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說明憲法對於國家組織結構之基本決定以及個別國家機關組織法上重要之設計。國家組織結構基本決定之詳細說明,不但可使讀者理解其抽象意涵,更能在個別國家機關相互間有爭議時,提供解決之方向。因此本書深入探討國民主權原則、共和國原則、民主國原則與法治國原則之意義及在我國憲政上實踐之情形。個別國家機關組織部分,本書除介紹傳統權力分立重要之行政(包含總統)、立法與司法機關外,另對於政黨及選舉制度作詳細之闡釋,使讀者能夠更深入了解憲政實務之運作。
作者序
自序
本書之出版係作者學習憲法以及從事憲法教學十餘年來心得之累積,採用「國家法」之名稱是沿襲德國法上之用語,希望藉由本書內容之呈現,擴大我國傳統上憲法學習之範圍及深度。
基本權利與國家組織係國家法上兩大主軸,其中基本權利之保障係所有國家組織設立之目的,基本權利之內容隨著國際交流日益頻繁,逐漸顯現出一般性之普世價值,無論採用何種政治制度之國家,莫不以保障人民之基本權利為其最主要之目標。而國家組織則不然,隨著各國歷史經驗、政治、社會、經濟環境之不同,呈現多樣之風貌,並無放諸四海皆準之制度,各國政府組織之設計各有其特色,遇有爭議時,並無絕對之解決方式可供參考。因而各國憲法、法律規定以及釋憲機關之見解成為最重要依據,外國憲法經驗僅能作為重要參考,而不具規範效力。基於此項想法,本書除我國現行憲法及相關法律內容介紹外,大量引用我國司法院大法官之解釋,使讀者能夠清楚認識我國憲法實務運作之情形,僅在必要時,輔以外國法制之介紹。主要目的在使讀者能先從我國既有憲法基礎出發,心有餘力時再吸取他國寶貴之經驗,以避免無謂之不當援引或產生不符合現狀之認知。惟基於時間上之限制,我國特有的監察院與考試院只好暫時割愛,待下一次再補充。
本書得以順利付梓,應該感謝所有教導、協助以及鼓勵我的眾多師長與一同成長彼此激勵之友人,尤其是協助我進入德國慕尼黑大學就讀之翁岳生教授與廖義男教授,以及我在慕尼黑大學的指導教授,Prof. P. Badura,他們不斷的支持與幫助,才使我有機會踏上學術研究之路,在此致上無限之謝意。中正大學在我回國後,提供自由之教學與研究環境,使我能在如詩畫般校園與和樂氣氛下,不斷在研究之路上前進。尤其是系主任六年期間,在許多老師、職員、同學協助下,使我有機會在繁忙行政工作之餘,完成此書,在此一併致謝。此外,中正大學法研所的黃相博、謝文明、許智婷、林佳君、簡敬軒、陳世勳等同學於資料蒐集、打字與校稿方面,提供許多幫助,係本書完成的重要因素,在此表達謝意。元照出版公司對本書編輯校訂投入之心力以及其他同仁之協助,使本書能夠順利出版,在此由衷感激。本書雖經一再審閱,仍不免有疏漏之處,尚祈各界先進不吝指正。
蕭文生 2008年5月於中正大學法律學系
自序
本書之出版係作者學習憲法以及從事憲法教學十餘年來心得之累積,採用「國家法」之名稱是沿襲德國法上之用語,希望藉由本書內容之呈現,擴大我國傳統上憲法學習之範圍及深度。
基本權利與國家組織係國家法上兩大主軸,其中基本權利之保障係所有國家組織設立之目的,基本權利之內容隨著國際交流日益頻繁,逐漸顯現出一般性之普世價值,無論採用何種政治制度之國家,莫不以保障人民之基本權利為其最主要之目標。而國家組織則不然,隨著各國歷史經驗、政治、社會、經濟環境之不同,呈現多樣之風貌,並無放諸四海皆準之制度...
