《百吻巴黎》,動機有兩個。一是療癒過往脆弱的自己,二為期盼能解放我外婆(或說像外婆這樣的女人)的卑微與壓抑。
五年前的我因突然間承受太多壓力,心思紊亂,產生了膽怯之心,在舊版《百吻巴黎》後段注入過多為自己辯解的意圖。不僅迴避書寫親吻的悸動、幻想、調情⋯⋯等等,還刻意對親吻之外人性的省思多所著墨。這麼做無非是希望大家不要再羞辱我了,我很難過自己被當成一個愚蠢的花癡與蕩婦,受盡嘲弄。我想利用自己的作品伸張我有腦袋,我除了會親吻也會思考。
為了替自己平反,我做了很多,包括無數次深層自我對話與自我剖析、在書海裡胡亂撈一些可能有用的浮木書籍、觀察輿論、練習對人性保持公平、無止盡地對照內在與外在世界、運動、書寫⋯⋯等等,試遍各種方式,一刻都不得閒。直到某天,我心裡有個聲音清楚告訴自己:「我夠勇敢了。」那一刻起,我面對各種嘲弄皆了然於心,不再需要張牙舞爪地對抗。於是提筆重新將五年前因膽怯而隱藏的片段一一拾回來。
過程中最困難的地方在於我必須回到五年前的自己,而不是以現在的自己去敘事。理論上我應當憑藉後來學到的知識將《百吻巴黎》操作得更有衝撞力,但我沒有那麼做,我選擇保留作品原始的簡單與樸素,讓自己誠實得無愧,且有能力承擔誠實的代價。這是真正的平反,我給了過去的自己無法給出的溫柔與堅定。
另外,是關於我的外婆。外婆是使我看懂整個輿論攻擊的關鍵,因為外婆也無法接受我的百吻。經由外婆與其他人批判我的脈絡,我理解了批判的源頭是對女性的壓迫。
外婆的世代是男尊女卑的世代,男人欺凌女人天經地義的世代。糟糕事外婆看多了,老說「妳還年輕,妳不懂生活有多難。」「女人不如男人,這是有人類以來就註定的事。」「生孩子、顧家、服侍你的丈夫,這些就是女人的義務。」「世界很壞,不要冒險,不值得。」外婆經歷過戰爭,從原本家世顯赫的千金小姐轉成胼手胝足的農婦,為了活下去嫁了一個彼此根本不相愛的男人,把希望全寄託在小孩身上。外婆認為自己在用過來人的身份教導我人生智慧,但那其實是她長達九十年的生命中積沙成塔的絕望。她將那使她好不容易才生存下來的信念傳授給我,希望我照她的話做,得到她所認知的幸福。我理解這是外婆的愛,但好心酸。如此近距離地直視那「女人比較賤」的信念,真的看進去了,如何不心酸?更酸楚的是,跟她擁有一樣想法的女人成千上萬吧。
即便是現在,仍有許多年輕的女孩過得像我的外婆,思想也如同我的外婆:因身為女人而感到卑微,認為女人的一生在各方面受到限制與壓抑是理所當然的。我拒絕姑息這樣的荒謬,我要求自己有所作為。
最終,我當然希望外婆能夠不再因自己身為女人而感到卑微,但外婆有外婆的選擇,她也許一點都不想改變自己的信念,若是如此也沒有關係,我祝福外婆。但我仍會為自己的理想而努力,使跟我一樣選擇改變的人多一份支持與力量。
在重拾《百吻巴黎》期間,我一方面透過誠實簡單的文字敘述單純少女的幻想,一方面也期望這個行動本身能讓許多跟我有同樣幻想的少女們感覺被解放。隨著這一篇又一篇自由自在慾望著任何人的吻照與吻文,我希望讀者能明白他或她也有權這麼做。並且透過我,取得幾分面對社會各種嘲弄的勇氣。這也是我為什麼不希望在新版《百吻巴黎》中加入太多現在的體悟,而盡可能保持原始狀態之原因。即使只是一個天真近乎愚蠢的少女情慾幻想,也應當理直氣壯地存在。根本不需要被修飾得更有深度,不必「有腦」,也不需要任何論述的支撐。她就是她原來傻傻的模樣,只是更誠實了一些,這樣就好。
我在此誠摯地、謙卑地獻上《百吻巴黎》:一個單純隨興的少女心之作。期待與每一顆少女心產生共鳴,在私密心靈裡交換你知我知的甜蜜。
常覺得是百吻找上我,不是我創造了它。
最初,大約是2006年吧,突然閃過這個念頭:「從現在起去親一百個人,不知道會怎樣?」當下很興奮地告訴幾個朋友,得到的回饋大多是嘲弄我飢渴,或質問我為何想做出這麼丟臉的事。當時滿訝異會得到這些回應,一時無法消化,加上工作忙,便把這件事擱著。三年後,2009年某個晚上又想起這個點子,突然有種非做不可的篤定感。我將如此強烈的意念視為「時候到了」的訊號,便在幾天內約了學攝影的朋友,火速開工。
「一百個吻」對我而言是個浪漫的、可愛的少女式的幻想,一個小女孩到處撒嬌,親吻身邊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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