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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愛麗絲夢遊仙境》成為現實
邱建碩
當面對充滿光怪陸離現象與混亂脫序的社會,你會產生不知所措的無力感嗎?你希望能夠擺脫困惑,積極地面對你的人生嗎?伯納.派頓(Bernard M. Patten)博士認為,我們所處的處境與《愛麗絲夢遊仙境》(**Alice’s Adventures in Wonderland**)中愛麗絲的處境十分類似,故事中的世界是混亂且不合邏輯的,現實的社會也是。能夠帶領我們走出一切混沌的明燈是人類特有的理性思考,它除了能讓我們活得更好、更自由,並對於實現真正開放自由的社會有極大助益。《是邏輯,還是鬼扯?》(**Truth, Knowledge, or Just Plain Bull)正是作者為此目的所寫的邏輯書,而它確實是一本可以幫助我們在紛雜社會現象中找尋真理的實用邏輯書。但就如作者所言:「沒有附上理由的斷言是不可採信的。」因此我們也必須具體說出如此斷言的理由,否則這一切就將是毫無根據的空談而已。
首先,本書作者企圖重現追尋真理的歷來思想家們的典範,真理追求需要的不僅是熱情,還要有高度的自我批判性與懷疑精神。他稱自己為「偽學者」,用以展現他對尋求真理的困難性的體認,追尋真理者是必須具有懷疑精神的,因為「從不懷疑的人容易出錯」且「對於自以為是的人要保持懷疑」。所以即使在他書中提出甚多有參考價值的思考原則,他仍不忘提出像「所有原則都是暫定的,包括這個原則」這樣具有高度自我批判性的原則,我們可以說作者是一位自我要求甚為嚴格的思想家。
其次,作者認為本書的重點並非陳述他自己的意見,而是希望喚醒讀者原本傾向於懶惰的心靈,並且引領讀者進入理性思考的世界,他認為理性思考雖然是艱辛的,甚至會招來麻煩,但從長期而言,清楚思考通常是有利的,因為它可以幫助我們看到隱藏在事情背後的真相。這也使得讀者在初接觸《是邏輯,還是鬼扯?》這本書時,或許會覺得它不太好讀而心生放棄,它的不好讀是因為它的文字充滿了挑戰,這些對我們習以為常的觀念的挑戰,使得我們無法快速前進,但這些挑戰將使我們的心靈活躍起來,而隨著對本書文字與思維方式的熟悉,讀者的思考也將不知不覺地進步,一旦讀者能自我覺察到這一點時,將會獲得無可比擬的喜悅與成就感。在面對因個人利益而企圖影響你的個人或團體時,若能應用本書介紹的思考方法,將可以使你在現實生活中避害趨利。此外,作者在各章的末尾安排了複習題,幫助讀者檢視閱讀後的收穫。但他並非希望讀者能夠熟記他所教導的一切,而是期盼讀者能夠以他的言語為出發點,自己踏上追尋真理的道路。像「如果你認為自己是對的,就打個勾」這樣在複習題中重複出現的語句,正表明了作者除希望讀者能夠表達自己的意見外,也期待讀者能夠明瞭這個意見也僅是個人意見,也是需要受到檢視與批判的。
第三,作者在本書中給予了許多的忠告,有的是針對個人思想盲點的改善,有的則是針對造成大眾困擾的社會問題的因應。在本書中你將不只看到這些忠告,也會看到這些忠告何以成立的理由,更能進一步地嘗試自行尋求改善思想盲點與因應社會問題之道。在本書第七章就針對詐術這個常見的社會問題進行剖析,當然人性的貪婪面無疑是詐術得以成功的重要因素,但若僅將欲望簡單地等同於貪婪,而主張克制欲望來防止詐術的成功,又忽視了欲望也是人類社會進步的重要原因。作者積極地解析了詐術的結構與功能,他以為詐術行為可分成六大組成部分:勸誘、誘因、誘餌、調包、壓力和遲滯。作者不僅詳細討論了幾個常見詐術的類型與詐騙者實際的伎倆,並且以問題的形式希望讀者親自解析詐術,提出「詐騙了什麼?」、「用什麼勸誘?」、「誘因是什麼?」、「誰是誘餌?」、「什麼被調包?」、「壓力是什麼?」、「遲滯了什麼?」等問題,希望提供讀者一個有效的程序,進而洞悉詐騙者的可能伎倆並避免被騙。還有在討論團體迷思這一章中,指出團體迷思之所以產生的四大要素:保持團體和諧的凝聚力、孤立、高度壓力以及強勢的領袖。團體迷思不僅出現在極端的宗教活動中,即使在美國政府的最高決策核心中也會發生。他以豬玀灣事件為例,揭示出團體迷思與團體中個人的聰明程度無關,只要身處滿足團體迷思四大要素的團體之中,就有可能發生團體迷思。團體迷思將會使我們對現實判斷錯誤,而依此判斷所行的作為,仍將無情地反映在現實之上,作者警告我們「越偏離現實的思考,結果會越悲慘」。
批判並非本書的唯一主軸,在〈讀我〉這一章中,作者實際提出了他自己的知識理論版本——齊一場論。作者認為推論不僅是要有效的(如果前提皆真,則結論不可能為假)、健全的(既是有效的,且前提必須為真),而且還必須是證據相關的,這顯現出他對於以邏輯來處理現實問題的根本期望與解決方式。這個理論將推論視為一種證據形式,因此正確地理解所有證據,是達到真理的基礎。證據不僅是關於事實,而真正能夠支持結論成立的證據必須與結論相關且適當,如果證據缺乏實質的相關性或適當性,結論就無法得到支持。說證據是相關的,即是說它必須直接與結論關聯、與情感無關並且在經驗上是可信的,這是關於證據的必要性;而說證據是適當的,則它在數量、種類與重要性這三方面都必須滿足,這是關於證據的充分性。簡單地說,唯有在證據是必要且充分的前提下,結論才能得到完全的支持。而〈愛麗絲的邏輯〉這一章,則是作者對本書傳達的主要觀點所進行的一場大試煉,他的分析涉及了邏輯學、語言哲學、符號學等領域,或許並非現實性的,但對於喜歡挑戰思維限度的人而言,確實是一個很好的示範。
這本書是一個極佳的工具,它確實拉近了邏輯思考與現實之間的距離,不論是對於想要一窺邏輯門徑的人,或者是學過邏輯但對無法應用邏輯於生活而感到遺憾的人,甚至是喜愛接受思想挑戰的人,閱讀本書都將會有極大收穫。
本文作者為輔仁大學哲學系助理教授