目錄
第一章 人民、國民與主權∕5
壹、前 言∕7
貳、人民的意義及功能∕7
一、人民之意義∕7
二、人民之性質∕8
三、人民之功能∕8
參、國民之確定∕9
一、問題之性質∕9
二、現行國籍法規定∕10
肆、人民的法律地位∕13
一、前 言∕13
二、人民之自決權∕13
三、人民之制憲權∕14
四、國家權力之合法化及行使∕15
伍、主 權∕15
一、主權概念∕15
二、現代主權論∕16
三、對外主權∕18
四、對內主權∕18
五、國家主權屬於國民全體之意義∕19
陸、國民主權∕20
一、國民主權原則之性質∕20
二、國民主權的三項領域∕21
三、國家權力的派(衍)生性格∕24
四、結 語∕27
第二章 共和國原則∕29
第三章 民主國原則∕33
壹、民主國之依據與意義∕35
一、民主國之依據∕35
二、民主國之意義及必要性∕35
貳、民主國實踐之方式∕41
一、直接民主∕42
二、間接民主∕44
參、自我統治及自我決定∕46
一、民主與自由∕47
二、民主與平等∕49
三、任期制∕50
四、多數決原則∕52
五、不受國家干涉之公共意見∕55
六、民主與公開程序∕57
七、多黨制∕59
肆、民主國運作之前提∕60
一、社會文化之前提∕60
二、政治結構上的要件∕62
三、道德上的前提∕64
伍、實質民主之概念∕66
一、民主與基本權利∕66
二、民主原則與法治國原則∕66
陸、民主國原則適用的領域∕67
第四章 法治國原則∕71
壹、法治國原則之發展及要件∕73
貳、憲法上法治國原則之規定∕75
參、法治國家的三個基本前提∕78
一、憲法國家∕79
二、基本權利之保障∕79
三、法所具有的特性及功能∕81
肆、權力分立∕93
一、前 言∕93
二、權力分立原則之理論基礎與功能∕93
三、權力分立之構成要素∕98
四、權力均衡(制衡)∕106
五、權力分立原則面臨之難題與對策∕111
伍、法治國原則在政府組織內部之功能依法行政與
依法審判∕115
一、依法行政∕115
二、依法審判∕126
陸、法律明確性原則∕127
柒、法(律)安定性∕131
一、信賴保護原則∕132
二、立法領域之信賴保護原則法律效力禁止溯及既往∕135
捌、全面且有效的權利保護體系∕140
一、訴訟權之保障∕140
二、獨立的法院∕142
三、有效的訴訟程序∕143
玖、國家責任體系∕145
一、國家賠償制度∕145
二、國家補償制度∕147
拾、比例原則∕151
各 論 篇
第一章 選舉制度∕157
壹、選舉與民主國原則∕159
一、主權在民之體現∕159
二、間接民主之決定∕159
貳、選舉之功能與限制∕160
一、選舉之功能∕160
二、選舉之限制∕161
參、選舉進行之程序∕161
一、國家機關與選舉∕161
二、投票行為前之程序∕163
肆、選舉原則∕174
一、普通原則∕174
二、直接選舉原則∕175
三、平等選舉原則∕176
四、無記名選舉原則∕178
五、自由選舉原則∕179
伍、選舉制度之設計∕183
一、多數選舉制∕184
二、比例代表制∕185
三、單一選區兩票制∕185
陸、結 語∕188
第二章 政 黨∕191
壹、政黨之發展∕193
一、政黨與代議制度∕193
二、政黨之發展階段∕194
貳、政黨之意義與地位∕196
一、憲法規定∕196
二、法律定義∕196
三、政黨定位∕198
參、政黨與其他政黨之關係∕201
一、複數政黨原則∕201
二、政黨平等原則∕202
肆、政黨內部組織之建構∕204
一、民主原則之適用與限制∕204
二、政黨基本組織∕206
三、黨員之權利與義務∕207
伍、政黨財政∕215
一、財政問題的重要性∕215
二、政黨財源之種類∕216
三、政黨財源憲法上之基礎∕221
四、監督機制∕226
陸、政黨之解散∕230
柒、結 語∕231
第三章 總 統∕233
壹、國家元首的憲法地位∕235
貳、總統之產生、任期、去職∕236
一、總統產生之方式∕236
二、總統選舉∕237
三、總統之任期∕238
四、總統地位之喪失∕239
參、總統之特權與特別義務∕240
一、憲法上之特權∕240
二、一般法律上之特權∕247
三、禁止兼職義務∕247
肆、總統之職權∕248
一、統帥權∕248
二、外交權∕248
三、公布法律、發布命令之權∕249
四、人事提名與任免權∕251
五、戒嚴與緊急命令權∕253
六、赦免權∕255
七、院際間爭執之解決權∕256
八、國家安全大政方針決定權∕256
伍、總統與立法院之關係∕257
一、立法院解散權∕258
二、國情報告∕258
陸、結 語∕259
第四章 行 政∕261
壹、行政院之憲法地位∕263
貳、行政院之成立、成員之產生、任期與去職∕265
一、行政院院長之產生∕266
二、行政院其他成員之產生∕267
三、內閣之變動∕270
參、行政院的組織∕274
一、行政院院本部∕274
二、各部會及政務委員∕274
三、獨立機關∕276
四、行政院會議∕281
肆、行政院的職權∕282
伍、行政院與立法院之關係∕282
一、施政方針、施政報告∕283
二、質 詢∕284
三、覆議制度∕288
四、不信任制度與解散國會∕292
陸、結 語∕294
第五章 立 法∕295
壹、立法機關之地位∕297
貳、立法機關之成立與解散∕299
一、立法委員之任期∕300
二、立法院之解散∕301
三、不連續原則(Grundsatz der Diskontinuitat)∕302
參、立法委員之法律地位∕303
一、立法委員與人民間之委任關係∕304
二、黨團紀律與黨團強制∕310
三、立法委員行使職權之權利∕311
肆、立法機關之組織∕318
一、院 會∕319
二、院長、副院長∕320
三、委員會∕322
四、黨 團∕325
五、其他輔助組織∕327
伍、立法機關之權限與任務∕328
一、立法權∕328
二、預算權∕335
三、創設其他憲法機關之任務∕342
四、監督任務∕346
五、代議任務∕351
陸、立法機關運作之程序原則∕352
一、公開原則∕352
二、多數決原則∕353
柒、保障立法委員地位之權利∕354
一、概 說∕354
二、言論免責權∕356
三、不受逮捕權∕367
四、待遇請求權∕374
捌、立法委員之義務∕389
一、概 說∕389
二、兼職禁止∕390
三、倫理規範∕392
四、利益迴避∕393
五、其他義務∕394
第六章 司 法∕397
壹、前 言∕399
貳、司法之概念∕399
一、司法之意義∕399
二、司法之典型特徵∕401
三、行使司法權之機關∕402
四、司法一元化或多元化∕404
參、司法之任務∕404
一、人民紛爭的解決∕404
二、權利保護公權力侵害之救濟∕405
三、法律監督∕406
肆、司法組織∕407
一、司法院∕407
二、其他司法組織∕411
三、法 官∕416
伍、司法獨立∕419
一、組織獨立∕420
二、預算獨立∕420
三、功能獨立∕421
四、身分獨立∕429
陸、法院程序∕432
一、無漏洞的權利保護∕432
二、法定聽審權∕434
三、公平審判的要求∕434
第七章 大法官∕439
壹、前 言∕441
貳、大法官之資格、任命及任期∕441
一、大法官之資格∕441
二、大法官的任命及任期∕442
參、大法官之地位∕443
一、大法官為憲法上的法官?∕443
二、大法官的身分保障∕445
肆、大法官之權限∕445
一、解釋憲法∕447
二、統一解釋法令∕453
三、違憲政黨解散案件之審理∕454
四、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之審理∕454
五、補充解釋∕455
六、大法官對國家權力之監督∕456
伍、一般程序進行原則∕457
一、審理程序∕457
二、審查範圍∕458
陸、大法官解釋之效力∕461
一、概 說∕461
二、大法官審查法令是否違憲的宣告方式∕462
三、大法官解釋的效力種類∕463
四、暫時處分∕488
柒、大法官解釋之執行∕489
第一章 人民、國民與主權∕5
壹、前 言∕7
貳、人民的意義及功能∕7
一、人民之意義∕7
二、人民之性質∕8
三、人民之功能∕8
參、國民之確定∕9
一、問題之性質∕9
二、現行國籍法規定∕10
肆、人民的法律地位∕13
一、前 言∕13
二、人民之自決權∕13
三、人民之制憲權∕14
四、國家權力之合法化及行使∕15
伍、主 權∕15
一、主權概念∕15
二、現代主權論∕16
三、對外主權∕18
四、對內主權∕18
五、國家主權屬於國民全體之意義∕19
陸、國民主權∕20
一、國民主權原則之性質∕20
二、國民主權的三項領域∕21
三、國家權力的派(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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